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想起来,我把自己挨打的原因分为三大类。注,这是当时小孩子的观察。
1。 活该挨揍型。例子是,幼儿园为什么事情跟同学吵,气急了,抓起人家胳膊,狠咬一口。牙印清晰可见。老师报告了家长,回家自然是饱食一顿竹笋烤肉。从我自己角度来说,这属于活该挨揍型。反正从那儿以后我就没咬过人。不过退一步,好像不吃竹笋烤肉我也不会咬人了。那女同学当时惊天动地的哭声就把我吓住了,老师的怒吼,跟着而来的立壁角,已经让我羞愧难当,下决心痛改全非了。但这顿烤肉,应该算是活该挨揍的典范。我从小乖乖女,学习尖子,课后小提琴合唱团英语班,闯祸的机会少,这类挨揍不大多。
2。 无心之过型。这类很不少。比如,戴着新围巾臭美,没有扎紧,被风吹走了拿不回来了。这是一个耳光。又比如,晚上洗脚,被水烫到了,腿一缩,无意踢翻了脚盆。这个比较凄惨。因为洗脚坐在巴掌大的小板凳上。一个巴掌抡圆了扇过来,经常平衡不住,整个人摔在地上。不幸的是,经常被烫到,脚盆踢翻了不少次,耳光没少吃,嘴啃泥也没少吃。这类比较可怜,但也没办法,造成了损失,需要承担,挨耳光也算承受的一种吧。
3。 一头雾水型。就是当时没明白,事后没猜出,至今也不知道为啥挨揍。印象里有时说话说了一半吃饭吃了几口就挨一个耳光。然后满眼泪水地回想说错做错什么了。这个最悲催。很愿意接受肯定是做了坏事了所以才会挨耳光,但当时觉得冤啊。最糟糕的是,这样的耳光让我觉得随时随地都会有挨耳光的危险,时时恐惧,刻刻小心。即使笑得最畅快的时候,都要小心观察父母颜色,要是晴转多云瞬间转阴,要有准备。
看了前后讨论,再加一句,有不少人说到,打孩子都是因为有好的理由才打,所以孩子不该记恨父母。我只想说,尽量不要打,万不得已动手了,就要承担带来的后果。包括孩子记恨。打了弱者,就别怨弱者记恨。我自认不恨父母,但我就是记得七八岁前挨打,包括一些特定挨打场面,记忆犹新。我也不想记,但我没有办法,就是记得。我不恨,是因为能理解双职工,没有选择,上下班长时间的commute, 收入有限,精力有限,挤在一间小房间里,一分一分地算花销,还要对付大家族的乱七八糟,生活的艰难难免撒气到不听话的孩子身上。我们今天在北美是否能有同样的理由能让我们的孩子将来体会理解,我不知道。
尽量少打孩子吧。别让孩子生活在惊恐中。这对将来两代人的感情的疏离和伤害不亚于肉体疼痛造成的伤害。还有,万一要打,请打屁股,别打耳光。我很小就知道了,打屁股是为了惩罚,打耳光是为了羞辱。无论孩子做了什么错事,如果不是杀人放火,请给孩子留一点自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