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鲁迅的所有感想

来源: YMCK1025 2017-08-01 20:04:52 []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35949 bytes)

 

 

 

 

我对鲁迅的所有感想

原创2016-10-20 猫爸 

 (说明:据说昨天是鲁迅逝世纪念日,忘了。

今天特意贴出我历年来对鲁迅的感悟,以为纪念。有些话我在其他地方也说过,这次最完整地汇集起来。)

 

早晨又重温几篇鲁迅的文章,感觉鲁迅乃是一个纯粹的人道主义者,他下意识地同情那些受苦的人,至于会不会因此赤化,不在他的考虑之内。他不是精明的政客,不会计较诸多利害。他只是看见苦难就不平,实在是个有赤子之心的人,当然也有点世故。他恨铁不成钢,却还懂得适可而止,懂得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

 

鲁迅和施蛰存之间有一个著名的笔仗,施推荐学生读《庄子》,被鲁迅激烈批评。若断以常理,鲁迅的确略微过激,然而不理解那时的环境,又怎能理解鲁迅的反应?他说:“‘老新党’们的见识虽然浅陋,但是有一个目的:图富强。所以他们坚决,切实;学洋话虽然怪声怪气,但是有一个目的:求富强之术。所以他们认真,热心。待到排满学说播布开来,许多人就成为革命党了,还是因为要给中国图富强,而以为此事必自排满始。”老新党们知道国家要臻于富强,必须学习西方;新遗老却记吃不记打,又要回归传统,把玩国学,又要在粪水里载沉载浮,教他怎不愤懑。

 

鲁迅赞扬日本人做事认真,“诋毁”中国人,“连搬动一张桌子都要流血”,很少看见五毛骂他汉奸,倒是见很多公知骂他颠覆中华传统,却不知那传统吞噬了多少生命,浸渍了多少血泪。这个国家,真是无可救药?

 

胡适对冯友兰极为厌恶,对鲁迅则极宽容,说鲁迅是“我们的人”。可惜很多公知不懂,还把鲁迅和胡适作为对立面,捧胡抑鲁。胡适和鲁迅最大的共同点,就是对于文化传统的态度,他们都敏锐地看出,中国黑暗的文化传统对人格有何等大的戕害!

 

有人说鲁迅的问题,就是没留学过欧美。我不这么认为。一个人形成何种见识,恐怕更和性格和悟性有关。冯友兰留学过欧美,却满脑子帝王意识;傅斯年留学过欧美,却满脑子丛林思想;胡先骕留学欧美,却满脑子士大夫情趣。鲁迅的悲天悯人,对弱小者本能的同情爱护,很多留学欧美的人皆未梦见。

 

鲁迅说,写文章的人总不会去描绘大便和蛆。其实大便和蛆也是值得描绘的,至少可以给后人警醒,远离大便和蛆。他还是仁慈。

 

崇拜屠夫,大概是原始人与生俱来的天性,在野蛮社会中,最能杀人的那位,肯定被目为英雄。这种思维,日渐文明后,才能逐渐摆脱。鲁迅也曾为此深深痛苦,因为中国人的思维恰恰还处在原始时代。

 

鲁迅还没有想到中国人的坏,坏得比他所说的“我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的”还要彻底。那么多中国人已经移民西方,在文明国家享受文明的好处,却从故纸堆里寻章摘句,歌颂中国。这样恶心的生物,他绝没料到。

 

有个朋友周游全球,曾对我说:“多出去看看,你就明白鲁迅为什么那么着急,中国的人,心智落后一百年不止。”我说:“我不出去,早已知道鲁迅为啥那么着急,因为眼前的荒诞,已经看饱。”在中国,有些右派也大骂鲁迅,不承认中国愚昧,要么是装傻意有所求,要么是真傻无可救药。

 

