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中还是应该恢复男尊女卑

来源: 朱头山 2016-04-23 09:08:04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5498 bytes)

北美的家暴法订得太偏坦女性了。只要报了警,上手铐受惩罚几乎总是男性。我认为这样的方法解决不了家暴的问题,可能使问题更糟!女性也并不能得益。

夫妻吵架并不是稀罕事,倒是有人称结婚几十年不红脸让人觉得稀罕,不免要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客观地说,夫妻间争吵大多是女方引起,女人的嘴也较厉害,伎俩也多。有研究表明,不论文化种族,绝大多数的一夫一妻制的婚姻里最后都是女性处强势地位。所以说女性有种在家庭里争强的天性。

自古更种文明都产生了秩序,换句话说,某种等级制度。这种秩序的形成自有其原因,总的来说高等级总有其优势,或有善于管理的能力和资源,而低等级并不一定是被压迫,他们也受益于秩序,秩序是个双赢的自然产物。大到国际秩序,有常任理事国;国家内部有阶级;小到家庭内部也有尊卑。平等自由的概念出现不过几百年,人类也见识了以追求阶级平等始而以暴政终的共产主义运动,在种族平等方面世界也目睹了曾经繁荣的种族主义南非变成今天这样一个接近破产的国家,和象底特律,克里夫兰这样的黑人城市变成鬼城的事实。所以说,平等不是万能的,秩序自有其存在的理由。

说到家庭,女性第二性的地位是历史形成的,除了早期有某些母系部落外,几乎所有文明都是男权社会。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从圣经,古兰经到儒学都教育女性服从男性。英美自由主义体制也直到五十年代才赋予女性选举权,这说明目前最成功的英美社会也是在男女不平等的条件下发展起来的。但平等的思想总是那么诱惑人,也不可避免地走向男女构成的家庭。

女人的优势是嘴和伎俩,男人是体力。发生冲突时,总是各用其优。以前女人慑于社会制度风俗甚至法律,发生冲突总是以女性让步顺从解决,就象军队里有士兵听军官的制度那样。现在男尊女卑的秩序在大多数国家被打破了,当冲突发生时会各用其强,出现了很多家暴的事件,但更多的是女方慑于男人的体力屈服了,也有男人被女人用体力或其他方法制服了,家庭就象孩子王那样也形成了自然的秩序。而国家权力的介入,并制订了明显偏袒女方的规定,原意是保护弱者,防止家暴,但效果可能是事与愿违。

我不是说割鼻子挖眼睛这样的事不该管,那已经是刑事了,什么人都得管。我是说象夫妻间冲突时碰了下,或者说还没碰只是威胁了下,来了警察就把男的拷出去了,留了犯罪记录可能还判了拘役,有人还被弄得丢了工作坏了信用记录。这样至少恶化了夫妻关系,本来睡一觉就和好的事,这样仇搞大了,叫警的夫妻很难和好如初了。其次夫妻关系失去了平衡,女方失去了制约得寸进尺,男方在冲突时除了忍让没有讲理的地方,没有fair play的game没法玩,no rule is rule,忍无可忍会走极端。前段时间一个老实巴交的丈夫开枪杀了妻子和来家的警察就是一例。

中国的老话“清官难断家务事”还是有道理的。本来男女平等就是个违背自然的事,但既然已经是大势所趋了,还是应该在警察干涉家务方面设一个限。夫妻间的关系很特殊,冲突难以避免,冲突时也很难所有时间都理智。但还是要看到极端暴力的情况还是少见的,女人在家里也绝对不是弱者,你懂的,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她们说了算,就算在旧中国和伊斯兰世界也是这样,她们天生有这个智慧对付男人的。尼釆说带着鞭子去见女人,那是因为他没结过婚。再说愿打愿挨的也不在少数,愿打不愿挨的自有说理的地方。介入家务基本属狗逮耗子多管闲事,是一些乌托邦平等主义者的闭门造车,他们已经把世界搞得那么乱了,还打算把家庭也搞乱吗?

美国有那么严的交通规则还事故不断,美国学者发现越南竟然没有红绿灯可事故并不多,那是一种自然形成的规则。就象自由市场经济比计划经济运行得好一样,家庭也自有其自然规律。我认为男尊女卑是千万年自然形成的秩序应该予以恢复,如果不能恢复顺其自然也好。国家权力介入家庭事务是下下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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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放在家坛! -ingodwetrustforever- 给 ingodwetrustforever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4/24/2016 postreply 17:0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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