诡案组 卷三 化尸童姥

来源: 玉珠 2014-07-15 15:10:50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235045 bytes)
回答: 诡案组之 纤凌前传 彼得洛希卡玉珠2014-07-15 14:34:36
  一

    民国三十四年,夏末。

    夜幕低垂,长满薰衣草的小山陂上有一名年约十三、四的少女在拼命地奔跑,她身后有一名年龄相仿的少年正在追赶她。

    “来抓我啊,抓到我给个小钱你买红枣!”少女回头向少年做了个调皮的鬼脸。

    “让我抓到你,你就知味道!”少年的脸容略带好胜之色,但更多的是情窦初开的莫名心动。

    少女的体力不及少年,追逐了片刻后,两人的距离逐渐缩短。少年突然跃起扑向少女,把她扑倒,两人一同于柔软的薰衣草丛中翻滚,最终少年成功压在少女身上,并按住她的双手,脸上露出不怀好意的笑容。少女心如鹿撞,既紧张害怕又兴奋莫名,声音颤抖地说:“你想干嘛?”

    “嘿嘿,现在你让我抓到了,当然是我想干嘛就干嘛……”少年说着便吻向对方的樱唇,但却被少女扭脸避开,只吻在红如晚霞的脸颊上。

    少女不断左右摇头,不让少年亲吻其樱唇。少年干脆不再按住她的双手,改为用双手捧住她的火热的脸颊,让她不能再躲避自己的热情……四唇紧接,久久难分!

    唇分之时,两小无猜皆面红耳赤,对视无言。良久,少女推开身上的小情人,坐起来羞涩地说:“你欺负我,我待会去告诉院长。”

    “你舍得吗?院长肯定会打死我的……你看,院长昨天打我的手,现在还在痛呢?”少年把手臂伸出,上面有三条明显的棒痕。

    少女怜惜地轻抚小情人的手臂,不无心痛地说:“真的还痛吗?都怪我把院长的茶杯打破了,害你替我受罪。”

    少年轻轻地把少女拥入怀中,对手臂上的棒痕毫不在乎:“为你挨几棒算什么,要是打在你身上,我才心痛呢!”

    两人坐在草地上相拥对视,少女不自觉地轻闭双眸,心里再度感到小鹿乱碰,既紧张又兴奋地等待小情人再次滋润她柔软的嘴唇。良久,期待中的炙热嘴唇并没有靠近,少女失望地睁开双眸,发现眼前的少年正以好奇的目光凝视着远处。

    少女举起粉拳,嗔怒地砸在小情人胸前,待凝视远处的少年回过神来,她便嘟起嘴,语带责备地说:“你看什么?”

    懵懂少年不解少女柔情,只为远处的异象而好奇心大起,指着远处一株大树,对怀中少女道:“你看,那棵树上好像有条黑布。”

    少女顺着对方所指的方向望去,发现远处一株大树的树枝上挂着一条似乎是黑色布带的物体。小山陂平日人迹罕至,所以他们才敢肆无忌惮地在此嬉戏,而之前到来亦未见有此布带,不由感到好奇。

    两人一同来到大树前,仰首上望,仔细观察了一番。虽然已经来到树下,但布带挂于高处,而且天色已暗,一时间也没看清楚到底是什么,只是觉得很像布带,但似乎又不是。少年玩心大起,随手拾起几块小石向布带掷去,其中一块小石掷中布带中段,布带立刻断成两截。下端一截掉了下来,而上端一截竟然往树枝收缩,仿佛拥有生命般贴着树干迅速往下移动。再看掉到地上的一截,同样像拥有生命般,先是盘成一团,随即形成长条状贴地而行,袭向不知所措的少女。

    黑色异物犹如一条贴地而行的毒蛇,速度迅猛,瞬间即来到少女脚前,但她仍一脸惊恐,不知该如何是好。千钧一发之际,少年拉住她纤幼的手臂,双腿发力狂奔,拉着她逃走。但是,黑色异物并没有就此罢休,一路紧追而来。

    两人好不容易跨越一条小水沟,再奔跑一段回头望去,黑色异物已经没有追来了,这才松了口气。但双脚刚停下来后,少女马上察觉异样,不由惊叫:“有东西爬过我裤子里了!”

    少年先是一愣,随即叫道:“快把裤子脱掉啊!”说着便伸出双手,欲把少女的裤子脱掉。

    “不要!”少女连忙躲避。虽然有异物钻进裤子,但要在心仪的男生面前裸露下体,在这社会风气尚较保守的年代,试问有那个花季少女能做到呢?

    “快点脱啊,不然被它咬到就麻烦了。”少年显然不懂得少女心事,他只想心爱的女生不受伤害。

    少女紧拉着裤子与少年纠缠了一会,突然惊叫起来:“它钻进我身体里了,怎么办?怎么办?”少年还没弄明白“钻进身体里”是什么意思时,她便脸色一白,随即发出撕心裂肺的惨叫,不消片刻她的裤子便被下身流出的鲜血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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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山边的幽静小路上,一名身穿怀石中学校服的少年正使尽全身力气踏着脚下的自行车,他必须要以最快的速度前进,因为他身后有一条如黑色布带般的奇怪异物在追赶他。

    少年使尽力气终于与异物拉开一段距离,但却一不小心被路上的石头绊倒了,连人带车倒在路边的草地上。眼看异物就要追上来,他也顾不上地上的书包及自行车,强忍身上的痛楚,连爬带滚地逃走。他害怕得慌不择路,跑到一个非常隐僻的小山陂上,最终还是被异物追上。

    撕心裂肺的惨叫于僻静的小山陂中回荡,但却没有人听见,再次回复平静的时候,柔软的草地上只剩下一副穿着校服的骨架……

第一章 九天化尸

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须惜少年时。

    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这是一首中唐时期较流行的诗,传说作者是杜秋娘,不过她只不过是演唱者而已,真正的作者已无从稽考了。这首诗的含义很单纯,能以“莫负好时光”五字蔽之。人生匆匆数十载,仿佛只需一眨眼的功夫就能到达尽头。在这有限的时间里,我们需要学习、工作、恋爱、结婚、生子……等我们把所有事情都忙完的时候,剩下的时间已寥寥无几了。

    我经常会想,如果我能像传说中的吸血鬼那样,拥有无限的生命,那是多么有兴趣的事情,最起码我不用为钱而烦恼。譬如,我在我爷爷那年代用篱笆围上一块当时根本不用花钱购买的土地,也不用很大,千来平方就行了,到了现在怎样也能卖个一百几十万。更有趣的是,我能拥有充足的时间博览群书,知识是无限的,只有拥有无限生命的吸血鬼才有机会获得人类的所有知识。可惜的是,现实中并不存在吸血鬼,所谓的血族只是小说家幻想中的产物,其原形是欧洲中世纪的卟啉症患者。

    说了这么多还没有自我介绍,我叫慕申羽,表面上是刑侦局的一名刑警,然而我所隶属的诡案组直接向厅长负责,不受刑侦局管辖。诡案组是一个专门调查超自然案件的秘密小组,大部分案件都不会向市民公布,甚至连审讯过程也是内部进行。

    看了我前面所说的话,也许有人会认为我将要讲的是一个关于吸血鬼的故事,然而正如我刚才所言,在我意识中的吸血鬼只不过是一群患上卟啉症的可怜人而已。本次的案件与吸血鬼毫无关联,或许应该说是一个与时间有关的故事,而这个故事是从一副诡秘的骨架开始……

    九天前,有个叫周少龙的中学生,在放学后离奇失踪。九天后,有人发现了一副诡秘的骨架。我种蓁蓁在骨架被发现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发现骨架的地点在周屋村附近,一个僻静的小山坡上,是该村一名村民发现的。我们赶到时,已经有不少村民在围观,并有三名自称是死者父母及大伯的男女在场,刑侦局的同僚拉起警戒线,阻止村民闯进破坏现场的证物,也方便流年及悦桐等人取证。

    草地上有一副衣物完好的完整骨架,从其身高判断应该是十二、三岁左右,其身上的校服也能证明他是附近一所中学的学生。因为流年他们还在取证,而自称死者父亲的男女先是哭得死去活来,随后更相继晕倒,所以我就跟自称是死者大伯的周耀安聊了几句:“死者的情况……你已经看到了,你怎么能肯定他就是周少龙呢?”

    周耀安颓丧地坐在地上,眼角泛起泪光,先是长长地叹了口气,然后指着山坡下的一辆自行车,及不远处的一个书包:“少龙的单车我骑过,车锁的款式我记得很清楚。还有那个书包,是我开学前买给他的,没想到开学才几天就……”说着,他的眼泪就流下来了。随后,他告诉我,周少龙的父母是菜贩,父亲周耀全曾经离婚,其与前妻罗淑芬生有一子,名叫周俊龙。罗现在经营一间化工店,与前夫十多年来也没有往来。

    聊了一会后,山坡下的悦桐向我挥手,我走过去看见她正和郎平打开地上的书包,把里面的物品逐一取出。因为前几天下过大雨,书包里的书籍都被雨水浸泡过,作业本上的字迹稍微有些模糊,不过她找到了一张经过过塑的学生证,用夹子夹住给我看。从学生证上的资料得知,书包的主人是怀石中学初一2班学生周少龙,也就是周耀全的儿子。

    虽然还不能百分百肯定死者就是周少龙,不过也十不离八九了。死者的皮肤、肌肉、器官尽失,不过还好,他的头发还在,只要在发端的毛囊中提取DNA就能进一步确定他的身份。

    流年的取证工作已做得差不多了,我便问他有何发现,他很无奈地回答:“全身皮肤、肌肉、器官荡然无存,仅剩下一副骨架及头发,但是衣服却完好地穿在身上。从表面迹象看来,尸体应该是在几天内化成骨架,真的很不可思议。”

    “尸体九天就能腐化成骨头了吗?”蓁蓁看着死者的遗骨问道。

    “正常来说要一年左右才能完全腐化,就算天气炎热也不可能在半年之内腐化到只剩下骨架的程度。而且死者的衣服并没有被尸水沾污,如果是正常腐化,这根本不可能。”流年示意我们留意死者身上的衣服,的确并没有被尸水污染的痕迹。

    “尸水?那不是武侠小说才有的东西吗?”蓁蓁大概是小说看多了。

    流年笑着给她解释恶心的尸体的腐化过程:“人的身体里有很多细菌,尤其是在肠道里。当人死了,这些细菌就会把人体分解,一般在二十四至七十二小时内开始腐化,当然以南方炎热的天气,二十四小时就开始腐化了。在腐化过程的最初阶段,尸体的腹部会逐渐膨胀,这是因为肠道的腐败细菌产生了腐败气体,从而引起肠道胀气……

    “当尸体腐化到一定程度,口鼻就会流出血水,而随着胸腹腔的腐败气体增加,压力增高,甚至会出现死后呕吐的现象,即死者在死后一段时间突然会无故吐出血水。如果死者是怀孕妇女,胸腹腔的压力增加甚至会把胎儿挤出来,形成死后产子的现象……

    “尸体进一步腐化时,全身的软组织都会液化成半流动的液体,这就是所谓的尸水。而且在腐化过程中还会滋生大量蛆虫,虽然它们只吃腐肉,但也不可能不把死者的衣服弄脏。”

    “你认为是什么原因使死者的尸体腐化得这么快呢?”我问。

    “尸体根本没有腐化,如果腐化了,最起码会留下一点尸臭,你们有闻到异味吗?”流年反问。

    “我只闻到你身上的尸臭味……”说着,流年就扑过来抱着我。靠,又得用洗米水洗澡。

    尸臭是很难除去的,我给流年这抱也得用洗米水洗澡,那么死者的尸体如果腐化了,就经过雨水冲洗,身上的衣服一定还会残留浓烈的尸臭气味,这不是十天半月就能散去的。

    “如果死者不是因为腐化而变成骨架,那又会是什么原因呢?”蓁蓁搔着脑袋问。

    “这么近城皇庙,不如先去求支好签吧!”说罢便带着一头雾水的蓁蓁去询问围观的村民。村民对此事的说法大概可以分为四种:一、绑架不成撕票;二、车祸后毁尸灭迹;三、被劫杀后惨遭老鼠吃剩骨架;四、变态狂魔杀人剥皮刮肉。

    第一种说法被周耀安否定了,死者的父母靠卖菜为生,家境并不富裕。而流年亦在死者的衣袋中翻出十块钱,周说死者平时身上就只带这么多钱。因此,绑架及劫杀等猜测可以排除了。

    第二种说法也很快被否定,死者的衣服比较完整,不可能曾经遭遇车祸。围观的村民亦表示,近段日子附近应该也没有发生过车祸。

    第三种说法,流年认为绝不可能,因为如果老鼠啃尸,死者的衣服不可能这么完整。就算老鼠们很“客气”地不咬破衣服,起码也会在衣服上留下脚印,而现却连一条老鼠的毛发也没找到。

    综合各种因素,最有可能的恐怕就是第四种猜测——变态狂魔杀人剥皮刮肉。

    “你觉得有可能吗?”我问流年。

    流年沉思片刻:“有这个可能,但比较困难。要把尸体的皮肉完全分离出来,需要很高的外科技巧,不是一般人能做到。而且死者的骨架非常完整,没有任何受损的地方,老实说,我做了这多年解剖也没信心能如此完美地把骨架分离出来。”

    “你认为什么人能做得到?”

    “一般的外科医生、病理解剖师都不会有把皮肉完全分离的经验,有这种经验的恐怕只有会‘取骨’的忤作。”

    在本地还没强制实行火葬之前,先人入土三年后,一般会起棺把遗骨取出装入宝塔中供奉,而忤作就是从这种工作的人。当然,除此之外,忤作的工作还包括收尸、下埋等一切与死人有关的事情,在古代他们还会担当法医的职责,譬如《洗冤集录》的作者宋慈便是忤作中的代表人物。

    “取骨”是忤作的其中一项工作,先人入土三年以上,遗体仍未腐化或未完全腐化,那么忤作在经后人同意后,便会对先人的遗体去肉取骨,遗骨将放入宝塔中供奉,遗肉则付诸一炬。因此,对人体有剥皮刮肉经验者,恐怕就只有忤作。

    “现在都什么年代了,还那有会取骨的忤作啊!”忤作需终日与尸体为伍,本来就是厌恶性行业,从事这一行的,大多都是中老年人。而且取骨也不是每个忤作也会的,要为完整的尸体去肉取骨已经是很恐怖的事情,为腐烂不堪的尸体取骨就更可怕了。更何况强制火葬已经实行多年,现在的忤作基本上都不会取骨,他们的工作只是为后人安排去火葬场,并打点送殡仪式,充其量只不过是另类导游而已。

    “有,我知道村里就有一个。”我与流年交谈时,围观的村民中,突然有个五、六十岁的欧巴桑插话。我走到她身边,向她询问详情,她正欲回答之时,身旁的人却暗示她别多管闲事。

    “不把这变态佬抓了,谁知道下一个被剥皮刮肉是不是自己的孙儿啊!”欧巴桑这句话让所有围观者沉默不语。

    为了不受别人影响,我请欧巴桑跟我走到一旁聊,她告诉我,村里有个叫“喃呒志”的老忤作,现在已经七十有几了,年轻时专门做取骨工作,这附近就只有他才有取骨的经验。

    我向她要了喃呒志的地址,她一再要求我尽快缉拿凶手,免得她终日担心孙儿受害。现在的爷爷奶奶就是这样,孙子就好比命根,就算得个小病也比自己掉块肉更心痛。

    我问悦桂有没有特别的发现,她的回答略显无奈:“除了证实自行车和书包是周少龙的物品外,关没有多少发现,之前的大雨把大部分有价值的证据都冲走了,连一个脚印也没留下。”

    “这可不好办了!”什么证据也没有,该怎么调查啊?

    她忽然笑了笑:“逗你玩的,看这个……”她向我扬起拿中的证物袋,里面装着少量不知是什么东西的残渣。

    “这是什么?”这一小撮像鸟屎似的东西,我真的看不出是什么。

    “是植物的残渣,在自行车的齿轮上发现的,应该是在事发前挂上去的。只要检验出是什么植物,就有可能知道死者有遇害前曾经去过那里。还有这个,从书包里找到的。”她把证物袋收好,然后又取出另一个证物袋,这个证物袋里面装着的是一张纸。纸上有字迹,但因曾被雨沾湿,所以很模糊,我只看最上端有六个字体较大的汉字——信XX得水牛。

    “信什么会得水牛呢?死者该不会与邪教沾上关系吧!”我看着这张应该是手写宣传单的纸张,不禁感到疑惑。

    “字迹虽然化了,但写字的时会在纸面上造成凹陷的痕迹,带回去处理一下就能知道上面写的是什么。”她说罢便收拾东西,准备回去处理证物。

    据周耀安说,死者于九天前放学后便失踪至今,而发现尸体的地点并不是死者从学校回家的必经之路。也就是说,死者很可能在放学后不知道跑到那里玩去了,因此知道他曾经去过什么地方对调查大有帮忙。

    然而要知道死者曾经去过那里遛达,必须等悦桐化验证物后才能得出线索,现在只能到喃呒志那里碰碰运气淘宝网女装天猫淘宝商城淘宝网女装冬装外套www.taobar8.com。虽然我并不觉得一七十多岁的老头子还有力气把一名精力旺盛的少年弄得只剩下骨架。

    喃呒志住在周屋村最西面,是一间位处偏僻又显得破旧的小*平房。在前往他住所的路上,我顺便向村民打听了一下他的情况,得到以下几条信息:

    一、他是附近一带唯一会取骨的忤作,但已收山多年。

    二、他是个低保户,无妻无儿,生活艰苦,靠村里发放的微薄低保金度日。

    三、他性情孤僻,不愿主动与村民接触。

    四、二十多年前,还没强制实行火葬的时候,时值壮年的他突然收山,从此不再做任何与死人有关的工作。

    五、他很喜欢喝酒,自从不再做忤作之后,就经常喝得烂醉如泥。

    忤作是一种靠死人发财的行业,容易遭人厌恶,因此不愿主动与他人接触并不稀奇,无妻无儿也能理解。但既然明知自己晚年无人供养,为何不在壮年积谷防饥,而要早早收山让自己落得一个落魄的晚年呢?这个问题也许只能从他本人口中才能得到答案。

    和蓁蓁来到喃呒志的房子前,我忽然觉得有种阴风阵阵的感觉,虽然是大白天,但这里地处偏僻,而且杂草丛生,仿佛随时都会有僵尸之类的怪物跳出来。而恐怖的僵尸或许就在这房子之内,据距离这里最近的那户人说,上一次看见喃呒志已经是两三个月前的事了,而且当时还是深夜。

    轻敲那道被白蚁啃千疮百孔的木门,良久里面才传出一把虚弱,但却能让人不寒而栗的苍老声音:“死人的事情我不会再管,活人的事情我也不想过问,请回吧!”

第二章 刮肉取骨

   忤作,一种专门与死人打交道,为死者处理后事的职业,在没有法医的年代,也会担任验尸的工作。他们为死者颂经时,经常会念“喃呒阿弥陀佛”或者“喃呒观世音菩萨”等以“喃呒”开头的经文,因此在本地通常会被称为“喃呒师傅”或“喃呒佬”。

    为调查少年九天化尸案,我和蓁蓁登门拜访一位绰号“喃呒志”的老忤作。然而,当我敲响那道千疮百的木门后,得到的却是毫不客气的逐客令:“死人的事情我不会再管,活人的事情我也不想过问,请回吧!”

    “我们是警察,马上给我开门!”蓁蓁威严的命令,换来的是对方的冷嘲:“我就是不开,有本事把门拆了!”

    蓁蓁闻言立刻发难,抬起脚真的想把门给踹了,我见状连忙从后抱着她,免得因强闯民宅而被老大训上一顿。然而,在情急之下,我的手似乎落在不合适的地方——咦,感觉怎么这么柔软……

    蓁蓁一记手肘砸在我脸上,几乎打掉我好几颗牙齿,从她的反应看来,我刚刚摸到她胸部了。虽然隔着胸围,但感觉蛮坚挺的,早知道就多摸几下,反正一样得挨揍。她的脸颊红得像晚霞一样,如果只是害羞的话还挺好看的,不过她的害羞中带着三分怒意,恶狠狠地瞪着我,似乎这记手肘不足让她解恨。

    “你把门踹了,人家还那会理睬你啊!不投诉你就算你走运了。”贼喊捉贼是采花达人的保命绝技。

    “哼!我就看你怎样把门骗开。”她怒气冲冲地走到一旁,一脚把路边的碎石踢飞,可怜的小石头代我受罪了。

    我揉着似乎已经肿起来的脸颊,再次敲门:“志伯,您好!我是刑侦局的探员慕申羽,附近发生了一宗命案,我特来请教你一些问题。”

    “我刚才不是说了,死人的事情我不会再管,活人的事情也不想过问,咳咳……”门内传来剧烈的咳嗽声,里面的人身体状况似乎不太理想。

    “那这两瓶二锅头该怎么办吗?我本来打算拿来给你当见面礼的。”向村民打听他的情况时,得知他非常好酒,所以我顺便从路边的小店里买了两瓶二锅头以及生花、皮蛋等下酒菜。

    二锅头虽然不是什么好酒,但胜在酒味浓郁,对酗酒的人来说,它比高档的低度酒更有吸引力。就像习惯吃咸菜的人,给他吃珍贵的松茸,他反而会觉得一点味道也没有。

    我拧开其中一瓶二锅头的盖子,洒了一小半在地上,浓而不纯的酒香立刻弥漫于四周,然后对着屋里的好酒之人喃喃自语:“既然没人喝,只见倒掉了,真浪费啊!”

