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加一个问题。
140表格上问工作地址, 325表格上问雇主地址,我按job letter上写的地址,这两个地址门牌号不同,有关系吗?还是都改成job letter上的地址?
谢谢。
新问题2个:
1. 我的job letter, 没有写上full time,有关系吗?我是副申请人。
2. 所有上交的材料,可以自己把重点用马克笔画出来吗?方便审核的人看吗?
再次感谢!
正在准备申请绿卡,整理材料才发现,我在H1B有效期内,老公去续F1, 结果把我的F2
也给续了。所以在同一时间内,我既有I-797,又有I-20. 这些我都要交给uscis吗?还
是后面续的I20不交?
另外765申请EAD的表格上,老公之前申请过两次,那第11项应该填哪个时间?第一次的还是第二次的?
想申请AP,律师小蜜说要一封travel letter,但是必须是business reason or family
emergency? 还是说回家看老人即可?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