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reopen必须在30天内提出申请,否则就失去申请资格,但是,某些情况下,移民局或是移民法官 会接受没有收到信件的解释,而同意逾期后的 reopen
如果reopen批准,意味着过去的out of status已经不存在,但如果是重新递交申请,而out of status时间超过六个月,离境签证会被拒
至于你说的继父在为你们申请过程中又为别人申请,应该是你们拿到临时绿卡后的事,IO可能认为这个婚姻一开始就是假的,所以才会调查,这也是可能影响回国签证的一个原因,如果领馆怀疑上次申请移民签证时有欺诈,那再次签其它签证确实很可能有困难,律师建议你不要回国签应该有这方面的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