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8老师有关兄弟姐妹移民小孩超龄一事

来源: 2015-11-09 00:07:53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请问8老师,我为我弟弟一家申请亲属移民(F4),申请日期是2004年1月5日,批准日期是2009年12月10日。弟弟小孩去年12月满21岁(1993年生日)。前二天刚收到NVC的信,开始process 我们的case,让我们付费和交一些经济担保等证明。请问:

 

1. 我弟弟小孩虽然超龄,但他CSPA age 小于21岁,所以还是可以跟我弟弟一起来。对吗?

2.但在fill DS-261 表(Online Choice of Address and Agent)时发现只列了我弟和弟媳,没有小孩,这对吗?要问移民局吗?

3. 只要在DS-260 把小孩填上就可以了,还是要通知移民局小孩CSPA age小于21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