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志及法轮功问题真相50问(之九)

来源: 一点即通 2014-08-24 18:08:23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17032 bytes)

  41、问: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在社会上进行非法违法活动不久,群众就同他们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斗争,你能简要介绍一些这方面的情况吗?
 
  答:李洪志借法轮功在社会上开始行骗不久,长春市一些了解情况的人就同其进行了不懈地斗争。1994年12月12日,赵杰民、刘凤才、段永亮、李晶超等百余人联名向国务院有关部局、气功管理机构、新闻媒体,揭露李洪志的非法违法活动。材料指出,李洪志是一个以传授气功为名、进行迷信活动、到处骗钱的地地道的江湖骗子,特别是1994年以来自称是“佛”,并打着党和国家领导人让他“专做推迟地球爆炸”工作,进行政治诈骗。材料揭露了李洪志窜改生日,以佛自居,宣扬自己有四大功能,宣扬地球爆炸,为人治病、诈骗钱财等许多非法违法犯罪事实。之后,他们还多次向有关部门和领导同志写信,坚持同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的进行斗争。
 
  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的活动还受到吉林省和长春市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抵制。长春市般若寺等佛教寺院的僧人方丈释成刚、释正行等人揭露李洪志侮辱释迦牟尼,指出李洪志的邪说是一种“附佛外道”,在寺院张贴专栏,告诫佛教徒切勿上当受骗,同时向长春市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活动在长春汽车受到抵制,一些老职工、老干部面对面同宣扬“法轮大法”的人进行说理斗争。长春汽车公司党委统战部长孙秀娟,深入研究了李洪志的多种图书,认为李洪志的图书是在宣扬迷信,有害于社会主义精神建设。1997年1月在长春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上,孙秀娟、张蘊、费明勤、张庆术、张愚非、陆宛其、王辉等到7名委员提出议案,揭露法轮功在宣扬迷信愚昧,毒害人们心灵,建议政府对其进行查处。1991年1月,在长春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上,孙秀娟、王德才委员分别提出提案,揭露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对社会的危害,建议政府密切注视,加强管理。

  1996年上半年,有一位共产党员(据说是松江河林业局一位姓杨的同志)以“一个共产党员”的名义给省委主要领导同志写信,揭露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的问题。省委主要领导同志十分重视,批示给省委和省政府有关部门,调查研究,提出意见。此后,吉林省和长春市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对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的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基本摸清了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在吉林的情况。1997年1月18日,省、市气功科学研究会召开会议,根据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关于注销法轮功登记的决定和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停止销售和收缴“法轮功”书籍的通知》,做出决定:“从会后之日(即19日──编者注)起不准省、市法轮功委员会再出售法轮功书籍、音像带等宣传品;不准再组织办班教功活动;法轮功委员会暂时不再开展活动。”1997年1月27日,省、市气功科学研究会召集省、市法轮功委员会负责人,向他们说明了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存在的问题和“三不准”处理意见。

  中国佛教界很早就对法轮功予以关注。佛教居士陈星桥从1996年下半年就开始研究法轮功,除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外,写出了《还法轮功的本来面目——一种具有民间宗教特点的附佛外道》。陈星桥居士对法轮功的揭露和批判得到中国佛教协会会长赵朴初先生的充分肯定和坚决支持。他的文章最早发表在中国佛教协会《研究动态》1997年第2期上。自后经作者修改,连载于中国佛教协会会刊《法音》1998年第3、4期上。1998年1月13日,中国佛教协会召开座谈会,就如何认识和对待法轮功问题,召集有关专家、学者进行了座谈。会后形成了《由法轮功引发的思考——中国佛教协会“关于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问题座谈会”纪要》,刊载于中国佛教协会《会务通讯》1998年第1期。1998年6月,宗教文化出版社正式出版了陈星桥居士的《佛教‘气功’与法轮功》一书。《台州佛教》1996年第8期上刊载了署名金刚剑的文章《“法轮功”是披着佛家外衣的邪教魔功》。《上海佛教》1999年第5期刊登了闻乃居士一封来信《李洪志<转法轮>讲的是什么?》和编者的复信。这些文章都指出李洪志根本不懂佛法,他所宣扬的是一种“附佛外道”。

