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叶卡, 你用对了吗? --- 办案手记18 --- Y夫妇有惊无险上诉案

来源: 加拿大老徐 2018-01-14 20:09:20 []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5426 bytes)

枫叶卡, 你用对了吗?

办案手记18 --- Y夫妇有惊无险上诉案

 

                枫叶卡,也叫移民卡,有时候也被叫做加拿大绿卡,其含金量与美国绿卡相比孰轻孰重,当然就见仁见智了。自从笔者20年前开始从事移民服务以来,加拿大以每年二十万上下的数目签发各类移民签证。自2002年加拿大移民部取消移民纸(IMM1000)开始改用移民卡授权加拿大永久居民出入境以后,原先的永久居民不再被要求每年在加拿大居住满183天,而是改为每任意5年在加拿大注满两年,也就是著名的移民法第28条(A28).

对于绝大多数在加拿大安身立命的移民们来说,A28不是任何问题,反正住在这里,自然而然也就符合5年居住两年的要求。对于少数或是经商,或是学习、工作,或是为了照顾家人、尤其是父母长辈,而不得不相对长时间地留在加拿大以外的国家。结果不少人就中了A28的“招”,或是因为枫叶卡过期在加拿大海外申请旅行文件时,或是在进加拿大海关时,或是申请续枫叶卡时,甚或在申请加拿大公民时,被移民官查出违反了A28的规定,结果就被移民官判定丢失了移民身份,让这些人士不得不到移民难民法庭走上诉的程序,否则便不再是永久居民了。

Y先生夫妇就是上述“少数人”(实际上数目还真是蔚为可观)的两分子。Y先生夫妇为了孩子、十年前结束了在国内的生意,带着妻儿以商业移民身份进入了加拿大。来到这里不久,陆续购买了房子、生意,小日子一步步走向的正轨。与绝大多数中年移民加拿大的人士一样,Y先生也是上有老、下有小,小的一起过来了,老的,就在中国成了“空巢老人”,终日想念远在加拿大的独生子Y先生及其妻儿。起初,这一大家子祖孙三代天各一方,基本上算是相安无事。

谁承想不久后,年逾花甲的老Y心脏病犯了,一时间Y夫妇毫不犹豫地安排好孩子的生活和生意,马上飞回国内,照顾老父亲。不知是吉人天相还是见到儿子夫妇,老人家安装了起搏器,挺过来了,不过需要长时间有家人照顾。就这样,孝子楷模Y夫妇在老人家身体状况稍有稳定便返回加拿大,一有情况便飞回中国,陪伴照顾老人家。

前年春天,Y夫妇在枫叶卡到期前不久再次听从老人家病情的召唤,再次回到中国。不过他们还是清楚移民每5年在加拿大居住两年的要求的,在算好他们离开730的要求不远的状况下,在加拿大领馆递交了旅行文件的申请。数周后,移民官给出决定,说他们夫妇在过去5年里总计居住加拿大的时间为710天。按照移民法规定,在过去365日中曾在加拿大居住过的移民、虽然没有满足5年住满两年的居住规定,也可以得到旅行文件。所以Y夫妇还是得到了旅行文件,不过附有移民官的决定,说他们夫妇已经失去了移民身份,除非在收到决定的30天内向移民难民法庭提出上诉。

Y夫妇回到加拿大后很快找到笔者。了解各方面情况后,笔者根据当年从业经验和对案例的了解,告知Y夫妇,如果用日期的计算方法来打官司,赢面不大,因为从法律条文看,他们夫妇即使在递交申请之日住满了两年,而移民官是数周后处理他们旅行文件的申请的,5年居住时间只能够从处理之日倒算5年。不过,就他们夫妇缺少天数不多、老父亲确实身患重病、他们在加拿大有房有业等情况,笔者告诉他们可以用人道同情的理由打这场官司、挽回移民身份。期间,笔者又协助Y夫妇获得了一年有效的枫叶卡,方便他们夫妇旅行。

经过相对漫长的等待,期间Y夫妇十分合作地提供了笔者要求的方方面面的材料,笔者递交到法庭和移民部代表处,要求法庭尽快以人道同情角度同意Y夫妇的申请。不久前,我们终于得到了庭外和解的通知。在庭外和解会议室,移民部代表就我们提供的资料向Y夫妇进行了口头询问,最后接受了Y夫妇的人道同情理由,建议法庭同意上诉。

Y夫妇是因为人在加拿大境外、枫叶卡过期后申请旅行文件时被移民官找出移民法A28的问题的。笔者还有不少客户是在持有效枫叶卡入境加拿大的时候被海关上的移民官留下计算日子,即从入关那日倒退5年计算有没有住满2年。没有住满的,即使枫叶卡(往往是第二张或以后的)尚未到时效日,虽然也让入境,不过给出一个认为入境者已不符合加拿大移民居住条件的专门报告和离境令,当然还有一个具备上诉权利的通知。

移民朋友,您和您家人的枫叶卡用对了吗?有相关问题可以微信私信我哦 15149457198 / lachance001. (撰文:加拿大专业移民顾问徐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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