    欲擒故纵之策一出,不消片刻门就打开了。门内是一名瘦弱的老人,他有明显的驼背,站起来头部只到我胸腹之间,身体状况似乎不太好,脸色很苍白,而且一直在咳嗽,但双眼却意外地炯炯有神。他开门后并没有说话,只是盯住我手上的二锅头。虽然这种酒并不贵,但对于靠低保金度日的老人来说,也不是经常能喝上的。

    我把已拧开的那一瓶递给他,他一言不发地接过,仰首便灌了一口,随即转身返回屋里,既没有说话,也没有把门关上。我向蓁蓁扬了扬手,便走进屋内。

    这是一间简陋得不能再简陋的房子,以青砖砌成,没有任何装修,屋里屋外皆能直接看见那些“年纪”比我还大的青砖。房子的布局很简单,一厅一房一厨。客厅内只有屈指可数的几件木制家具,而且“年纪”也不轻,仿佛随时都会散掉。

    志伯坐在那张似乎经常在古装电视剧的酒馆中出现的四方桌前,往对面的位置指了指,然后又仰首痛饮。刚才他还一脸敌意,但随着烈酒下肚,脸上渐见欢颜。仅从这一点,我便能肯定他不是凶手,因为死者的衣袋里还有十块钱,用这十块钱一瓶二锅头足够有余。酗酒的人是不会放过任何一个能喝上酒的机会。

    我坐下来把下酒菜和另一瓶二锅头放在桌上,蓁蓁则没好气地站在门旁,她不是不想坐,而是没地方能让她坐,狭小的客厅里就只有两张凳子。志伯把手中那瓶酒喝得一滴不剩,脸色不但没变得红润,反而更加苍白,但咳嗽竟然比刚才少了很多。他毫不客气地拧开另一瓶二锅头继续喝,这次没之前喝得那么急,边喝边吃下酒菜,略现红丝的眼睛闪烁着诡秘的光芒,凝视着我良久才开口:“我不喜欢欠别人的,你有什么想问的尽管问,就当我付你的酒钱。”

    喜欢喝酒的人大多都比较爽快,既然他让我尽管问,那我也不客气,直接问道:“为何不再做忤作?”忤作是一种历史悠久的职业,有很多规矩及禁忌,因此很重视师徒转承。虽然他已经年过七十,很多需要体力的活儿做不来,但他拥有经验,只要愿意授徒,必须能继续在这一行立足。倘若思维清晰,没患上痴呆症之类的疾病,要干到百年归老亦非难事。

    他愣住了片刻,双眼闪过一丝微仅可察的惊惧,但立刻就恢复过来,苦笑道:“二十多年了,也许我该把这段埋藏在心里二十多年的可怕经历说出来……”接着,他便一边喝酒一边向我诉说他不当忤作的原因,虽说酒能壮胆,但他在讲述的过程中瘦弱的躯体仍然经常不住地颤抖——

    当喃呒佬可不是一件轻松的工作,终日要与死人打交道,胆子小一点也做不来。我父母早逝,无亲无故,识字又不多,因此十来岁就跟着师傅做喃呒佬。

    我在师傅身上学了很多实用的东西,尤其是取骨,在师傅未过身之前,这一带就只有我们俩师傅会这手艺。后来师傅百年归老,会这手艺的就只有我一个。其实取骨这活儿,要说难也不难,但说易也不容易,关键是看你有没有这个胆量。

    第一次取骨的时候,我的年纪还很小,但已经跟了师傅一段日子,见死人的时间不见得比见活人少,但要我亲手为一具腐烂不堪的尸体刮肉取骨,还真不容易下手。可是师傅却拿着一根棍子硬是要我把尸体的骨头取出来,手脚慢一点也得挨上一棍。当时我挺恨师傅的,但长大后我才明白他的用心,要是我没学好这门手艺,以后想要两餐温饱也不容易。

    师傅在我二十多岁的时候就过身了,在此之前他已教会了我一切。因为附近一带只有我才会取骨,所以很多人家要办丧事,首先会来找我,有时候生意还多得忙不过来。因此,我当时的生活还过得不错,可惜我天生驼背,而且又是做死人的活儿,所以一直都没有姑娘愿意嫁给我……

    我之所以不再做喃呒佬,是因为二十多年前发生了一件很可怕的事情。我还很记得当时是冬天,那天还下着雨,天气很冷很冷,那天我要为六婆起骨。起骨必须在黎明时分,太阳还没升起的时候进行,我和六婆的六个儿子一同来到埋葬她的地方——一片茂盛的荔枝林。

    进行了拜祭仪式,又烧过香烛冥镪后,我们便动手把棺材挖掘出来,然而一开棺,我们就惊呆了。六婆的尸体一点腐烂的迹象也没有,跟刚下葬时没两样,更可怕的是,她的右手竟然按在左胸上,而我明明记得下葬时她的双手是放在身体两侧的。

    虽然做了多年喃呒佬,但眼前的情况还是把我吓坏了,过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六婆的六个儿子全都吓得脸无血色,大家面面相觑,一时间谁也不知该怎么办。

    虽然我并不懂得风水术数,但多年的起骨经验让我知道这儿一定是养尸地,六婆已经尸变了,如果不立刻将她火化,肯定会炸尸的。于是,我告诉她的儿子,要他们立刻拿柴枝来把尸体烧掉。可是当时正下着雨,要生火并不容易,而且这场雨也不知道会下到什么时候,如果把尸体放任不管,很可能雷声一响,她就会“醒”过来。

    按照起骨的规矩,一旦开棺就不能再葬回去,因为开棺已经打扰了先人休息,葬回去的话免不了要再次开棺。所以,开棺后必须妥善处理先人的遗体。我建议先把六婆的遗体停放在她其中一个儿子家中,待雨停后立刻火化。

    然而,这六名孝子谁也不愿意把母亲的遗体带回家,他们都害怕雷声一响,母亲就会“醒”过来。他们商量了一会后,决定给我双倍酬金,要我立刻为六婆取骨。

    虽然我很不愿意在这种情况下为六婆取骨,但也别无他法,在这种雷雨天气,她随时会因为一个响雷而炸尸。如果她是因我经手起骨而炸尸,那我的罪名可大了。

    取骨的过程,孝子是需要回避的,因此我只能独自在茂盛而阴森的荔枝林中为六婆取骨。起骨偶尔会遇上尸体不腐的情况,所以取骨的工具我早就准备好了,孝子一走,我便立刻为六婆取骨。

    在这之前,我已经不知道为多少先人取过骨了,对比那些腐烂不堪的尸体,这次取骨要轻松得多。然而,我心里一点也不觉得轻松,每次雷光闪现,我的心就仿佛被一只无形的手紧紧地握着,那感觉就像快要窒息一样,因为我不知道眼前的尸体会不会因此而炸尸。

    我先为六婆的四肢刮肉取骨,这样做会让我觉得安全一点。不过在取骨的过程中,我又发现了一件让人心悸的事情——割开皮肉中所流出的血竟然是鲜红色的!人死后快则三、五天,慢则十天半月,血就会变成黑色,但六婆已经死了三年多,血竟然还像活人一样鲜红。

    恐惧已把我的神经麻木了,我只想尽快完成我的工作,尽快把六婆的骨头取出。我以最快的速度为六婆取骨,但也花了一个上午才把四肢及躯体的皮肉、内脏完全除去,最后只剩下头颅还没有去皮刮肉,不过这也是取骨中最麻烦,最花时间的。

    雨越下越大,虽然我穿了雨衣,但雨水仍从衣领飘进来,把我的衣服沾湿了。汗水与雨水内外夹击,使我的衣服几乎完全湿透,透心的寒意使我的双手变得迟钝。而且虽然时值中午,但天上尽是厚厚的乌云,加上茂盛的荔枝树阻挡仅有的光线,比没有月亮的夜晚亮不了多少。

    我就在这种情况下为六婆的头颅刮肉取骨,双手不灵活使我越急就越快不来。好不容才把鼻子以下的皮肉刮去,正准备往上刮的时候,四周突然一遍光亮,一声惊天动地的雷响随即在头顶上炸开,把我的耳朵也轰得嗡嗡作响。可怕的事情就发生雷响的那一刻,眼前那张失去了近一半皮肉的脸,猛然睁开了双眼,愤怒的目光从圆睁的双目中射出,仿佛能穿透皮肉,甚至穿透我的灵魂……

    之后的事情,我已经记不太清楚了,印象中我好像把六婆的头扔掉,像个疯子似的在雨中奔跑,怎样回到家里也不知道。自此之后,我就每天都用白酒把自己灌醉,使自己暂时忘记那可怕的一幕,那张失去了一半皮肉但却双目圆睁的脸。这种烂醉如泥的日子,一过就好几年,直至我把所有积蓄花光。钱没了,但人还活着,还得吃饭,还得生活,可是我却不敢再触及任何与死人有关的事情,所以只能做些脏活累活。后来老了,什么也做不了,就只靠村里发的低保金过日子……

    三国时期,关羽败走麦城为吕蒙设计所擒,后因宁死不降,父子同被孙权下令斩首。孙权心知刘备痛失义弟绝不轻易罢休,便听从张昭的嫁祸之计,将关羽首级送与曹操。据野史所载,曹操在打开装有关羽首级的木盒时,关羽双目突然怒睁,吓得曹操大病一场,急令以王候之礼将其厚葬。然而,正史并无首级睁目之说,厚葬关羽除了因为关曹二人交情非浅,更因为曹操洞悉了孙权的用心。

    首级睁目之说是否可信,也许流年能给点意见,不过无论此事是真是假,似乎也与本案没有多少关联。虽然志伯与本案应该没有关系,但悦桐那边的化验还没有结果,反正也是闲着,就跟他多聊了一会。毕竟,他与尸体打交道的时间超过三十年,或多或少也能给我们一点帮助。

    然而,当我向他道出山坡上发现骨架的情况后,他一个劲地说不可能:“说尸体九天能腐化成骨架简直是天方夜谭,要是尸体那么容易能化掉,还用得着取骨吗?要知道取骨通常是在尸体埋葬了三年以上,仍然没有完全腐化的情况下才进行的。”

    “你认为是什么原因能让尸体在这短的时间内化成骨架呢?难道是被人剥皮刮肉吗?”我问。

    “也不可能,我干过取骨,所以我很清楚,取骨虽然不算难事,但取骨的过程中难免会在骨头上留下刀刮的痕迹。而且取骨是一块骨头一块骨头那样取出来的,不可能还保持完整的人形,要是给骨架穿上衣服就更难了。”志伯在这方面的经验比任何人都要丰富,他的意见很有参考价值。

    “如果不是被人剥皮刮肉,又是什么原因呢?”这个问题可让我一个头三个大。

    此时志伯已经把酒喝光了,沉思片刻,脸色突然一寒,声音颤抖地说:“我想起来了,五十多年前也发生过似乎的事情……”

第三章 修女牧师

  用两瓶二锅头从老忤作志伯口中换来一个骇人听闻的故事,反正悦桐那边的化验还没有结果,所以我就继续和他聊天,没想到他竟然说五十多年前也发生过类似的化尸事件。

    正想追问的时候,发现志伯手中的酒瓶已空,但他显然还未喝够。虽然以他的年纪不宜喝这么多酒,但古诗有云“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不烟不酒戒色禁欲固然能长寿,但如此的长寿又有何意义呢?倘若能用十年的寿命换十天的欢乐时光,我也愿意换,不是有句话叫“一日快活敌千年”吗?

    我把正在门边发呆的蓁蓁叫来,让她去买酒,她虽然有点不高兴,但还是去了。此地虽然较为偏僻,但她双脚修长,跑起来挺快的,一去一回应该不用花多少时间。

    我忽然想到一个问题,谊婆说蓁蓁是处*女,但像她这样的疯丫头,整天上跑下窜的,那片薄膜恐怕早就完蛋了。这种因运动而造成的破裂,谊婆大概也看不出来吧!

    蓁蓁走后,志伯开始向我讲述发生在五十多年的怪事——

    那时候大概是五十年代中期吧,我已经二十出头,跟了师傅也有好几年。当时虽然已经解放了,但很多事情还是按老规矩办,像我和师傅这样的喃呒佬还是经常会帮公所做验尸的工作……哦,那时候公所好像已经跟现在这样,叫派出所了。

    我记得当时是夏未秋初,应该也像现在这样是八、九月左右吧。那天我和师傅正在吃午饭,派出所的人过来说在村子外面发现了一副人骨,叫师傅过去帮忙。师傅连饭也顾不上吃就带着我过去了。

    从那副人骨的身高看来应该是个十三、四岁的小孩,皮肉全没了,就只剩下骨头和头发,看上像已经死了好几年。可是衣服却还好好的,虽然是旧了点,还打了不少补丁,但怎么看也不像在野外放了好几年。

    那年头,人不像现在这么多,谁家的小孩不见了,一问就能知道,当时村里就只有田叔的大儿子强仔不见了。可是,强仔不见了只是五天前的事情,怎么可能一下子就变成一副骨头呢?然而,田叔俩夫妇来到,一看见穿在骨头上的衣服就哭了。衣服上的补丁都是田嫂一针一线地补上去,那会不认得呢!

    当时这件事弄得人心惶惶,大家都以为附近来了专吃小孩的妖怪,而派出所又一直都没把这件事查清楚,害得大家都把小孩关在家里……

    志伯所说的位置与发现疑似周少龙遗骨的地点相隔约一公里,而且死者的情况如出一辙,这两件事肯定有关联。可是,这两宗案子的发生时间相隔超过五十年,如果是人为的凶案,就算凶手当时只有十来岁,现在也已经是个古稀老人,就像志伯那样是否能打得过一个花季少年也是个疑问,剥皮刮肉这种极消耗体力的事情应该做不了。

    此时蓁蓁已经把酒买回来了,很没礼貌地丢到桌子上,差点没摔破。志伯可没理会她的恶劣态度,一看见酒眼睛就亮起来,拧开瓶盖就往嘴里灌。我问他当年发现人骨时有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他边喝边想,但因为已是半个世纪之前的事情,细节已经很难记起来。

    良久,他似乎想起了一点儿:“当时人骨附近好像有些……那叫什么草啊,就是那种紫色的……”

    “薰衣草?”印象中在这一带,紫色的植物就只有薰衣草。

    “对,就是薰衣草,在发现人骨的地方有些薰衣草,应该是小孩子贪玩,在附近摘的……”志伯说着竟然趴在桌子上睡着了。看着桌子上那三个空酒瓶,我想要是我的话,半瓶没喝完就倒下了。

    我把志伯抱回他那间不足十平方的卧室,为他盖上被子便与蓁蓁离开。

    刚出门口,电话就响起了,是悦桐的来电:“阿慕,你猜对了,这宗案子果然与邪教有关。”

    “知道是什么教派吗?”我焦急问道。

    “基督教。”听见这话,我差点没摔倒。

    “你又找我乐子了。”我无奈地说。如果是其他人跟我开这样的玩笑,我一定会问候她母亲,但是悦桐就算是怎样耍我,我也只能认命了,谁叫我欠她的。

    “从死者书包里找到的那张纸,经常处理后已能看清楚上面的字迹,上面写着的不是‘信什么得水牛’,而是‘信上帝得永生’,下面是一些关于基督教的介绍,还写上了附近一间教堂的地址。而自行车齿轮上的植物残渣经化验后证实是薰衣草,你也许该到那间教堂附近看看。”

    志伯不是说,五十多年前的化尸事件现场也发现薰衣草吗?难道两名死者因为去过同一个地方而遇害?

    “死者的身份确认了吗?”这个问题很重要,不能确定死者的身份,调查方向就容易出现偏差。

    “已经确认了,经过DNA检测证实他就是周少龙。”

    结束与悦桐的通话后,我拨了个电话给流年询问首级睁目是否有可能,得到的回答是:“可能性非常低,但也不能说绝不可能。人在死亡之后一段较短的时间内,有可能出现肌肉收缩的现象,因此而睁开眼睛在理论上是有可能的,但是发生机率恐怕只数十万分之一。像你说那样,死后三年还能睁眼,可能性就更低了,也许只有亿万分之一,只可以说不能排除这个可能性。”

    我之所以特意请教流年,无非是为了证实志伯是不是喝醉了说胡话,既然流年说有这个可能,那么志伯的话便有一定的可信性。

    挂掉电话后,我和蓁蓁来一间位于怀石中学与周屋村之间的孤儿院,其位置距离那两宗事隔五十多年的化尸案件的发生地并不远。这间孤儿院名为史密斯儿童福利院,看样子应该是非政府机构。我们之所以会来这里,是因为孤儿院里有一间教堂,而那张手写宣传单上所说的教堂就是这一间。

    教堂的规模不大,采用欧式巴洛克风格,应该建于民国初期,恐怕已经有超过一百年历史。不过,看样子还挺坚固的,不像现在那些豆腐渣工程,三五十年就已经被列为危楼。

    今天是星期天,教堂内正在做礼拜。我们到达时,牧师已经在带领信徒唱阿门颂,看来礼拜马上就会结束,因此我们并没有急着进去,而是站在门外等候,顺便也观察一下里面的情况。这儿毕竟是间位处偏僻的小教堂,所以来做礼拜的信徒并不多,但竟然让我发现外国人的身影。与我们相比,外国人十分重视宗教信仰,虽然在个角度看来,宗教是政治下的产物,但是没有信仰的人的确较容易堕落,甚至犯罪。

    庄严的礼拜仪式结束后,一名六十有余、面容慈祥的老修女与信徒有说有笑地送对方到门外,当看见我们的时候,便向我们露出友善的笑容,谦卑问道:“需要帮忙吗?天父的孩子。”

    “您好,我叫慕申羽,是刑侦局的探员,附近发生了一宗命案,所以我们过来询问一些情况,希望能从中得到线索。”我出示了警员证,又说:“请问该如何称呼你呢?”

    “愿主宽恕逝者的罪过,引领他的灵魂到达天堂,阿门!”老修女在胸前画了个十字,“你像其他弟兄姐妹那样,叫我袁修女就行了,希望我能帮得上忙。”

    “你见过这个少年吗?”我递上周少龙的学生证,上面有他的大头照。

    袁修女看了一会便把学生证还我:“这孩子前段时间经常过来玩,但这几天并没有来过……愿主保佑他的灵魂!”

    “他在这里有跟那些人接触过呢?”

    她脸露慈悲之色,缓缓道:“他是个好孩子,经常在放学后过来和院里的小朋友玩,还教他们写字,跟院里的人都接触过,前些日子还向梁牧师告解。”

    告解是一种宗教仪式,简单而言就是在神职人员面前忏悔的自己罪过,以求得到上帝的宽恕。然而,一个花季少年会有什么罪过呢?或许,我能从他的告解内容中得到一些线索。可是,当我请求袁修女为我们引见牧师,并表示希望能从牧师口中得知告解内容后,却得到这样的答复:“我很乐意带你们去见梁牧师,但是他恐怕不会把告解的内容告诉你们,因为作为神职人员,我们有义务保护信众的私隐。”

    “可是,这也许关系到周少龙的死因,与其保护他的私隐,还不如还他一个公道,把凶手找出来。”虽然我也明白对方的苦衷,但我觉得为死者伸张正义比为死者保留私隐更有意义。

    “这孩子已经得到了脱解,人世间的事情已经与他再无关系,主自会有安排。我们要做的,应该是为他祈祷,而不是揭露他不愿意让别人知道的事情。”她的神情虽然很和蔼,但态度却很坚决。

    硬碰硬是解决不了问题的,既然不能强迫对方说出周少龙的告解内容,那只好用旁敲侧击的方式套取相关的信息。因为袁修女还有很多事情要忙,所以在给我们引见梁牧师之后就离开了。

    梁牧师是一名四十多岁的中年人,态度很友善,我们见到他的时候,他正在教堂后面的房子里教孤儿院的小朋友写字。这些小朋友的年龄在三至十岁之间,大多都是女孩,男孩只有两个,但都有明显残疾。其中一个的智力似乎较低,傻笑着在纸上涂鸦。另一个要好一点,智力应该没问题,但天生的兔唇使他的样子有点怪异。我留意了一下他们在写什么,年纪小的在写自己的名字或者胡乱涂鸦,年纪较大的则在抄“信上帝得永生”的宣传单。

    “弟兄姐妹,我能为你们做些什么呢?”梁牧师吩咐较年长的小朋友照顾弟妹后,就跟我们到外面的小花园里散步。

    “你认识他吗?”我递上周少龙的学生证。

    “认识,他经常会过来帮忙教院里的小朋友写字,虽然有时候也会很顽皮,不过他很有爱心,是个善良的孩子。可是,我已经有几天没见他来了,不知道他现在怎样?”梁牧师说着,脸上露上忧虑之色。

    “他已经……过世了。”要把这个不幸消息告诉对方,我心里略有不忍。

    梁牧师先是一愣,但很快就回复平静,在胸画了个十字:“愿主引领他的灵魂到达天堂!”

    我们同时沉默,片刻后蓁蓁打破了这份沉默:“孤儿院不是有政府资助的吗?怎么没有老师教小朋友读书呢?”

    梁牧师微笑回答:“本院是由一位名叫史密斯的牧师创办的,并不是政府机构,所以没有得到政府的资助,日常的开支主要是靠信众的捐献。因为政府没有给我们分配教师,所以我们就自己教小朋友读书。”

    蓁蓁似懂非懂地点头,我接着问:“一般的孤儿院都是由政府部门管理,你们怎么会是自行运作的呢?”

    梁牧师徐徐解释:“其实,在我来这里担任牧师之前,政府的确曾经要求接管孤儿院。但因为本院是史密斯牧师创办的,院长便向教会求助,教会出面与政府周旋,最后终于能维持原状。而我也因此而被派驻到这里担任牧师的职责。”

    孤儿院是怎样运作我并不关心,我关心的只是周少龙跟这里的人有什么关系,问这个问题目的只在于让对方放松一点,以便我套话而已。我希望能够套出周少龙告解的内容。

    跟梁牧师再谈了些无关痛痒的事情,我便开始问及与周少龙有关的问题,但当我试探性地问及告解内容时,他便很尽责地给我解释:“告解是信徒向主忏悔的方式,作为神职人员,我们充当的角色是主的使者,因此我们绝不能向第三者透露告解的内容,除非是得到信徒的同意。”

    人都死了,还去那找他同意啊!难道要上天堂找他吗?虽然我平时从不烧香拜佛,但谊婆信奉的婆姐是佛教诸位圣者之一,而我也受婆姐保佑多年,也算是个佛教徒,死后去不成西方极乐世界就得下地狱,跟天堂可沾不上边。当然,就算我能上天堂,那也是死后的事,不见得能解决现在的问题。

    一计不成又一计,我打算用另一种方式套取信息:“周少龙在院里有跟谁特别谈得来的吗?”

    “他和美珑最谈得来,其实他每次过来也是来找美珑的。”

    “美珑是什么人?”

