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上一只鬼》作者:公孙羽 (出版完结)

来源: 寂寞一城 2009-04-17 09:59:05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287821 bytes)
【内容简介】
该睿昏死在我怀里,就在那一刻,我想到了养尸。我要养该睿的尸,我才不管他死掉没有,我要他在这里陪我,因为——因为——因为我这么爱他。
  我双手结成符印,口念咒语,我开始召唤睿的魂灵,我突然感到胸口震,全身也随之猛然晃动了一下,手中结的符印因此散开,我大惊失色,该睿竟然不在阴间!
  我再试,我次震荡更大,我胸口一疼,喉头泛甜,差点吐出血来。
  一道半透明的影子突然从该睿的尸身上浮起,我终于看到了该睿的灵体,该睿也偏头看我,他显得有些困惑,挣扎着想改变自己的灵体那种平躺的姿态,但做不到,他悬浮在他的尸身上面不住地挣动手脚,像是撞进了蜘蛛网的小昆虫。
  我突然觉得十分抱歉,我站起来,试图把该睿的魂魄压进他的身体,但我的双手直接穿过了他半透明的魂魂,落在他的尸身上……


第1节:第一部 缘来(1)
  借我一缕魂
  前言
  如果上帝造人的时候,为每一个女人造一个男人,为每一个男人造一个女人,他们是成对的、般配的,他们是可以成就幸福的,但假若,他们终其一生找不到彼此,那是一种怎样的惆怅?
  第一部 缘来
  有的时候,忍不住大声埋怨,月下老儿,你是不是在打瞌睡,为何我的缘分迟迟不来?一边这样想着,一边步履匆匆,去赶下一个会议或者宴会,太忙了,于是忘记了,有个成语叫做:擦肩而过。
  一之一 厉岚新
  我说什么也不能接受祖母那套布满灰尘的“淑女观”。
  祖母总是数落我彻头彻尾不像个女人,我总觉得祖母像是活在一百年前,实际上她确实在两次世界大战之间出生,很多对我而言是历史事件她却曾亲身经历,她是个老古物,像个从蜡像馆逃逸的蜡像,永远一个表情,居高临下地批判的表情,似乎总是在说,你们永远如此顽劣!成何体统!
  我其实是很爱祖母的,但她实在太古板守旧了,她认为女孩子必须保持温柔的低卑的姿态,比如说话必须很小声,像蚊哼是最完美的,走路必须很轻盈,能像女鬼一样飘来荡去才可以拿一百分了;比如为下班的老公拎拖鞋放洗澡水;比如用一个白天的时间研究待客的菜谱或者煲一锅十全大补的汤。女人的年年岁岁分分秒秒都是必须奉献出来为家庭服务的。像一朵自家养的花朵,开得很好的时候就剪下来,插进花瓶为满室增色增香,然后任其枯萎,死在家中。
  拜托,伏波娃都死了很多年了,女权运动十八世纪就开始了。
  “你没看见甲骨文中的女字,那就是一个半蹲半跪的人形。”祖母引经据典,“老祖宗最有智慧了,怎么做女人,他们早就教给我们了。”
  我反击:“现代的女性只要胸部和屁股够大够翘够漂亮,就是不折不扣的女人。如果工作能力强悍,那就是百上加斤的完美女人!”
  我又用错了一个成语,但此刻祖母顾不上挑剔我,“你满嘴又在胡说什么呢!”她耸起眉峰,换作我的那些堂姐妹,听到祖母咳嗽一声差不多就要吓晕过去了,看到祖母沉着脸皱起眉头,我估计她们都得吓死不可,但是我神色不变,保持昂扬斗志,乘胜追击,“你讲的那些都不是做女人的准则,都是做奴隶的准则!”
  祖母很快恢复镇定,我觉得挫败,从小到大我对祖母发起无数次的挑衅,但我从来没有真正赢过,有的时候我会在心里把祖母比作白色污染,不管火焚还是土埋都搞不定,绝对的祸害可以遗万年,OK,我看我还是停止使用成语吧,总是词不达意,对吧?
  祖母坚持批评我的性格浑似一块铁,我不服气,我切菜割破手也会哇哇大哭,还要到处找人诉苦撒娇;骑脚踏车摔破膝盖,我会喋喋不休抱怨足足一个月,一直到报童邮差园丁餐厅服务员所有不相干的人都知道厉家的三小姐出了交通意外,我才肯罢休。我也有“柔情似水”的一面呀,好吧,不是柔情似水,是刁蛮任性,标准的娇娇女的作派,但我已经承认我是娇娇女了,怎么还可以说我不够女人呢?娇娇女的那个“女”字不是“女人”的意思吗?我的中文真的这么差劲吗?拜托,不要拿吟诗作赋的那种标准来要求我,我从小到大都只能用业余时间学中文而已!每次我听到祖母抱怨戈尔德曼家的小儿子不是华人中文却比我好上一千倍的时候我都十分的头痛,我头痛欲裂生不如死呢!明明是个洋崽子呢,竟然可以用中文写古体诗,变态吧!
  “该睿很了不起吗?大学都没得上,若非他老哥放他一马,他早就开始吃牢饭了,现如今还在中部荒漠流浪,半夜爬起来去猎袋鼠,最后还割下袋鼠尾巴当夜宵!我看那个家伙搞不好会娶个土著姑娘回来当老婆呢!”我幸灾乐祸地说,“天底下最最最失败的人就是他了!”
  “你看看你这是什么口吻什么态度,哪里还像个女孩子!别人家的事轮不到我们来议论,我只说咱们自己家的事,”祖母冷冷一笑,开始摆事实讲道理,“就说上次中秋聚餐灯泡破了,你瞧见你堂姐妹的反应了吗?她们都在尖叫,只有你不同,你第一个跳起来搬梯子找螺丝起子;家里半夜进贼又是你第一个端着猎枪冲出来抓贼,你让你的叔伯兄弟无地自容你发现了没有?你说你说成何体统?”

第2节:第一部 缘来(2)
  “奶奶呀!”我大呼冤枉,“一大家子数下来,就数我枪法最准,深更半夜我不想殃及无辜这才挺身而出的。”而且我们厉家从来都是阴盛阳衰,我又在心里加了一句。
  “在你自己看来你什么不是最好?”祖母更大声地冷笑。
  我咬了咬嘴唇,不怕死地说:“我的祖母不是最好,罗伯特、凯蒂、杰瑞米的奶奶都比较……”我故作天真。
  “闭嘴!”祖母的声音开始抖,身体也开始抖。
  “奶奶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好斗!你非逼着人家跟你斗嘴!不管啦,我是一定要斗赢的,就算惹你生气都要赢啦!”我继续扮天真。
  祖母气到不行,拂袖而去。
  我也知道自己的言语堪称忤逆,但为了获胜,要我出卖灵魂我都肯。
  我确实是好斗的,所以我说什么也不能接受祖母那套布满灰尘的“淑女观”。
  那套老得掉牙的准则只适合靠绣花打发时间的小脚女人,不适合我这种踩着三寸细高跟和西装男抢出租车的现代女性。
  我坚持现在的女孩子必须勇敢积极进取,随时随地奋勇搏杀,外表如何千娇百媚都可以,但内在必须有一颗狮子般的心。
  如果女人不可以野心勃勃,那么我还真的算是“男性化”。我从来不能真正满足自己的欲望,总是满足了一个比较小的,接踵而来一个更大的,我小时候最喜欢的童话就是《渔夫和金鱼》,我最喜欢其中那个贪婪的渔夫老婆了。
  祖母又常常指责我过分骄傲,一点女子谦抑的美德都没有。对此我坚决反对,我认为我一点都不骄傲,我只是喜欢和自己一样强悍的人交朋友而已,拜托,如今是商业社会,如果我是一头鲨鱼,我怎么可能和小丑鱼成为朋友?我认为我的交友准则十分实用,因此我还没从沃尔顿商学院毕业就已经成为百万富翁,我一边读书一边与我的几个朋友自组了一家设计公司。
  我们设计各种匪夷所思的东西,用祖母的话来讲除了疯子不会有人花钱买这种破烂,祖母显然不懂现在的年轻人。我们都是疯癫的,所以当我告诉祖母我们设计的那款将情人之血融合在一起的订制蛋糕大受欢迎之后,祖母张口结舌,她是那种非常有威严的女子,我第一次看到她那么失态的样子。
  我们公司的名字叫做“适度疯狂”,顾客群定位在十六至二十二岁的年轻人,因为市场定位准确,因为推广得力,生意蒸蒸日上,但我还是决定在毕业之后离开这家公司,我有更大的目标。
  这是一个非常明智的决定,至少除了祖母之外每个人都这么夸奖我,祖母明明也是在澳大利亚出生长大,但不知为何她从头到脚一点“洋化”的地方都没有,我相信我这辈子都不可能有机会从祖母的口中听到夸赞我的话,因为中国的长辈从来不会明目张胆地夸赞自己的小辈,用祖母的话说就是你的尾巴已经翘得够高了,我不能助纣为虐(拿我和殷纣王比,我是不是真有那么混蛋呀?)。毕业之后我去了纽约,我爱死了这个到处都是豺狼和鲨鱼的地方,我斗志昂扬永不言退,很快开创自己的一片天地,我有了自己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看来我身上这正统的华人血液不是白流的,我对土地有种异样的热情,每当我多拥有一片土地,我就感觉自己更加有权势。),这年我二十五岁,认识了萧恩。
  当我把萧恩带到祖母面前时,祖母竟然没有晕倒,我不由佩服祖母的大气和雍容。
  其实,内心深处我是承认的,祖母是个取之不竭的宝藏,她的优点足够我用一辈子的时间来学习。但暂时我不会公开承认这一点,因为我年轻气盛,祖母总说我的人生态度有问题,我一定要证明她大错特错。我要证明我可按我的方式获取我想要的一切,世界是为我运转的。
  厉家那条不许与西人联姻的家规到了我妈妈那一代已经不具备任何约束力了,但我带回来的是个黑人,这足以令百分之八十的华裔家长吐血或者晕倒。当然了,准确地说,萧恩是混血黑人,但萧恩的皮肤很黑很黑,简直比墨色淡不了多少,你就算拿他当个纯种的黑人也不能算是委屈他。我常常这样警告萧恩,晚上不开灯的时候不许他和我讲话,因为他实在太黑了,会与黑暗融为一体,我完全看不到他的脸,我很容易就会把他误认为上门找我办事的鬼魂。

