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匠和坛子里的大侠们,问各位一个转换工作签证类型的问题

来源: 2011-06-05 10:10:26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Petition 的受益人在美国境内,如果从一种employment based visa,申请转换的另一种employment based visa, 比如从H1B转到O,P,Q,R等,最快什么时候可以在新雇主那里上岗?

有印象是说,如果H1B转换雇主,可以在寄出新的H1B 申请并收到移民局的收据的那一刻,就可以合法工作了。那么,如果转换雇主的同时又需要转换签证类型的,是不是也可以收到收据可以工作? 谢谢大侠们,请指点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