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400表格中满足申请条件之一说到“have resided in the district or state in which I am applying for citizenship for the last three months.”。 我们生活在这个州已经十年了, 回国从没有超过一个月,但是去年圣诞回国两周,今年一月一日回来,现在申请公民,不知道是否满足这个在所在州生活三个月的条件,
-Yes. Short travel does not matter.
这个条件究竟是指过去三个月都要呆在这里不能出境,还是说可以短期出国也可以?我们一月一日才回来,是要等到4月一日之后才能交申请还是现在就能交呢?
请明白人指点,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