第3节:第一部 缘来(3)
  萧恩和我是生意伙伴,日久生情。说真的,和萧恩这种男人相处一段时间之后很难不爱上他,就算他的相貌和曼德拉一样乏善可陈,当然了,萧恩十分帅气昂藏,其实我也是那种电力会随着熟悉程度升级的女人,很难有什么人熟悉我之后不被我迷得神魂颠倒,我在职场上一直都是相当闪亮的角色。祖母数落我太自大,不知道谦虚两个字怎么写,我并不是自大,我只是陈述事实。所谓的种族之间无差异完全只是一种官方腔调,在实际工作中,不同人种的表现绝对是截然不同的,比如黑人大半都有爱偷懒和爱撒谎的毛病,就算是在哈佛或者普林斯顿接受过教育的也是一样;若是华裔的话,简直无一例外喜欢窝里斗和背后搞小动作;白种人要好一点,但是考虑到现代社会的运转规则百分之九十九都是他们制定的,所以他们也不值得夸赞,更何况这群笨蛋如今也开始学习孙子兵法和孔子格言。但是,真正极品的人才可以跨越这种因为文化种族差异而造成的缺陷,成为真正的职场精英,我是这种人才,萧恩也是。我认为他是可以与我匹敌的,所以我决定嫁给他,在我的人生规划中,我二十五岁一定要结婚。
  祖母亲切随和地问了萧恩几个问题,萧恩礼貌地退了出去。
  我站在祖母面前眼珠子骨碌骨碌乱转,祖母坐在巨大的扶手椅里,背后是太祖奶奶的画像,像一个在位的女王坐在一位已逝的女王的荣光之下。
  “光华内敛,必成大器。”祖母竟然这样评价萧恩。
  我大为惊讶,“奶奶,你是否看清他的肤色?”早知道就把所有的灯都打开了!祖母是不是患了白内障或者青光眼?
  “比你这毛躁的丫头不知道沉稳多少倍。你干别的事情都很有限,选丈夫的眼光倒是真的不错。”
  我哑口无言。我是多么期待祖母暴跳如雷呀,她竟然表现得如此明理!“萧恩是黑人呀,祖母!”她不应该捶胸顿足地大哭大闹吗?
  “嗯,很帅的黑人。”祖母竟然帮着萧恩说话,“我很庆幸他长了很挺直的鼻子,额头下巴也都十分漂亮,认真论起来,他的轮廓并不是很像黑人。”祖母顿了一下,又说,“你们的孩子会很漂亮。”
  根据我和萧恩的约定如果祖母不反对我们结婚我们立即就结婚。
  萧恩欣喜若狂,我却怅然若失。我不知道自己为何感到失落,也许因为我预想和祖母之间会有一场剧烈的争斗,结果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我大约真的是太好斗了,像柄剑,出了鞘就必须饮血,于是我找碴儿和萧恩狠狠吵了一架,他让着我,六尺三寸、一百九十多磅的大男人缩在角落哀哀地看着我,像只被主人虐待的小狗,虽然痛苦但不抱怨,我却一点儿也不觉得愧疚,我想我可能真的不够女人。
  我和萧恩的婚礼被定在次月的第一个星期天。祖母开出了一张三十万美金的支票,可以想象那将是一场盛大豪华的婚礼,祖母说我创业的时候没有动用家族基金我理应得到一个完美的婚礼作为补偿,我知道祖母只是找借口,祖母这么大张旗鼓地为我操办婚礼其实只是因为她爱我。
  在孙辈中,她最爱我,因为我是唯一一个继承了家族天赋的女孩子。
  我是鬼语者。
  一之二 厉媚宁
  我到现在还是不相信岚新有如此纯情如此罗曼蒂克的一面,我总认为柔情蜜意与岚新格格不入,即使她马上就要嫁为人妇。
  孙辈中,令我爱逾性命的是岚新,恨之入骨的还是岚新,因此,这个小猢狲一直得到我最多的关注和指导。
  我们厉家以女子为尊,因为开创基业的先辈是位女子。她是我的亲祖母,她是真正的奇女子,别的女子活一辈子也许只能叫“苟活”,我祖母的一辈子却是不折不扣的传奇。
  她曾是慈禧太后身边最得宠的宫妇之一,但后来不知因何获罪出逃流亡,最终飘零到澳大利亚这个当时称得上蛮荒的地方。
  我相信祖母的得宠是因为她的奇能,她的获罪还是因为她的奇能。我猜测祖母并非一般的宫娥,而是有品级的命妇,她是很渊博的女子,我笃信她至少比老佛爷博学,她可以成功从紫禁城逃脱,然后飘洋过海安全抵达这个陌生的大陆,祖母不可能仅凭运气随波逐流,无知妇孺都喜欢随波逐流,但我的祖母不是,这千里万里的血泪征程,她是用勇气和智慧走完的。

第4节:第一部 缘来(4)
  祖母一向对于她在清宫的生活讳莫如深,祖母渐渐老去之后,最爱读的书是德龄公主的清宫回忆录,她总是一边读一边叹息,一会儿轻泣一会儿微笑,这种时候的祖母是绝对不允许任何人上前打搅的,我猜想她在缅怀她最璀璨夺目的青春岁月。祖母愿意与我们小辈谈及的是她抵达澳大利亚之后的创业史,一切都是从淘金开始,祖母独立开设了一家旅店同时兼营洗衣业,她聪颖又耐劳,很快打开局面。祖母十分长寿,这令我有机会跟随她学习各种知识和礼仪,她是个寡言又慈蔼的老妇人,极端聪明,她和我讲英文的时候她的发音和当地人全无二致,她还可以一边教我背诗经,一边随口把诗句译成英文以便我们这些在学校接受英文教育的孙辈更好地理解。
  祖母是个谜,对我而言,一个极其美丽的谜语。
  祖母在世的时候就选中了我做厉家的继承人,不仅因为我遗传了她通鬼的能力,更因为我是她最心爱的孙女,我的名字媚宁就是她取的,她一直都赞我从没有辜负这个美丽的名字,妩媚又安宁,祖母认为最美好的少女都该如此,所谓动若脱兔静若处子,祖母低吟浅唱般地说。有时我不禁想,若按祖母的那套标准,岚新这只小猴子甚至不能算是个女孩子。
  但我只能选择岚新接班,因为我六个孙女儿里面只有她一个继承了我们厉家女人通灵的异能。当岚新被诊断出是A型血友病的基因传递者,我就知道她必然也是鬼巫,厉家有通灵能力的女孩子都是血友病的基因传递者,但没有通灵能力的女孩子则都不是。我不知如何解释这种现象,因为血液是生命之源?我知道在西方巫术里面,如果女巫用血诅咒某人,那人必死无疑,在我们的巫术传统中,如果法师披头散发咬破舌尖那么行使的必然是极厉害的巫法,旁门左道在危急关头都喜欢借助“血遁”逃脱,还有以血养鬼等等。
  我不知道岚新究竟是几岁大开始见鬼,反正她从来没有受到过鬼魂的惊吓,她的胆子又大又野,令我们做长辈的担足心。岚新上了幼儿园之后,老师发现她总爱对着身边的空气说话,老师们以为岚新有幻想中的朋友,为她安排了一些心理辅导课,后来就听之任之,事情不了了之。我知晓后把岚新叫到身边来。
  “岚新,你看到了什么?”
  “肥皂泡泡一样的人。”岚新用十分孩子气的语言表达。
  我立即明白她看到的是半透明的形体,是鬼。
  “害怕吗?岚新?”我搂住她小小的肩膀。
  岚新扭来扭去要挣脱我,同时冲我绽放灿烂的微笑,那笑容似一枚坠落凡尘的星子,“不怕。酷!”她奶声奶气地说,“酷!”
  岚新就是这种傻大胆,基本上通灵的女孩子的个性都会比较阴郁敏感,常常与阴界接触,自然会耗费生命元气,同时世界观不免变得阴暗,独独岚新不是这样,她的神经一如既往地粗大,她自己开了一家设计公司,我以为她必然是负责设计的那个人,谁还能比常常见鬼、横跨阴阳两界的人更富于想象力呢?结果岚新告诉我:“奶奶,你不知道,我缺乏想象力,我擅长的是营销。”岚新一边格格傻笑一边说,她不认为缺乏想象力是种缺点。岚新极端自信,认为自己现有的就是最好的,我不否认这其实也算是一种积极光明的人生观,但岚新还这么小,她实在需要足够的挫折来学会敬畏和感恩,岚新因为自信所以自以为是,她认为她只需要敬畏自己的力量,她只需要感激自己的努力。岚新的个人意志强烈到她常常不由自主地伤害身边的人。
  我虽然总是数落她,但内心深处我十分钟爱她,岚新缺点很多,但优点更多,潜力惊人,只是她刚愎自用的个性一直令我深深担忧,我怕她日后还是要吃性格的苦头,太自我的人一定会变得盲目,世界永远不会只为一个人而运转,岚新始终不能领悟这一点。
  我曾很努力地尝试重塑岚新的性情,但每当她兴高采烈地冲我绽放笑容,我的心肠就不由得软下去,岚新笑起来就如一枚小小的太阳,明媚灿烂,说真的,可爱极了,我不舍得做熄灭她光芒的那个人,我只好自欺欺人地对自己说,孩子不能管得太紧了,会傻掉的。

