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人权就是宗教

来源: 无知无为 2015-01-09 06:01:44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5689 bytes)
人权就是宗教,人权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宗教,就信徒人数而言,就国家和民族而言,就其震慑威力而言,或就其感召力换句话说就是欺骗性而言,史无前例。
 
要理清这个貌似荒唐的论点说法,允许我带你三步走过一个简单的论述过程。
 
一、两个定义
 
“想做好严密的逻辑论证,首先必须下好严格的定义。”事实上定义下好了,结论往往是不言而喻的。
 
什么是宗教?这一点妇孺皆知,宗教就是一个有共同信仰的组织,包括共产主义。(宗教有出世和入世之分,不在此文题下。)
 
什么叫信仰?这一点众说纷纭,确切的应该是:(对超自然东西的)不可论证的全信,也就是迷信。当然,迷信已经充满了贬义。我们需要对其正本清源,这不难,试一试“我就是迷信上帝”,就成了。如你不同意,请留下你的信仰定义?
 
无论信仰还是宗教,没有好坏、善恶之分,好坏均是人为的观点;或者可以说是对有关有宗教信仰者(信徒)言行的下意识判断。理论上或法律上,对一个信徒的判决不可归咎于他或她的宗教信仰,因为信同一个信仰的好人坏人共存。
 
如果你不反对上述两个定义,那么你也不会反对人权就是宗教这个观点了,因为人权就是一个超自然的理念。事实上,人权与超自然的上帝密不可分。几乎人人把“人权生而有之”当成一个事实,如果你去查一查自然法便知,人权乃上帝所赐。西方哲学是超自然学,西方哲学就是宗教,因为它本来就是宗教的衍生物。
 
如果你讨厌哲学,去浏览一下杰斐逊的《独立宣言》,里面的一句话足以证明我的说法:
 
“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二、人权的效应
 
当然,人权斗士会认为我是个集权、专制统治的支持者——因为人权宗教就是为了反对中世纪宗教集权统治而生——甚至是恐怖分子的同情者。千万不要效仿小布什或毛泽东的世界观,非黑即白。重复一下,人权没有好坏,就像宗教没有好坏一样,好坏体现在它们的效应效果。
 
人权好的效应不计其数,为什么?
 
1、你从小就被如此洗了脑。此话听上去刻薄,但你读到此地便已承认人权即宗教、宗教即洗脑,宗教可以有好的效应。
 
2、你站在西方世界的阵营是人权的受惠方、得益者。对你有利你当然支持,对你不利你当然反对。这是民主国家投票的心理底线,说不好听一点,也就是动物本能。你见过为别人的利益而投票的选民吗?
 
人权坏的效应也不计其数,为什么?
 
1、这次的巴黎血案便是个好例子。法国漫画家认为讽刺任何人是人权,或是人权的一种,言论(出版)自由权。你我都认同,遗憾的是恐怖分子不认同,因为他们信的是其他的宗教。最近的好莱坞影片The Interview也是相似一例,只是金正恩无能为力,非朝鲜人笑笑而作罢了。谁对谁错?文明的冲突本质上就是争谁对谁错,也就是说为“谁的宗教正确、谁是正义的灯塔、谁是上帝的代表”而相互残害、残杀。
 
2、文明间有冲突,文明内也有冲突,这方面美国人领导世界潮流,因为美国人均是虔诚的信徒更是为别人两肋插刀的义士。举一个大部分哲学家都没意识到的人权问题,同性婚姻的合法化。LGBT(志同、同志、两不拒、变性者)婚姻合法化趋势势不可挡,因为成为LGBT是一种人权,如今出柜是一种荣耀。
 
你支持这一种趋势有三种可能性,要么你是其中一员、要么你认同他们因为你也是人权的信徒、要么你宽容(不在乎)。宽容就是对宗教有效的替代品(不是取代,也取代不了)。
 
三、人权的替代
 
宗教排外、宗教冲突,这是公认的史实,除非你热爱冲突、或者非要证实你的宗教正确,你不应该拒绝宗教的替代品(选择本身也是一种人权,不是吗),那就是你熟知的伦理,不是指宗教教条指导下的伦理。
 
伦理、宗教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处世哲学。不像宗教,伦理对纯属个人私人的真理、成功的理想和追求不感兴趣,伦理强调的是待人处事的道理或逻辑。其定义、本质、特点、效应实际上是不言而喻的,宽容他人、他教就是其中的美德之一。这一点那些勇敢地法国人应该是懂的。
 
那为什么他们非要我行我素,而且几乎所有的人权信徒也都认同并全力支持,无怨无悔呢?
 
这一点值得我们中国人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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