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買家”宜修正為“非稅買家”

来源: Waterinn 2016-08-14 19:08:56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2042 bytes)

我認為“外國買家稅”之稱謂不科學,它把一個經濟問題混淆成了政治問題,所以才會引發爭議和質疑。房地產作為一項關系國計民生的生活資料,本就不應該作為投機倒把的工具,因而控制房價,保護本地納稅人居民,無可厚非。這本是一個經濟措施,因而也應該以經濟措施解決。

我認為應該與稅務系統掛勾,凡在本轄區報稅納稅不滿一定年限的非稅居民,不管是外國籍還是加拿大國籍,甚至是雖為加拿大籍但由他省遷往本省納稅報稅不滿足一定年限者,均以非稅居民視之,一律徵收非居民稅。

對符合條件的買家,一旦遷居他省或者他國,由稅務居民變為非稅居民一定年限後,其名下房地產亦應徵收額外非稅居民地稅。

如此純粹的經濟稅務措施,既可以將非本地納稅投機者逼出市場,又不會招致政治,法律,種族歧視等非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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