第5节:第一部 缘来(5)
  我又对自己说,我做奶奶的宠她不要紧,待她走入社会必然还是要受磨折的,几次钉子碰下来,她的峥嵘头角必然就被磨得光滑了。岂知,这个社会比我这个做祖母的更加宠爱她,她的急躁激进骄傲自大在我看来都是缺点,但对现代的商业社会而言都是优点,不过换了一种说法,进取积极自尊自爱。
  因为在商场上屡战屡胜,岚新更加自以为是,她更加听不进我的劝告,她的个性之张扬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她总拿自己当太阳对待,她完全不能体会:学会平等地对待别人,是十分可贵的一种姿态。她会因此错失生命中最美好的东西。她会的。
  岚新如今是越演越烈,这次她回来我不止一次听见她通过手机大骂下属,什么“你是不是失去理智了?”、“我从未见过比你更蠢的人!”、“你和乌龟是亲属关系对不对?我说了今天必须办完!”
  “岚新,你不会好好说话吗?”我动怒。
  岚新嬉皮笑脸,“奶奶你不懂,当老板都这样的,给钱的就是大爷,老板永远有权侮辱下属的人格,这是游戏规则,我没有理由不遵守。”
  我气结。
  岚新常常把什么“游戏规则”挂在嘴边,似乎生命对她而言就是一场游戏。可是,生命实际上是一条征途,如果你想安好地走到终点,必须时时刻刻谨小慎微自省自励。只有提供给魔鬼走的路是最容易的,因为那是一条堕落的路。
  但岚新对我的说教嗤之以鼻,诚然,她聪明,美丽,富有,家世好,学历好,社会关系好,事业平稳起步,感情美满如意,她自诩自己是天之骄女也并非全无道理,她认定了世界是场摆在她面前的盛宴,任她尽情取用。
  “岚新,五色盲眼,五音聋耳,你真的不认为你需要反省你的生活?”我苦口婆心。
  岚新做了个鬼脸充耳不闻,“拼命地赚钱,疯狂地挥霍,大肆狂欢,夜夜笙歌,对不住呀奶奶,我习惯了食物链最上端的生活方式。”她玩世不恭地调侃我。
  岚新有点贪婪,至少在我看来,华尔街那些股票经纪,我认为都是金钱机器,也许是我观念太老,我认为他们被彻底物化,金钱化,怪物似的,但岚新还是能咧着笑脸和他们称兄道弟。岚新生意做得这么成功,我也是在生意场上历练过的老人家,有时忍不住提醒她,得饶人处且饶人,赚少一点又如何,你真的缺钱花么?岚新跟我嬉皮笑脸,赢当然要赢彻底!
  岚新实在有点贪婪,我提醒她贪婪可是原罪,她又跟我打岔,呀,奶奶下次我们一起去开罗爬金字塔好不好?
  喜欢赢不能算是坏事,但好胜的人目的性太强,很容易表现得不近人情,而“人情”才是中国文化的支撑点,我想岚新到底还是被洋化得太厉害,成了个彻头彻尾的香蕉人。
  当然了,岚新并不是坏女孩,她心肠很好,我并不是为了维护她才这么说。岚新上了小学之后,我慎重地把她通鬼的能力解释给她听,同时我也给她选择的权利,“如果你不愿意做,你可以不做,没人会强迫你。”
  “可是如果别的小孩和我一样失去了父亲,他们不能再与自己的爸爸交流,岂不是很可怜?”岚新推己及人。
  “你真的不怕吗?”毕竟是牵涉阴界的事,什么古怪都有,我是过来人我知道。
  “不。”岚新用力摇头,她是坚毅的女孩子,选定了立场就绝对不会改变。
  虽然我的祖母在世的时候,她并没有刻意隐瞒她的异能力,我猜想祖母那么做不是为了炫耀而是为了自保,借着女巫的名头吓阻那些想打她主意的淘金者和流氓,但是我们厉家如今有名望有地位,所以对外一律宣称鬼巫之说完全是无稽之谈。我承认这种宣告十分虚伪,因为真心要求我们帮忙的人还是会按图索骥找上门来,鬼魂就更加不要说了。
  岚新曾被一个小鬼头缠了一个礼拜,两人天天在一起荡秋千踢皮球,后来岚新央我开车送她去小鬼头的家,她告诉小鬼头的父母,小鬼头想念他的泰迪熊,他要抱着泰迪熊才能睡得比较好,那对中年丧子的夫妇立即哭倒在自家门前,岚新愕然。

第6节:第一部 缘来(6)
  回城的路上,岚新问我:“每对父母都那么爱自己的孩子吗?”
  “是呀。”我说。
  “多么美好。”她老气横秋地叹了口气,她挤出一个酸涩的笑容。
  岚新在那一年失去了母亲,她成了无父无母的孤儿,但她没有因此变得胆怯或者自闭,我不认为功劳在我,因为我将她照顾得很好,我也不认为是因为岚新可以看到父母的鬼魂,我认为真正的原因在于岚新天生一副刚强的性格,她坚信她可以把自己生命中所有的不幸都化为幸运。她一直都是自大的小孩,但有的时候,这种自大令人感动。
  又一回。那年岚新十二岁,胸部已经鼓起了一些,眼波开始变得明璀流转,肤色开始变得娇艳欲滴,有一个和她一般大小的小女鬼缠上了她,那时岚新由英国回到家中度暑假,虽说镇上的小学和中学都颇为不错,但我坚持要我的子孙都接受最优良的教育,所以他们至多在镇上读完小学之后都会被送去悉尼或者英美,岚新后来在英国海丁顿女校读完中学,然后又进沃尔顿,她只有小学是在镇上读完的,她曾经有很多好朋友,后来都因为她外出读书而慢慢疏远了。
  那件事发生的时候我正在书房审核账目,透过窗口的柠檬桉可以一直看到后花园的暖房,暖房周围有五张刷得雪白的橡木椅,还有一个缠满花藤的秋千架。我坐下来整理账目之前我就发现那个小女鬼在暖房门口拦住了岚新,我一点都不担心,岚新早就习惯处理这种情形,我专心核查账目,待我起身走到窗边准备小憩一下的时候,我发现岚新面露不甘愿的表情,而那只小女鬼则奋力地拥抱了岚新一下,还吻了她的两边脸颊,我当时心里暗暗好笑,我想岚新的魅力真是不小,和人交朋友她拿手,和鬼交朋友她竟然还是一样拿手,那个小女鬼也真是做作,鬼与人根本不能真正接触,她偏要做出拥抱亲吻的姿态来,难为岚新那么好说话,随她摆布,我这么想着的时候,岚新突然转过身背对小女鬼,我心里咯噔了一下,我祖母规定的通鬼七戒里面的第五条就是戒背对灵体,自愿引鬼上身者除外。
  那只小女鬼透明的双臂像蛇一样缠住了岚新的双臂,她披散身后的长发与岚新黑缎般的长发纠缠在一处,从我所在的角度看过去,岚新像被一个水做的影子笼罩住了,岚新忍耐地直立着,小女鬼密切地贴合在岚新的背后,岚新本能地轻微颤抖,小女鬼越贴越紧,岚新痛苦地皱紧眉头,小女鬼突然像轻烟一样消散在岚新的背后,岚新的脖子古怪地扭动了一下,她挑着嘴角微笑起来,岚新从来不会这样微笑,笑得这么妩媚狡诈,像一只偷了腥的猫,我大惊失色,打开门奔出去,待我赶到暖房的时候,岚新却已经不见了。我的心像是被人整个儿剜了出来一样,我发动全家人出去找,幸好祖宗保佑,我在隔壁家的门廊处找到了岚新,戈尔德曼家两个小兄弟站在岚新面前,大的那个意醉神迷的样子,也不知道岚新对他说了什么挑逗的话,准确地说,是那个附在岚新身上的小女鬼和他说了什么,小的那个呢,则一脸错愕地站在一旁直愣愣地看着岚新,那个小男孩名叫该睿,聪明得很,只是一看到岚新就会直冒傻气。
  大的那个听完岚新的话,竟然搂住她的肩膀,不由分说地亲下去,我这一惊是非同小可,我扑过去在岚新后背猛拍一掌,我掌中早用朱砂画了符篆。
  岚新回神。
  “还不退开!”我勃然大怒,提起桃木剑,手拈剑诀,口念咒语,我准备灭了那只被我的定魂符打得动弹不得的小女鬼。
  “奶奶!”岚新冲上来护住小女鬼,“你在做什么奶奶?你毁了他们最后的机会!奶奶,你太残忍了!”岚新又急又怒,最后竟然流下泪来,戈尔德曼家的小儿子该睿在一旁看得目瞪口呆,越发显得傻气了。
  事后我才知道那个小女鬼之所以能够鼓动三寸不烂之舌劝服岚新给她附体,是因为她告诉岚新她和戈尔德曼家的大小子深深相爱,但她不幸溺水而死,还没有机会和那人以吻定情,她将之引为生平最大的遗憾,死都不安。岚新被她的故事深深打动。