鲁迅曾感慨,日本人办事真是认真:“东北事起,上海有许多抗日团体,有一种团体就有一种徽章。这种徽章,如被日军发现死是很难免的。然而中国青年的记性确是不好,如抗日十人团,一团十人,每人有一个徽章,可是并不一定抗日,不过把它放在袋里。但被捉去后这就是死的证据。还有学生军们,以前是天天练操,不久就无形中不练了,只有军装的照片存在,并且把操衣放在家中,自己也忘却了。然而一被日军查出时是又必定要送命的。像这一般青年被杀,大家大为不平,以为日人太残酷。其实这完全是因为脾气不同的缘故,日人太认真,而中国人却太不认真。中国的事情往往是招牌一挂就算成功了。日本则不然。他们不像中国这样只是作戏似的。日本人一看见有徽章,有操衣的,便以为他们一定是真在抗日的人,当然要认为是劲敌。这样不认真的同认真的碰在一起,倒霉是必然的。”我从中看出了鲁迅对中国人的悲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凡事只是做做样子;有人却看出了鲁迅汉奸,对中国人被抓说风凉话。人和人的大脑结构,竟如此大相径庭。

 

看西方的史书,可以看到两千年来,他们一直没中断思考政权的合法性问题(包括中世纪),人权问题;看中国的古书(除了少部分纯粹文学性、工具性的书),全是讲“牧民之道”,牧者,治也;牧者,养也,都是一种高高在上,仿佛上帝的语气。看得再多,也得不到一点现代政治的知识。所以,鲁迅劝人不看或者少看中国书,是很明白的,因为脑残就是这样逐渐铸成。

 

古文给人的阅读感很好,这大约是白话文所不及的。我回忆中学语文课本,几乎唯一有阅读感的白话文是鲁迅,“我在年少时做过许多梦,后来大半忘却了”,只觉口舌生香,想一气读下去。

 

早晨迷迷糊糊寻读了几篇鲁迅的文章,感觉自己比鲁迅要直接一点,真诚一点。鲁迅还是有些世故。他的某些观点在嘴边呼之欲出,但绝不出。因为他知道,有些真话,在这个可怕的国家里,愚昧的人群中,还是不能说的。

 

美的文学作品,以及艺术作品,和美的女人一样,最本质的特征是洁净。所以我不大爱看中国的农民小说,因为不洁净。鲁迅的文章最好,就好在洁净。好的论文也洁净。一切的美,都因为洁净。

 

现在仿佛又是鲁迅所处的民国时代,一些伪遗老遗少聚在一起,天天举着儒学传统文化的大旗吆喝,想占山为王,也不过为了点蝇头小利。可笑的是,他们中的大部分,估计连古书都没翻过几本。我有几个一向尊敬佩服的学者,他们在古代经典方面功力精湛,但据我的亲身交往,以及道听途说,他们之中没有一个干这种无耻之事。想想鲁迅对《学衡》派诸君的挖苦,时光又在倒转;越是半桶水不到,越喜欢浑水摸鱼。

 

重读鲁迅的文章。我感觉,那些恨鲁迅的,看不到鲁迅的单纯,看到的只是他们不单纯的心中那个偏狭的自己。

 

李慈铭写《越缦堂笔记》,鲁迅说其多伪,下笔之初,已经决定出版的,读来很不舒服。胡适却对之推崇备至,且追慕效法之。从此可见胡、鲁性情的不同:胡适多少追求点伪,这符合人情;鲁迅却极意求真,难怪让很多人不舒服。我个人虽觉得胡适不错,但又极爱鲁迅,大概既讨厌虚伪,又对真诚的伪也能容忍。

 

鲁迅对文章的审美早已经被章太炎固定了,简约而诗意,还有内在的古朴,一辈子也没挣脱(当然也没必要挣脱)。他好可怜,虽然他对晚年的章太炎只有腹诽和怜悯。

 

鲁迅说:“说话说到有人厌恶,比起毫无动静来,也是一种幸福。”说得多么的好啊!这是何等纯净的心灵!我真的不明白,为什么有人那么讨厌鲁迅。

 

