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心请教8老师。我是2006年公司给办的绿卡。

来源: 渔樵耕读2000 2018-11-04 20:36:59 []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545 bytes)

拿到绿卡后不久,我就转到公司在香港的分部,其后一直在香港和新加坡工作到2016年回到美国工作。从2006年我去香港工作到2016年我回到美国这十年期间,我是每年回美国两三次,每次一到两个星期。从我2016年初回美国算起,我现在在美国已经待了将近3年了。我是否可以申请公民? 申请公民的时候,移民局是否会追究我2006年到2016年大部分时间都不在美国?(这些年我一直是报税的。) 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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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y -863211- 给 863211 发送悄悄话 863211 的博客首页 (1113 bytes) () 11/05/2018 postreply 10:02:09

Thank you so much! -渔樵耕读2000- 给 渔樵耕读2000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1/05/2018 postreply 11:3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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