为啥我说中国的新婚姻法是西门庆王婆制定的

来源: 2015-10-07 00:04:28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因为弟弟在上海做律师,所以平时喜欢关注案件类的新闻。弟弟也说现在接离婚类案子劳神又虐心,不做了转做经济类的。

记得11年左右看过一个新闻,好像案子发生在南京。男人在外有小三,女人要离婚。当时的法院调解的是房子和孩子归女方,女方拿房价的一半给男方。因为房子是男方父母买的放在男方的名下,中国习俗是给儿子买房娶媳妇,男方是户主,8,90年代之前都是这样约定俗成。所以男方不同意对半分,要64或37啥的,女方不同意就僵持在那里。这个节骨眼上,婚姻法新解释粉墨登场。我记得当时全国男性一片欢呼,而女性却是惊呆了。主要意思是男方父母为儿子结婚买的房产算是个人婚前财产,没有时限限制一刀切。按照新婚姻法的规定,家里房产全部归男方,这可把出轨男乐坏了,女方结婚20多年的家务劳动不被法律认可,只拿到一点夫妻共同财产一半的折让金。这点钱在2012买厕所都不够。作为律师,没有办法,女方到底能拿到多少反而要看出轨男的良心。

西方法律是保护弱小,但中国法律是保护强者,像婚姻法证券法等。所以新婚姻法一出来,变成有房的出轨男理直气壮起诉老婆离婚的多,离婚零成本啊。女方只能哑忍,这些大都是40-50以上的中年妇女,年轻时照顾公婆伺候丈夫孩子,还要上班,勤勤恳恳逆来顺受,年老色衰却是净身出户。她们的遭遇,带坏了风气,大陆目前的婚姻市场就是斤斤计较,更多的算计和防范。

男方因生理强势在职场上没有间断性容易成为家庭重要的经济来源,顺势成为生活中强势一方,新婚姻法让强势一方零成本的出轨有恃无恐,女人为了生孩子工作没了,这时男人出轨了,女人敢离婚吗?如果离婚,女人睡大街,恐怕孩子也会被法律判给男方,这新婚姻法不是西门庆王婆制定的还会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