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原发帖者的问题的看法是这样的:
她的H1B总共才使用了四年,这次的Transfer应该给她批剩下的两年——此时还没有涉及超过六年的问题。我认为:
一、要么是她的律师自己就搞错了,在申请时只填写了申请一年;
二、要么是USCIS搞乱了,以为她的案子是超过六年申请H1B的案子,又碰巧她的排期现在是当前,所以只批准了一年;
三、不过最可能的情况是这样,她的律师申请Transfer时按照前一公司的H1B批准书的有效期三年填写(我不确定Transfer时是否必须如此)——可是这个三年是从她第三年半时开始,至六年半时结束,因此超出了六年限制(因前一公司140已批)——所以USCIS在审理时自动按照她属于超出六年且排期当前处理,所以自动只批准了一年。结果造成了她现在这样子奇怪的情形:批准的这一年实际是她的第五年——还是根本就没有涉及超出六年的问题,而第六年却失踪了!
我的理解,造成她现在这样奇怪情形的根本原因,在于她的前一公司在她第三年半时为她申请H1B延期时,为了图省事,一气申请了三年整(一次申请H1B的极限是三年)——反正140也批了,申请的越长公司越省钱——而根本没有考虑今后可能给她个人造成的麻烦,当然,可能公司也根本没想到她会这么快就跳槽了(延期批准后才半年)。从她个人的角度来看,其实当时最好的处理是公司先给她申请延期两年半至初始的六年期限终止,然后在六年到期前再给她申请凭获批140超过六年的新的延期,如果到时她的排期还没到,则可以申请的是第七年到第九年的三年——这样对她个人来说利益最大——即使到时排期当前,也可以得到第七年一整年,而不是像现在只到六年半就结束了。
这是我的理解,不知道对不对?还望与863211探讨。
最后,我想说,我不知道现在怎么解决她的问题最好。也许有二:
一、现在重新递一份H1B转换申请?不涉及前一公司已批140的问题,直接要求剩下的两年?
二、或者就这么认了,等一年后再递份H1B延期的申请,要求最后剩下的那一年?当然了,如果她顺利的话,新公司的PERM和140又批了,她也可以比照前公司的办法,直接要求三年,其中后两年当然是六年之外的(如果到时排期又当前了,那就要求再加六年之外的一年,一共是两年?)。
一点拙见,仅供讨论。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