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明白:

来源: 2009-01-20 21:59:40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1. 没看到你遇到什么麻烦了,你连简单总结说一下都不肯,别人怎么帮你看啊?

2. 你人在丹麦,按说香港警方让你先向丹麦报警实务完全合理的,好象是“属人原则”。当然,你也是可以向被告--如果你告他的话所在地报警或起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