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方独家使用,使研究无法进行,使受益人有限,也使潜在的问题不能得到校正和注意。中医不能发展是不是深受“保密”之害呢?
专利则比较高:公布于众,保护使用。这样既让发明者在一定时期内受益,又使大家明白其中的道理。如果的确有效,专利期后大家都可以生产。
优劣明显,一比较,就知道。
秘方无法变成专利,与其让个别一心牟利者独占,不如公布于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