我认为白话文最好的标准是:简约而又充满诗意。点检白话文兴起以来的作家,只有鲁迅达到了。其他人就算文学史上排行第一流的,也比他差一大截。简约而充满诗意的作品,才经得起细读。

 

1930年9月,胡适致信给一个叫夏蕴兰的人,说:“你不愿学英语,但我劝你学,因为这是一条打开眼界以求知的生路。故纸堆里翻筋斗,乃是死路,不是少年人应该走的。”这和鲁迅的劝青年不读或者少读中国书,何其相似乃尔。胡适和鲁迅,真是中国现代文化的双子星座。

 

《胡适年谱》一书,眉目清晰地勾勒了胡适一生的活动与思想。我愈发感觉胡适和鲁迅真是同道,他们都认为,中国真正的惟一的敌人,不是帝国主义,不是封建主义,不是军阀,而是愚昧!愚昧!!愚昧!!

 

蒋廷黻曾见鲁迅和一群孩子玩一门青铜玩具炮,鲁迅说它可能是唐代设计的,但他买时价格很低,因为他不信那是古董。蒋问为何。鲁说:“如果我一定说是唐代的古物,别人就一定说他不是;如果我一开始说它可能不是,就不会引起争论了。”鲁迅其实是个与世无争的人,谁知阴差阳错,竟成了一个文学政治纷争中的重要人物。

 

重读鲁迅的《采薇》,倍觉悲凉,伯夷、叔齐两人并非被统治者所杀,而是被那些愚蠢残忍的普通民众所杀。“不食周粟”有什么道理?可牲畜圈里的牲畜就认同这套逻辑,哪个夺了天下,一根草就都该归它。它的眼光本也照顾不到这么远,然而自有牲畜帮它监视。两千年来,牲畜们都自告奋勇戴上街道的红袖章。

 

刚读到鲁迅的文章:“我认识一个医生,忙的,但也常受病家的攻击,有一回,自解自叹道:要得称赞,最好是杀人,你把拿破仑和隋那(Edward Jenner,1749-1823,英国医生,免疫学之父)去比比看……”,写的也是中国人对杀人英雄的崇拜,这几句又极简约,文字摇曳生姿。

 

总见很多人说,看不起鲁迅,后期只会写杂文。如果把杂文写成时评,那鲁迅确实没什么了不起。但鲁迅的杂文却不仅是时评,他深挖时事的最深层根源,辅以最精湛的文笔,他的杂文因此不朽。

 

鲁迅的小说,最喜欢的是《孤独者》,可以看出中国人每一滴体液中深藏的卑俗和低贱,以及卑俗和低贱中可笑而愚蠢的得意,浸透着鲁迅的痛苦和绝望,令人窒息的深刻,无人能及。这是真正的思想者小说,单纯的描摹世像百态的小说,写得再生动,也无法与之比肩。

 

鲁迅扯着喉咙呐喊,唤醒了铁屋子里睡着的人,但结局只能令他大跌眼镜:一小部分人确实四处寻找工具,要砸碎铁屋,但很快被其他人按住捆了起来,当成精神病处理;剩下更多的人打着呵欠修补铁屋,又骂骂咧咧地坠入梦乡。领导环绕铁屋子转了一圈,拖着一小撮精神病,满意离开。

 

没有鲁迅那样深邃的思想,就无法理解鲁迅的痛苦;没有鲁迅那因深邃的思想带来的绝望,就无法理解鲁迅的睚眦必报和一个都不宽恕;谩骂鲁迅刻薄的人,是思想的可怜虫;开口闭口宽容的人,他和鲁迅有精神隔阂和性格隔阂。宽容很重要,但用在鲁迅的文章语境,是驴唇不对马嘴。

 

鲁迅是中国白话文学史上最最伟大的作家,他天才的语感,深邃的思想,敏锐的触觉,癫狂的神经质,让他成为中国白话文学史上的唯一。什么沈从文、张爱玲。老舍,都只能瞠乎其后。