    “她是院里的孤儿,唉,其实她很可怜……咦,她就在那里!”顺着梁牧师所指示的方向,我看见一个年约十四岁的花季少女,她长得很漂亮,但却穿着一身很奇怪的衣服。也许,我能从她口中得到一些线索。

第四章 女婴屠场

 从梁牧师口中得知周少龙跟孤儿院里的一名叫美珑的孤儿很谈得来,而且每次到此就是为了找她,恰好此时她就在我们眼前出现。

    顺着梁牧师所指的方向,我看见的是一名年约十四岁的花季少女,乌黑秀丽的头发长及肩膀,脸色欺霜胜雪且白里透红,双眸黑白分明,犹如清澈见底的湖泊,漂亮得让人惊讶。如此美人胚子长大后必定能艳压群芳,怪不得周少龙会经常来找她,我要是晚十年出生,也会天天来这里做义工。

    然而,她虽然长得漂亮,但衣着却十分怪异,感觉有点像中东的服饰,是一件宽大的长袍,上身只露出头部和手掌,下身只能看到一双穿着凉鞋的秀足。不过袍子虽然宽长,但感觉却十分合身,就像量身订做一样。而且她还戴着一个很特别的木制发夹,怪异中有种另类的美感。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非主流?听说时下的少男少女很流行这玩意,不过她显然比同龄人更懂得运用这种另类风格。

    梁牧师向她招手,她便向我们这边走过来。在她还没走近时,蓁蓁小声地问梁牧师:“有中东人给你们捐衣服吗?”

    梁牧师笑道:“暂时还没有,美珑的衣服是她用捐赠的衣服改成的。其实善心人所捐赠的衣物,有很多都不合身,刚才那些小朋友所穿的衣服都是经过她修改的。还有她的发夹,也是她自己做的。”

    “她年纪轻轻就这么能干了?”蓁蓁略显惊讶。

    “是啊,这孩子很能干,很多事情都会做。唉,真是个苦命的孩子,愿主能保佑她!”梁牧师叹息着在胸前画了个十字。

    正所谓“穷人孩子早当家”,环境不好自然会迫使人学会照顾自己及身边的人,这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然而,梁牧师为何一再说美珑命苦呢?如果因为她是孤儿的话,那孤儿院里所有孩子都是孤儿,为何单单说她命苦呢?

    正想问这个问题时,美珑已经来到我们身前了,她很有礼貌的向梁牧师问好,然后又向我们露出甜美的微笑。梁牧师简单地给我们作了介绍,然后就让美珑招呼我们,自己则继续去教小朋友写字。

    “你认识他吗?”我把周少龙的学生证递给美珑,她一看便紧张地问:“少龙怎么了?他已经快十天没来过了。”

    “很抱歉,他已经去世了。”

    “他,他死了?怎么会这样?”她脸露惊讶之色,不自觉地往后退了一步。双眼随即涌现泪光,楚楚可怜的样子十分惹人怜爱。

    “虽然我们知道你很难过,但希望你能明白,我们必须调查清楚他的死因,把凶徒绳之以法。”

    她含泪点头:“有什么是我能帮上忙的呢?”

    “我想知道九天前,也就是上个星期五,他有没有来过?”其实,我说这句是有语病的,因为星期天才是一个星期的开始,上个星期五应该是两天前。不过,很多人都以为星期一是一个星期的开始,所以我才这样说,只要对方能明白我的意思就行了。

    “嗯,他有来过。他几乎每天放学后都会来一趟,可是从那天之后就没有再来了……”她说着掏出手帕擦去眼角的泪水。现在这年头,有带手帕习惯的人可说是凤毛麟角,大部分人都习惯用更为方便的纸巾,也许只有像她这样的孤儿才会有这种节俭的习惯吧!

    “能详细告诉我那天的情况吗?譬如他有没有跟谁生过气,又或者有没有向你提及过一些特别的事情。”

    “他那天去过地下室……”她的脸色突然一寒,似乎想起了一些可怕的事情,徐徐向我们讲述九天前的情况——

    那天天气不太好,少龙刚来到就开始下雨了。我们一起教小朋友写字,教着教着,他突然问我教堂里是不是有个地下室,因为他看到内堂的地上有道木门。我听袁修女说过地下室的事情,她说在解放前,院里收到的孤儿都会先放到地下室,但后来就没有这样做了,现在地下室是闲置的。不过,袁修女不喜欢我们到地下室玩,所以我和院里的其他人都没下去过,也不知道下面是什么样子。

    少龙似乎对地下室很好奇,不停问我下面会不会有什么有趣的东西,我给他说得也很想去看看,可是又怕袁修女会不高兴,所以就没理他,去了厨房帮忙做饭。做好饭后,我本来想问他要不要在这里吃饭,可是却没找到他,就想他会不会跑到地下室去了,于是便到教堂的内堂里找他。

    我刚来到内堂,就看见地下室的木门打开了,袁修女正和他一起走出来。袁修女还说他不该这么调皮,跑到地下室去,说那里已经很久没使用,不但空气混浊而且地面湿滑,要是在里面摔倒就不好了。

    袁修女走后,我问他在地下室有没有看见有趣的东西,他当时的脸色不太好,说话也支支吾吾的,只是说下面什么也没有。不过,我心里总是觉得他在撒谎,就缠着他问。当时雨刚停了,他就说要回家吃饭,甩掉我就跑了……

    从美珑的叙述中可以得知,周少龙在失踪前曾经去过地下室,或许能在那里找到一点儿线索。于是我便叫她帮忙把袁修女找来,带我们去地下室查看。

    “袁修女不喜欢别人去地下室耶……”美珑脸露困扰之色,但随即便鬼鬼祟祟地靠近我身旁,小声说:“不如我带你们去好了,其实我也想去看看,但你们可别告诉袁修女哦,她知道了会不高兴的。”

    虽然感觉上美珑要比同龄人成熟懂事,但终究还是个少女,和大多数天真烂漫的少女一样,难以压抑对未知事物的好奇。既然袁修女不见得会愿意带我们到地下室,那让这个好奇心旺盛的少女带我们去亦未尝不可。

    同意了美珑的提议后,她就拉着我和蓁蓁的手往教堂走。对女性而言,十四岁也许是个梦幻般的年龄,她的手滑得豆腐一样,握着就让人觉得舒服,可惜老妈把我早生了十年。

    “袁修女不喜欢别人去地下室耶……”美珑脸露困扰之色,但随即便鬼鬼祟祟地靠近我身旁,小声说:“不如我带你们去好了,其实我也想去看看,但你们可别告诉袁修女哦,她知道了会不高兴的。”

    虽然感觉上美珑要比同龄人成熟懂事,但终究还是个少女,和大多数天真烂漫的少女一样,难以压抑对未知事物的好奇。既然袁修女不见得会愿意带我们到地下室,那让这个好奇心旺盛的少女带我们去亦未尝不可。

    同意了美珑的提议后,她就拉着我和蓁蓁的手往教堂走。对女性而言,十四岁也许是个梦幻般的年龄,她的手滑得豆腐一样,握着就让人觉得舒服,可惜老妈把我早生了十年。

    已经过了礼拜时间,袁修女和梁牧师都去了照顾小朋友,所以教堂内空无一人。内堂的地上有一块约120厘米长,80厘宽的活动木门,其所在位置不算显眼,但在内堂遛达一圈肯能看见。木门和这教堂一样,应该有上百年历史,不过并没有损坏的痕迹,似乎是用上好的木材造成。我拉着门板上的铁环,费了不少劲才把这块厚实的木板拉起来,我想周少龙在打开这道木门时应该也很吃力。

    我忽然想到一个问题,如果这道木门关上了,那么地下室就算有人呼救,外面的人也很不容易听见。怪不得袁修女不喜欢有人到里面遛达,要是在里面出了什么意外,还真是叫天不应,叫地不灵。

    打开木门后,是一条不算很长的梯道,但由于角度问题,光线并不能照进梯道里。因此,在我眼前的是一条下半段隐没于黑暗之中的梯道,地下室是什么情况根本看不见。

    蓁蓁问美珑地下室有没有电灯,她摇摇头说不知道,因为她没进过去,不过她上次见袁修女从里面出来时是拿着手电筒的。这间教堂应该有过百年历史,以当时的条件没安装电灯也不稀奇。

    “我知道那里有手电筒,现在就去拿过来。”美珑说罢不等我们答应就跑了。其实我口袋里有火机,也能应付一下。

    大约等了五分钟,还没见美珑回来,蓁蓁有点不耐烦了:“这丫头跑那里去了,我们先下去看看吧!”

    反正美珑也没进过地下室,她来了也不见得能帮上忙,于是我便掏出防风打火机,借助那蓝色的火苗所发出微弱光线,与蓁蓁一同走进漆黑的地下室。

    地下室比我想象中要宽敞得多,应该有一百二十平方左右,但高度较低,大概只有两米高左右,我总觉得很容易会撞到头,虽然我的身高还不足一米八。借助打火机发出的微弱光线,能看见这里空无一物,只有四面以古朴石砖砌成的墙壁,墙上有烛台,但却没有蜡烛。这里的空气稍微混浊,且地面及墙壁上长有少量苔藓,要是独自进来,一旦滑倒可麻烦了。

    查看了一圈并没有特别的发现,正准备离开的时候,蓁蓁突然惊叫一声,指着进来的梯道口叫道:“那是什么?”

    我往她所指的方向看过去,发现地上竟然有一件黑色物体正向我们这边快速移动。这东西黑黝黝的,大概有米许长,半米宽,扁平得像贴着地面。因为光线不足,一时间也看不清楚是什么东西,感觉上像是一块会移动件黑布,又像一条被压扁的黑蛇。

    黑色异物在短短的一瞬间便移动到我们身前,蓁蓁抬脚一踩,想把它的“头”踩住,但它的“头”竟然能瞬间空出一个鞋印状的窟窿,刚刚好让蓁蓁这一脚落空。它的形态似乎能随意改变,蓁蓁的脚还没来得及提起,它已经往鞋子上裹。

    蓁蓁被脚下的异象吓了一大跳,不过她这散打冠军也不是吃素的,立刻就反应过来,脚丫一扭就把鞋子脱掉,并往后跳开。鞋子离脚后,瞬间便被异物包裹,感觉像是鞋子被一块黑布包着似的。可是,当异物从鞋子上退下来时,这只质量挺不错的真皮运动鞋竟然变得千疮百孔,就像给腐蚀性液体泡过一样。

    我和蓁蓁四目对视,大家都从对方惊愕的表情中得到一个信息——逃!

    异物离开鞋子后便向我们袭来,而且它竟然能一分为三,从三个方向把去路封锁。我们只好往里面逃,但逃到墙角就无处可逃了。眼见它们已经来到我们脚下的时候,一道强光从入口处照过来,照得我下意识地用手遮挡,蓁蓁也一样。虽然眼睛暂时看不见周围的景象,但我的耳朵并没有问题,听见袁修女的声音:“你们怎么不跟我说一声就跑进来了?”

    待强光从我们身上移开时,我看见手持手电筒的袁修女站在入口处,美珑就在她身旁不安地玩弄着衣角,似乎知道自己犯错了。再看看周围,黑色异物已不知所踪了,仿佛从没出现过,地上只留下一只千疮百孔的运动鞋。

    突如其来的变化使我的大脑没反应过来,倘若不是这只破烂的运动鞋,我还以为刚才只是做了一场噩梦,但这显然并非梦境,而是真实发生过的事情。我与蓁蓁对望了一眼,对方的眼神也给予我肯定,这绝对不是一场梦。

    “孩子,你们不该来这里。”袁修女向我们招手,示意我们跟她离开地下室。

    蓁蓁一跳一跳地去拾回她的运动鞋,鞋子已经破得不成样子了,她竟然还打算穿上。我把鞋子抢过来,叫她先单脚跳着,这鞋子待会交给悦桐化验。她气鼓鼓地瞪着我,我以“迷人”的微笑回应,她最终还是妥协了,放下只穿着白色袜子的秀足,一脚高一脚低地和我离开地下室。

    走出地下室我便向袁修女讲述刚才的情况,并向她展示千疮百孔的运动鞋。她的神情很哀伤,长长地叹了口气,在胸前画了个十字:“愿主解救这些可怜的灵魂,阿门!”

    “袁修女,这地下室是什么回事啊?难道下面闹鬼了吗?”蓁蓁望着那漆黑的地下室入口,似乎刚才的事情仍让她心有余悸。

    袁修女没有立刻回答,而是想把木门关上,我和蓁蓁马上上前帮忙。把木门关好后,她才说:“我之所以不想大家进地下室,是因为里面有很多女婴的亡魂。”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能说详细一点吗?”我严肃问道。

    袁修女请我们坐下,然后才慢慢讲述在这个诡秘的地下室里曾经发生过的事情——

    孤儿院是上世纪初由史密斯牧师所创办的,刚开始时,经费中有很大一部分是由教会资助,所以当时的经费很充裕。因为经费充足,当时院里的孤儿生活过得并不差,甚至过得比大部分穷人还要好,因此很多穷人会把自己无力抚养的女婴送到教堂。

    后来,史密斯牧师返回天父的怀抱,且又恰逢战乱,院方无法与教会取得联系,经费就日渐紧张了。而且,战乱使更多穷人把无力抚摸的女婴送到教堂,日常开支就更大了。

    因为根本照顾不了那么多孤儿,但被送来的女婴却源源不断。如果女婴是她们父母亲手交到修女手上,修女还能给他们解释院方已无力照顾他们的女儿,可是大部人都选择偷偷把女婴放在教堂门外,留下的可能只有女婴父亲的姓氏……我就是当时被遗弃在教堂门外的其中一个女婴,我不知道父母是什么人,只知道父亲姓袁,所以修女给我取名为袁思亲。

    因为无法照顾这么多孤儿,所以院方只能选择收留体质较好的女婴,而选择方式就是让女婴赤裸地躺在阴冷的地上室里呆上一天。在这一天里她们不但没东西吃,连水也不能沾上一滴,甚至连一件保暖的衣物也没有。在这种恶劣的条件下,脆弱的初生女婴又有几个能通过如何残酷的考验呢?侥幸能熬过来的,就会像我这样被院方抚养成*人。这种情况一直维持到解放后……

    “你们这样和杀人有什么分别啊!让女婴活活地饿死冷死,还不如直接把她们掐死!”听完袁修女的叙述后,蓁蓁忽然激动起来。

    “愿主宽恕我们的罪过,阿门!”对于蓁蓁的责骂,袁修女并没有反驳。其实这并不是她的错,因为她也是其中一个接受这种残酷考验的女婴。

    我把这一点告诉蓁蓁,让她明白自己骂错了对象。她别扭地向袁修女道歉,然后又提出了一个问题:“为什么被遗弃的都是女婴呢?”

    袁修女又再叹息:“现在也有很多人重男轻女,大半个世纪之前,这种思想就更严重了。现在院里的孤儿大部分都是女孩,仅有的几个男孩都是有某些缺陷的。”

    按照袁修女所说,地下室曾经在一段相当长的时间里被当作“女婴屠场”使用,在里面饿死冷死的女婴恐怕没有好几千也有好几百。那么刚才袭击我们的,难道是女婴们的怨魂?周少龙是否也因此而离奇死亡呢?

第五章 甲酸化尸

 地下室惊现黑色异物,瞬间便把蓁蓁的真皮运动鞋弄得千疮百孔,但袁修女一出现,异物便消失得无影无踪。随后袁修女告知,曾经有无数初生女婴死于地下室之内,因此我不禁怀疑异物是由女婴的亡魂化成,周少龙或许就是因此而死!

    翌日早上,我在老大的办公室向他汇报调查进度,我还没开口,他就把一份报纸抛到我面前,报纸的头版大字标题地写着“少年离奇失踪,九天化尸成骨”。

    我边翻开报纸,边赞叹道:“这些记者的工作效率还挺高的,以后要招人的话不妨考虑一下他们。”

    “把你们都辞退,换他们来查案好不好?”老大瞪了我一眼,“这宗案子已经引起社会关注,你最好别给我弄出个大乱子。要是引起群众恐慌,我也不会好过,你们就更别说了。”

    “这个我可不担心,打官腔的事情,厅长自会处理。我最怕的就是没过几天又发现一副骨架,那才让人头痛。”要解释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可以用“巧合”,但当两件、三件,甚至更多的同类案件出现时,所谓的“巧合”就会被视之为“谎言”。

    “所以你必须在凶手再次作案之前把他抓捕。”

    “这个嘛,一来我现在还没有头绪,二来我也不见得会这么长命,三来下一个受害者也就是我……”我把昨天所收集的消息一一告诉老大——

    一、志伯声称五十多年前曾发生过类似的案件,但因年代久远,恐怕已无法确认是否属实。

    二、我和蓁蓁在教堂的地下室受到黑色异物袭击,险些丧命。

    三、周少龙在出事前曾经独自进入地下室,未知是否也曾受异物袭击,但他的死很可能与此有关。

    四、蓁蓁那只被异物弄得千疮百孔的运动鞋已交给技术队化验,或许能从中得知那异物到底是什么玩意。

    五、据袁修女称,孤儿院附近有一个长满薰衣草的小山坡,待会过去查看一下或许会有发现。

    刚向老大汇报完,电话就响起了,是悦桐的来电:“化验有结果了,我们在鞋子上发现残留的甲酸,这是一种高腐蚀性的液体,鞋子迅速被弄破就是因为受到甲酸的腐蚀。”

    “周少龙的遗骨及衣物上也有甲酸吗?”我问。

    “化验过了,都没有。衣物肯定没有沾上甲酸,要不然也会像这只鞋子一样,但他的尸体就不好说,因为之前下过多大雨,不排除尸体受甲酸腐蚀后才变成骨架,而残留的甲酸却被雨水冲走。”

    悦桐的假设不但能解释九天化尸的疑问,还给了我一点启示——也许我该从化工用品方面入手。

    据手头上的资料显示,与死者有关而又可能接触到甲酸的人有两个,一个是他父亲周耀全的前妻罗淑芬,另一个是他同父异母的哥哥周俊龙,他们母子经营了一间化工店。

    据死者的大伯说,周耀全与罗淑芬于十多年前就离婚了,年幼的周俊龙跟随母亲生活,童年家境贫困。后来,周耀全再婚生下周少龙,虽然与前妻住处相隔不远,但十多年来竟毫无往来,甚至在大儿子生病时也不去看一眼。正因如此,虽然兄弟二人偶尔会在路上遇见,但周少龙却并不知道自己有个哥哥。

    对前夫的痛恨以及缺乏父爱的童年都可是杀人泄愤的动机,那么这对母子都有可能是凶手。

    我和蓁蓁一同前往罗淑芬母子经营的化工店,在进店前,我们先向附近的店铺了解他们目前的情况,收集的信息归纳如下:

    一、他们母子以前的生活过得很苦,后来得到亲友帮忙开了这间化工店,生活才有所改善。

    二、现年十八岁的周俊龙在刚过去的高考中成绩极不理想,已放弃了上大学的念头,现在于化工店里帮忙并在网上销售店里的商品。

    三、罗淑芬经常会不自觉地表露出对周耀全的痛恨,还说过如果前夫死了,绝对不会让儿子去送殡。

    四、周俊龙平时的脾气很好,对人很有礼貌,但一提及他父亲一家就会板起脸来。

    五、周俊龙以前经常到孤儿院做义工,但近一年来却很少去。

    综合这些信息,我脑海里出现了很多想法,据美珑说,周少龙是在一年前开始经常到孤儿院帮忙,那么在此之前就经常到孤儿院的周俊龙肯定会碰见这位同父异母的弟弟。如果说周俊龙近一年来是为了应付高考而减少到孤儿院,那么他的成绩应该不会这差。因此,我想他不去孤儿院的原因应该是为了不想与弟弟接触。

    然而,孤儿院里有美珑这个美人胚子,年龄相仿的周俊龙绝对不会不为所动,也许他经常到孤儿院就是为了接触美珑,这内里肯定大有文章。当然,这只是我的猜测,我需要更多证据来判断我的猜测是否正确。

    我和蓁蓁一同走进这间店面虽然不大,但品种也挺齐全的化工店,一位四十有余的欧巴桑立刻上前询问我们需要些什么。

    蓁蓁想掏出警员证表明身份,但我示意她先别出声,对欧巴桑说:“请问这里有甲酸吗?”

    “有十公斤装和二十五公斤装的,你想买多少?”她毫无机心地回答。

    这时我才出显警员证:“您好,我叫慕申羽,是刑侦局的刑警,请问你是罗淑芬吗?”

    “是,是,我罗淑芬,找我有什么事啊?”她显得甚为惊慌,但并不能以此判断她做了坏事,其实大部分人碰到警察找上门这样的事情,都会有慌张的表现,只有那些几乎天天要到警局报到的小混混才会对着我们嘻皮笑脸。

    “请问十天前的傍晚时分,你在那里,在做些什么,有没有人和你一起?”我说话时特别留意她的眼神变化。

    “当时应该在这里看店吧,我这里每天都营业到晚上八点才关门。”她的眼神并无异样。

    “你儿子呢?当时他在那里?”

    她稍微愣了一下:“他,他也跟我在看店。”

    我以严厉的眼神瞪着她,她立刻回避我的目光。我严肃道:“我们询问过附近的店铺,他们都说你儿子通常中午的时候才会过来帮忙看店,让你回家煮饭,傍晚时一般不会过来。”

    “他,他平时傍晚是不会过来,但那天来了。”她的语气支支吾吾,让人觉得她在撒谎。

    “都已经是一个多星期前的事情了,你还记得那么清楚吗?”

    “他平时很少这个时间过来,所以我印象特别深。”

    “哦,”我走开几步,假装浏览店内的化工用品,随意询问了一下商品的价格,待她稍微松懈便问道:“那天是星期六,生意应该还好吧!”

