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急问:我7/26寄出485申请后,由于母病,于8/8回国

来源: 知音96691 2007-09-28 13:43:01 []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375 bytes)
这个问题一直存在争论,甚至在律师业界。有些律师说,只要递交I-485时,人在美国境内就行,言外之意是递交了I-485后就可以离开美国。而另外一些律师说,必须拿到I-485收据后,才可以离开美国。
我支持前一种观点,即:你的I-485申请依然是有效的。因此,保留好你的I-485 mail delivery evidence,稳坐钓鱼台,继续等待你的I-485 receipt和FP notice. 拿到FP notice后,照常去做FP。
Good Lu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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