第7节:第一部 缘来(7)
  我哭笑不得,我到现在还是不相信岚新有如此纯情如此罗曼蒂克的一面。如果我没有搞错的话,我坚毅凌厉的孙女儿岚新最喜欢以“掠食者”自居,我总认为柔情蜜意与岚新格格不入,即使她马上就要嫁为人妇。
  岚新能够找到萧恩那样的伟男子,我觉得十分庆幸,这可真是祖上保佑。当我宣布岚新和萧恩可以择日成婚的时候,萧恩看起来如痴如狂,岚新则是一脸藏都藏不住的不耐烦,我又不由得有点担心,我怕岚新不懂事,一山还望一山高。
  这些日子我冷眼旁观,发现萧恩和岚新之间绝对不存在相敬如宾这回事,岚新总是在占萧恩的上风,似乎萧恩是她的敌人,她非把他打倒不可。我屡屡想要教训岚新,我希望她明白,感情可不是一盘生意,强力的控制和全面的监管就能令其平稳地运作,一本万利。
  我一直忍住不说,是因为我发现萧恩很吃岚新那一套,儿孙自有儿孙福,我想,这世界上也有不少这样的夫妻,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一直很幸福。我没有多想一层,后来那件事情发生之后,我无比地懊悔,懊悔自己当初为何不肯多想那一层,岚新对萧恩的感情并没有强烈深厚到可以许下终身,我早该看出这一点:岚新很喜欢萧恩,但她并不爱他。
  直到最后,我也搞不明白岚新怎么会不爱萧恩,萧恩当真是个可用“奇伟”来形容的男子汉,只有岚新配不上他,他配岚新绝对绰绰有余,但能令岚新寻死觅活的男人却是另外一个。那个名叫该睿的男孩有很好的一面,又有很坏的一面,像是核能量一般,大强大了,令人手足无措,不晓得怎么对待他才好,那样的男孩子是可爱的,却是不应该爱的。
  缘分,有的时候真的是一件令人费解又令人讨厌的东西。
  当年我的祖母订立那条不近人情的家规,不许后代与西人结亲,就连最乖巧听话的我也不禁诽腹,因为我祖母的强硬态度,我错失了一辈子的挚爱,最后嫁给了一个华人,保持了厉家血统的纯正,缺失了一生的幸福,我的丈夫死去的时候,我一点都不难过,我只是觉得释然。我心狠?也许,厉家每个女人内心深处都有非常残酷的一面。比如我的祖母,她订立那条家规未必就是因为她年轻时西人和华人之间矛盾极深,华人受西人的排挤歧视,祖母出于民族大义严禁子孙和西人通婚,我认为祖母不许我们这些孙辈嫁给西人的真正原因是她曾经爱上过一个西人,最后却迫于环境压力嫁给了华人,她得不到的幸福她就不允许我们得到。
  我接管厉家之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废止这条埋葬了我终身幸福的家规。
  一个女子再强硬再成功,她真正想要的仍是一个幸福的归宿,这点在我的祖母身上应验了,在我的身上应验了,后来,竟然又在岚新身上应验了。
  岚新更强更硬,我常认为祖母身上那种凌厉凶狠的气质在岚新身上得到了最完美的传承,甚至于青出于蓝胜于蓝,岚新那种见了棺材都不掉泪的倔强,有的时候看来也未尝不算一种极大的优点。岚新总能拿出钢铁般的意志力来实现自己的意愿,叫人又羡又妒。
  一之三 厉岚新
  我承认表面上看起来我是个格外张扬的女人,但这并不代表我内心深处没有细腻柔软的地方。
  我心甘情愿让小女鬼上身的那码子事被祖母一再提起,我承认我犯了一个愚蠢的错误,我厉岚新可不是做错事不敢认的家伙,但是祖母你揭我疮疤的次数也太频繁了吧?而且每次都笑得那么可恶,像看到金凯瑞的恶搞电影一样,太过分了!
  我,厉岚新相信了一个爱情故事,听起来就真的这么可笑吗?
  其实认真算起来我还蛮吃亏的,无端端被戈尔德曼家的大小子亲了一下,那是我的初吻呢,祖母说我应该担心的不是这个而是那个小女鬼可能会借上身的机会霸占我的身体。祖母也太杞人忧天了,我厉岚新是什么角色,我有那么容易摆平?如果我那么容易摆平,整个世界都要和平了。
  更何况我练了这十几二十年的御鬼术,祖母你当我练假的呀?真是的,就算阎王爷来找我斗法我也不会怕他的。

第8节:第一部 缘来(8)
  我想这大概就是祖母认为我与柔情格格不入的主要原因,我太凶悍了,有个成语叫河东狮吼对不对,那是用来形容不可爱的女人的对不对?
  其实呢,我认为祖母没有修过心理学,对人性的复杂程度没有充分的了解,我承认我凶悍,是一只很会吼的河东狮,但我可不承认我内心深处没有柔情款款的一面。拜托,我的染色体是XX,如假包换的女人哦,而且人家的三围数字那么完美,女人都是水做的,我自然有我柔情似水的一面,必要的时候我也会迎风落泪对月伤情。
  虽然对外我宣称我小时候最喜欢的童话故事是《渔夫和金鱼》,实际上呢,我最喜欢的是《白雪公主》和《海的女儿》,嘿,社会形象不必等同于实际情况,我并不需要对所有人展示我最真实的一面,这可不是什么虚伪,这仅是一种自保的手段。
  我钟爱的那个片段,死去的白雪公主被王子吻醒,我记得我第一次读完这段后一个人蒙在被子里哭了一个钟头,人永远不可能了解自己的极限所在对不对?比如你就不可能知道自己到底一次性可以流出多少眼泪。反正那次我哭湿了我的枕头,第二天不得不拿出去曝晒,最倒霉的是第二天还是我的生日,我不得不顶着两只杏核眼接受四面八方的祝福。
  提到我的生日会,那绝对是令人叹为观止的盛大场面。我打小人缘就好,虽然祖母总是数落我骄傲不懂得尊重别人,但是小朋友们都喜欢众星捧月似的围着我打转,我也不好阻止他们对不对?我成年之后,人缘就更好了,因为我三教九流的朋友数目实在太庞大,我和萧恩商议再三,决定这次婚礼只请双方亲属,待回纽约之后再到广场饭店补办一场,宴请那票狐朋狗友。
  我承认表面上看起来我是个格外张扬的女人,但这并不代表我内心深处没有细腻柔软的地方。
  我的整个童年外加璀璨如花的少女时代都在默默等待一个可以引领我穿越生死的吻。当然了,我没有等到。但是我不泄气,我还是很兴奋地等待着童话故事的情节发生在我的身上。
  我想这也就是我最近对萧恩阴阳怪气的症结所在。他人很好,对我也很好,但他没有给我带来那种唯美纯美的感觉,我想他可能并不是我一直在寻觅的王子。
  我常常在想,为何每一个妙龄的女孩子都可以显得那么美丽,像是住在花苞里的精灵一样,那么荏弱又鲜艳,我认为那是因为她们都在追寻一个梦,一个爱人和被爱的梦。
  我也有这样的梦想,我捍卫它。
  我不否认我极度现实,我爱钱如命,但那仅是我性格中的一部分,钱是很好的东西,它也许买不到幸福,但它无疑可以通往幸福,我怎么可能不狂爱它?
  不管我多么爱钱,我内心深处依然还有更爱的东西,比如亲人。我认为每个人一出生就拥有两大财富:无形的是时间,有形的是亲人。
  我几乎敢用金钱衡量一切,比如良知,若你问我良知卖不卖,我会当你开玩笑,然后回答你,一万块肯定不卖,十万可以考虑,一百万铁定卖给你。但市侩如我也绝对不会拿金钱衡量亲情,因为亲人可以给你爱给你幸福,爱与幸福都是无价的。
  如果你问我这个世界上有什么东西能令我死都不松手,那肯定不是钱,而是幸福。
  不知是否因为我太重视亲情,所以我具备另外一项异能,我可以预知所爱的人的吉凶生死,奶奶告诉我这项超能力在厉家不曾出现过,我是第一个。
  虽然我有这么多阴阴阳阳的古怪天赋,但我从来不认为自己是个怪物,我一向认定我是天底下最正常的女孩子,怪物是另外一种人,比如戈尔德曼家的该睿。
  我是遗腹子,我没有机会预感父亲的死亡,嗯,也许我也预感到了,不过那时我还是个胚胎,不懂得表达。
  我三岁的时候预感了太祖奶奶的死,她死于心脏病突发,她当时一个人在书房整理账目不许人进去打搅,我在婴儿房大哭大闹,拖着奶奶非去书房找太祖奶奶不可,溺爱我的奶奶无可奈何地抱着我轻轻推开书房的门,我记得她当时还埋怨我,就数你最顽皮,一会儿太祖奶奶非打你屁股不可,然后她看到了神色异样的太祖奶奶,她愣住了,靠着门僵立了一会儿,缓缓把我放下。

