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经验对这四种情况
先讲一下我的情况,我有一个外国男朋友,同居十年,所以我想我有发言权。对这四种情况。
1。第一种情况;我认为责任在男方。这是男方的责任去挑逗女方进入状况。女方拒绝说明女方没进入状态。至于每天吻别拥抱都是男朋友主动,我也很enjoy。他也complain我不说谢谢;可是我指出他也并没有在我认为该说谢谢的时候谢谢我呀。
2。星期天刚为私人空间的事情吵架,我说你需要私人空间咱们就分手,你可以有所有的私人空间。他道歉了,说这是他的习惯,他没想惹我生气。
3。他吃蒸蔬菜;鱼;还愿意烧给我吃;可是我吃不了那些、我们个人吃个人的。
4。我们没有婚约也没有共同财产、我们爱好也不一样、不过我们在一起十年了、我想说的是并不是婚约让两个人在一起、也不是吃的一样或共同爰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