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 我们买了2个投资房, 其中一个给了两姐妹, 一个64岁, 一个57岁。两个都是有disable钱的, 每月有3300进来。租金是1160/月, 自己付电费和cable费, 包热气和水,面积近1200sf, 双卫生, 大厅, 两睡房, 很安静的公寓群
签合同的时候, 57岁的妹妹是主签人,她姐姐有点傻。她问:“能租5-6年吗?”, 我回:“假如一切都很好的话, 为什么不呢?”
没想到, 这老太是一个完美主义者, 一会儿一个电话,门走道有蜜蜂进来, 她对蜜蜂过敏,被订到, 她会死的。。。
一会来电话, 空调声音太响, 她无法睡觉。。。
一会儿来电话,卫生间, 排风fan太吵, 她头痛。。。
一会儿, 来电话, 房间的两个门通外面的, 开关不活(签合同的时候, 说的, 没紧急情况就用一个门进出), 要换门。。。
然后, 我受不了了, 就在电话中说, 我还你所有的定金和租金, 你搬走吧。。。
一下子, 电话那头就咆哮了。。。。。。。。。。。
她有朋友在那个town里做律师, 立马找了一个人来做inspection, 收到快件, 要签名的那种, 10条罪状(有两条是无须有, 比如,说某个开关没电, 一查, 是和那个开关连的总开关没上电), 限期两周整改。
另外, 还去我们公司所属的政府机构告状,。。。
从头开始, 老公是不让我做地主的, 碰到这种事, 老公还把问题想的更严重, 说是, 房子有案底了, 今后出手有困难。。。
先写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