第9节:第一部 缘来(9)
  后来我预感了妈妈的死,我在突然浮现于眼前的幻境中看到夺走妈妈性命的那场连环车祸,“哎呀,破开了,妈妈破开了,流血了!”我从饭桌旁跳了起来,也来不及哭,飞一般冲出去要帮助妈妈脱险,但我跑出家门口又停住了,我看看左边又看看右边,我不知道哪一个方向才是正确的,然后我才开始哭。
  因为车厢变形得太厉害,妈妈的内脏都被挤了出来,包括奶奶在内都只看到妈妈被修复过的遗体,只有我在我的预感中看到了修复前。那是一个惨烈的景象。
  奶奶说我勇敢过了头,因为我没有表现出惊惧的样子。
  我不怕吗?不是的。接连几个月我都被噩梦惊醒,但我不尖叫也不求助,我自己坐在床上安慰自己,一切都会好起来的。按照大多数人的标准,我绝对可算一个不幸的女孩,七岁就失去父母,但我每天都告诉自己说,我才不会不幸呢,我是最幸运的女孩子,我要做最幸运的女孩子!
  我做到了。至少,至今为止我都没有辜负我自己。我想我还真的算是一个狂妄透顶的家伙,我才不管老天爷为我制造多少障碍不想让我幸福,我说了我要幸福,我就一定会幸福。
  所以与萧恩迫在眉睫的婚礼令我如此心神不宁,我看不到那种我梦寐以求的幸福,我相信自己的直觉,如果它会来临,我一定可以感受到,就像候鸟可以感受节气的嬗变,就像蚂蚁可以预知洪水的来临,但面对萧恩我一点感觉都没有。我感觉不到我嫁他会幸福,这实在糟糕透顶。
  我甚至连悔婚的念头都有了。
  萧恩家的亲属陆续赶来,他爷爷是美籍非洲人,好学不倦又聪敏过人,靠个人奋斗成为很有名气的历史学家,她的奶奶出身英伦,远嫁美国,和她爷爷相知相守,恩爱如昨,我看到那对肤色迥异的老人站在一起,我可以很清晰地感受到流转在他们之间的幸福,然后我就更烦躁,我和萧恩之间没有那种静谧又甜美的无形联系,我太现实精明了,我没办法自欺欺人。萧恩家的亲戚大多都在教育界工作,个个都是书卷气十足,彬彬有礼,连几岁大的小孩子都格外地懂礼貌,奶奶爱死这些准亲家了,安排几位叔叔一天二十四小时招待贵客。姑姑们则被奶奶指派去和婚庆公司的承办人讨论婚礼细节问题,诸如究竟准备几种口味的法国奶酪?冰雕到底选择什么图案?伴娘头上要不要戴花环?堂兄弟们跑去酒窖挑选红酒,一个一个喝得满面通红地跑回来,被奶奶逮住了一顿臭骂。奶奶自己呢,先是吹毛求疵地要求提前品尝外烩公司提供的各色菜肴,后来又亲自请回退休的老厨娘为我制作结婚蛋糕。我无所事事,闲极无聊又准备去找萧恩的麻烦,奶奶目光如炬,立即跳出来制止,她厉声吩咐我再去试穿一次婚纱。
  我虽然满腔不情愿但也不敢违拗奶奶,别看我平日在她跟前神头鬼脸的,其实我是很怵她的,尤其她用那种不容置疑的口吻和我讲话的时候。
  我一向都是在下属面前很有威慑力的上司,因为我一直苦心积虑地模仿祖母那种不容置疑的强硬态度,这么些年的勤学苦练,我已经大致掌握其中精髓。
  我穿上婚纱,整个人像被云朵儿托住了一样,堂姐妹在旁边鼓掌赞好,我则叽咕:“试了多少回了,还让我试!难道我的身材会在短短几天之内突飞猛进不成?我又没有怀孕!”
  最小的堂妹岚清大惊失色,“你怀孕了?”
  “我都说了没有。”我不耐烦地在镜子前面左照右照,心里想着幸好没有,我想悔婚的念头越来越坚定了,在我的人生计划中,我必须在二十五岁结婚,然后在三十岁之前生出三个小孩来,第一个必须是男孩,第二个也必须是男孩,第三个则必须是女孩,我一向认定不能贯彻自己人生计划的人都是名副其实的弱者,但这次我决定,假若我找不到自己的真命天子,我宁可搅乱我的人生计划,我已经确立了悔婚的念头,接下来要考虑的是如何实施的问题,我很肯定萧恩不是我等了这么多年的王子殿下,当他闯进门来在镜中打量我穿了婚纱的洁白身影面露惊艳之色的时候,我不为所动,只觉得心烦。萧恩朝我走近,我有点慌乱,我知道他想拥抱我,我不确定自己是不是可以当着堂姐妹的面一把推开他,如果传进祖母耳中,她非大动肝火不可。

第10节:第一部 缘来(10)
  “纯洁的百合花。”萧恩赞叹。
  “纯洁个屁呀。”看到萧恩变了脸色,我坏心肠地准备再加上一句,我十九岁就不纯洁了。
  室外突然一片混乱,纷乱的议论声潮水般地涌起,萧恩与堂姐妹们面面相觑,我反应快,第一个冲到窗户旁边,透过柠檬桉婆娑的枝叶,可以看见坐在花园里的众人纷纷离座而起,一脸惊惶。
  “神甫怎么来了?”我眼尖,一下看到稀客,我们厉家满门都是佛教徒。约翰神甫神色紧张而且衣冠不整,又面色黧黑,像是涂了墨,情况不妙哦。这时,祖母神色严峻地推门而入,“我刚刚接到电话,镇上教堂失火了。”
  “怪不得,神甫来了。”我一边说一边提起裙摆,推开萧恩就朝外奔,“有人受伤吗?”我心急火燎地要去帮忙救火。
  “恐怕有。”祖母拦不住我,她追着我说,“你也不换下婚纱?!”
  我跑到楼梯边正要下楼,我突然头痛欲裂,我双手握紧扶栏,身体不住颤抖。
  “岚新!”祖母大惊失色,嘶叫着赶上前来。
  我被突然窜现在眼前的景象吓呆了,不知过了多久,我听见自己的啜泣声。
  命运给了我很多不幸,它在我童稚的时候夺走我的父亲、我的母亲,它恶毒地不许我幸福,我打败了它,但这一次,面对灾祸,我突然全身瘫软,我不知我是否还有力量还击。
  一之四 厉媚宁
  我追上去,借着夕阳的一抹残光,我看清了岚新正在做什么……岚新半扶半抱着一个男人,男人半跪半立在岚新面前,他似乎精疲力竭,连站直的力气都没有。
  岚新可以预见至亲之人的死亡,厉家灵异的血统在她的身上进化到了又一个阶段,对此我是喜忧参半,甚至忧大于喜。如果让我选,我会选让我的小岚新成为一个普通的女孩子,不要掺和这些神神鬼鬼的事,但是天命是不能选的,人再硬也硬不过命。
  镇上教堂失火,神甫跑来求助,他知道我们家正在筹办婚事,男丁较多,可以找到不少帮手,同时靠教堂最近的就是我们家和戈尔德曼家。
  岚新见义勇为惯了,明明没她什么事,她却第一个提起婚纱裙摆往外冲,我真是拦都拦不住,萧恩无计可施地站在一旁,他就是那种在外面无所不能到了老婆面前彻底无能的男人,我好气又好笑地看看他,就在我瞬目之间,岚新清脆的足音戛然而止。
  岚新突然变得面如纸色,双手扣紧扶栏,指节泛白,身体摇摇欲坠,她像被巨灵神用千万斤重的巨锤狠狠敲击了一下,整个人刹那间就要散架了。
  “岚新!”我大叫。
  萧恩也察觉岚新的异样,他三两步追上去,“Nancy!”他一手扶住岚新的腰,一手按在岚新的肩头上,我也跟上去,抓住岚新的一只手,她的手冰凉冰凉的。
  岚新看了看萧恩,她的目光虽然落在他的脸上,但她似乎完全没有看到他,岚新又看了看我,还是如此,她似乎完全没有看到我,她好像突然一下魂魄离体,只剩下一具空空的躯壳。
  我再也掌不住,几乎马上就要哭出来。
  岚新突然挣扎一下,像条濒死的鱼那样奋力弹跳起来,她撞开我和萧恩,她飞一样地冲下楼去,雪白的婚纱随着她急促奔跑的姿态飞舞起来,她看起来像一朵白云,被猛风一下子吹到天的那一头。
  我听见岚新的低语:“不要,不要!”那么迫切。
  岚新冲进花园,约翰神甫已经带着自愿去救火的男人们离开,岚新穿过月洞门,踏上鹅卵石小径,小径通往围绕大宅栽种的桉树林。林中有条小路通往教堂,虽是捷径,但不能通车,所以神甫他们还是选择从大路赶回教堂。
  我不知道岚新突然跑到这里来是要做什么,我追了两三百米就开始气喘吁吁,萧恩一再放慢脚步迁就我,后来更是干脆架住我,扶着我往前赶,他可真是个贴心的好孩子!
  日头偏西,我老眼昏花,只有岚新那一抹白影还看得明白,其他的东西都在视线中虚化成一片,我感觉到萧恩突然停下了脚步,不肯再向前,我不解,“怎么了?”

