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保持雇佣关系确实就从原理上没有放弃原来的工作,你再有个第二职业补贴家用在美国还是常有的事情,你的EAD给你的工作权利并没有不让你有多个工作。
当然技术上说没有工资的雇佣关系移民局是否承认这是一个没有很精确的定义的灰区。但是这个问题对你现在问的问题没有影响。
另外,工作绿卡本身是为得到绿卡以后为这个公司工作而设计的,利用这一点,如果公司有书面证明说你拿到绿卡以后再请你去那里工作,一个人在申请绿卡以前或申请期间没有为那个公司工作过也是可以办理绿卡的。就比如一个一直在国内的人就可以这样直接拿绿卡来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