    她奉承地笑道:“我们主要做工厂的生意,周末一般都比较清淡。”

    “你儿子也太奇怪了吧,生意好的时候不来帮忙,没多少生意的时候却来了。”

    她不好意思地笑着:“他在网上开了家店,平时要上网回复客人的问题,而且这里我一个人也能忙得过来。”

    “你儿子知道你忙得过来,所以就没有过来帮忙,十天前的星期五也一样没有过来。”

    她的脸色突然一白,已经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我又说:“星期六那天的傍晚,你儿子在不在这里也没关系,因为我想知道的是之前那一天,也就是他弟弟周少龙失踪那天他在那里。如果你还想骗我的话,小心我先把你拘留十天半月,再慢审你的儿子。”

    “我儿子很乖很听话,从来不会做坏事,而且又没有跟他那个混蛋父亲一家来往,那个野种的事情跟他一点关系也没有,你们可别抓他啊!”她叫我别抓她儿子,但她却激动地抓住我的手。

    “我没说过要抓他,只是想问他一些事情而已……”为了从她口中得到更多信息,我先安抚着她,告诉她我们只是找她儿子询问些事件,而不是来抓他。

    因为周俊龙再过一会儿就会过来看店让母亲回家做饭,所以我们没有急着去找他,而是先向他母亲了解他们母子二人的情况。这位离异的母亲,眼泛泪光地向我们讲述了自与前夫离婚后的辛酸史——

    跟那混蛋离婚时,俊龙才三岁多,我一个女人又要照顾他,又要工作,有多辛苦就可想而知了。再加上我又没什么本事,再怎么努力工作,生活还是过得很苦。我们两母子过得这么苦,那混蛋却只顾自己风流快活,从来也不管我们,就算俊龙生病了也不来看一眼,更别说接济我们了。

    幸好老天有眼,俊龙上中学后经常到附近那间孤儿院里帮忙,那里的卢院长很好人,知道我们的情况后,就帮我们办了个化工店的营业执照,我再向亲戚借了一笔钱就开了这家店。因为办化工店的执照不容易,附近也没有几家,所以生意还过得去,我们的生活也渐渐好起来。

    本以为以后一切都会顺风顺水,没想到俊龙高考的成绩竟然这么差,不过也没关系,靠经营这家店,我们用不着为生活而烦恼……

    这位含辛茹苦的母亲给我们说了很多话,不过大多只是吐苦水及痛骂前夫而已。从她的话中,我得到的信息只有三条:一、我们母子是好人;二、前夫那边的都是坏人;三、孤儿院院长是个大好人,也很有本事。前两条信息是她的主观判断,对我来说毫无意义,第三条于我似乎也没什么用处。白白浪费一个早上听她废话了。

    在我对她的废话已经感到不耐烦的时候,一名青少年走进店里:“妈,你回去做饭吧,让我来招呼客人。”

    “您好,我是刑警慕申羽,请问你是周俊龙吗?”我向来者出示警员证。

    “是,有什么能帮你呢?刑警先生。”他的确很有礼貌,这也许与他经常到孤儿院有关。

    “你弟弟遇害的事情,你应该知道吧!”

    “抱歉,我母子只有我一个儿子。”他露出不悦之色,语气还算比较客气。

    “那你十天前的傍晚时分在那里?”

    他思索了片刻:“应该是在家里上网吧,这个时间我一般都在家里。”

    “有没有人能证明你当时在家里?”

    “我在网上开了家店,专门卖这里的东西,当时应该有跟买家聊天,你可以到我家查一下聊天记录。”他没有表现出惊慌的神色,但这并不代表他所说的就一定是真话。

    “那只能证明当时有人使用你的电脑及账号,并不能证明你在家里。”

    他又想了一下:“我几乎每天都会在下午五、六点的时候发货,那天应该也有,快递员能证明我当时在家里。”

    我向他要了快递公司的电话,并致电查询,得到的回复是那天的确有快速员到他家里收件。虽然对方没说明当时的寄货的就是他,但只要过去跟快递员确认一下就能知道。

    接着我要求查看了店里的货物进出记录及单据,他们很配合,并没有阻挠。一般来说,会买甲酸的大多都是些工厂,买手肯定会要求店家开发票,因此很容易就能查出销售情况。查看了出入记录及单据,再对比库存量后,我发现少了一桶十公斤装的甲酸。

    我再次翻阅货品出入记录,确定的确是少了一桶甲酸后便问:“你们店里的甲酸卖得并不多,怎么会少无缘无故少了一桶呢?”对于出货量较大的货物而言,记录有误差并不稀奇,但出货较少的一般不会有误差。

    罗淑芬想了想便给我一个敷衍的解释:“有时候比较忙,经常会忘了记账。”当然,这个解释并不能让我满意,便向她投以疑惑的目光,她则以讪笑回应。

    “我想起了,”她的儿子忽然插话,“那桶甲酸是我在网上卖了。”

    “不可能,甲酸是腐蚀性液体,快递根本寄不了。”天下间没有完美的谎言,牵强的解释往往会弄巧反拙,抓住这个漏洞也许能让我得到更多信息。

    “我,我没有寄快递,是当面交易的。”他说话稍微结巴,神色亦略显慌张。

    “交易地点在那?什么时候?对方是什么人?手机号码是多少……”为了掩饰一个谎言,必须撒更多谎,然而谎言越多,错漏就越多。对于我一连串的问题,他显然无力应对。

    我用力地抓住他的肩膀,严肃地说:“我最后一次问你,这桶甲酸你到底卖给谁了!给假口供是犯法的,单凭这一条我就能把你抓回去先关十五天。”在套取口供的过程中,恐吓几乎是无可避免的。

    他刚才还比较镇定,但给我这一吓就慌忙回答:“卢院长,那桶甲酸我给了卢院长。”

第六章 遍地婴骨

           

 查阅化工店的货物出入记录及单据后,再对比库存发现少了一桶甲酸,在我一再逼问之下,周俊龙竟然说他把那桶甲酸给了孤儿院的卢院长。

    “他要甲酸干什么?”甲酸的用途虽然十分广泛,但主要是用于生产,日常生活应该用不上,我实在想不明白孤儿院有什么地方会用得上甲酸。

    “我不知道,他说要,我就给他了。”周俊龙仍有些许惊慌,似乎对我的恐吓心有余悸。

    这家化工店的执照是在卢院长的帮忙下才办下来的,他说需要甲酸,周俊龙母子自然会立刻奉上……或者,我该这样想:他需要甲酸,所以才帮忙办化工店执照。不管如何,调查一下这位卢院长是必须的。

    离开化工店后,我们去了趟快递公司,恰巧经常到周俊龙家的收件的快递员刚刚回来。在翻阅快递单后,他十分肯定地告诉我们,十天前傍晚六时左右,周俊龙的确在家里。当时他们还聊了十来分钟,大概六点三十分才离开。

    据美珑说周少龙离开孤儿院时还不到六点,那么就算这位哥哥在快递员离开后立刻前往孤儿院,应该也没能碰上弟弟。也就是说,他有不在场证据。他们母子二人都有不在场证据,他们是凶手的可能性自然不高,不过凡事都可能有例外,也不能完全排除他们作案的可能性。

    再次来到孤儿院,竟然发现袁修女站在门外,她像是知道我们会在这个时候过来似的,看见我们就上前问我们吃过午饭没有,要不要在这儿吃?

    在到来之前我们已经吃过午饭,所以便婉拒她的好意,要求她带我们去见院长。她什么也没问就带领我们去院长的办公室,途中她还告诉我们,院长名叫卢瑞华,是本院的孤儿,当上院长已经有些年头了。

    本来我以为这位很有本事的卢院长是个四、五十岁的欧吉桑,没想到他的年纪竟然和我差不多,看上去不超过三十岁,相貌很俊朗,给人一种很有魄力的感觉。然而,他的眼神却拥有一份同龄人没有的深邃。

    袁修女给我们引见后就离开了办公室,卢院长态度友善地询问我们有什么需要他的帮忙。我开门见山地问:“周俊龙说你跟他要了一桶甲酸,有这回事吗?”

    “嗯,我前阵子是跟他要了一桶,本来想付钱给他的,但他却不肯收,说是捐给孤儿院的。”卢院长的表情很平静,没任何变化,像是在说一件十分平常的事情。

    “你要甲酸做什么?”这才是重点。

    “洗厕所啊!”这个答案差点让我从椅子上摔下来,但对方竟然露出一脸不可思议的表情,仿佛甲酸本来就是用来洗厕所的。

    他见我对这个答案的反应这么大,礼貌地笑了笑:“你不会怀疑我用来融尸吧?少龙的事情,我听袁修女说过,如果我要是想把尸体融化掉,用硫酸不是更好吗?而且,就算是用硫酸也得找个大缸把尸体泡上一段时间才行啊!那桶甲酸真的是用来洗厕所的,不信我带你去看看。”说罢,他便站起来,真的要带我们去厕所查看。

    孤儿院里女多男少,男厕只有巴掌大的地方,所以他把我们带到女厕。在女厕门外恰好碰见美珑从里面出来,他便问里面有没有人,得知还有几个小朋友在如厕,便等她们出来后再带我们进去,美珑也好奇地跟着进来。

    这个女厕挺大的,有近百平方,地面出奇地干净,便盆也不见半点污迹,仿佛是刚建成的。不过从这厕所的建筑风格看来,应该也是与教堂一样,有着过着百年的历史。

    我仔细地观察了一下地板及便盆,似乎都是用某种石料做的,但是什么石料我又说不上。虽然颜色因年代久远而略显暗黄,但也挺光亮的,也许是因为经常用甲酸清洗的缘故吧。

    “美珑,你给我滚出来!”正当我和蓁蓁四处查看时,突然听见卢院长的怒吼。我回过头来,看见他正抓住美珑的手臂,而美珑则把他的手甩开,再狠狠地往他小腿踢了一脚,然后就转身跑出去了。

    这一幕让我感到莫名其妙,印象中美珑是个很懂事的小女孩,而刚才与卢院长的交谈,也让人觉得他是个温文尔雅的好好先生,什么事情让他们这么动气呢?而作为院里的一名孤儿,美珑又为何敢对院长动粗呢?

    我带着心中的疑惑,问卢院长发生了什么事?他露出无奈的笑容:“美珑这孩子有时候也挺顽皮的,你们不用管她了,待会我会去找她的。”他顿了顿又说:“这厕所你们都看见了,很干净是吧,之前的院长跟我交代过,说这里得用甲酸清洗才能洗得这么干净,所以我们一直都是用甲酸来洗厕所的。”

    虽然用甲酸洗厕所能算得上是奇闻怪事,但卢院长的表现又没什么不对劲的地方,所以我只好接受这个荒诞的解释。

    我们准备离开孤儿院时,在门外看见美珑一个人站在路边不知道在做什么,走近才发现她正气鼓鼓地用脚使劲摧残路边的野草。于是便问她怎么了?

    “你们要走了吗?”她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嗯,听说附近有个长满薰衣草的山坡,我们想去看看。”

    “我知道在那里,离这里很近的,我带你们去好了。”她突然变得很高兴,亲热地拉着我们的手,要为我们带路。

    然而,我们没走几步,身后就响起一把既慈祥又严肃的声音:“美珑!你想去那里?”回头一看,发现袁修女站在门口,神色稍微不悦,她又说:“院长刚才跟我说,你要是再犯错就把你关起来。”

    美珑的脸色立刻由晴转阴,跺了一下脚,就跑回孤儿院里。我们上前问袁修女发生什么事,她叹了口气,随即露出宽容的微笑:“没什么,小孩子不懂事而已,你们去忙吧!愿主保佑你们!”说罢在胸前画了个十字便转身离开。

    待她走远后,蓁蓁便问我:“美珑到底做错了什么惹恼了卢院长和袁修女呢?”

    美珑的脸色立刻由晴转阴,跺了一下脚,就跑回孤儿院里。我们上前问袁修女发生什么事,她叹了口气,随即露出宽容的微笑:“没什么,小孩子不懂事而已,你们去忙吧!愿主保佑你们!”说罢在胸前画了个十字便转身离开。

    待她走远后,蓁蓁便问我:“美珑到底做错了什么惹恼了卢院长和袁修女呢?”

    我忽然想到一些事情,反过来问她:“你像她这个年纪的时候,想得最多的是什么?”

    她思索片刻后,十分自豪地回答:“那时想得最多的应该是训练和比赛的事情吧!我从小就在体育方面特别出色,经常能拿奖,家里的奖状奖牌多得没地方放。”

    “我真怀疑你是不是个女生,哎呀……”我又被踹了。我揉了揉被踹的屁股继续说:“那个少年不多情,那个少女不怀春。像美珑这个年纪,想得再多的应该是男女之间的事情,也许她刚才是想借我们遁走,然后去会情郎。如果真的是这样,卢院长和袁修女生气也是应该的。”

    “她的男朋友会是谁呢?”

    “她在孤儿院里能接触到的同龄男性并不多,恐怕就只有经常来帮忙的周氏兄弟,现在弟弟已经死了,剩下的就只有哥哥了。”

    “你说会不会是他们两兄弟为了美珑而自相残杀呢?”

    “不能排除这个可能,周俊龙本来就对这个同父异母的弟弟没多少好感,如果再被弟弟横刀夺爱,那么狠下杀手也在情理之中。但现在的问题是,他有不在场证据。”

    “如果美珑是帮凶,那么一切都能解释了。”蓁蓁对自己的推理十分有信心,看样子像要立刻去抓美珑。

    我好不容易才把她这头蛮牛拉住:“美珑干嘛要杀他,那有女生会想害死自己的追求者的!”

    蓁蓁愣住片刻,想了想便说:“如果有人天天来烦我,说不定我会把他掐死。”

    “那是因为你根本不是女生,哎哟……”又被踹了,这次被踹得趴下。

    虽然觉得周俊龙的嫌疑较大,但苦无证据指证,于是我们便到孤儿院附近那个长满薰衣草的山坡查看,希望能够发现线索。

    日丽风和的午后,薰衣草遍地的山坡,如果带上背着一背包零食的喵喵,那就变成郊游了。当然,我们到此的目的并非郊游,因为周少龙的自行车上有薰衣草的残渣,而附近一带就只有这里才有薰衣草,由此推断他在遇害前应该来过这里。

    这山坡说大不大,但说小也不小,我们遛达了几圈也没什么特别的发现。现在时值九月初旬,薰衣草的花期已近尾声,不过这里的薰衣草还是绽放出优雅的花朵。闻着那能让人放松神经的花香,整天奔波劳碌的我不禁闭上双眼,深呼吸了几口。

    在花丛中闭着眼睛走路是一件很惬意的事情,可惜这份惬意没能维持多久就消失无踪了。脚下突然踏空,惊叫声还卡在喉咙里,我就不知道自己已经掉到那里去了。身体在黑暗中不停地滑落,滑了好一会才掉到底,背后似乎压到一些既硬又脆的东西,能听见清脆的断裂声,害我还以为自己骨折了。

    睁开双眼,发现自己身处一个十分诡异的地方,漆黑之中有数之不尽的蓝绿光点,仿佛是无数双厉鬼的眼睛在窥视着我,差点没把我吓得晕倒。强定心神,把手悄然伸入口袋掏出打火机,当蓝色火苗发出的微弱光线驱走黑暗的时候,我又被吓倒了,这回差点没吓死,因为我看见的竟然是遍地白骨。

    深呼吸几口让自己定了定神,我才开始仔细观察这个白骨遍地的洞穴。我头顶上有个洞口,因为洞道曲折,所以外面的光线没能照进来,但洞口距离地面不高,而且洞道不宽,要爬出去并不难。知道自己不会被困死在这个让人毛骨悚然的地方,心里总算觉得舒适点,便继续认真观察周围的情况。

    这个洞穴算是有点大,大概比两个篮球场还大一点,遍地皆是人类骸骨,在地上铺了厚厚的一层,我每走一步,脚下都会响起让人心悸的断裂声。而且,最让人感到奇怪的是,人骨的体形都很小,应该都是些初生婴儿。从人骨堆积的高度判断,这里婴骨绝对不少于两千具。

    虽然我没有丰富的法医知识,但从婴骨一踩就断的情况看来,这些小朋友应该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一段很长的时间。继续查看了一会,竟然从骨头堆中发现了一个木制的发夹,手工十分精致,款式有点似曾相识的感觉,想了一想终于记起这个发夹跟美珑头上戴着的十分相似。

    此时,从洞外传来蓁蓁的叫声,她终于发现我不见了。洞穴里已经没什么好看的,为免她担心,我便从洞道爬出去。洞道十分狭窄,掉进来时还没什么感觉,但要爬出去就很麻烦了,谁让我的个子这么高,要是像喵喵那么娇小的话,爬起来应该会比较轻松。

    “你几岁了,还像个小孩子似的爬进洞里面玩!”好不容易才爬出这个鬼地方,竟然一出来就被蓁蓁骂了。

    我无奈解释:“首先,我不是进去玩;其次,我不是爬进去,而是一不小心掉进去的。”爬出来后,我才认真观察这个白骨洞的入口。入口位于薰衣草丛之中,不认真看的话很难发现,要不然我也不会掉进去。

    “你在里面有什么发现?”

    “发现了这个……”我把发夹递给蓁蓁,然后拍掉身上的泥土。

    “这个发夹特别是很特别,但是这能说明什么?”她不解问道。

    “美珑的发夹跟这个差不多。”

    “梁牧师不是说她的发夹是自己做的吗?难道她之前也掉进去了?”

    “去问她不就知道了。”我拍完身上的泥土就在她手上取回发夹,与她一同返回孤儿院。

    在孤儿院里,我们没找到美珑,不过就碰到了袁修女,她看见我脏得像个乞丐似的,就关切地问:“你怎么了?是不是发生什么意外了?”

    “没什么,刚才掉进坑里去了……”我把发现婴骨洞的事情告诉她。

    “愿主引领这些弱小的灵魂进入天堂!”她在胸前画了个十字,“我想你发现的是‘死仔洞’。”

 

第七章 院长诡计

    在孤儿院附近的山坡发现一个让人毛骨悚然的婴骨洞,并在洞中发现一个疑似为美珑遗失的木制发夹,返回孤儿院碰见袁修女,她告诉我们山坡上的是“死仔洞”。

    “这是怎么一回事呢?”我问。既然袁修女能说出“死仔洞”这古怪的名字,那么她肯定会知道这个名字背后的故事。

    “这可说来话长了……”她把我们带到休息室,然后才缓缓道出一段骇人听闻的往事——

    那是发生在解放前的事情,大概是46年左右吧,当时我还很小,刚开始记事。之前,我已经跟你们说过地下室的事情了,因为有很多女婴在地下室中离世,所以院方经常要处理婴尸。

    孤儿院后面有一片小小的空地,那时候女婴的尸体都是在那里随便挖个坑埋掉。可是,后来尸体越埋越多,而且埋葬时又没有做任何标记,所以挖坑的时候经常会挖到之前埋下的尸体,要是这样的话,只好把坑填上,换一个地方再挖。虽然按照西方的殡葬礼仪,尸体重叠下葬也未尝不可,但这里是中国,以中国人的传统,“垫尸底”是很忌讳的。

    (垫尸底:一种传说中的阴损殡葬方式,把死人甚至是活人放置于墓主尸体之下,以作底垫之用。据说,垫底者的后人将会世世代代沦为奴仆,永无出头之日。在广东方言中,此言有陪葬及鱼死网破之意,能理解为一方若有损失,就要拉上另一方一同受罪,甚至让对蒙受更大的损失。)

    当时负责埋尸的是杨修女,虽然她那时候还年轻,但一连挖了四、五个坑也挖出之前埋葬的尸体,她已经累得没有力气了。而且天色已暗,她又得张罗晚饭,所以就把婴尸暂时放置在空地上,打算次日再来埋葬。

    然而,第二天当她再次来到空地的时候,却发现前一天才离世的女婴竟然变成了一副骨架。这几乎把她吓疯了,之后她就不敢再去埋葬婴尸了。后来这项工作交由其他人负责,不过怪事依旧发生,只要婴尸在空地上没人看管,那怕只是离开一会儿,回来时也会只剩下一副骨架。

    这种事发生了几次之后,就再也没人敢去埋葬婴尸了。大家都认为空地里埋葬的婴尸太多,怨气冲天,已经化成了妖怪,先是是吃掉婴尸的皮肉,以后说不定连活人也不放过。

    虽然没人敢去埋尸,但女婴的尸体仍得处理。当时的社会比较动荡,几乎每天都有女婴被遗弃在教堂的门外,每天也有女婴死在地下室里,因此处理这些婴尸就成了一个难题。

    后来,当时的院长从附近的村民口中得知那遍长满薰衣草的山坡上有一个坑洞,村民称其为“死仔洞”。之所以会有这样的叫法,是因为本地人认为不足三岁的小孩就不能称之为“人”,若不幸夭折也不能像成*人那样下葬。但是就算不能下葬,也不可能把尸体随便抛弃。于是,附近的村民若有不足三岁的小孩夭折,就会把尸体投入这个坑洞里,时间长了,大家就把这个坑洞称为“死仔洞”。

    院长得知这事后,就让人偷偷把婴尸投入洞里,那时候几乎每天都有一两具婴尸要处理,而且这种情况维持了好几年。粗略地算一下,洞里的婴尸起码有两三千具……

    诉说这段不堪回首的往事后,袁修女脸露哀痛之色,于胸前画了个十字:“愿主宽恕我们的罪过,阿门!”

    孤儿院这种做法虽然看似惨无人道,但当时正值抗日及内战时期,要保住自己的性命也不容易,院方又那有能力照顾这么多女婴呢?与其让她们活着挨饿,还不如早点给她们一个解脱。

    然而,这些枉死的女婴也许并不是这么想,她们好不容易才能降临这个世界,没待上多久就被逼离开,难免会心生怨恨,因此而化作精怪作祟也并非绝无可能。倘若周少龙的死以及我们在地下室受袭皆是这些女婴的怨魂作祟,那么这宗案子可不好办了。

    与袁修女道别前,她告诉我们,美珑被卢院长关起来了,而卢院子又有事外出,要见她的话,恐怕得等到明天才行。此时天色已晚,而找美珑也不急于一时,于是我和蓁蓁便各自回家了。我本来打算早点回家休息,没想到悦桐竟然打电话给我。

    “桂美人,这时候打电话给我,是想请我吃饭吗?”接通电话后,我便调笑道。

    “吃饭没所谓,不过要你请。”

    “你这算是约会我吧!唉,长得太帅真让人困扰啊!”

    “阿慕啊,麻烦你平时多照一下镜子吧!我在技术队,你快过来,我有东西要给你看。”她说罢便挂线。

    其实,悦桐是个不错的女人,可惜她心里只有小相,虽然小相至今依然杳无音讯。能有一个如此痴情的女朋友,是一件十分让人妒忌的事情。然而,小相让我妒忌的事情还真不少。虽然我们都曾被誉为刑侦局的新人王,但我心里明白,他是凭实力获得这个荣誉,而我却是靠运气。也许在他面前,我惟一能够感到自豪的就只有运气

    小相的身世蛮可怜的,父母早逝,只剩下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妹妹与他相依为命。而且他的妹妹见华还患有先天性的心脏病,随时都可能撒手于人世。为了照顾这个体弱多病的妹妹,他可是吃尽了苦头,不过他对此却毫无怨言……想起来,我也有一段日子没去探望见华了。

    一路胡思乱想,不知不觉已来到技术队了,悦桐还在工作,但看见我就停下来,走到窗户前把窗帘拉上。

    “你想给我看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啊,怎么要把窗帘也拉上?现在可是孤男寡女呃……”我佯作惊慌,四处张望。

    “你大可放心,你这样的货色我才瞧不上眼。”她说着走到门前把门关上,一手落在电灯开关上,另一只手则指着放在工作台上的衣物:“记得这些衣服吗?”