 

看胡适的言论,我总感觉他是一个欲言又止的周作人。特有周之心,无周之胆耳。

 

1930年七月,梁漱溟致信胡适,对胡适提出质问:“大家公认中国的第一大仇敌是国际资本帝国主义,其次是国内封建军阀。您却认为不是,而是贫穷、疾病、愚昧、贪污、扰乱,这有什么道理。”从此可知至少在1930年,梁漱溟属于货真价实的脑残。胡适回答他:“什么都归结于帝国主义,张献忠洪秀全又归咎于谁?鸦片固由外国引进,为何世界上长进民族不蒙其害?今日满天满地的罂粟,难道都是帝国主义强迫我们种的?帝国主义扣关门,为何日本藉此一跃而起,成为世界强国?语气沉痛,可惜举国若聋。

 

胡适曾在日记中说:“张其昀和钱穆从未出过国门,冯友兰虽曾出国门,跟没出一样,实无所见。这些人的见解都很反动,拥护集权的态度也很明显。”其巨眼灼灼,冯友兰后来奴颜婢膝,钱穆顽固憃愚,皆为其所中。

 

有人说老舍的写作水平超过鲁迅。老舍确实不错,但和鲁迅相比,还不是一个重量级的,老舍靠方言取胜,我认为靠方言取胜的作家,都不是一流作家。只有像鲁迅这样采用共同语写作,而又让人百读不厌,才是语言大师。老舍的语言质朴,而鲁迅的语言诗意盎然,无所不至。

 

鲁迅对冯雪峰说:“你们成功了,首先会杀掉我。”可为什么还要和对方合作呢?这就是“我以我血荐轩辕”了,他大概认为对方成功了,社会总会变好一点,即使自己上了祭坛,也是值得。

 

我感觉,鲁迅真不是用来启蒙的,若自己悟不到,也就永远读不懂他;哪怕喜欢,也其实有隔膜。

 

鲁迅刚回国在那什么破学堂教生物的时候,学生们万想不到这个不到一米六的小矮子,会是颗文化巨星。我真想穿越过去,上一堂鲁迅的课,看看他在课堂上的风姿,那或许一生中最值得回味的回忆。

 

像《白鹿原》之类土小说,里面庄稼汉的莫名自豪感让我惊骇,“不抢不偷,正正经经的庄稼汉“,带着宣传叙事的假,充溢着作者自鸣得意的愚蠢气息。而他又土得不够彻底,土包子装士大夫。鲁迅笔下的中国农民,浸润着两千年来的苦难,奸猾而麻木,才真是活灵活现。

 

据日本人回忆,鲁迅有意思,周作人没意思。外人见了鲁迅,鲁迅可以聊天抽个烟,很亲切,倒茶倒水,很人性化;周作人就坐在那读书,不理外事。一个如此温厚的躯体下,竟藏着滔天骇浪,让我真是叹为观止。

 

鲁迅的文章,即使是最油滑最幽默的,也蕴藉尔雅,俗中带雅。没有鲁迅的学养,是学不来的(《摩罗诗力说》《淑姿的信序》,古文骈文,随手写来)。硬学,只显得闹腾。

 

把胡适吹上天,把鲁迅踏到脚底的自由派们,总也想不到:胡适们的不成功,正映证了鲁迅的伟大。在这种吃人的文化传统下,没有强大的启蒙,是孕育不出宪政民主的。

 

鲁迅作为作家,至今无人能够超越,是因为鲁迅首先是个思想家,没有思想,你只配登小说月报。好多人都说周作人的散文强过鲁迅,我是万万不能赞同的。周的文字淡乎寡味,一会引一段一会引一段,他那不是文学,是写论文。但又没证明什么,纯属无聊。还有人说木心的文章也可以比肩鲁迅。我真想叫他歇歇。木心很多文章写得像小学生作文,幼稚可笑;有些则故作深沉,自以为很有哲理,左右顾盼,让人匿笑。

