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过的复印件全等于原件,移民局是承认的.

来源: 假博士 2003-10-08 21:22:00 []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110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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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回复:回复:应该给原件copyletter2003-10-08 11:57:00
我当时的 I-140 材料用的都是复印件,绿卡不也早拿到了.
用复印件的坏处: 要花公证费, 大约每页$2. 好处: 万一材料寄丢了(可能性好象不大), 可以立即再寄一份, 用不着再花时间准备材料, 特别是推荐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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