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问了 "先用AP回美了. 等 H1B 的 CHECK 批下来后, 可以再回国一次盖上H1B签证, 然后用 H1B 返签回美". 非常感激您的答复. 可惜我这方面知识面太浅, 还是有些额外问题请教:
1). 护照上新添的出入境记录(ie.等待 H1B 被 CHECK 时用的AP,等等)会有什么影响吗 ?
2). 另外,这种情况下,我是否可以将护照寄回去,请人代劳去盖签证章, 然后寄回美 ?
3). 再回去一次盖上H1B签证, 这个有没有时间上的有效期呢 (ie.多长时间内大使馆允许盖那个已批的 H1B 章, before it is considered to be void ) ?
再次感谢您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