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移民分为两类,一类是不受全球移民人数限制的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另一类是受全球移民人数限制的优先亲属移民。
直系亲属(可以在任何时候移民美国,不受配额限制,没有绿卡等候期):
1. 美国公民的配偶;(包括寡妇和鳏夫,指美国公民在结婚后两年内死亡,其配偶一样可以申请亲属移民)
2. 美国公民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
3. 21岁以上的美国公民,其父母;
4. 美国公民的继子或继父母;(要求寄养关系发生在子女一方18岁以前)
5. 美国公民的养父母或养子女。(要求收养关系发生在子女一方16岁以前)
其他美国公民的亲属,也可以提交亲属移民申请, 如:
1. 美国公民任何年龄的子女,无论是否已婚;
2. 21岁以上的美国公民,其兄弟姐妹。
如果您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您可以为以下优先亲属申请亲属移民:
1. 持永久居留权者的配偶;
2. 持永久居留权者的未婚子女,无论是否已婚。
优先亲属受配额限制,根据关系分为四种:
1. 家庭第一优先类(FP1):美国公民的任何年龄的未婚子女;
2. 家庭第二优先类(FP2):美国永久居民配偶及未婚子女;
3. 家庭第三优先类(FP3):美国公民的已婚子女;
4. 家庭第四优先类(FP4):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
http://www.81doc.com/doc/sa_doc_did_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