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我见,DN 或法居士,关于亲属移民。

来源: kangli11 2004-02-04 08:32:00 []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221 bytes)
本文内容已被 [ kangli11 ] 在 2004-02-03 07:28:05 编辑过。如有问题,请报告版主或论坛管理删除.
我父亲十多年前(应该是 93 年)由他哥哥(美国公民)申请的第四类亲属移民。

近日收到移民局的通知,好象是排到了,还给我们全家寄来表格和通知交申请费。

但不久又接到通知,说我已经超过 21 岁,不能做为直接受益人与父母一起移民。但有一 Child status Act 允许一部分人在超过年龄后仍然作为 21 岁以下儿童与父母一起移民。

请问哪一位知道详细细节? 我到底可不可以同父母一起做为收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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