第11节:第一部 缘来(11)
  “奶奶……”萧恩欲言又止,神色变得十分凄楚。
  我大惑,我不管萧恩,快步上前,我发现岚新那道雪白的身影凝固了,她似乎也停了下来,我追上去,借着夕阳的一抹残光,我看清了岚新正在做什么,我不由也止住脚步。
  岚新半扶半抱着一个男人,男人半跪半立在岚新面前,他似乎精疲力竭,连站直的力气都没有。
  那是谁?我看不清那个男人的形貌,“岚新!”我愤怒,她还真是不怕丢丑,她是马上就要嫁人的人,怎可和另外的男人这么暧昧地又搂又抱。成何体统?成何体统?
  岚新转头,那个挨在她身上的男人突然身体一软,整个人倒向岚新,岚新顾着看我没有提防,她被那人压倒,仰身倒在地上。
  我又上前几步。我听见了岚新的啜泣声,岚新当然也在我面前哭过,但从来不是这种哭法,这种柔肠寸断的哭法。
  我搞不明白岚新为何突然哭泣,然后我看清那个男人的脸,那张脸斜压在岚新的胸口,那已经不算是一张人的脸。
  那副躯体更不像是人的躯体,那个人分明就是被大火吞噬之后又吐了出来,他不再像个人,而像一截炭。
  “天啦,天啦,为什么?”我听见岚新一边哭泣一边无力地发问。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岚新如此柔弱无助的样子。我一手把她养大,她的性格比大多数男人都坚毅,但此刻她显得如此柔弱,如此无助。
  一之五 厉岚新
  他的死提醒了我,他就是那个我一直寻觅却怎么也觅不到的人。
  该睿在入院一天之后死去。他全身百分之七十重度烧伤,医生竭尽所能,但仍无回天之力。
  谁也没有回天之力,我也没有,我所能做的只是在幻境中看到他如何被大火烧伤。
  在我看到他被火苗吞舔的时候,困扰我多日的疑惑迎刃而解,为何萧恩不能给我那种找到了王子殿下的感觉,因为萧恩不是我的白马王子,该睿是,他才是命定的那一个。
  那一个应该给我幸福的人。
  我和该睿虽然同在一个小镇长大,祖上甚至关系不错,两家大宅毗邻,但我和他一点都不熟悉,我对他所有的认知加在一起不过就是,他叫该睿,是戈尔德曼家最小的孙子,他和我同龄,是出了名的怪胎,他没有上大学,高中毕业就四处流浪。
  我和他从来不是朋友,我甚至不算认识他。
  当我在突然浮现于眼前的幻象中看到他被大火吞噬,我心如刀割,我猛醒,他就是那个人,那个命定的人。
  我从来不抱怨我的异能力,但这一次除外。为什么要让我看到他的死?并且用他的死来提醒我,他就是那个我一直寻觅却怎么也觅不到的人!
  对于一个满怀激情期待幸福的女人,什么最残忍?什么最可悲?难道不是在你找到你的亚当之前,他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
  我不明白命运为什么要这样戏耍我。
  我不服,我不服,我不服!
  一之六 厉媚宁
  而且他们两个也着实不般配,该睿总是魂飞天外迷离恍惚,像是活在另一个世界,灵气逼人;岚新呢,她却现实世故,唯一能够欣赏的图画都是画在钞票上的。
  我参加了戈尔德曼家最小的孙子的葬礼,我衷心地为他的英年早逝感到遗憾。
  该睿是家中的黑羊,除了他爷爷,谁也不喜欢他,但沉默寡言冷酷坚毅的老戈尔德曼谁也不爱,只爱他一个,该睿是老戈尔德曼的心尖肉。
  我走过去握了握老戈尔德曼的手,我想帮岚新解释一下她缺席的原因,她马上要举行婚礼确实不宜出席这种场合,但老戈尔德曼一挥手,他根本不想听我的解释。
  “他们本来就不熟悉,不来就不来吧!”老戈尔德曼愤然说。
  我颇为尴尬,下不了台,但瞧见老戈尔德曼那副憔悴萎顿的样子,似乎他也跟着心爱的孙儿的逝去死了一大半,我心里一痛,转身离开。
  老戈尔德曼曾经对我说,该睿的出生是上帝赐福他们戈尔德曼家族。
  该睿聪明绝顶,出生不久就露端倪,但个性阴郁,不讨人喜。

第12节:第一部 缘来(12)
  老戈尔德曼说,该睿身上有一种大多数人都无法理解的超凡脱俗的特质,他们不是不喜欢他,他们是怕他。
  我认同戈尔德曼的说法。该睿的相貌传承父系,极具男子气概,但不算漂亮,不像他哥哥,该睿只有一双眼睛像足母亲,那是怎样的一双眼呀,纯然的绿色,像被微雨打湿的嫩芽,每当他抬起眼帘飞快扫视我一眼,我这个见多识广的老太婆心里不由也为之一紧,像被利刃的锋面贴着皮肤划了一下,先是大惊,急忙察看,确定并无受伤流血,这才释然,名副其实的虚惊一场。
  该睿幼年随我学习中文,我从三字经千字文幼学琼林教起,该睿极端聪明,一日千里,进步神速,我不禁对他赞不绝口,岚新大约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讨厌该睿的,该睿三个月已经学会做诗,岚新呢,三个月之后她连三字经也背不周全,我还记得那天在书房该睿挨到岚新跟前主动表示要帮她背书,结果脾气暴躁的岚新操起课本就抽了该睿一个嘴巴,我气急,责罚岚新,岚新对该睿更加怀恨在心,也是因为该睿被打,老戈尔德曼心疼不已,再不许该睿来我家随我学中文,我一直引以为憾,那样聪明的孩子,实在诱惑着人要把满身的本领都教给他才能甘休呀。
  老戈尔德曼曾上门与我详谈过该睿的情况,那时他的处境真是艰难,该睿不知何故打伤哥哥,家里人都表示要追究,要该睿去坐牢,老戈尔德曼心疼么孙,死活不给,甚至威胁取消所有人的财产继承权才把这件事压下去,但该睿在家中更加不得人心,于是他外出流浪。
  老戈尔德曼哀伤地对我说,该睿是有来历的孩子,他是注定要成就什么的,所以他生下来就这么聪明,但就因为太聪明,什么都看得透,所以他不快乐,一直一直不快乐,就像那句名言说的:“冷眼看人的人必然透彻,但也必然不快乐,快乐是特意留下来补偿给傻瓜的,公平起见。”
  我赞同。童年时代的该睿已经十分阴郁,因为他找不到可以依赖的权威,我们这些长辈在他那双慧眼看来不过都是充满缺点的愚人。该睿不知道应该顺从什么,相信什么,所以他去流浪,希望找到生命的意义。
  用老戈尔德曼的话说,该睿是个小可怜,他似乎活在别的地方,他和周围的人周围的环境总是格格不入,他似乎从出生起就注定是个错误、是场悲剧,因为他找不到同伴。
  他本不属于这里,他是老天赐给人间的,为了让他成就什么事情,造福整个人类。
  我记得我去西班牙旅行的时候,我去参观圣教堂,我被那座古怪又华美的建筑震撼,我突然想到该睿,该睿就是高帝那样的人,心不在焉地活在人间,只是为了成就某一种伟大。
  该睿身上就潜伏着那种巨大的能量,所谓的不是池中之物,他命定会成就一种伟业,但前提是他能活得比较久。
  谁能料到该睿竟然死于火灾呢?他和岚新同年,同样二十五岁。
  谁又能料到该睿这样冷漠寡恩的人竟然会英勇地冲进火海帮忙救人呢?
  该睿对他的亲哥哥都是那么残忍,他打断他的四根肋骨,刺穿他的肺叶,他差一点点就杀了他哥哥。
  我看着该睿长大,在我印象中他一直都是个阴沉着脸不爱说话不爱笑的小孩,很聪明也很不快乐。
  我认真数了数,我只见过他笑了三次。对于一个孩子而言,这个数目实在太稀少了。
  第一次是他来和我告别,他不想违背爷爷的意思,所以他不能继续和我学中文,他有点恋恋不舍,他写了一首小诗,折成太阳的形状交给我,我拆了好一会儿才拆开,那是一首五言绝句——
  红桃倚扉门,绿柳挽车辕。
  诳语绝卿念,汝非意中人。
  名为《话别》。
  那首诗当时挺让我费解,对于一个只学过三个月中文的西人小孩而言,该睿的诗算是写得很不错了,但我不懂他到底想表达什么,一直到后来他说了那句话,令我和岚新一起潸然泪下的话。该睿真的是一个聪明得叫人惊惧的孩子,他有一双可以穿透时光烟尘的眼,他清楚地预知未来的样子。

