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1) 程序员(2002.10 – 2003.5) ,有正式收入,是全职上班。
(公司2)项目经理,项目leader,2003.1 – 2003.9 ,我自己注册的公司(不是incorporation,是sole proprietorship),没有收入,本来想几个人一起做网站挣钱的,开始有免费给几个公司做过网站,现在他们的网站还在用。可是后来没有作出最终成型的产品,大家就各奔东西了。公司的开始筹划时间在2002年8月。公司的正式注册是2003年1月,正式结束时间是2004年1月.
公司1和2不在一个城市,离得很远。我2003.10之后换了另外一个公司工作,全职。
因为想申请经理的职位,所以想写公司2的经历在简历中,人力资源会不会认为我三心二意呀?我想硅谷的哥们们不都是有创业的经历吗?你们有把他们写道你的简历里面吗?大家帮我出点主意。谢谢啦
另外如果我写上公司2的时候,时间能写从2002.8到2003年9吗?
如果我不写公司1,只写公司2,会不会背景调查出问题?
Thanks a mill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