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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2016-08-30 14:31:16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8老师:

谢谢您回答我的上个问题,我想再问移民问题之:父母子女关系:

您说父母子女关系除公正书之外,IO或许会问(需要)第二个证明,您建议如果能提供户口本之类就很好,我离家上大学已经30+多年,户口不在一起(实际也不再一个城市),请问,个人档案中的材料是否可为之证明,比如 学生时期填写或工作时期填写的一些文件,或有社会关系栏目,其中应该有 父母的 信息在其中。这类材料是否可以?

-If USCIS ask you ot provide the secondary evidences and you don't have any other types., these kinds of materials are also OK.

还是需要 提供父母子女关系 直接的公证书?

-It is better/simp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