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1a和NIW的申请人,肯定不需要美国国内的永久性offer,否则

来源: xiaobaitu 2006-09-14 11:44:59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567 bytes)
没有来过美国的申请人,就根本没有可能在广州办移民了。但是我确实见过这样办成的。也许你的律师没有处理过这样的案子,如果他/她非坚持,请他/她给出法律上的根据。
至于LC base的,保持offer几年确实比较难,但我知道有些餐馆办理国内厨师移民美国的,确实等了两年左右,关键还是看老板怎么想,如果老板觉得别人都不如你,才能做到这点。
用AP确实是只能短期回去,如果要回去工作,除了转案子到领馆,没有别的办法。I-140批准后,本来就是有I-485美国境内调整身份和海外领馆移民签证两条路走。如果已递交I-485又要长期回国,只能用I-864转领馆了。以前没有看见过长期在美国以外生活而I-485还照批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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