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现我的陈述也有不对的地方,这里是百度百科:彭宇承认发生碰撞

来源: 2015-09-08 12:47:57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百度的链接:http://baike.baidu.com/link?url=REkNCi_12w0nxFfx_HPXAcGWCWh7lzosGNgmMssVks6EcysAYuYEHsTVMDWsj6MdCwPriDD2Dka4EcAaXXd1JIJqEeWfu58ToWSGw-7U6Lbrm-Bd-Rvg6KHJURUtzfEBD4vYtO7oryoe8lJMKZU1yA_jmIx6u4xzFU1cMGV5zt98RjdwmkDC-KlNcdrZYZgx

 

2007年9月4日下午4点半,鼓楼区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为,本案主要存在两个争议焦点:
1.彭宇与老人是否相撞
2.应赔偿的损失数额问题
法院认为本次事故双方均无过错。按照公平的原则,当事人对受害人的损失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因此,判决彭宇给付受害人损失的40%,共45876.6元。
当天,老太的代理律师表示:对判决事实感到满意,但40%的赔偿比预期要少。而彭宇则表示不服此判决。

和解撤诉 编辑

2008年3月,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在两会新闻中心就“司法公正”问题接受中外记者的集体采访时透露,南京彭宇案双方当事人在二审期间达成了和解协议,并且申请撤回上诉,最后案件以和解撤诉结案,且双方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结果都表示满意。[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