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 emma,气懵我了~因为首次合作,中间还有第三方介入,我就说那干脆set个escrow account,需双方大佬签字才能放款。这样也是最直接的follow up 了吧? 公平吧? 没错吧? 符合常识吧?然后,第一次,好! 头款从这儿走、并在对方那里自动建立expenses account。 然后就特么开始乱套了! 余款invoice一寄到, AP一查确实有这么一笔不小的出去多余总额好多,然后一沟通: 好! 就变成EA就是付头款的了!!! 这都不算什么! 余额直接从我们账户走,没问题! 因为账户号在对方哪里没特么record,后来这几笔就被对方理解为大风刮来的横财了~~ 一直没入账!!!!!!!!
而且历时两年! 重新签约了,想起来要把有点关系的人都拉进去了~ 还能再low点么?
其实狠小一个步骤就能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