  从1993年以后,随着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活动的猖獗,越来越多的人逐步认识了它的本质和危害,人们以各种方式对其进行抵制、揭露和批判。在这些人当中,有理论工作者,有科技工作者,有医务工作者,有新闻工作者,有法律工作者,有学校教师,有国家公务员,有民营企业家,有法轮功练习者的亲人,等等。长春市的王志刚、宋剑锋夫妇就是他们中的一个代表。他们夫妇二人从1993年开始接触并跟踪法轮功,掌握了大量第一手材料,撰写了一系列揭露批判法轮功的文章,涉及科学、哲学、历史、法律、心理学等诸多领域。他们自行筹集资金,把揭批法轮功的文章编辑成册,先后出版了《“法轮功”邪教本质面面观》、《邪说俱全的“法轮功”》、《真相VS真象》、《踏平坎坷成正道──与“法轮功”练习者问答录》等图书,刻录了同法轮功练习者谈话的光盘,无偿向全国许多地方赠送。他们的文章言之有据,有的放矢,许多法轮功练习者读了他们的文章思想发生转化,一些地方还请他们去做报告,做法轮功练习者的教育转化工作。从1998年开始,他们开展了同法轮功邪教组织的网上斗争,2001年7月,他们自己创办的《天鉴网》正式落成,成为国际互联网上罕有的批判法轮功的民间网站。他们揭露、批判法轮功的事迹赢得了社会各界的称赞,多次受到国内外报纸、电台、电视台的采访和报导,也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

  仅从以上事例就可以看,自法轮功邪教组织一出世,在中国大陆,就有不少人认识到李洪志是一个江湖骗子,李洪志宣扬的“法轮大法”是一种“附佛外道”、歪理邪说,就同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展开了不同形式的斗争。

  42、问: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对民众、新闻媒体的批评,对政府主管部门的决定采取什么态度?

  答:李洪志是一个江湖骗子,李洪志的歪理邪说是一派谎言,是容不得人们质疑和批评的。对于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质疑和批评,对于政府主管部门的决定、通知,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不仅置若罔闻,而且煽动法轮功练习者抵制、谩骂、恐吓、反对、围攻。1996年,国家新闻出版署根据群众的揭发,组织有关专家、学者对李洪志的《中国法轮功》、《转法轮》等图书进行了审读,发现这些图书严重违背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神化李洪志,反对科学,宣扬迷信邪说。1996年7月24日,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出《关于立即收缴封存<中国法轮功>等五种书的通知》。《光明日报》在此之前,于1996年6月17日,发表了揭露批判《转法轮》的文章——《反对伪科学要警钟长鸣——由<转法轮>一书引出的话题》。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也在此前后撤消了“法轮功”“气功组织”的名份。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置人民群众的批评于不顾,置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的规定于不顾,置国家新闻出版署的通知精神于不顾,继续我行我素,为所欲为,而且以“护法”为名,煽动法轮功练习者向批评者、向新闻媒体、向社会进行反扑。

  《光明日报》发表了揭露批判《转法轮》的文章后,李洪志在法轮功邪教组织内部下发了《大曝光》的所谓“经文”,一方面,要求法轮功练习者要“经得住考验”,“怕什么,头掉了身子还在打坐”;另一方面,煽动法轮功练习者围攻《光明日报》社。李洪志指示李昌起草了对《光明日报》的“声讨信”,组织各地法轮功练习者向报社大量投寄,向《光明日报》社施加压力。李洪志还对李昌等人说:“光写信不行,得去人到报社直接反映。”于是,他们派人到光明日报社,要求报社“公开赔礼道歉、承认错误、给予更正”。他们还指示人给调查法轮功问题的记者写匿名恫吓信,威胁说:“如果你继续破坏宇宙大法,大师将化灭掉你!”正是从这个时候开始,法轮功邪教组织根据李洪志的旨意,炮制了大量虚假材料,鼓吹法轮功能“祛病健身”,能“使人道德提升”,“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等等,在社会上广为散发,以混淆视听。

  几年来,法轮功邪教组织为了对抗人民群众对法轮功的抵制,对抗社会舆论对法轮功的谴责,对抗政府主管部门对法轮功邪教组织非法违法活动的查处,先后制造了300多起围攻新闻单位和政府机关的非法事件,其中300人以上的就有78起。

  43、问:你能举出具体事例说明他们这种违犯言论自由的行为吗?