    “记得,是周少龙遇害时穿的衣服。”我看着被平整地铺开的衣服并未察觉异样。

    “啪”悦桐关上开关,房间立刻被黑暗湮没,当眼睛渐渐适应黑暗的时候,眼前便出现蓝绿色的幽光,是工作台上的衣服发出的。

    然而,就在这时候,悦桐突然惊叫一声,吓了我一大跳。问她怎么回事,她却指着我的身体问:“你刚才去过那里了?”我低头看着自己的身体,发现身上的衣物竟然也发出蓝绿色的幽光。

    “啪”悦桐关上开关,房间立刻被黑暗湮没,当眼睛渐渐适应黑暗的时候,眼前便出现蓝绿色的幽光,是工作台上的衣服发出的。

    然而,就在这时候,悦桐突然惊叫一声,吓了我一大跳。问她怎么回事,她却指着我的身体问:“你刚才去过那里了?”我低头看着自己的身体,发现身上的衣物竟然也发出蓝绿色的幽光。

    “看来周少龙和我一样,都曾经掉进死仔洞了……”我把发现死仔洞的经过告诉悦桐。

    “嗯,他的自行车上有薰衣草的残渣,衣服又沾有磷粉,遇害之前应该去过那里。”她肯定了我的推测,但随即又提出疑问:“他去那里干嘛?他离开孤儿院时已经快天黑了,怎么会一个人钻进那么恐怖的坑洞里呢?”

    “这个嘛,也许美珑会知道……”美珑的发夹出现在死仔洞里,她应该也曾经去过那里。

    与悦桐讨论了一会儿不得仍要领,但肚子已高歌义勇军进行曲了,所以我们便先找地方祭祀一下五脏庙。悦桐把我带到一间装修豪华的五星级酒店,看来是想狠狠地涮我一顿了,夭寿啊,谁叫我欠她的!她脸露狡黠的笑容在点菜,我则捂住钱包在冒汗。要涮我也不用这么狠吧,不贵的她也不要,而且吃得还挺嘴刁的,九节虾要刺身,青菜也要OX酱炒。

    吃着这顿让我钱包沥血的晚饭时,眼角无意中瞥到一个似曾相身影,仔细一看发现原来是卢院长,他正和四个四、五十岁,全身名牌的欧吉桑在一起。他们刚进门,立刻就有个部长上前招待,看来是这里的常客。带头的欧吉桑叼着根雪茄财大气粗地对部长说:“给我们开间大房,要安静点的。”部长对他点头哈腰,唯唯诺诺地带路。

    “你看什么,碰见熟人吗?”悦桐见我忽然呆住了便问道。

    我靠近她耳边小声说:“我看见孤儿院的院长。”

    她往卢院长等人的方面望去,小声回应:“那几个似乎都是些大老板。”

    的确如此,能成为这里的常客绝对穷不到那里,要知道我的收入算得上是中上水平,但要自己掏腰包来这儿吃上一顿也十分心疼。一方是富得流油的大老板,一方是穷得叮当响的孤儿院院长,他们怎么会扯上关系呢?这里面也许大有文章,跟着他们看看说不定会有发现。

    我把这个想法告诉悦桐,让她等我一会儿,我看看会不会有发现。然而我刚站起来,她就拉住我,关切地说:“小心点……”多么温暖的的话语,可惜这只是上半句,下半句是“我会等你回来结账的”。

    偷偷摸摸地跟卢院长他们,看见部长带他们进入一间门外写着“白宫”二字的房间。待部长离开后,我本来想偷听他们说什么,但这房间仿佛是专门给人谈秘密似的,隔音效果好得出奇,我把耳朵贴在门上也什么都没听见。

    “先生,你在做什么?”一个女服务员不知道从那里冒出来轻拍我的肩膀,吓得作贼心虚的我差点叫出来。我看着她没说话,只是掏出警员证示意她不用管我。可是她却没有离开的意思,只是很礼貌地对着我微笑,似乎我不走,她也不打算离开。好男不与女斗,算我怕她了,她不走我走就是了。

    悦桐见我这么快便回来,疑惑地问:“有发现吗?”

    “我就什么也没发现,反而被服务员发现我了……”我把刚才的情况告诉她。

    “你也太逊了吧,竟然被服务员轰走。”她以鄙视的目光向我扫射。

    “就算我留在那里也没用,因为我根本听不见里面的声音,要是雪晴在就好了,跟踪窃听这些我都不行。”

    既然不能从卢院长那里打听到什么信息,那只好继续吃这顿炊金馔玉的晚饭了,反正钱是肯定要给的,当然得吃个饱。饭后,我把钱包里的票子全部掏出来准备结账,但服务员却给我一个惊喜:“已经有人帮你们埋单了。”

    有人帮我结账是好事,但对方要是为了某种目的而帮我结账却一定不是好事,所以我必须知道这人是谁。对方给予答案在我意料之中,就是白宫房那四位跟卢院长一起的老板其中一位。那四位老板我都不认识,他们也没必要巴结我这种小喽罗,所以真正帮我结账的是卢院长。

    既然已经让卢院长发现了,也就没必要再偷偷摸摸的,我让悦桐自己坐车离开,然后便大摇大摆地走到白宫房门前敲门入内。

    “卢院长,你的朋友也大客气了。”我一进门就装作很熟络似的跟卢院长打招呼。

    他似乎知道我会进来,一点也没感到意外,拉来张椅子招呼我坐下后便说:“刚才我一进门就看见你了,不过你跟女朋友一起,所以我没有打扰你们。”

    我和悦桐所坐的饭桌位于大厅的偏角,并不显眼,就算有心找我们也不容易找到,更何况他当时并不知道我们在这里用膳。而且,从他进门开始,我就一直盯住他,他根本没有往我们这个方向瞥上一眼。他之所以知道我在这里,应该是因为刚才门外那名女服务员告诉他的。他既然无意点破我想偷听他们谈话,那我也不妨装疯卖傻,佯作尴尬笑道:“刚才那位是我同事,我们刚忙完工作,所以才一起吃饭。”

    “只要努力一点,以后就是女朋友了。”他轻拍我的肩膀以示鼓励,又道:“来,我先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陈老板,这位是李老板……”

    为我逐一介绍众老板后,卢院长便频频向我举杯,虽然我的酒量一般,但盛情难却,只好一杯接一杯地往嘴里送。90年份的波尔多虽然是难得的上好葡萄酒,但喝多了也跟沟渠水一样,一进口就让人想吐。

    终于喝得趴下了,朦胧中好像听见李老板的声音:“你打算怎么处置他?他似乎已经对你有怀疑了。”

    “你大可放心,我自会处理。”答话的是卢院长。

    我似乎太大意了……

 

第八章 嫖娼被抓

 红酒有个特点,就是喝的时候不会上头,但是后劲却很强。和卢院长等人连干三杯90年份的上等波尔多后,我才意识到这一点,可惜已经太迟了。突然觉得脑袋很沉重,很想睡觉,一趴下就没有力气再爬起来了。朦胧中好像听见李老板问卢院长打算怎么处置我,之后就失去了知觉。

    自从调进诡异组后,我就很少机会能好好地睡上一觉了,睡梦中觉得有人在我身旁,温柔地为我宽衣解带。睁眼一看,发现对方竟然是悦桐,她正全身赤裸地对着我微笑,杂夹女性体香的香水味让我全身酥软。她的每一个动作都很温柔,柔软如的丝的玉指轻轻地在我裸露的胸前画,富有弹性的嘴唇吻遍我全身,湿滑而灵巧的香舌更让人销魂……当她我骑在身上疯狂地舞动的时候,脸庞却忽然变得模糊,时而像蓁蓁,时而又像雪晴……

    我知道自己在做梦,但这个梦也太真实了,销魂的快感真实得让我想永远也不会醒来。然而,突如其来的冰冷感觉把我从美梦中拉回现实。靠,谁用冷水泼我!

    睁开双眼发现自己身处一间陌生的房间,周围有几人在盯住我。“起来,穿上衣服!”威严的声音仿佛在我耳边爆开,几乎轰得我再次晕死过去,这时我才意识到自己现在的情况并不乐观。我正躺在酒店房间的床上,身上盖着已湿一半的被子,冰冷的感觉让我知道被子之下是我赤裸的身躯。床边除了有几个穿着扫黄队制服的男人外,还有一个相貌身材都很不错的女人正在穿衣服——我嫖娼被抓了!

    我当场呆住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刚才明明还和卢院长他们喝酒……我想我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卢院长为我提供了“一条龙服务”,也许还“顺便”给扫黄队的朋友打了个电话。

    “还在磨蹭些什么,动作快点!”说话的是一个三十来岁的中年人,应该是这队人的头儿,仔细观察他的相貌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虽然头还是很痛,但在这危急的情况下,脑袋还算清醒,想起他叫郭志伟,曾经是老大的下属,我之前跟他见过两次面。有熟人在场,情况还不至于太坏,便小声地叫了他一声“郭队”。

    他这才认真地打算我,片刻后便吩咐下属把刚才“强暴”了我的妓女带走,待所有人都离开房间后,他才小声跟我说:“你不会是被人整了吧,我就奇怪上头为什么无缘无故地让我们到这种高级酒店突击检查,事前一点风声也没有。”

    “还好你认得我,不然我这次麻烦可大了。”我无奈苦笑。对警察来说,酗酒和嫖娼都是大忌,当然这种忌讳只在于当场被抓获。如果我现在被抓回去,老大也许能保住我用不着下岗,但调职几乎是无法避免的。

    “快点穿好衣服,一会儿自己找机会溜走。”他说罢便转身离开房间。

    “有空请你吃饭。”我边说边掀开被子准备穿衣服。哇,一掀开被子就发现嫖娼的罪证还挂在我的兄弟上,还好,郭队已经出去了,没有人看见。

    赶紧冲进厕所把装着我上亿子孙的套子掉进抽水马桶,按下冲水键,这才有稍微心安一点。虽然我没在扫黄队待过,但好歹也是个警察,对于抓嫖的取证程序还是比较了解的,避孕套是认定嫖娼事实的主要证据,只要把它处理掉,就算现在再有人闯进来也奈何不了我。

    反正现在的处境已经比较安全,我也不急着离开,顺便洗了个澡,穿戴整齐后再悠闲地抽了根烟。此时,门外已再没有嘈杂的声音,打开一道门缝往外瞥了眼,确定扫黄队的人已经离开后,我便大摇大摆地离开酒店。

    翌日早上,一进老大的办公室,他就不怀好意地对我说:“要不要我让你嫂子给你介绍对相啊?”

    “唉,你的消息也太灵通了吧!”我露出苦瓜般的面容,向他讲述被卢院长计算的过程,当然我没有坦白我被妓女“强暴”的事实,只是含糊地带过。嫖娼被抓已经够丢脸了,还喝醉了被妓女霸王硬上弓,要是让蓁蓁她们知道,我真是要找个洞钻进去。

    “要不是阿郭,你这回可糗大了,就算我能保住你,恐怕你也没面继续待在诡案组吧!”老大那张嘴脸像是抓住了我的把柄似的,让人心里觉得不舒服。

    继续谈论这个话题,恐怕会让我越来越囧,所以我赶紧把话题转移:“对那几个老板来说,孤儿院院长跟要饭的乞丐没两样,但昨天他们对卢院长的态度很友善,让人觉得他们像是生意上的伙伴。而且卢院长既然这样计算我,他肯定是心虚,对他的背景做一番详细的调查,也许会有收获。”

    “你觉得这个卢院长跟那几个老板做些贩卖人口的生意?”老大的眼神很深邃,他所说的意思显然并非一般的贩卖人口那么简单。

    “你认为他们在做性奴隶的交易?”这间孤儿院没有得到政府的拨款资助,但却能维持到现在,这不禁让人怀疑其经济来源。而孤儿院什么都缺,惟独不缺女生。倘若此把这些无父无母的小女孩抚摸到十来岁,然后出售谋利,那么就能使原来是负担的孤儿变成取之不尽的金矿。我忽然想起美珑,她对卢院长的不敬,是否因为她知道自己将要面对的悲惨命运呢?

    “你们认真调查一下卢院长,还有孤儿院的经济来源,分配工作的事情,你自己拿主意吧!”老大交代完后就示意我去干活。

    我让雪晴和喵喵去监视卢院长,再让伟哥在网上搜索所有与孤儿院有关的资料,蓁蓁则和我一起去调查昨晚那四位老板的背景。

    再次来到昨晚险些让我老猫烧须的酒店,用尽所有威逼利诱的手段才从部长口中得知李老板的身份。李老板全名叫李宏业,是一间跨国公司的主席,为人低调,甚少出席公开场合。他三个月前在这间酒店为孙子举办婚宴,连开数百席,当中有不少是他公司里的员工,部长因此才知道他的来头原来这么大。

    “为孙子办婚宴?是孙子还是儿子?”虽然只见过一次面,但我总不会连对方的年纪也没能记住吧!李老板他们四人都是四、五十岁左右,极其量就是刚当上爷爷的人,怎么可能会为讨孙媳妇而设宴呢?

    “的确是他孙子结婚,他的儿女也有来。其实,当时我也吓了一跳,他跟他的儿女走在一起,看上去就像兄弟姐妹似的。”部长的表情很复杂,显然他也觉得自己所说的事情十分荒谬。

    我打电话给伟哥,让他立刻在网上搜索有关李老板的资料,他很快就回我电话:“这个奸商也太怕死了,网上有关他的资料少得不能再少,只在他公司的网页上有他的简短介绍,可是连照片也没一张。他公司所有公开活动,他都没有出席,惟一有关他的新闻报道,就是有个记者偷*拍了他的照片,他让保安把记者的相机抢了。不过,后来给了记者不少钱,还道了歉,说是怕照片见报容易招来绑架,看来这些有钱的主都是怕死鬼。”

    “知道他的准确年龄吗?”我比较关心这个问题。

    “准确年龄不清楚,介绍上没说他是什么时候出生的,不过有提及他在解放初期是靠做粮油生意起家。就算他当时只有十来岁,算起来现在起码也有七、八十岁了吧!”

    我忽然感到有点头晕,李老板已经七、八十岁了,但我昨晚看见他明明是四、五十岁的样子啊!而且喝起酒来,一点也不输给我这个年轻人,他要是个耄耋老人,这样喝酒不喝出个脑溢血才怪。难道我昨晚见鬼了?

    继续琢磨李老板的年龄也不见会有什么头绪,于是便问伟哥是否查到孤儿院的经济来源。

    “除了李老板的公司外,还有三家总部位于本地的上市公司长期捐助孤儿院,而且数额都不少,最多那家每年的捐助额达五万,最少那家也有三十万。不过很奇怪,一般来说,上市公司要是做了善事,肯定会敲锣打鼓地通报媒体。可是这四家公司竟然一声不吭,我只是在他们公司网页上的财务报表才发现他们给孤儿院捐款的财务支出。如果不是上市公司的话,他们捐了也没人知道。”伟哥的语气也显示出他对此感到十分不解。他还告诉了我另外三家公司老总的名字,他们的姓氏与昨天另外三位老板相同,应该就是他们。

    给孤儿院捐款是善事,若是个人捐献不留名也不稀奇,但作为企业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企业之所以会做善事,主要目的是提升形象,以赚取更多的利润。譬如早前有家生产饮料的企为赈灾捐款一亿,立刻名声大振,使其生产的饮料供不应求了好些日子。倘若默不作声地做善事,还不如把钱当作分红分派给买了企业股票的股民。

    难道这四家公司真的暗地里与孤儿院做着贩卖性奴隶的污秽交易?

    与其作毫无根据的猜测,还不如去收集更多证据,于是我和蓁蓁便立刻前往李老板的公司总部,希望能从他口中套得有价值的线索。

    “不好意思,李总正在开会,请你们稍等一会。”半小时前,李老板那位貌美如花的女秘书这样回答我们。半小时后,她同样告诉我们李老板仍在开会。随后我们又等了一个小时,她还是说李老板在开会。

    看来今日是见不到李老板了,像他这种财大气粗的主,除非我们有他的把柄,或者要抓的疑犯就是他,那样才能直接把他拧回警局慢慢审问。但倘若只是想请他配合调查,那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他要是避而不见,我们也奈何不了他。

    既然见不到李老板,那么也没有必要在这里浪费时间,然而我们刚走出门口,女秘书竟然带着两个保安追上来,她礼貌而拘谨地对蓁蓁说:“李小姐,我刚刚发现手机不见了,请问你有看见吗?”

    蓁蓁闻言便抓狂了,高声叫道:“你这是什么意思啊!想说我偷你东西吗?”

    “我没这个意思,不过刚才只有你在我身边走动,如果你不介意的话,能让我搜一下身吗?”秘书的态度很客气,但是这种过分的要求,再怎么客气也不可能让脾气火爆的蓁蓁答应。

    蓁蓁露出一脸青面獠牙的吃人相,并撩起衣袖,似乎准备大干一场。秘书胆怯地后退了一步,两名保安立刻挡在她与蓁蓁之间,她以稍微怯弱的语气说:“如果你不愿意让我搜身,那我只好报警了。”

    “我们不就是警察吗?还报什么警阿!”蓁蓁的怒吼让两名保安也不自觉地往后退。

    我拉住了蓁蓁,在她耳边小声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你又没偷她手机,让她搜身又不会少块肉。但是如果她报警了,起码会浪费我们半天时间。”

    蓁蓁虽然明白我的意思,但明白归明白,能否做到却是另一回事。她咬牙切齿地作了一番思想斗争,最后狠狠地踩了我一脚才答应让秘书搜身。秘书说在这里搜身不方便,把她请到内面去了。

    因为男女有别,所以我并没有跟随,而是留在原地等她。等候片刻,一个疑问忽然在脑海中闪现——秘书为何只怀疑蓁蓁呢?我刚才也有在她身边走动啊!

    刚想到这个问题,答案立刻就出现了。“请问您是慕申羽先生吗?”另一名秘书模样的美女出现在我身前,我点头称是之后,她就说“这边请”,不等我说话便为我带路,既没说要带我去那里,也没说要带我去见谁。

    虽然对方没说要我去见谁,但这里是李老板的地方,除了他,我实在想不到还能见到什么人。果然,当秘书把我带到一辆豪华的宝马房车前,并为我打开车门时,我看见坐在后坐的便是李老板。他露出友善的笑容,向我招手:“小慕,上车跟我聊聊天。”

    他有什么不能光明正大地说,而要刻意让秘书缠住蓁蓁,单独跟我说的呢?当然是些不能见光的事情,也许我能从中得到一些线索。上车后,当我关上车门那一刻,忽然有个念头在脑海中闪过——他该不会想把我卖了吧!虽然像他这像有财有势的人,就算想把我这种小喽罗干掉也用不着亲自出手,可是他昨晚已经有前科了……

 

第九章 长生不老

在李老板的办公室门外等了两小时,他也避而不见。我们正准备离开的时候,他的秘书却缠住了蓁蓁,而另一名秘书则让我登上他的豪华房车,与他“聊聊天”。既然要把蓁蓁甩掉,只跟我一个人谈,当然不会是些光明正大的事情,也许谈不成还会加害于我。

    我一上车,李老板就让司机开车,这样我们的谈话就只有司机才能听见。当然司机是他的人,他既然能让他听,自然就不担心他会乱说话。

    “昨晚那妞儿的服务怎样?应该不错吧,虽然要五千块一晚,但绝对值得。”李老板脸露友善的微笑,并不让人觉得他在嘲笑我。

    “服务是不错,不过我是喜欢吃窝边草的笨兔子,跟陌生女人干那档事,对我来说就像被强*奸一样。而且被强*奸到高潮的时候,还有扫黄队的伙伴来客串,一点劲也没有。”他在装疯卖傻,我也笑容满面地配合他,当然我的笑容比他假多。

    “看来,你对我们的安排不太满意……”他说着取出一个厚厚的信封递给我,“给你,算是让你压压惊,昨晚的事就当没发生过好了。”

    我接过信封,感觉挺沉的,打开一看发现里面有三扎一百元。我笑着把信封退回:“李老板,你不会又想跟我开玩笑吧?昨晚的玩笑开得已经够大了。”要是收下这个三万元,恐怕我一下车,检察院的伙计就会立刻扑出来。

    “君子不念旧恶,昨晚的玩笑的确是有些过分,你就当我们喝酒喝糊涂好了。”他又把信封往我手上塞。

    “君子虽不念旧恶,但无功者亦不受碌。”我又把信封退回。

    “就当我送你的见面礼好了。”他再三把信封塞给我。

    如此推来塞去也够无聊的,于是我便说:“既然李老板这么看得起我,那我就却之不恭了。不过,我这人不嫖不赌,平时又花不了几个钱,这些钱到我手上也没多大用处。不如让你的司机帮一下忙,帮我把钱送到孤儿院,我想那里的孤儿会比较需要这笔钱。”我把信封递给正在开车的司机,他从后镜中得到李老板点头认可后,才接过信封。

    “贪钱的警察我见多了,不贪的还是第一次见,我越来越喜欢你了。”李老板的笑容很真挚,但是谁知他是真心还是假意,就像他的年龄那样,单任外表根本看不出他已经七老八十。

    “我们的路不同。”道不同,不相为谋,继续谈下去也没多什么意义。

    “哈哈!我们是同路的,最起码你没有拘捕我的理由。”他的笑容看起来还是那么自然。

    我冷笑道:“贩卖人口,甚至贩卖性奴隶也是合法的吗?这也许就是我拘捕你们的理由。”

    他愣住片刻,随即放声大笑:“哈哈哈……小兄弟,你太有趣了。不妨跟你直说,我年轻时的确是靠些不光彩的手段起家,但早就已经改做正当生意了。以我现在的家底,就算不再做任何买卖,要坐吃山崩也是好几代人才能做到的事情,你觉得我还有必要靠这种违法的勾当来赚钱吗?”