第13节:第一部 缘来(13)
  “我真的觉得很遗憾。”我轻抚他的头发。
  该睿避开我的抚摸,“我也很遗憾。”他的目光在书房中环视,他挑起了嘴角,笑得像个大人,一个面对困境无计可施只能微笑的大人。
  岚新在这时冲进来,她拍手笑道:“你终于要滚蛋了么?太好了!”她冲他做了一个鬼脸,“这里是我家,我不许你再来了。”
  该睿涨红了脸,逃开了。
  第二次,是岚新的十二岁生日宴。
  岚新执意不肯请该睿,在我面前大哭大闹。
  “要么,你只请你最要好的几个朋友;要么你请该睿,然后我准许你请全镇的小朋友。”我只给岚新两个选择。
  岚新眼泪汪汪又咬牙切齿地选了第二个。
  “哼,到了那天我会鼓动所有的人都不和他讲话!”岚新立即着手筹备她的报复计划。
  我摇了摇头,不再去理她。
  我一直搞不清岚新为何那么讨厌该睿,因为该睿比她聪明?岚新是事事处处都要占人上风,而该睿的那种聪明是掩都掩不住的,人精似的岚新和该睿一比,立即成为小傻瓜。我还记得岚新有天从学校拎回一个被她砸扁的银座奖杯,那次得金杯的是该睿,那是一场演讲比赛,岚新准备了很久,以为自己是赢定的。
  岚新生日那天,她穿了一条雪白的公主裙,腰上系着明黄色的腰带,头戴一只小小的钻石金冠,那是我送她的生日礼物,她很骄傲地宣称自己是厉家的小公主,她才不管她的两位堂姐脸色有多么难看。
  她是当真很漂亮,我嘴上不肯夸她,心里却是很骄傲,盛装打扮的小岚新像是从童话世界的城堡中一脚跨出来的小美女,如果说她还不像公主,那我真不知道还有谁像了。她踩着金色的皮鞋,脚步轻盈,两条细细的手臂垂在身体两侧,又有点朝后弯曲,如同两只小小的翅膀。
  她站在楼梯上顾盼生姿,脸上的神情介于妩媚和天真之间,还有少女特有的矜持。
  那天整座大宅都被小孩子占领了,我躲进书房,想寻片刻安宁,我站在窗前,透过柠檬桉的枝叶,我看到岚新在秋千架上睡着了,我有点意外,岚新向来精力充沛,从来不午睡的。
  午后的阳光洒在岚新身上,几只蝴蝶绕着她的身体飞舞,岚新小脸绯红,像搽了胭脂,我心中疑惑,回身从壁橱里取出一支单筒望远镜,我再望过去,岚新的脸色确实红得异常,她——她偷酒喝了!
  我勃然大怒。
  我正准备把岚新抓上楼来好好教训她一番,该睿突然出现。
  他一直藏在某棵树的树干后面悄悄打量岚新,最后实在忍耐不住这才走出来,我这么猜测,该睿黑色的小礼服上有一个很明显的灰白色的印子。
  该睿走过去轻轻拉了拉秋千索,岚新坐在秋千上随风荡了荡,她熟睡不醒,一点也没受干扰。蝴蝶惊飞了,缠绕在秋千架上的金合欢花撒下几瓣花瓣,然后世界似乎又静止了。
  该睿犹豫了一下,他伸出手,又犹豫了一下,他拉了拉岚新的头发。
  看到这里,我一惊。
  该睿又把手插进裤子口袋里,似乎偷到了什么宝贝,要立即藏起来一样。
  该睿越来越惊惧不安的样子,越发像个要偷东西的小*****,他把另外一只闲在外面的手也插进口袋,他转了转身,不知想去哪里,又转回来,他径直走到岚新跟前,他折起腰,低下头,他亲了亲岚新的嘴唇,蜻蜓点水一般,然后他飞一般地逃走了,嘴边带着一丝甜甜的笑。那丝笑意令该睿脸上永远不散的阴郁消失无踪,令他看起来可爱又天真,当然了,只有片刻工夫。
  岚新还在那边呼呼大睡,所以说女孩子不可以喝醉酒,绝对不可以。
  岚新被那个小女鬼上身之后,口口声声地抱怨,哎呀,我的初吻就这么没有了。我当时真想告诉她,她的初吻早就没有了。
  该睿当年的举动令我颇感意外,我直到那时才意识到该睿有点喜欢我们家岚新。唉,养了女孩子就是要发愁的,不漂亮要愁,太漂亮也要愁。
  该睿第三次被我看到他笑是在他十八岁那年,他登门向我道别,他把哥哥打成重伤,家里是待不下去了,“厉老夫人,我来向您道别。”他用中文对我说。

第14节:第二部 错过(1)
  “你的中文还是讲得这么好。”我夸他,觉得十分欣慰。
  “谢谢。”他的目光在屋内转了一下,该睿不是那种目光会到处乱转的轻浮小孩,除非他真的要找寻什么。我突然意识到,该睿登门和我道别只是一个幌子,他其实是想见到岚新。
  我装糊涂,“准备去哪里?”
  “还没有计划,走到哪里算哪里。”该睿温和地说。他是那种一点儿火性都没有的男孩子,十分少见,所以我乍听他把他哥哥打成重伤的消息之后我完全不信。
  “年轻真好,可以到处走走转转。”我继续打太极。
  该睿看了看我,他似乎看穿了我的用心,他笑起来,三分轻蔑三分不以为然三分满不在乎还有一分空洞,那种愤世嫉俗者特有的笑容,有些讨厌又有些恐怖。
  “岚新去欧洲旅行了。”我不太情愿地说,该睿这个孩子身上会散发一种压力,叫人心不甘情不愿做一些事情。
  “知道了,厉老夫人。”他起身走了,并没有和我说谢谢。同时,他也没有说希望我转告岚新。
  是的,我一直都知道该睿有些喜欢岚新,并且我认为这很正常,只是又一个热血冲动的男孩子被美色捕获了而已。当然了,在该睿这么古怪的男孩身上发现某种正常的反应着实让人觉得异常。
  我承认我十分欣赏该睿,如同面对一座峻拔的巨峰,油然而生敬畏赞赏之情,但我说什么也不会把自家的房子盖在那种飞鸟难渡的山峰上,基于同样的理由,我不会把我的岚新配给该睿这样的男孩子。
  而且他们两个也着实不般配,一个好动,一个好静;一个浑似一团火,一个却似万年寒冰。该睿总是魂飞天外迷离恍惚,像是活在另一个世界,灵气逼人;岚新呢,她却现实世故,唯一能够欣赏的图画都是画在钞票上的。
  这两个孩子的性情实在是南辕北辙,相去何止十万八千里,格格不入极了,所以我从来没有把我的岚新和该睿摆在一起设想过。
  第二部 错过
  撕裂有时,缝补有时,凡事有定期,万物有定时,当六月飘雪,当覆水难收,你会知道这代表一段哀愁。
  言语有时,静默有时,时行则行,时止则止,动静不失其时,当轻舟载不动许多愁,记得倾诉。
  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坐言起行,也许失之计较,也许犯错结孽,但我和岚新之间的错过从来不是因为我犯过什么错,而是因为我根本不相信我可以不错过。
  曲肱而卧,空想子乐鱼乐,云卷云舒间,错过一段真正的爱情,聪明负聪明,不过如此。
  二之一 该睿
  其实,我和岚新有成为朋友的可能性,即使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但它真的存在过。
  可惜,我怯懦,我悲观,我甚至没有想到要去争取。
  我扑进火海前,心里转着这个念头,啊,岚新终于还是要嫁为人妇了,她回来后,我还来不及见上她一面,也许日后再度重逢,我只能向隅默然,在心里慨叹一句,恨不相逢未嫁时。
  如果我现在跑到岚新面前,用最大的声音对她说,岚新,你别嫁,我喜欢你,我能够阻止她吗?我有多大的机会?
  嗯,我想我还是会选择不去尝试,继续按兵不动,因为我太清楚,我成功的机会微乎其微。
  嗯,我知道我甚至不配被称作“半途而废”,因为我连开始都没有,这个世界不会有比我更加会放弃的人,我从不费力去争取什么。从不。
  好多人说,生命充满无数的可能,我觉得这些人好蠢,其实若你能全面分析自己所处的环境你就会发现摆在你面前的只有一种选择,通向一种已定的结局。
  我总是可以看清事情的发展,如同站在山颠看清山涧中小溪的流向那么轻而易举,我认为这是一种不幸,因为当你可以洞悉一切的时候,你会放弃所有的尝试,坐待事情发展。只有愚公才有移山的勇气。而我,只是坐在那里,我很清楚自己的位置,我是宇宙中的一粒微尘,我生我老我死我快乐我不幸,天地照旧运行,我甚至激不起一朵涟漪,不如坐忘。

第15节:第二部 错过(2)
  岚新与我不同,她是那种笨笨的却充满激情的女孩子,我一直记得那次接力长跑比赛,岚新穿着运动短裤,雪白笔直的腿,身姿十分动人,我也是在那时第一次领悟女孩子的腿原来竟是那么美,那种可以叫人的心不由自主提起来的美,那种美焕发着一种力量,可以迷醉你的大脑令你不能再思考,只剩下躯体莫名地不断地发热。岚新跑最后一棒,交接棒的时候岚新摔了一跤,伤得颇为严重,膝盖上霎时涌出血来,换作别的女孩子必然退出了,岚新却抓起接力棒,二话不说就窜出去,猛力追赶拉下的距离,岚新右边小腿上很快洇满了血,血红雪白交错着,叫人喉头发紧,我认为岚新是必败的,她已经渐露疲态,她很坚毅,但是精神力量不能转化成血浆补充她的体力,她到底不是铁打的,跑道上洒满了岚新的鲜血,所有围观的人都开始屏息,几乎每个人都以为她下一秒就要退出了,但她没有,最后冲刺的时候她竟然还拉近了和对手之间的距离,她的对手被她拼命的模样吓傻了,反倒提前退出了比赛,岚新很意外地获胜。她冲过终点线,翻身坐倒在地上,她的队友上前祝贺她,岚新咧着嘴拼命地笑,她似乎全然忘了自己的伤,校医冲过去为岚新止血包扎,岚新的队友帮她脱掉被血染污的运动鞋和棉袜,我一直都记得那只滴血的袜子,还有那一串血滴后岚新的胜利者的灿烂笑容。
  岚新笑起来时像太阳,当然了,不笑时也像,她是个发光体,总是闪闪夺目,她又那么爱笑,我一直不懂她是哪里找来的那么多快乐。
  岚新也是个很容易发怒的女孩子,而且是那种暴风骤雨电闪雷鸣般的怒。
  可是她发怒的时候也很美,就算你是她的发泄对象,你也会一不留神就原谅了她的暴躁和无礼。
  岚新是我见过的最美丽的女孩,无论怎样都美,时时刻刻都美。乌黑柔滑,像夜色中的水流一样的长发,我常常幻想用双手掬起这些发丝任由它们在指缝流散的感觉;黑色水晶般的眼睛,岚新看人的时候很专注,那双乌溜溜的大眼睛直落落地盯着人,似乎要把这人吸进她的眼睛她才甘休;小巧细软的嘴唇,像很小的婴儿的嘴,那么嫩那么软,只能用来吸吮乳汁。当然了,还有她的身体,那么轻盈那么灵巧,似乎跑得再快一点就会乘风飞去。
  我记得那一年那一月那一夜,我的身体开始因为向往她而疼痛。
  岚新一直都很讨厌我,我知道为什么,她认为我是个威胁。
  在岚新看来,这个世界上最聪明的人应该是她,她是相当夜郎自大的小姑娘,她自己并不觉得,我和她一起跟着她祖母学中文的时候,她的进度远远落后于我,用厉老夫人毫不留情面的话说,该睿一天就学会的东西,你一个月也学不会。
  我考虑过装傻,放慢自己的进度,迁就岚新,讨好她,但是我很清楚地知道假若岚新发现我是故意让着她,她会更加怒火中烧,所以我没有这么做,我跑到她跟前说我可以帮她背书,岚新抽起书给了我一个耳光。岚新以为我不是出于好意才那么说,她以为我是故意在她面前炫耀,所以她怒不可遏。
  我被她打得呆在当场,她用力瞪着我,一点内疚或者惊慌的模样都没有,岚新的反应实在出乎我的意料。厉老夫人提起岚新的耳朵把她拎到一边罚她跪下,她一言不发地跪下,还别过脸来瞪我,墨玉似的眼睛目不转睛地粘在我的脸上,往常岚新连看都懒得多看我一眼,好像我是一只恶心的蛞蝓,我突发奇想,以后要是常常有机会被她扇耳光其实也挺不错。
  那是我第一次尝试到为一个女孩子神魂颠倒,那种感觉真好,可以令人彻底地放弃思考。
  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这种被陶陶然的动心感觉主宰自己神志的情况越来越频繁地发生,只要岚新一出现在我的视线中,我的大脑就开始乱套,像中了病毒的电脑,后来更是演进到她不出现在我的视线中,我也会昏昏然不知今夕何夕,因为我开始梦到她,不只在阒寂无人的夜晚,有时更在嘈杂的人群中、在青天白日下,我陡然被一个白日梦俘虏,我沉浸在只有岚新的世界里,只有她的美丽,她的香气,她的诱惑,我忘记一切,觉得自己很快乐。