  答:这类事例子很多,上边我已说到有300多起,其中每次300人以上的聚集闹事就有78起。例如,围攻《齐鲁晚报》社就是其中一起。1998年4月,山东《齐鲁晚报》先后刊登了两篇批评法轮功的文章:《请看“法轮功”是咋回事》和《“法轮功”大师聚财有道》。两篇文章触动了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的痛处。“法轮大法研究会”重要负责人于长新得知此事后,对山东辅导总站站长未能在这个问题上做出强烈反映大为恼火,并说“这个事情非常严重”,“要提高正法意识”。5月29日凌晨1时许,由“法轮大法研究会”负责各地联络工作的王治文,给山东辅导总站打电话,要求把济南附近的法轮功练习者都聚集到中共山东省委和《齐鲁晚报》社去,强调“去的人越多越好”。经过策划,山东辅导总站组织了900多人于6月1日到《齐鲁晚报》社非法聚集,6月3日人数增加到3000多人。他们无理要求报社向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赔礼道歉”。

  44、问:我也听说了法轮功围攻北京电视台一事,你能说说具体情况吗?

  答: 1998年5月24日,北京电视台《北京特快》栏目播出了《上岗证能否扫清假气功》,节目片中报道了一名博士生因练法轮功走火入魔,导致瘫痪的事例,提出为了防止伪气功,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应对“气功师”进行审查,办理“上岗证”。节目播出后,李昌、王治文、纪烈武、姚洁遂召集北京法轮功辅导站负责人多次开会,策划围攻北京电视台。李昌还两次用电话向正在德国的李洪志汇报情况。远在德国的李洪志指示李昌:要“尽可能多的组织学员”,“给电视台施加压力”,“彻底给‘法轮功’恢复名誉”,以显示“大法威德”。

  在李洪志的遥控指挥下,自5月27日至6月1日,李昌、王治文、纪烈武、姚洁等人直接组织、动员北京法轮功练习者5000余人次,连续6天在北京电视台非法聚集示威,要求北京电视台公开赔礼道歉,为法轮功恢复名誉,追究记者和编辑的责任。这一非法示威事件,严重违反新闻自由,妨碍了新闻单位正常的工作秩序。事后,李洪志仍对这次围攻表示不满,说:“如果第一天去几万人而不是几百人,‘法轮功’问题全都会翻过来。”并以“组织不力”为由,撤换了北京总站一名叫李雪军的副站长。李洪志目无国家法律和政府的行政管理,颐指气使,狂妄地叫嚣:“近一个时期由于那几个历来想用反对气功达到出名目的的文痞、科痞、气功痞不断造事,唯恐天下不乱,全国各地有一些报纸、电台、电视台,直接动用这些宣传机器破坏我们大法,在群众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这是一个不能忽视的人为地在破坏大法。在这种极其特殊的情况下,北京大法弟子采取了一种特殊的办法,叫那些人停止破坏大法,其实没有错。”(《法轮佛法——精进要旨》)李洪志通过法轮功邪教组织,煽动法轮功练习者用这种非法聚集、示威的“特殊办法”对付新闻媒体和政府机关。

  45、问:请你介绍一下法轮功组织围攻天津教育学院的事件?

  答:1999年4月,中国科学院院士、理论物理学家何祚庥在天津教育学院(后改名为天津师范大学)所办《青少年科技博览》杂志上发表了一篇《青少年不宜练习气功》的文章。在这篇文章中,何祚庥院士指出,青少年正处在长身体、长知识的时期,不宜练气功。文中仅举了何祚庥院士所在的中科院理论物理所一位博士生因练习法轮功走火入魔,导致出现精神障碍,“不吃、不喝、不睡、不说话”,最后被送进精神病院治疗。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对天津教育学院刊登何祚庥院士的文章大为恼火,王治文等人乘机煽动并组织了六、七个省市的数千名法轮功练习者从4月19日至24日,到天津教育学院非法静坐示威,人数最多时达6000多人。他们无理要求该杂志编辑部收回已发出的所有刊物,销毁还没有发出的刊物,在该刊物上公开发表向李洪志及其法轮功赔礼道歉的声明。在他们的目的没有达到后,继而围攻中共天津市委。李洪志大概认为实现他的政治野心的时机已到,于北京时间4月22日下午5时许匆匆从美国赶回北京,亲自策划于密室,进行指挥,煽动法轮功练习者进行更大规模的非聚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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