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485 已经递交,加拿大公民, H1B 在美国工作,H1B 有效期是9/19/2016 , 但我的I-94 是11/8/2015 到期, 因上次入境时(2014), 我的护照到期日是11/9/2015,所以I-94 最多也就给到护照到期日;
请问我必须在11/8/2015 之前出境再入境以获得有效的I-94吗?
如果不在I-94 到期前再获得新的I-94, 虽然H1B 还有效,算非法居留吗?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