    “那你和陈老板他们跟卢院长是什么关系?他只是个孤儿院院长,而你们却是亿万富豪,会把他放在眼里吗?别跟我说,你们有颗慈悲的心,想帮忙孤儿院里的小朋友,就算是这样也用不着讨好他。你们之间肯定存在某些不可告人的污秽交易!”我严肃地说。

    他收起了笑容,认真地回答我的问题:“我和老陈他们的确跟老卢有某些交易,但不是你所想的贩卖人口或者性奴隶。要赚钱,我们有更多合法的方式,要女人,主动向我们投怀送抱的年轻美女大有人在。我们之间的交易,也许在世俗人眼中是不道德的,但也不见得违法。如果我们真的十恶不赦,你认为自己还有机会和我说话吗?昨晚,你喝醉后,我们只要将一张湿纸巾铺在你的脸上,你就永远也不会醒过来。”

    听过他的话后,我不禁陷入沉思。事实就像他所说那样,昨晚他们的确有充足的时间来对付我,甚至只需一张湿纸巾就可以让我窒息而死,尸检报告很可能会将我的死因认定为酗酒过度而引发窒息死亡,他们无须负上任何责任。

    此时,手机忽然响起,是蓁蓁的来电,看来她已经把秘书摆平了。李老板示意司机停车,我下车时他又露出和蔼的笑容:“我会以你的名义把钱捐给孤儿院。”

    车子驶走后,我还在路边呆了一会儿,直至蓁蓁再次来电,我才回过神来,发现自己就在距离李老板公司不远的地方,于是便徒步走过去与她会合。她在我耳边叽哩呱啦地说了很多话,但我一句也没听见,脑海里全是李老板所说的话。

    “不道德但又不见得违法的交易”到底是什么交易呢?卢院长能为这几大老板提供些什么交易呢?李老板既然对此这么重视,甚至不惜亲自向我示好,那么这宗虽然不算犯罪的不道德交易,一旦被揭发肯定就不能再继续,而且还会让他受到很大损失。但以他的财力物力,除了天上的月亮,几乎没有什么是买不到的,如果连他也买不到,卢院长又怎么可能拥有呢?更重要的是,这宗交易与周少龙的死有什么关系呢?为何卢院长要设计害我?

    问题越想越多,思绪也越来越乱,要是有小相在就好了,他能仔细地分析每一个细节,最终得出问题的关键。虽然没有他在身旁,但我也不见得会像只无头苍蝇那样乱碰乱撞,所有问题的关键都在于卢院长,只要把他盯紧,我就不怕不能查个水落石出。

    打电话给雪晴,询问卢院长的情况。她说卢院长整天都在孤儿院里处理院内事务,并没有异常的举动。最特别恐怕就是他跟其中一名孤儿的关系很恶劣,两人老是吵架,那名孤儿有时候还会动手打他,但他却从来不还手。

    我问她那名孤儿的相貌特征,她让喵喵给我发来一条附带照片的彩信。照片是偷*拍的,而且拍摄距离较远,所以看着不太清楚,但我一眼就能认出照片中的是美珑,因为她的衣着打扮实在太特别了。

    李老板说他们无必要以贩卖人口或性奴隶谋利,如果真的是这样,我之前对卢院长与美珑交恶原因的推测就不成立了。那么他们的关系为何如此恶劣,按理说院长在院里应该是最有威严的人,但美珑对袁修女等人还有点敬畏,反而毫无害怕卢院长,甚至敢出手打他。更奇怪的是,卢院长竟然不还手。这让我想起一句俗话“妹仔大过主人婆”,意思是丫环得势,比她所侍奉的夫人更有势力,夫人反而要看丫环的脸色做人。美珑这个小丫头靠什么比卢院长更有势力呢?

    对付理不出头绪的问题,最好的方法就是不要去想,反正卢院长那边暂时没动静,我便想从其他三位给孤儿捐款的老板入手。恰好此时伟哥来电:“我发现了一件有趣的事情。”

    “什么事,快说。”这厮每次都要邀功一番,我可不想再听他废话。

    “我看了上千个新闻网页……”他还是邀功了半天才进入正题,“……陈老板在十多年前患上肺癌,而且他为人非常低调,从不出席公开场合,因此有人曾经在网上炒作此事,推测他已经死了。他的公司出面澄清,说他的身体状态十分健康,指网上的传言毫无根据,还强调这是竞争对手的阴谋。虽然公司一再澄清,但他本人却始终也没有公开露面,致使股民恐慌性抛弃他公司的股票,一连几天都跌停板。后来,一位著名的股评家评论他的公司运作良好,业绩稳定,就算主席已经离世,肯定也早已选定了接班人,这才引来股民趁低吸纳化解危机。”

    “知道他的准确年龄吗?”与李老板一样,我同样关心陈老板的真实年龄。

    “这可说不准,所有有关他的报道及介绍都没有提及他的准确年龄。不过,他的公司已经成立了超过四十年,而他就是创办人,他怎么说也有六、七十岁,甚至超过八十岁。要不然,股民也不会这么相信他的死信。”

    又是一个七老八十的老不死,而且还在十多年患上了肺癌。如果他在六十岁左右患上癌症,那么应该承受不了痛苦的治疗过程。然而,昨晚向敬酒敬得最凶的就是他,如果说他是个恶疾缠身的垂死老人,那我可算是个死人了。

    正在沉思的时候,伟哥又告诉我一个惊人的消息:“他的公司在十多年开始捐助孤儿院,算起来应该是在他患上肺癌后不久……”

    一言惊醒梦中人,难道陈老板他们向卢院长购买能治百病,甚至能使人长生不老的奇药?的确于这四位富豪而言,长生不老比什么都重要,别说一年捐个几十万,就算捐几百万甚至上千万也值得。可是,世上有这种药吗?

    也许,我能在陈老板身上找到答案,当然前提是他愿意接见我。

    陈老板全名叫陈建德,是做出口贸易生意的,他公司的规模比李老板更大。和蓁蓁来到他的公司,在他办公室门外等候片刻,他的秘书就告诉我,他愿意接见我,但是只想见我一个。他的做法比较爽快,只想见我一个就直接说,不像李老板那样鬼鬼祟祟。我跟蓁蓁说,不想又让人家搜身就乖乖地待着,别乱跑。她这丫头是冲动点,但也不至于不明白我的意思。

    陈老板的办公室挺大的,起码有六百平方,茶具小酒吧一应俱全,甚至还有张自动麻将桌,感觉更像个娱乐室。如此看来,他是个懂得享受生活的人。

    他坐在一张比我家饭桌还要大的办公桌前向我招手,当我在他对面坐下,他便取出支票本,以不太友善的语气说:“给我开个价,你要多少才会不管我们的事情?”

    我淡然笑道:“如果陈老板也想以我的名义给孤儿院捐款,那我就代院里的小朋友感谢你。但是倘若你是想贿赂我,那可不必了,算命的说我命中注定没有横财,你的好意我恐怕无福消受了。”

    他忽然开怀大笑,从放在桌面上的雪茄盒取出两根雪茄,亲自剪好抛了一根给我,另一根则自己点上,吐了一口烟才说:“老李说你不贪,我还不相信,没想到你还真的不贪。”

    我掏出打火机把雪茄点上,悠然地抽了一口:“既然你知道我不贪,就别在这个话题上浪费时间了。李老板告诉我,你们跟卢院长有些不违法的交易,既然不违法,那么不妨告诉我是什么交易。只要你肯说,那我也没必要再打扰你们。”

    “老李没告诉你,自有他的原因,我也一样。你应该明白以我们的社会关系,要对付你易如反掌,如果你继续为这个问题而纠缠我们,那可别怪我们。”他说话开门见山,不像李老板那样转弯抹角。

    “你们不敢把我怎样,最起码你们不敢干掉我。”我摆出一副充满自信的表情,他的眉头稍微皱了一下,我徐徐解释:“本来我还觉得很奇怪,你们昨晚为什么没有直接干掉我,而是要大费周章让扫黄队的伙计来抓我嫖娼。刚才我终于想明白了,因为你们害怕,害怕我死于你们的饭局会让你们成为媒体的焦点,害怕所有人都知道你们的真实年龄。因此你们从不让记者拍照,不敢出席公开场合,甚至外界流传你的死信,你也不公开露面。因为你们害怕大家知道你们虽然已经七老八十甚至上百岁,但却拥有不逾半百的外表。你们就像只能生存于黑暗之中的吸血鬼,一旦受到阳光照射就会灰飞烟灭!”

    我越说越激动,不断加重语气,他默不作声,脸上的肌肉微微抽搐,良久才苦笑道:“你想的没错,我们的确是近百岁的老不死,所以我们才不愿意与媒体接触,行事也尽量低调,因为我们害怕被人视为怪物。要是早三、四十年,你敢这样跟我说话,明天你的家人就要去翻垃圾桶找回你的手脚。”

    对方有把柄在我手上,我就用不着这么客气了,直接开出条件:“我要知道你们跟卢院长的交易是什么?只要你告诉我,你们长生不老的秘密,我绝对不会说出去。”

    他忽然从抽屉里取出一枚银币,看样子应该是一枚价值不菲的纪念币,他微笑说:“我可不能直接告诉你,因为这件事关系到我和我朋友的利益,如果你愿意跟我赌一把,而且能赢我的话,那我就愿赌服输,把我们之间的交易告诉你。但是如果你输了,那么你就不要再为这个问题纠缠我们。”

    “怎么赌法?”我的运气不算太坏,小赌通常不会输。

    “玩法很简单,你先把身上的钱全部拿出来吧!”

    我不是有钱人,平时身上只带几百块,现在钱包里有八百多元,所以我把八张一百元拿出来,零钱就不拿出来献丑了。

    等我把钱放上桌面,他便扬了扬手中的银币:“我们就抛这个银币定输赢,每局抛一次,如果是正面就算你赢,反面就算你输。一共赌十局,每局的赌注是你放在桌面上的钱的一半,譬如第一局你赢了,我就输你四百元,第二局再赢,我就输你六百,如此类推。十局之后,如果你的钱比现在多了,那就算你赢,如果少了就算我赢。”

    他的提议表面上似乎对我很有利,因为我一共就八百元,就算十局全输也能剩下七毛八分,但是十局全赢的话能赢得四万多元。可是,他这老人精怎么可能会让自己吃亏呢,这个赌局其实是个逻辑陷阱。硬币出现正面的概率介乎于49%与50%之间,那么我能赢六局已经算运气不错了。可是按照他的赌法,我就算赢六输四,钱还是会比原来少,至少要赢七局以上,钱才会增加。也就是说,我跟他赌几乎是输定的。

    我搔着头脑后勺,佯作困惑道:“我起码要赢七局,钱才会增加,我想我的运气没这么好。”说着便把钱放回钱包。

    被我识破奸计后,陈老板的表情略失望,把银币放在桌面上旋转,片刻后又想出新的赌法:“你是刑警,那么我出道推理题让你猜,应该没问题吧?”

    “可以!”我好歹也做了几年警察,如果连这样的挑战也不敢接受,那也太丢面了。

    他露出不怀好意的笑容,打量我片刻后说:“你身上有打火机,有钱包,应该还有钥匙和手机,香烟应该也有一两包在身上……”他想了一会又说:“现在假设你身上就只有这些东西,当然你身上还穿有衣服,除此之外就没有别的。假设你独自一人在一栋十六层高,没有电梯的空置楼宇中巡逻。上到十五楼时,你听见有人叫救命,悄悄走近后发现有五名体格强健的男人正准备强*奸一名柔弱的少女,你要用什么方法才能使这名少女免受糟蹋呢?”

    这的确是一道难题,身上只有打火机、钱包、钥匙、手机、香烟及衣服,没有任何武器,要独自一人跟五个体格强健的男人对抗根本不可能。而且,地点在一栋空置且没有电梯的楼宇的十五楼,不管是报警还是到附近找人帮忙,最多只能将恶徒逮捕,不可能让少女逃避被**的厄运。

    到底要用什么方法能解救少女呢?难道要傻乎乎地上前跟五名壮汉打招呼,然后给他们各发一根烟,恳求他们放过已经到口的肥肉吗?又或者把钱包内的钱分给他们,让他们去寻春?

 

第十章 凶手自首

无损的。其次,死者没有手机,离开孤儿院后就失踪了,那他怎么给死者打电话?其三,死者的衣服沾有磷粉,时值炎夏,衣服肯定是每天更换,所以磷粉应该是遇害当天沾上的。而死者白天要上学,只可能在离开孤儿院后才有机会钻进死仔洞。但他对此却没作任何交代。

    我逐一指出他口供中的漏洞,并严肃喝道:“你再不坦白交代,我就多加你一条给弄虚作假的罪名。”

    “我,我说的都是真的,没有撒谎……”他稍微结巴地逐一解释:其一,他用石头袭击死者时,并没用上多大力气,可能把对方砸死;其二,他是拨打孤儿院的电话找死者的;其三,死者去过什么地方与他无关。

    什么叫欲盖弥彰,他的解释就是了。他刚才说用石头把死者砸死,现在又改口说可能没砸死。第二条解释就更离谱了,美珑当时就在孤儿院,他竟然说打电话到孤儿院告诉死者,美珑想见他?还有死者去过那里虽然与他无关,但死者为何会无缘无故钻进死仔洞却让人感到疑惑。

    随后,我又问他是怎样利用甲酸使死者的尸体化成骨架,他的回答也是简单且错漏百出:“我把甲酸淋到他身上,他很快就变成一副骨架了。”

    “你用的是甲酸还是化尸水啊?”我忽然觉得有点头晕,对他这个解释也懒得驳斥。直接把甲酸淋在死者身上得用多少才能使尸体化成骨架呢?准确数量我不知道,但十公斤肯定不够,用这个份量的甲酸浸泡尸体或许勉强够用。而且,如果是直接倒到死者身上,死者的衣物为何会完整无缺?

    他的口供错漏百出,难以让人相信他就是凶手。可是,他要不是凶手,那为何要来自首呢?他已经是成年人,杀人可是要枪毙的严重罪行,该不会只是为了出名而站出来吧!最有可能的,应该是为他人顶罪,而值得他这样做的大概就只有与他相依为命的母亲罗淑芬。然而,罗淑芬每天都在化工店工作,附近店铺的人能证明她有不在场证据。那他到底是为谁顶罪呢?

    虽然周俊龙很可能是为他人顶罪,但本案已引市民关注,必须尽快给市民一个交代。既然有个冤大头自动送上门,自然不能轻易放他走,大不了先关上三两个月,等市民不再关注此案时再悄悄地释放他。因此不管他是真凶还是顶包的,现在也必须拘留他。

    瞎忙了一整天,还是没有头绪。返回办公室时,雪晴和喵喵也已经回来了。雪晴跟我说了卢院长的情况,他除了经常会跟美珑吵架之外,并无异样。既然没找出什么端倪,那就只好早点下班休息了,希望明天会有新发现。

    准备离开的时候,忽然发觉有人从背后拉我衣角,回头发现是喵喵,便问她有什么事?她没有立刻回答,而是等雪晴等人走出办公室,才踮脚在我耳边小声说:“我今天在孤儿院看见些很恐怖的东西。”

    怪了,她看见“恐怖的东西”,雪晴为什么不跟我说?雪晴平日虽然待人冷漠,但一直都很照顾她,两人也从没闹过别扭,她为什么非要等雪晴走后才偷偷跟我说这件事呢?

 

第十一章 恐怖密室

准备下班的时候,喵喵忽然拉住我的衣角,我问她什么事,她竟然要等雪晴走出办公室后才跟我说:“我今天在孤儿院看见些很恐怖的东西。”

    然而雪晴却没有跟我提及孤儿院里有“很恐怖的东西”出现,我不感到疑惑,便问她到底看见了什么?她娇小的躯体微微颤抖,似乎想起一些极其可怕的事物,良久才开口:“我肚子饿了!”我忽然有种想跳楼的冲动。

    跟喵喵一起走进麦当劳时,感觉就像拖着个小朋友,或者应该说像是被个小朋友拖着。她点了两份套餐,还要我加钱换吉蒂猫玩具,钱掏得稍微慢一点,她就把嘴嘟起来。长生天啊,你为啥要这样折磨我!

    跟她一起啃两份毫无营养价值的洋快餐后,她就开始玩弄换购的吉蒂猫,直至我追问她在孤儿院看见什么,她才记起这回事。她的脸色忽然变得稍微苍白,用力地握着手中的玩具,身体微微颤抖地对我说:“我看见了一个女婴,一个很小很小,应该是刚刚出生的女婴。她身上一丝不挂,缓缓地向我爬过来,还向我招手。她的脸很奇怪,并不像婴儿,反而像个中年人。表情也很奇怪,似乎很痛苦,像是在向我求救。最可怕的是,她的身体竟然不停地冒出黑色的血液,使她爬过的地方变成一条血路……”

    我真的很怀疑喵喵的大学毕业证是不是在街头以五十块的价钱买回来的,她说了半天我也不知道她在说什么,表达能力还不是一般的差。还好,我在套取口供方面也有一手,便慢慢引导她把当时的情况告诉我——

    我和雪晴姐今天一整天都在监视卢院长,他的工作很忙,全院上下的事务他都会亲力亲为,所以我们得不停地转移监视点。因为没有什么特别的发现,到了傍晚的时候,我们打算再监视一会就离开。而这时候他似乎有事找袁修女,他们在教堂的内堂谈了一会,奇怪的事情就发生在这个时候。

    当时我们在教堂外面,透过敞开的窗户监视他们。雪晴姐用望远镜监视着他们的一举一动,而我则无聊地跟朋友发短信,聊些闲话。忽然,我感到有点头晕,接着就听见有人在叫我,那声音很模糊,好像是女人的声音。然而,当我抬起头时,却看见一个浑身冒着黑血的女婴在卢院长他们身后的地板上爬行,缓缓地朝着我们的方向爬过来。

    她爬得很慢很慢,边爬边向我招手,似乎还想开口说话,但一开口就立刻吐出一口黑血。虽然如此,但我还是听见她的声音,是一把模糊的成年女人声音,虽然很模糊,但我能肯定她在向我求救。接着,我就……晕倒了。

    雪晴姐使劲掐我鼻子下面的地方(喵喵似乎不知道那里叫“人中”),把我弄醒。我告诉她刚才看到的可怕景象,但她却说什么也没看见,还问我是不是做梦了……

    难怪雪晴不向我提及此事,根本就是喵喵在做白日梦而已。内堂我去过,那里是什么样子我记得很清楚。喵喵从监视点通过窗户往里面看,根本看不见地板,那又怎么可能看见有个诡异的女婴在地上爬行呢?

    我告诉她透过窗户是看不见地板的,但她却坚持自己不是做梦,真的看见有个浑身冒着黑血的女婴向她求救。回想她之前曾经“胡言乱语”地指示我找出证据,我想这一次会不会又这么幸运呢?

    我问她想不想现在去教堂看看,她透过落地玻璃看着外面已黑的天色,哆嗦了几下:“都这么晚了,要是那里有吃人的妖怪跳出来怎么办?”人是一种很奇怪的生物,越是害怕的事情就越想探求真相,虽然她一再要求明天才去一探究竟,但当我决定立刻出发的时候,她还是屁股撅撅地跟在我后面。

    孤儿院所处的位置较为僻静,前不近村、后不靠店,而且附近也没有路灯,一到晚上就瞎灯灭火,我们一路驾车驶来,感觉也挺恐怖的。在距离孤儿院约一公里的地方,我就把车停在路旁,因为我不想敲锣打鼓地到教堂里面调查,而是想偷偷摸摸地溜进去。毕竟,这里也许有很多我们不知道的秘密,要是有院方的人陪同,未必能深入调查。

    像做贼似的和喵喵鬼鬼祟祟地走到教堂门前,她一路上都拉住我的衣角,紧紧地跟在我身后,快把我的衣服也拉得变形。从窗户往里面看,漆黑一片,应该不会有人在里面发呆吧?往院舍那边看,也没几盏灯亮着,看看手表,时间已经是二十二时多了,院里的小朋友应该大多都睡了吧!

