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需要提前一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I-539表的说明中甚至写的是45
天),但现在BCIS办事效率有了颇多提高,很多事情的处理速度大大
加快了。
给你一个实例,最近的(大约两周多以前),我为我老人申请延期:
第一个工作日寄出申请材料,按照要求用的是CERTIFIED MAIL W/
RETURN RECEIPT);
第二个工作日寄到(感谢邮局,一是速度快,二是可以网上追踪邮件
递送,有TRACKING NUMBER);
我在第五个工作日收到了RETURN RECEIPT;
从后来收到的RECEIPT NOTICE LETTER来看:
BCIS系统里记录为第三个工作日收到申请材料,第四个工作日OPEN
CASE,第六个工作日寄出通知信,我于第七个工作日便收到了。
所以你看,头尾七个工作日(拢共十天),我便收到了通知信,剩下的
常识大家都一定是知道的----合法等待。你母亲24日到期,还有17天
的时间,多半还是来得及的。然后你母亲不必非等到批准信(当然也
可能是据信),她随时可以走----千万别问我没有I-94走得了走不了这样的傻问题,你们所要记住的是:
一,别向BCIS汇报;
二,将来批准信或据信来了,千万保存好,下次你母亲再想来,签证
全靠它了。
不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