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卡为配偶申请130,配偶有十年签证,在提交130之前用该签证多次出入境美国,拥有良好出入境记录。
请问:1,提交130后等待批准期间,是否可以再次入境美国探亲?- as usual
2,如果可以,拘留期间最长是多久?- as usual
3,如果呆足海关给予的居留时间180天,下次入境是否会被拒绝入境?- admission may not be granted at any time of entry
4,如果按照入境时海关给予的居留期限按时离境,下次入境之前需要在中国呆多久?- as usual
问题比较多,谢谢各位耐心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