    教堂的大门被一把有点历史的老式门锁锁上了,要弄开也许得花上不少时间,而且喵喵头上也没有发夹。还好,也许因为这里地处偏僻,且院内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能让贼人偷走,所以窗户都没有安装防盗网。我从其中一个没关严的窗户中溜进了教堂,并像抱小孩似的把喵喵也抱进来。

    白天来教堂没什么特别的感觉,但晚上却有一种说不出的诡异感觉。不太明亮的月光穿过色彩艳丽的玻璃落在漆黑的教堂之中,形成一个个模糊的光影,犹如留恋人间的亡魂,虔诚地向耶稣基督诉说未完的心愿。

    穿过诡异的教堂,我们进入了内堂,这里更加漆黑,但还勉强能数到自己有几根手指。正想掏出打火机照明时,一直在我身后拉住我衣角的喵喵,突然挨在我背上,娇小的躯体柔若无骨,缓缓往下滑落。我连忙转身把她抱入怀中,慌忙中不小心把手按到她胸,脑海中立刻出现一组数字——32A。

    喵喵的胸部实在难以与雪晴及蓁蓁比较,但娇小的身躯却着实惹人怜爱。然而,此刻并非遐想这些龌龊念头的时候,急忙问她怎么了?她有气无力地回答:“又看了,我又看了……”

    “你看见什么?”内堂非常昏暗,仅凭穿透窗户的微亮月色,我只能勉强看见她苍白的脸庞。

    “女婴,浑身冒着黑血的女婴……不只一个,有很多……她们在向我求救……”她说得很吃力,而且精神恍惚,感觉像是在说梦话。纤细的小手无力地抬起,给我指示了一个方向。

    我本想扶着她走,但她一点力气也没有,于是我就干脆把她抱起。她身形娇小,没多少重量,而且柔若无骨,感觉就像抱着一团棉花糖似的。要不是身处如此诡异的地方,我还真想咬她一口。

    我抱着她,顺着她所指的方向慢慢摸索,脚下忽然踩到东西,似乎是块木板,印象中这个位置应该是地下室的入口。

    “她们就在下面……快救她们,快……”她虽然说句话也有气无力的,但情绪却略显激动。

    之前我和蓁蓁进入地下室时,并没有特别的发现,反而受到黑色异物袭击,随后袁修长及时出现,异物便无故消失。此时,袁修女恐怕已经就寝休息了,倘若我们在地下室受袭,还有谁能救我们。

    我道出心中的顾虑,喵喵用力地抓住我的手臂,十分吃力地说:“坏人不在……她们说坏人不在……”

    坏人不在?谁是坏人呢?难道是杀害周少龙的凶手,以及袭击我和蓁蓁的黑色异物?管他是什么,反正都已经来到入口,不进去查个明白,今晚恐怕也睡不着。

    把喵喵扶到墙角后,我就拉起通往地下室的木门。正想独自下去查看时,喵喵无力的声音便响起:“带我下去……你找不到她们……”

    虽然抱着喵喵这团棉花糖进地下室,一旦遇到危险肯定跑不了,但是不带上她,我又不见能找到她口中所说的“她们”,而且把她一个人留在内堂也不得安全。于是,我再次抱起她娇小且柔软的身体,缓缓走进地下室。

    内堂还有那么一点儿光线,起码不至于会让我绊倒,但地下室则完全漆黑,我连怀中的是喵喵还是一团棉花糖也看不到。身上能照明的就只有打火机和手机,因为之前已经来过,知道这里的空气没什么问题,而且抱着喵喵用打火机,一不小心就会把她变成烧棉花糖了,所以我掏出了手机,并启动了手机电筒软件。

    虽然使用了手机电筒,但手机终究是手机,照明能力十分有限,只能勉强让我看清楚地下室的情况跟之前没什么区别。正当我如老鼠拉龟般,不知道该从何处寻找喵喵口中的“她们”时,她就指着墙壁上的其中一个烛台:“那个……她们叫我拉那个……”

    我抱着她走到烛台前,本想伸手去拉烛台,但因为抱着她,腾不出手来。她吃力地把手伸出,抓住烛台缓缓往下拉,旁边的墙壁突然出现“咔”一声异响,但我用手机往墙上照又没发现异常之处。她指着墙壁叫我进去,说“她们”在里面。

    虽然她所指的墙壁并无特别之处,但刚才听见的应该是机关的声音,所以我就用脚轻轻地往墙上踢,回音很清脆,墙后面应该是空的。侧着身子以肩膀顶住墙壁使劲往前推,竟然把墙推得陷进去了,用手机一照发现这面墙中间是一道旋转门,只是建造得太过隐蔽,而且需要启动机关才能打开,所以之前并没有发现。

    把墙上的旋转门顶开一道足够让我们进入的门缝后,便闪身进入,旋转门随即缓缓合上。我用手机往周围照了一圈,发这密室的空间比外面的地下室约少一半,三面墙上各有一个双层架子。三、四十个大小跟18.9升桶装饮用水瓶差不多的宽口玻璃瓶放在架子上,约一半玻璃瓶是空的,另外一半则装着红黑色的液体,隐约中还能看见内里浸泡着已经发白的东西。

    正想仔细查看之时,身后传来“咔”一声异响,我连忙再用肩膀去顶旋转门,无论从那位置顶都顶不动,看来得找到机关才能打开。我也不急着找机关,喵喵既然能带我进来,应该也能带我出去。于是,我便把她放下来,让她挨着墙壁坐好,然后就走到其中一个架子前,仔细观察玻璃瓶里面的是什么。

    为图方便,我先观察放在架子上层的玻璃瓶,瓶底有很多类似黑芝麻的粒状物,也许是某种昆虫,可惜因为浸泡时间太长了,已经难以分辨。除了这些不知名的昆虫外,瓶内还浸泡着一只似乎是小狗的物体,因为它是背向着我的,而且已浸泡得发白,同样也分辨不出是什么。不过这难不倒我,只要我把玻璃瓶转动一下,就能看见它的正面。

    然而,我把玻璃瓶转了半圈还是没能一睹它的真面目,因为瓶内装的液体是红黑色的,我必须让它靠近瓶边才能看清楚。于是,我把脸靠近玻璃瓶,轻摇瓶身,里面东西随即开始摇晃。

    摇了好一会儿,红黑色的液体中出一块拳头大小的白色物体,我用手机一照,立刻吓得倒退两步。因为我看见了眼睛,看见了鼻子,看见了嘴巴,我看见的是一张脸,一张初生婴儿的脸!!!

    我后退的时候,手还按在玻璃瓶上,因此把它弄倒了,摔到地上立刻破开,浓烈的药酒随即弥漫整间密室,破碎的玻璃碎片中是一具浸泡得发白的女婴尸体。

    我终于明白卢院长与陈老板等人的交易为何不道德,因为他们所交易的是以婴儿为原料浸制的药酒!可是,李老板所说的“不见得违法”又是什么意思呢?用如此残忍的方式杀害婴幼儿足够枪毙十次了!就算是用已死去的婴尸来浸酒,以现在的法律也是严重的罪行。

    有了这个密室里的证据,要给卢院长的定罪是没问题的,于是我便准备向老大汇报,让他安排人手来取证以及拘捕卢院长。然而,我忘记了自己身处地下密室,手机一点信号也没有,只能当手电筒使用。

    这也没关系,走到外面拨打就好了,于是便问喵喵机关在那?连问了三次,她也没反应,走到她身前发现她睡着,还流着口水。我摇了她几下,她也没醒过来,看来睡得还挺香的。没办法了,只好自己在这间恐怖的密室里找机关,反正密室也不算很大,而且杂物也不多,应该不难找。

    找了一会了,我就在其中一个架子旁边发现一个很特别的塑料盒子。开始时还以为是机关,但仔细一想又觉得不对劲,这盒子看上去应该是近年的产物,怎么会出现在这个有上百年历史的密室之中,于是便仔细查看。不看还好,一看吓一跳,借助手机发出的光线,我看见盒子上面的字——红外线远程防盗报警器。

    长生天啊!这个连电灯也没有的密室怎么会有红外线报警器的?那么说,卢院长很可能已经知道有人闯入密室,甚至已经操着家伙赶过来……难道周少龙就是因为发现了这个密室而被灭口?

    一时间我也不知道该咋办?但不管怎样我都必须先弄醒喵喵,就算她不能告诉我机关在那,最起码卢院长杀到的时候,我也不至于要为保护她而任人俎割。可是,我使劲掐她人中她也没反应,把心一横往她可爱的俏脸上使劲地甩了几巴掌,她还是睡得那么香。

    “咔”突如其来的异响,拉紧了我全身每一根神经,旋转门缓缓转动……要来的终于都来了!

 

第十二章 百万大军

   在喵喵的“胡言乱语”指引下,我在地下室里发现了一个恐怖的密室,里面有十多瓶以婴儿为原料浸制的药酒。在寻找开门的机关时,发现这个连电灯也没有的古老密室竟然安装了红外线报警器。更糟糕的是,用尽办法也没能把喵喵弄醒,而旋转门就在这时被人从外面推开。

    幸好,密室的入口是道旋转门,所以情况还至于太坏。外面的人推动旋转门的左侧,那么他肯定会从左边进来,我们只要在他进来时从右边出去,他就不会发现我们。于是我便赶紧抱起喵喵,仅以脚尖沾地,趁着右侧出现一能让我们通过的门缝,便立刻钻出去。

    然而,就在我以为我们暂时不会有危险的时候,一道强光照在我脸上,使我眼睛也睁不开。一把熟悉的声音随即响起:“是你……也许这是主的安排……”眼睛渐渐开始适应光线,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于眼前——是袁修女。

    “是你?难道里面的婴儿都是你杀的?”我实在难以相信慈悲的袁修女竟然会做出这么可怕的事情。

    “这事与她无关,是我一个人做的。”旋转门再次转动,卢院长从里面缓缓步出。

    “卢院长,我希望你能给我解释清楚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我盛气凌人地说出这句话,不过这只是虚张声势而已。我的双手正抱着沉睡不醒的喵喵,倘若此刻受到对方的袭击,我将会很被动。

    然而,卢院长似乎并没有袭击我的意思,只是对着我无奈苦笑:“你不介意的话,请跟我到办公室,我会给你一个交代。”

    防人之心不可无,他要我到他办公室说不定会有什么阴谋,不过如果他有心加害于我,应该没有别地方比这叫天不应、叫地不灵的地下室更适合。而且离开这个鬼地方,最起码手机能接收信号,便于向外界求救,于是我便跟随他到办公室。

    刚走出地下室,喵喵便醒过来了,还一脸绯红地问我干嘛抱着她。唉,看来她把刚才的事情忘记得一干二净了,我也懒得跟她解释,把她放下来,叫她通知蓁蓁和雪晴立刻赶过来,便独自与卢院长进入办公室。

    “管理孤儿院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尤其是在动荡不安的年代……”卢院长坐在办公桌前,长叹一声,随后便向我讲述孤儿院的艰苦岁月——

    史密斯院长返回天父的怀抱后,我便接任院长的职务,当时刚刚解放,社会还很动荡。那是一个艰辛的岁月,因为与教会失去了联系,而且地方政府的官员连自己吃不饱,更别说给我们提供援助。

    当时,我首要解决的问题是院里近百口人的吃饭问题,向政府求助未果,我便向非法贩卖粮油的商人乞讨。那时候粮食是由政府配给的,几乎所有商业活动都是违法,冒险逐利的商人又有谁会愿意帮助我们呢?连连碰壁之后,我终于明白一个道理,必须以商人的身份才能与商人打交道。

    当时院里能卖的东西就只有史密斯院长生前酿造,存放在密室里的几十缸酒,要是全部卖掉也许能换来一些粮食,但也只不过是杯水车薪,这点粮食能吃上一个星期就不错了。于是,我就想有没有办法能使这些酒变得比黄金更珍贵。

    李老板是我当时认识的其中一名商人,他当时已经四十几岁了,因为长年日晚操劳,所以身体状况十分差,经常要吃补品。然而,在那个物资短缺的年代,他虽然靠非法从事粮油买卖获得暴利,但要弄来补品,甚至是一碗人参鸡汤也是很困难的事情。

    得知此事后,我便想如果我能把那几十缸酒全部变成十全大补酒,应该能跟李老板换来更多粮食。然而,在那个年代,要弄一颗枸杞子也难于登天,那来那么多药材泡酒呢?

    就在这个时候,院里出现了另一个难题,就是埋葬婴儿尸体时出现了怪事,婴尸放在教堂后面的空地上无人看管就会变成白骨,所以没有人敢去埋尸。本来这两道都是烦人的难题,但同时出现就很好解决了——我决定用这些婴尸来泡酒!

    我本来想拿着这些婴尸酒在李老板面前吹捧一番,然后跟他多换点粮食。可是我又怕他不敢喝,而且单用婴尸泡酒,也不见得能把牛皮吹到天上。恰好那时院里有个调皮鬼发现附近的山坡上有很多大蚂蚁,于是我便把让他尽量多抓点回来,和婴尸一起泡酒。

    酒泡了没几天,我就装了一小瓶给李老板,跟他说是早传的蚁王酒,换来了一些粮食。我本想在这个老板身上骗几包大米,再向另一个老板骗几包面粉,没想到大概过了三五天,李老板亲自上门来找我。我本以为他是来找我麻烦,岂料他竟然说喝过我的蚁王酒后,精神比之前好多了,还说愿意用更多粮食跟我换。

    既然有水鱼上门,不捉白不捉,我又跟他吹了半天牛皮,说这酒的功效如何神奇,如何珍贵,当然也向他讨要更多粮食。在孤儿院最艰难的时期,我就是凭着这种乱打乱撞配制出来的婴尸酒挺过来。

    (水鱼:王八的别称,在广东方言中有冤大头之意。)

    随后,我发现婴尸酒的功效比我想象中要好得多,李老板饮用了一段时间后,竟然变得比之前更年轻。而维持孤儿院的日常开支,必须大量经费,光靠向别人乞讨,是不可能养活大家的。于是我就把密室里的酒全部都加进婴尸和蚂蚁浸制成婴尸酒,以极高的价值向李老板等富商兜售……

    听完卢院长的叙述后,心中不禁出现了一个疑问,语带颤抖地问他:“你今年多少岁了?”

    他淡然一笑:“我是1930年被送到孤儿院的,到现在快八十岁了。”

    又是一个老不死,虽然他没有直接承认自己长期饮用婴尸酒,但他坦白自己的年龄也等于交待了这个事实。褻渎尸体,甚至用婴儿尸体来泡酒,虽然是人神共愤的恶行,但此事发生在兵荒马乱的年代,倘若现在要追究法律责任,恐怕会出现无法可依的尴尬。

    我国的第一部宪法于1954年修订,在此之前的所犯下的罪行该怎么处理,老实说我不知道。难怪李老板说他们与卢院长交易,虽然不道德但不违法,因为根本没有那条法律能追究他们的责任。就像女性强*奸男性那样,因为没有相关的法律,那么就等同于合法。

    虽然在超过半世纪前浸制婴尸酒不算“违法”,但现在仍储存这种可怕的药酒显然不适合,一旦被发现,没收销毁是肯定的。周少龙遇害前曾经到过地下室,如果他也发现了密室里的婴尸酒……

    “周少龙是你杀的!因为他发现了密室的秘密,所以你要杀人灭口!”我以坚定的语气说出这句话,但心里却底气不足,因为我根本没有证据指证他,他要是抵赖,我也奈何不了他。

    然而,他沉默良久后,终于缓缓点头:“没错,他是我杀的。”

    他竟然承认了?我本以为他会否认,还琢磨着该如何套出他话里的漏洞,让他招供,没想到他竟然不用我多费唇舌就招认了。

    也许我惊诧的表情让他感到一点笑意,他苦笑着解释为何如此轻易认罪:“俊龙的事情我知道了,他是个乖孩子,以后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还有母亲要照顾,不值得当我这个老不死的替死鬼。”

    “他知道你杀了他弟弟?”

    “这是我们之间的事情,我想应该没有必须向警方交待。希望你能允许我保留一点隐私。”他还挺坦白的,不想说的就干脆不说。

    “那你是怎样杀害死者,又怎样使他的尸体化成骨架?”这才是重点中的重点。

    他叹了口气才说:“他知道了我的秘密,我当然不能让他活着回去。所以他一离开孤儿院,我便马上就追出去。在半路上追上了他后,我就使劲地掐着他的脖子往旁边的山坡上拖。拖到半山腰的时候,他就已经断气了,我见周围人影也没一个,就没管他的尸体,立刻赶回院里。至于他的尸体为何会在九天后仅剩下骨架,我就不知道了,不过我也许能给你提供点线索——那个山坡上有很多蚂蚁,就是我用来泡酒的那种大蚂蚁。”

    难道是蚂蚁分尸?虽然这个解释让人觉得匪夷所思,但也不是全无可能,数量众多的肉食性蚂蚁的确能在较短的时间内把人类的尸体吃得只剩下骨架和毛发。非洲丛林中的行军蚁(又名军团蚁)就能在半天之内把一只成年豹子吃剩骨架,当然我指的不是一只行军蚁,而是成数十万的一群。而且,这也能解释死者的衣物为何会完好地穿在骨架上。

    他解开了我心中大部分疑问,但我还有一个问题想不通,就是死者的衣服上的磷粉,以及自行车上的薰衣草残渣。他对此的解释是:“他不见得在出事那天就一定进过死仔洞。薰衣草也许是之前沾上的,他平时也会去那附近玩。至于磷粉,他的骨架不也有磷粉吗?”

    他的说法似乎也说得过去,但我总觉得有点不对劲的地方,可是到底是那里不对劲,一时间又想不出来,只好先把他带回去,再做过一步审理。

    为他戴上手铐时,脑海中灵光一闪,终于想到不对劲的地方——磷粉是沾在死者衣服外面,而不是内面。

    此时,突然听到喵喵在门外大叫救命,我与院长一同冲出门外,发现喵喵躲在袁修女身后缩成一团,一看见我就指着前方大叫:“她是坏人,她们说她才是坏人!”

    我往她所指的方向望去,看见的竟然是美珑。美珑正与袁修女对峙,两人之间的地面上尽是黑压压的东西,仔细观察原来是遍地都是蚂蚁。然而,这些蚂蚁比一般蚂蚁的体形要大好几倍,颜色红得发黑,感觉像是行军蚁,但又稍有不同。

    美珑一看见我,就对我怒目而视,当她发现我身旁戴上了手铐的卢院长时,更是冲着我咆哮:“我要杀了你!”随着她的怒吼,地上数量恐怕有近百万的大蚂蚁立刻像潮水般向我涌过来。

    看着蚂蚁军团向我涌过来,忽然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在地下室袭击我和蓁蓁的难道就它们其中一个小队?之前,我们一直忽略了一个细节,就是把蓁蓁鞋子腐蚀得千疮百孔的甲酸,有可能是蚂蚁的“口水”!(甲酸别称蚁酸,最初是从蚂蚁身上提炼出来的。)周少龙的尸体很可能就是被这些蚂蚁啃成骨架,也许他的真正死因是受到群蚁围攻!

    就在百万蚂蚁大军马上就要爬到我身上,把我啃得只剩下骨头之际,卢院长突然挡在我身前,对着美珑喝道:“住手!你还要为自己添加罪孽吗?难道你就不知道我们为了保护你付出了多少代价,受了多少伤害!”

    百万蚁军突然同一时间停下前进的步伐,全都呆在原地不动,动作之整齐尤胜训练有数的军队。美珑凝视着卢院长,亮明泛起泪光,温柔地说:“我知道,我知道你对我最好,所以我不能让他把你带走。我很害怕,没有你在身边,我会很害怕。你不是答应过我,会永远留在我身边保护我吗?”晶莹的眼泪随即如雨水般落下。

    “美珑,答应我好好活下去,其它的事情就让我来处理吧!我不在的时候,袁修女会照顾你的。”卢院长也落下一滴男儿泪。

    “不要,我不要你离开我!妹妹她不肯喝婴尸酒,她早晚也会离开我,而且我要的是你永远留在我身边!我要杀了他们,只要把他们杀了,就没有人知道我们的事情,就没有人拆散我们!”随着美珑怒吼,百万蚁军再次前进,绕过卢院长向我发动攻势。

    被近百万只大蚂蚁包围是怎样的奇景呢?也许能想象中一下:蚁军像洪水淹没大地般铺天盖地,我几乎连立足的地方也没有。想逃吗?整条走廊的地面都是黑压压大蚂蚁,鞋子落在那个位置也能踩死一大片。

    逃是不掉的,只能祈求上帝打救了,虽然我不是基督徒,但也希望全能的天父能大发慈悲。不过小腿传来的剧痛让我知道,这个希望也太渺茫了……

 

第十三章 不老真相

 卢院长在办公室里向我承认杀害了周少龙,门外突然传来喵喵的呼救声。冲出门外发现遍地都是蚂蚁,而且这些诡异的大蚂蚁似乎听命于美珑,并在她的命令下向我发动攻击。

    数之不尽的大蚂蚁如倒流的洪水般,源源不断地从双脚往我身上爬,爬到小腿上的先头部队更毫不客气地撕咬我的皮肉。钻心的剧痛使我无法站稳,不由倒在蚂蚁铺成的地毯上,群蚁立刻从四面八方涌到我身上,看来我也气数已尽了,这群饥饿的大胃王也许不用一小时就能把我吃个干净。

    就在我以为这次肯定会完蛋的时候,一声枪响牵动走廊上每一个人的神经——雪晴来了!她出现在走廊的尽头,双手持枪,枪口对准美珑。蚂蚁好像也能听枪声一样,突然停止了对我撕咬,但并没有离开我的身体,像被子似的在我的皮肤与衣服之间盖了厚厚的一层。

    雪晴对着美珑冷声道:“立刻投降,否则我会开枪!”

    “哼,就算我受到一点小伤害,我的小乖乖都会立刻发疯,你和你的同伙伴都别想活着离开!”美珑恶狠狠地说。

    “是吗?”雪晴冷漠回应,随即扣下扳机,又是一声枪响。

    我想这回真的要解脱了吧!岂料身上的蚂蚁并没有像美珑所说的那样发疯,而是依旧纹丝不动。而我身旁的卢院长却倒下了,鲜血不断从他的手臂上涌出来。

    “你想干嘛!”美珑愤怒咆哮,地上的蚂蚁约有一半立刻朝着雪晴的方向涌去。

    “立刻投降,否则我会开枪!这次的目标将不会再是手臂!”雪晴将子弹上膛,这次枪口瞄准了卢院长。

    “不……”美珑高声尖叫,随即哭道:“我投降了,我投降了,不要伤害小华,不要伤害他……他在流血,快给他止血,快让妹妹去拿药箱给他止血,快!”蚂蚁大军突然停止了前进,如洪水代流般往她脚下靠拢,我身上的蚂蚁亦迅速撤离,沿着她的双腿爬到她身上,片刻即全部隐没于长袍之下,仿佛从来也没有出现过。

    我突然恍然大悟,很多之前没注意到的细节全部于脑海中浮现。美珑的衣服之所以如此怪异,原来是为了方便隐藏身上的百万蚁军!我和蓁蓁之前在地下室受袭,也不用多说了,肯定就是她的杰作。她借拿手电筒之名溜走,故意让我们等得不耐烦先进入地下室,便于她的蚂蚁军团把我们杀掉。幸好袁修女及时发现,并加以阻止,我们才能幸免于难。

    卢院长在女厕把她轰走,肯定是因为她又再想偷袭我们。随后袁修女不准她离开孤儿院,大概是怕她死心不息,再次找机会袭击我们。接着,卢院长更干脆把她关起来。今天她频频与卢院长吵架,应该也是为了这件事。

    这一切一切原来都是因这个花季少女而起!