 

 

通俗小说的最重要的标准是,经不起回味,哪怕当时看得津津有味。每次我在别人的劝告下,试图接受金庸的小说是伟大小说时,就开始回忆其内容,结果竟然提不起回忆的兴致(虽然我依旧认为他写出了最好的武侠小说),就像想到了儿童游乐场;而鲁迅的小说则会立刻让我悚然,仿佛看到了过去的整个人生。

 

鲁迅写小说比较晚,接近四十岁,那时思想已很深沉,所以,他的小说才像冰山,露出海面的是尖尖角,看不见的基座很大,经得起反复读。他以思想驾驭小说,一篇就是一篇,掷地有声。现在多数小说家没读几本书,只是一个劲瞎写,虽然貌似一篇接一篇发表,却像灰尘漂浮,不过终归泥土。

 

如果不采用方言写作,或者插入一些方言因素来引起阅读上的陌生感,中国起码有一半作家要完蛋;鲁迅这样的,才真是伟大,基本采用通用语写作,竟然能把语言写得那么有味道。

 

今天重读了鲁迅几篇短篇小说,感觉鲁迅有一种能把短篇写得意蕴宏大的能力,虽句子简洁,却有繁缛之味。而很多名作家都靠铺陈的繁缛,折磨人的耐心,带给人一种厚重的错觉。鲁迅不是这样,他的句子如同比重很高的金属,以一当十,以一当百,以一当万。当然,我的意思不是一句顶一万句。

 

王朔说鲁迅的《阿Q正传》写得不好,人物概念化,行为夸张,主题先行。其实是皮相之见,阿Q这种“中国病人”,在现实中何其之多。“别里科夫”假吗?不假。文学不是照搬生活。其实要说概念先行,卡尔维诺才真是,记得当年看完他的中短篇小说集,感觉很不是滋味,相当多的篇章可以看出,作者实际上现有一个观念,再硬编一个短故事表达这种观念。但鲁迅不是这样,他的每一个形象,都来源于真正的生活。

 

有人对胡适说:“我们读书,要做到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胡适打断他,问:“什么叫为天地立心啊,你解释给我听。”那人傻了。胡适道:“孩子,不要说自己都不理解的话。”我特别佩服胡适这点,直率犀利且逻辑精密。其实这类古文和党八股一样,都是不切实际的昏话。凡是用正常人话讲不清楚的东西,都很可疑。

 

胡适曾经写了一首六言诗:“偶有几茎白发,心情微似中年。做了过河卒子,只能拼命向前。”郭沫若无耻地说:“倒不如把‘拼’字改成‘奉’字,显得老实一点。”在奴才的心目中,所有人都一定是奴才,以己度人,恬然不以为耻,不以为怪。

 

1933年,胡适写信给孙长元,说孙氏文章有一个毛病,喜欢用些抽象名词,“封建势力”“国际帝国主义”“民族资本”等,此外还有“最后的原因”“根本的解决”“温情主义”,说这些词没有经过分析,一不小心,就会让它们代替自己的思想。

 

1930年11月,胡汉民在《民国日报》发表文章谩骂胡适,说胡适认为废除不平等条约不是中国急切的要求,肯定是“取得帝国主义者的赞助和荣宠”
“居心险恶,行为卑劣”, “真可以不与共中国了”。按,胡汉民身为国民党大佬,见识窳劣如斯,措辞之粗鄙,与当今*****无别,国民党本身之愚昧,可见一斑。

 

胡适曾开过一个最低限度的国学书目,把《九命奇冤》列入,引起一片哗然。其实《九命奇冤》比十三经更有资格称为国学,里面官吏无法无天,百姓进京上访,偶然碰上明君批复,才能冤案昭雪,至今仍旧是中国社会的鲜明写照;明君圣主解决问题的方式,也是中国老百姓喜闻乐见,非最好的国学课本而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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