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的经历, L签证是发给跨国公司的高级主管 即L-1A. 及跨国公司的技术人员 即L-1B. 比如说你父亲在 北京全聚德 做厨师, 北京全聚德又在美国开分殿, 你父亲被派遣到美国, 你父亲是属于L-1B 的申请. 如果你搭上了这种关系, 或你能搞定这种资料, 就可考虑L签证. 记住: 在美国的分支机构经营额要不少于$1M. 要有雇佣美国人.
以上供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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