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先告一家,告他们的要求是多余。如果法庭判说是必要的。我再告另一家,该做的没做,使我生命处于危险状态。

来源: 2017-02-11 11:12:10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