    在两名手持冲锋枪的武警大哥陪同下,我扶着拐杖一拐一拐地走进审讯室。双脚的小腿都被蚂蚁咬得肿起来了,医生说是皮肤对蚁酸起了过敏反应,虽然痛得要命,但死不了人。不过,要是全身都被咬上,那就不好说了。

    审讯室里有两名犯人,分别是卢瑞华和宛美珑。对犯人的审讯通常是单独进行的,目的是为了防止犯人串通给假口供。但这次情况比较特殊,我们一但要求分开他们,美珑就把隐藏于长袍下的蚂蚁全部放出来,摆出一副鱼死网破的姿态,为免不必要的伤亡,我们只好同意让他们一起接受审讯。

    在审讯室里,美珑向我讲述了一个时间跨越起过六十年的荒诞故事,让我了解整件事的来龙去脉——

    我记得当时是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的夏末,那天天气很好,我和小华在孤儿院附近那个长满薰衣草的山坡上玩。天色开始暗下来的时候,我们本来准备离开,但小华发现远处的树上有些很奇怪的东西,于是我们便走过去看。

    因为天色有点黑,我们看了一会也没看出是什么东西,只觉得像是一条挂在树枝上的黑色布带。小华当时比较贪玩,拾起几块石头掷过去,掷中后布带分成两截向我们追来。它们快走到我脚下时,我才发现原来是一群大蚂蚁。

    我们当时很害怕,拔腿就跑。跨过一条小水沟后,我们发现蚂蚁过不了水沟,这才停下来喘气。可是刚停下来,我就发觉有东西钻进我裤子里了。小华叫我把裤子脱掉,我因为害羞不肯脱,结束被那东西钻进身体里面了……

    (也许因为觉得尴尬,所以美珑对此并没有说得很详细,但根据她之后的口供推测,应该是蚁群中的蚁后钻进了她的**,最终在她的子宫里安了窝。)

    当时痛得我死去活来,裤子也被下体流出的血染红了一大片。因为怕被院长(卢院长补充:她指的是史密斯牧师。)骂,所以我们不敢把这件事告诉别人,没想到后来竟然会这样……

    大概过了两三天,我一觉醒来,竟然发现有很多蚂蚁从我裤子里爬出来。我跑到厕所把裤子脱了,发现它们竟然是从我“下面”爬出来的,当时快把我吓死了。它们爬出来后就自己去找东西吃,到了晚上又会爬回来找我,而且不管我躲到那里它们也能找到我。它们大部分都会爬到我的衣服里面躲着,但也有一些会叼着食物钻进我下面。我当时想,应该是有只“母蚂蚁”住在我肚子里了。

    之后每天都有不少蚂蚁从我下面爬出来,躲在我衣服里的蚂蚁也就越来越多了。为了不让别人知道它们的存在,我只好尽管挑些宽大的衣服穿,到了近些年,捐赠的衣服多了,我就把部分衣服改成长袍来穿。(卢院长补充:虽然李老板他们捐了不少钱给孤儿院,但为了长远打算,院里所有人都很节俭。)

    后来,我发现这些它们似乎能知道我想什么,我想它们做的事,它们马上就会做,不想它们做的,它们就不会做。不过,这得有个前提,就是让它们吃饱,不然它们会发疯似乎四出寻找食物。

    后来,我发现这些它们似乎能知道我想什么,我想它们做的事,它们马上就会做,不想它们做的,它们就不会做。不过,这得有个前提,就是让它们吃饱,不然它们会发疯似乎四出寻找食物。

    开始时,它们吃得并不多,我和小华少吃了点,留下部分饭菜就够它们吃了。但随着它们数量增加,我就每天都得为给它们找吃的而烦恼。而更让我心烦的是,自从那事后,我就个子就再也没有长高。我本以为自己只是没有长高而已,但几年之后我才开始意识到自己的外貌竟然永远停留在十四岁。

    当大家发现我不会长大后,并没有把我当成怪物,反而对我更好,小华还是那么喜欢我,处处为我着想,这让我感到很欣慰。可是,我还是怕院外的人会把我当成怪物,所以我就刻意对院外的人隐瞒年龄,并且总是跟小朋友待在一起,让自己的心态能年轻些。没想到,后来竟然养成了一副小孩子的脾气,尤其是跟小华在一起的时间,一点不高兴就会发他脾气,到现在也改不了……

    小华当上院长的时候,我躲在身上的蚂蚁数量已经跟现在差不多了。因为它们只要能吃饱就会很听话,所以我越来越喜欢它们,平时都会叫它们做小乖乖。我本以为小华做了院长,我的小乖乖就不用再挨饿了,可是他连我们的两顿饭也解决不了,就更别说给小乖乖弄来吃的。为了这件事,我还向他发了好几次脾气。

    虽然我在小华面前,脾气就像小孩子一样,但我心里还是明白他的难处,只好自己去给小乖乖找吃的。可是当时能吃的东西早就被人吃光了,我还能到那里找到吃的。

    有一次,我帮杨修女埋葬婴尸时(卢院长补充:杨修女十多年前就已经过身了。),她有点事要走开一会儿。她刚走,我的小乖乖就发疯似的全部爬出来,把准备埋葬的婴尸啃得只剩下骨头……之后,为了喂饱它们,每当要埋葬婴尸,我都会找各种借口支走她,让它们饱餐一顿,弄得后来没有人敢去埋葬婴尸。

    而这时候,小华又正为向商人乞讨粮食的事情而烦恼,他知道我惹出来的乱子后,和我吵了一架,刚好让妹妹听见了(卢院长补充:她说的妹妹是指袁修女,她当时只有十岁左右。她们俩的感情很好,私下一直以姐妹相称。),她还把这事告诉了杨修女,杨修女便追问我们,我们只好坦白告诉她。她知道我的秘密后吓得要死,但很快就想通了,跟我们说,我之所以不会长大很可能与这些小乖乖有关,提议用它们来泡酒,然后跟李老板他们换粮食。

    小华觉得这个办法也许能行得通,就向我讨要小乖乖。当时我心里是千百万个不愿意,但因为自己做了错事,而且这也许是惟一能让大家不再挨饿的办法,所以只好答应。

    小乖乖很听话,我让它们爬进酒缸,它们马上就爬进去了。但是当它们的数量减少到一定程度,我肚子里的“母蚂蚁”就会生出很多小乖乖,同时也需要更多食物。而且它们似乎特别喜欢吃肉,尤其是婴尸,那段时间抛进死仔洞的婴尸基本上都被它们啃得只剩下骨头。

    因为小乖乖喜欢吃婴尸,而且单用它们泡酒恐怕不能引起李老板他们的兴趣(卢院长突然插话,强调李老板等人不知道药酒是婴尸浸制)。反正当时杨修女就提议用婴尸和小乖乖一起泡酒,那时院里别的没有,但婴尸每天至少有一两具……

    至于少龙和俊龙的事情,之前我并不知道他们是兄弟。那天少龙无意中闯进了密室,我怕他会把我们的秘密说出去,就把他骗到死仔洞外面,装作不小心把发夹丢进去(我似乎把在死仔洞发现发夹的事情忘掉了),然后让他钻进去帮我拾回来。我本来想用这个方法把他吓疯,可是他虽然被吓个半死,但并没有疯掉。他从洞爬出就说要回家,也不得我回话就骑车跑了,我只好让小乖乖追上去,把他整死。其实,在五十多前,我也用过类似的方法整死一个叫强仔的小男生。不过,他知道死仔洞的事,不肯钻进去,我就直接让小乖乖去追他,把他咬死。

    我知道你们继续调查下去,早晚会发现我们的秘密,小华和妹妹又不让我把你们整死,我只好叫俊龙去自首。他其实什么也不知道,但我知道他很喜欢我,愿意为我做任何事,甚至愿意为我去死……

    了解完整件事的前因后果后,我心中还有一个疑问——周俊龙那桶甲酸去那了?卢院长的回答还真让人感到意外:“真的是用来洗厕的。”

    原来,孤儿院的厕所本来很难洗干净,而美珑自被蚁后在身内安了窝之后,每次小便都能冲掉便盘的部分污垢。卢院长觉得可能是因为她的小便中含有蚁酸,于是就弄了些甲酸来洗厕所,没想到洗得还挺干净的,于是便一直都以甲酸洗厕所。

    然而,他还告诉我,其实他并没有向周俊龙要过甲酸,只是让对方在货物进出记录上做了些手脚。因为当我们到孤儿院调查时,他怕我们早晚怀疑到美珑的头上,于是想混淆我们的调查方向,那怕是怀疑他也没所谓,只要我们怀疑的不是美珑就行了。

    世事往往出人意表,一宗诡异的化尸案背后,竟然隐藏着一段跨越大半个世纪的爱情悲剧。卢院长深深地爱着美珑,数十年如一日地保护她,甚至不惜为背负上所有罪名。而美珑为了隐瞒自己的秘密,却一再行凶,一再伤害深爱她的男人。不过,当卢院长有危险时,她亦为了他而不惜一切。

    问世间情为何物?整天吵架的两人,不见得就有深仇大恨。单凭外表难以想像是一对的两人,竟然是相恋了大半个世纪的苦命鸳鸯。世上还有不可能的爱情吗?

 

尾声

   一

    处理完周少龙的案件后,我去了趟孤儿院,竟然发现陈老板在跟小朋友玩。他告诉我,卢院长已经把孤儿院交托给他打理,叫我不用担心这些小朋友日后的生活。

    我和他在办公室里聊了一会,他边抽着雪茄边跟我说:“我这人烟瘾太大了,十多年前更因此而患上肺癌,发现的时期已经是末期了,要是不老卢的药酒,我也不活不到今天。所以说,现在和往后的日子都是赚来的。

    “我的命是老卢给的,现在他出事了,把孤儿院交托给我,我当然不能辜负他对我的信任。我已经跟老李他们谈过,他们的公司会继续资助孤儿院。虽然他们年轻时都是一毛不拔的奸商,但现在都老了,双脚一伸就‘人在天堂,钱在银行’啊!我也打算拿一笔钱出来成立基金,以后就算我们都上天堂了,孤儿院也可以继续运作。”

    我们正聊着的时候,突然有个六、七岁的小女孩没敲门就走了进来。陈老板……或许现在应该叫陈院长了,他一看见女孩就立刻把雪茄掐灭,并和蔼地问她有什么事。女孩发现了我,就先向我问好,然后像猴子爬树似的爬到陈院长身上撒娇,叫他到外面陪她们玩,他不好意思地跟我说了句“下次再聊”便抱着女孩走到外面,扎进了女孩堆里和她们一起玩。

    透过窗户,看着他如老顽童般与女孩们嬉戏的情景,一个念头忽然在脑海中闪过——他之所以愿意接管孤儿院,该不会是因为他是个“萝莉控”吧!

    准备离开的时候,发现办公桌上有一本感谢名册,便随手翻阅,竟然意外地发现有我的名字,捐款数额是三万元。应该是李老板替我捐的,看来这几个奸商的确已经从良了。

    经过教堂门口时,我还碰见了梁牧师,他一面愧疚之色地对我说:“也许当天我把少龙的告解内容告诉你,那么就不会发生这么多事了。”随后,他告诉我少龙告解内容:“他跟我说有一次想用镜子偷看她的内裤,结果发现她袍子内里有很多蚂蚁……”

    二

    梁政在厅长办公室把一份档案交给梁厅长,并向他讲述周少龙一案的处理结果:“经过检查后证实,宛美珑的子宫内寄生了一只蚁后,并有大量蚁卵。该蚂蚁的样本经检验后证实是行军蚁的变异品种,并为首次发现,但变异原因尚未清楚。

    “我本来打算只把她送科技部,但她坚持要与卢瑞华一起,而卢也愿意与她一同前往,所以就把他们一起送过去了。密室里发现的十七缸婴尸酒也一同送去分析研究,不过这些能让人长生不老神奇药酒到底会被用作研究还是‘烟酒’,就不好说了。

    “修女袁思亲虽然知道整件事的来龙去脉,但并非参与其中,只能控告她知情不报的罪名。不过,考虑到她的年龄以及认罪态度良好,所以从轻发落,只作教育处理。

    “陈老板等四人虽然非法购买婴尸酒,但卢院长把所有罪名包揽,坚称他们不知道药酒以婴尸浸制。他们也声称手头上的药酒已经全部喝掉,所以我们也奈何不了他们。

    “现在还有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就是如何给市民一个交代,周少龙九天化尸一事已引起市民广泛关注,我们还没半点表示的话,又要被扣不作为的大帽子。”

    厅长翻阅着案件记录,思索片刻后说:“死者的哥哥周俊龙既然主要投案自首,那么先让他吃点苦头吧!不过他已经十八岁了,这可不太好办……嗯,待会就向媒体放话,把他的年龄少说两岁,说他们兄弟长期不和、关系紧张,所以他把弟弟杀了。至于九天化尸的问题,就说是可能与曝尸荒野时间过长有关吧,反正市民又不是法医,那会知道尸体要多才能完全腐化,强调一下案件还在调查中就行了。待市民对此案的热情减退,再把这个小子放了。”

    “那我现在去准备给媒体放话的材料。”梁政站起来准备离开。

    “先别急,看看这个。”厅长递上一个档案夹。

    梁政接过翻阅,嘴角不禁露出好胜的笑容:“理工大学八名学生深夜于地下室中招碟仙,疑招来骷髅怪致五死三疯……”

 

灵异档案 广东少年九天化尸之迷

这回算我懒惰好了,先直接抄录一段报纸上的报道——

    本报5月28日《初一男生失踪七天七夜》曾报道黄埔石化中学初一2班学生周小龙离奇失踪的事情,事隔两天,也就是小龙失踪整整9天以后,5月30日,黄埔石化中学初一2班学生周小龙终于被找到了。小龙的遗体在他放学回家的小路边上一个非常隐僻的小山包上被发现,全身皮肤、肌肉、器官荡然无存,仅剩下一副骨架以及一点残留下来的头发,但校服却完好地穿在身上,作案手段残忍离奇,让周围的村民感到莫名的恐慌。目前黄埔警方正在抓紧侦破此案。

    5月30日下午5时30分,在小龙失踪9天零两小时后,小龙的大伯接到附近北山村朋友的电话,说村里有人议论,村里一个偏僻的山头上发现一具很像少年的遗骨。

    小龙的大伯和父母闻讯赶去现场。警方已在下午3时30分赶到了现场。在半山腰,看到民警在地上铺开的书包、单车等物品,“我一眼就看出来,这都是小龙的东西,小龙的单车我以前用过,单车的锁我很熟悉,连钥匙都还在。”小龙的大伯告诉记者。

    小龙的父母当场就晕倒了,9天后在这荒山野岭发现小龙,肯定凶多吉少。小龙的大伯提出要看现场。办案的民警好心地劝他们,最好别去看了,因为什么也看不到,如果一定要看,要有思想准备,现场的情形太惨了。

    “为什么什么都看不到?”带着这个疑问,大伯和其他亲戚来到现场后都惊呆了:尸体仅剩一副骨架,全身的皮肤、肌肉、器官都荡然无存,眼睛也没有了,仅仅在手指上还有一点残存物,留在现场的还有一些毛发,当时根本无法辨识死者真正的身份,然而离奇的是,石化中学的校服却完好地穿在身上。

    事发地偏离小路一公里

    石化中学离小龙的家黄埔姬堂村比较远,骑自行车大约要三四十分钟,回家的路有两条,一条是走石化路,稍远一点,走这条路,小龙一般都与邻村的一个同学同去同回,因为顺路。如果一个人回家,小龙就会走北山村的小路,那条路近一点,较为偏僻。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北山村的小路,虽然称为小路,但还是可以开进去一辆小汽车,不少在石化中学上学的孩子都走这条路,附近村里的人也会走这条路,算不上人迹罕至。但小龙的大伯告诉记者,发现小龙的地方非常偏僻,位于半山腰,距离最近的小路也有五六百米远,连很多当地人都不一定知道这条小路,北山村小路离此处已经在一公里之外了。

    经DNA检测,警方通知了家属,死者确为周小龙无疑,至于案情进展,则没有透露。小龙的大伯告诉记者,现在案件已由黄埔区公安分局刑侦队接手处理。昨日下午,警方又来到小龙的家中,寻找有关线索。

    父母:小龙留下的照片很少

    小龙妈妈告诉记者,小龙是家里唯一的孩子,非常懂事,从小就是一个很乖的孩子。妈妈每天凌晨3时就起床去五六里以外的渔珠市场准备一天的生意,而父亲5时左右起床给小龙准备早餐,大约6时就准时叫醒小龙,让他起床吃早餐上学,然后自己也去市场卖菜。小龙就自己一个人吃饭上学,中午也回家吃饭。石化中学的教导主任告诉记者,小龙是一个非常守纪律的孩子,基本上没有迟到早退的现象,当天学校刚刚召开家长会,会上还专门表扬了小龙,是这个学期以来进步最大的孩子之一。

    谁也没有想到不幸会突然降临到这个普通家庭里。更让小龙爸爸妈妈痛心的是,小龙突然离去后,才发现小龙很少有照片留下。除了小时候的几张照片,小龙所有的照片都是与同学的集体照、搞活动的合影、小学毕业留影等。上初中后唯一的一次照相,竟然是拍摄学生证用的证件照。

    同学:写了厚厚一叠纪念话语

    “要是当天我再与小龙多玩一会就好了,他就会迟一点回去,可能就不会碰到这样的事情了。”这是班上一位同学写给小龙的纪念话语。在得知小龙出事之后,小龙班上的同学对这件事的关心也让小龙的父母感到欣慰。“班上每个同学都为我们送来鼓励与安慰,所有的纪念话语都写在纸上送到家里来,摞起来有厚厚的一叠。”小龙的妈妈告诉记者,“明天家里就会处理小龙的遗物了,非常感谢同学们。”石化中学的教导主任告诉记者,因为小龙的事情,班上的同学多多少少受到了影响,学校已经进行相关干预。

    有村民告诉记者,他们也是第一次听说这么残忍的事情,以后再也不敢让孩子单独上下学了,无论如何得接送孩子上下学,而小龙出事的北山村小路也不能走了,还是走大路比较安全一点。

    小龙的妈妈告诉记者,他们目前最大的愿望是希望公安机关能早日破案,让小龙能一路走好,也让村里的人安心,希望知情人能提供有关破案线索。

    坊间纷传4种死因

    小龙遇害的消息传开来,也让村里议论纷纷,并蔓延着一种恐慌的气氛。是谁如此残忍地加害小龙呢?

    一、绑架不成撕票?

    小龙爸爸妈妈是一个普通的卖菜的小贩,家里并不富裕,当时小龙身上也没有带什么钱,不可能是绑票后求财不成撕票。

    二、车祸后毁尸灭迹?

    是车祸后毁尸灭迹吗?小龙的大伯也否认这种看法,因发现小龙时身上所穿的校服还保存得挺好,并没有破损的痕迹,而且发现小龙失踪后,小龙的亲属曾经遍访周边的村民,都没有找到任何车祸的蛛丝马迹。

    三、变态佬杀人剥皮肉?

    村民担心,是不是有变态佬故意杀人后剥了皮肉?

    四、被杀后被老鼠吃剩骨架?

    在种种猜测中,有一种说法是,小龙被人杀害后弃尸野地,被老鼠吃得只剩骨架了。

    (上文来源:《广州日报》6月10日报道,作者:李立志)

    接着再看看警方对此案的调查结果——

    警方介绍,5月30日下午,警方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大沙街姬堂社区的一偏僻山坡上发现一具高度腐败的男尸。

    经现场勘验,死者系石化中学初中生周小龙,死因为钝器打击致重度颅脑损伤。

    案件发生后,广州市公安局高度重视,黄埔区公安分局迅速成立由局长挂帅的专案组,抽调精干警力在市公安局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全力展开侦查。经过充分的调查取证,6月24日凌晨,专案组民警在黄埔区姬堂社区某住宅抓获犯罪嫌疑人周某。在一系列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周某向民警交代了故意杀害周小龙的作案经过。

    目前警方已经查明,周某与死者周小龙为同父异母兄弟,长期不和、关系紧张。案发当日,心生怨恨的周某在路上碰见其弟周小龙,胁迫周小龙到一处偏僻山坡,采取扼颈手段致周昏厥后,用石块砸击周小龙致其颅脑破裂死亡后逃离现场。

    据了解,周某杀害弟弟的现场极偏僻,距小路有一公里之远。

    石化中学离小龙的家黄埔姬堂村比较远,骑自行车大约要三四十分钟,回家的路有两条,一条是走石化路,稍远一点,走这条路,小龙一般都与邻村的一个同学同去同回,因为顺路。如果一个人回家,小龙就会走北山村的小路,那条路近一点,较为偏僻。

    据悉发现小龙的地方非常偏僻,位于半山腰,连很多当地人都不一定知道这条小路,北山村小路离此处已经在一公里之外了。

    昨天,针对之前对此案的种种猜测、传言,警方专门表示:经初步调查,此案为家庭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并不存在针对学生的系列作案问题。之前流传的所谓“绑架”、“车祸”、“摘取器官”、“变态杀人”等猜测均与案件事实不符。周某在杀害小龙后,并未再对他的尸体进行残害,小龙被发现时已是一具白骨可能与曝尸荒野时间过长有关。

    现在再由本人评论一下此案。

    首先要强调一下,死者的大伯曾向记者澄清,死者根本不知道自己有个同父异母的哥哥,警方所谓的兄弟“长期不和、关系紧张”是什么回事,请读者自行理解。

    然而,凶手是否死者哥哥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死者的尸体为何会在九天之内化成一副骨架。本卷一开始就用了不少篇幅详述尸体的腐化过程,在自然环境下,九天化尸恐怕是天方夜谭。而警方所谓“可能与曝尸荒野时间过长有关”更让人感到莫名其妙,与不少于半年的自然腐化过程相比,九天很长吗?

    网上有人认为死者于死后遭受行军蚁啃尸,这个解释在理论上是最可信的,本卷也以此为灵感。然而,在广东境内至今也没有发现行军蚁的报到,只是曾出现相比之下弱小得多的红火蚁。纵然如此,每次发现红火蚁也一度引起市民的恐慌,若出现侵略性更强的行军蚁会没人知道吗?

    行军蚁到底有多可怕,没见过的人是很难想象的。在非洲丛林中,老虎、大象大型动物发少量行军蚁的探路兵就会落荒而逃,土著发现它们,更会放弃村庄。

    一只行军蚁也许没什么了不起,但一万只、十万只,甚至一百万只却足以在短时间毁灭一个小型村落。而一窝行军蚁,通常不少于二十万只,如果它们全爬到您身上,您认为它们要用多少时间才能把您吃剩下骨架

 所以若有行军蚁出现,是不可能不被发现的。那么死者为何会九天化尸?我不知道,警方对此也含糊其词。

    因此,周小龙为何九天化尸,至今仍是一个迷。若说此乃本年度最令人震憾的灵异事件,您会认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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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案组 卷四 骷髅碟仙 作者:求无欲 -玉珠- 给 玉珠 发送悄悄话 玉珠 的博客首页 (206009 bytes) () 07/15/2014 postreply 15:30:37

诡案组 卷五 隔世情痴 作者:求无欲 -玉珠- 给 玉珠 发送悄悄话 玉珠 的博客首页 (249216 bytes) () 07/15/2014 postreply 15:42:06

卷六开始看这里,不用VIP。太晚了,得睡了。 -玉珠- 给 玉珠 发送悄悄话 玉珠 的博客首页 (97 bytes) () 07/15/2014 postreply 15:45:18

这个记得前世比较吓人 -笑含- 给 笑含 发送悄悄话 笑含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7/18/2014 postreply 07: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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