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法律上的规定,但是I-485适用的对象是居住美国的申请人,所以

来源: xiaobaitu 2008-06-30 19:33:51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270 bytes)
应该一年中大部分时间居住美国,否则移民局可能会用拖延战术来对付---移民法也没有规定多长时间要处理完毕啊。
有个和美国公民结婚的case,当事人拿了AP就离开美国,等AP过期前再回来,结果现在三年了还没有批,估计是移民局怀疑她移民美国的诚意,和她一样的情况,别人几个月就拿到绿卡了

所有跟帖: 

多谢小白兔!我是EB2主申请人,太太的AP是否会松一些呢? -485question???- 给 485question??? 发送悄悄话 (133 bytes) () 06/30/2008 postreply 19:42:33

主申请人应该离境在3个月以下,这样才不至于被怀疑在美国永久性职位 -xiaobaitu- 给 xiaobaitu 发送悄悄话 xiaobaitu 的博客首页 (201 bytes) () 06/30/2008 postreply 20:0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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