第16节:第二部 错过(3)
  可惜岚新总是对我充满敌意,我遗憾又释然,说真的我不知道假若岚新跑到我面前对我说,嘿,该睿·戈尔德曼,我很喜欢你!我会怎么做,我想我可能会把她一把推开,然后落荒而逃。
  我是个胆怯的人,我是个懦夫,我不准备否认这一点。
  她讨厌我、疏远我,恰好给了我这样一个机会,安然地暗恋她,不必费力争取什么。
  那次令岚新恨我入骨的演讲比赛,其实刚开始我根本没有报名参加,但是英文老师为了凑人数,根本没有经过我的同意就为我报了名,我根本就没把这个鸟比赛放在心上,直到比赛前一个钟头我还没开始想我到底要讲些什么,我只知道演讲的主题是“我们的祖辈”。岚新在公告栏上看到参赛名单这才知道我竟然也是参赛者之一,她如临大敌,捧着一个蓝色的文件夹子跑到我面前,“戈尔德曼,你站住!”
  我立即收脚站住,受宠若惊,岚新已经好多年没有我讲过话。
  “这是我的讲演草稿,你看一遍,你若有一个字和我重复,我就宰了你!”岚新很凶狠地威胁我。
  我根本没听清她说了什么,我只是一个劲儿地想,她闻起来真香。
  岚新的演讲题材是关于她的太祖奶奶早年的创业史,她如何用开旅店积攒的钱和从中国逃亡时携带的珍贵首饰与人合股办了一家矿业开发公司,这家公司如何找到金矿,她们厉家如何奠定基业并且成为当地望族。
  我认为她讲得很好,虽然有一些夸耀的成分,有些地方细节失实,但她的声音那么美妙动听,眼神熠熠生辉,脸蛋像盛放的玫瑰,那样赏心悦目,假若我是评委,我一定不假思索就取她当第一名。
  最后一个上场的是我,我愣了足足五分钟,我实在没想好到底要讲些什么,后来评审不耐烦地提醒我再不出声就取消我的资格,我已经准备转身下台了,但岚新在台下用力喊了一句,讲呀,你又不是哑巴。她当我故意让她,气得满脸绯红,越发像一朵玫瑰。
  我只好开始讲,我的脑海中还回荡着岚新清脆悦耳的嗓音,GLW矿业开发公司,其中那个G代表的是我们戈尔德曼家,我的祖先也是靠那条金脉发家致富的,我很自然地就开始讲我的太祖爷爷,我从金矿的形成原理讲到怎样靠个人奋斗找到自己心目中的金矿,直到我突破了限定时间,评审摇钟提醒我闭嘴,我如释重负地下台,我很肯定我一个字都没有和岚新给我的草稿重合,当然了“你”“我”“黄金”这些词汇必然是重复的,但除此之外我讲的是和她截然不同的东西。
  我不知道评审为什么选我当第一名,听到这个结果我也吓了一跳,我急忙去看岚新的脸色,她果然羞愤得就要哭出来的样子。
  我期期艾艾地走到她跟前,我是想道歉的,但岚新一看到我,立即如仇人见面一般,她冲动地举起双掌用力推了我一把,我猝不及防,摔倒在地,周围的同学哄笑起来,就连老师都忍不住微笑,我那时比岚新高了一个头还多,一个大男孩被一个小巧的女生一把推倒,确实十分滑稽。但大家很快就笑不出来了,因为岚新推倒我之后仍觉得不解气,抬起一脚用力踩在我的小腹上,我哀嚎一声,老师们全部面面相觑,不知道是装作没看见好,还是立即上前喝止岚新,岚新是明星学生,老师也让着她三分。
  我想,喜欢上岚新这样的女孩必然要做好受伤的准备,她就像太阳一样,明朗耀眼,给人光与温暖,但一不留神你也会被她灼伤,但不管伤得多重,你也不会期待太阳从此湮灭不再升起。
  那次演讲比赛之后不久,岚新就去了英国上中学,我知道她为那次落败耿耿于怀,因为后来我们再在镇上碰到,她完全拿我当隐形的一样。
  她越来越美,一再突破我的想象极限和承受极限,有好几次,她远远朝我走来,我立即连呼吸都忘记了,对我而言,她越来越有魔力,可以毫不费力地夺走我的自我。
  想接近她的愿望越来越强烈,但我找不到机会。最渴念她的时候,我就不断地在心中回味从她生日会上偷来的那个吻。

第17节:第二部 错过(4)
  岚新拿不到演讲比赛冠军,心情大坏,厉老夫人为了叫她开心,准许她在生日会上宴请全镇的小朋友,所以我才能有机会被邀请。
  我穿了礼服,打了领结,我感觉整个人像被套进套子里面一样,周身不自在,待到我看见岚新的时候,我就更加不晓得该把手脚放在哪里了,岚新打扮得像个小公主,骄傲地挑着下巴,我当时兴起一个很强烈的念头,我想把那个小小的下巴压下去。
  我手忙脚乱地把准备好的礼物交给岚新。
  “黑胶唱片?戈尔德曼你为何不干脆送我木乃伊呢?”岚新尖刻地说,我发现她的上下眼睑都泛着微红、略带浮肿,我想到盛放的桃花,我心猿意马,立即忘记了她对我的凌辱。
  其他的小朋友都开始窃笑,包括我的哥哥。
  岚新眼珠一转,“我……”
  我猜她一定又想到更刻薄的话来攻击我,但厉老夫人及时出面制止了岚新,“说谢谢!”她沉声道。
  岚新用力咬着嘴唇,她脸上的表情委屈极了,她显然没料到厉老夫人再度出面维护我,“但是奶奶这个东西我要用它做什么?”
  “听!”厉老夫人言简意赅。
  “我哪有唱机?”
  “我有,我马上让人给你找出来,说谢谢!”
  “谢谢你,戈尔德曼!”岚新一边说一边双手抓紧黑胶唱片的边缘。
  我心想,糟,她要掰断它!
  厉老夫人眼明手快,一把夺下唱片,“谢谢你,该睿。”老夫人为岚新打圆场,厉老夫人一向对我十分客气,不像对待小孩倒像对待一个平辈人,但那种客气又带着拒人千里的味道,似乎我是个不能得罪的人。
  岚新气得咬牙切齿,我一点都不怀疑假若厉老夫人不在那里,她一定会扑过来狠狠咬我一口。
  演讲比赛上抢走她势在必得的金杯,厉老夫人又公开维护我,新仇旧恨加在一起,岚新鼓动所有的小朋友孤立我,她以为我会识相自动离开。但是我没有,我从小被孤立惯了,我才不在乎那些,能和岚新多相处一会儿的机会我是绝对不会白白浪费的。
  大约我的如影随形又惹恼了岚新,她放弃被小朋友们众星捧月的荣耀,一个人躲得不知踪迹。我四处找她,我想我大约对她身上的香气太敏感了,我几乎立即就找到她,她溜到厨房,站在小杌子上,她正在偷吃生日蛋糕。其实蛋糕就是为她做的,少不了她的,她偷吃只是因为好玩刺激,她常常不由自主做一些愚蠢的事,然后放声大笑,似乎找到了数之不尽的快乐。
  “岚新!”我唤她。
  岚新吓了一跳,“嘘!”她转身,看清是我,一时间没有了主意。我一直记得她那个表情,像个睡醒之后发现自己身处一个陌生房间的小孩子,震惊又不解。
  蛋糕只做了一半,我不明白厨娘为何走开了,也许是岚新找借口支开的。
  岚新把沾了奶油的手指送进嘴巴里吮吸,她又抹下一块白色的奶油,她看了看我,她在犹豫,是否要贿赂我确保我会帮她保守秘密,她的手指轻轻翘起,我走近了几步,我很渴望,我想也许我脸上的某种神态打动了岚新,岚新朝我靠过来,“我……”她已经准备把那抹奶油喂给我吃了,恰在这时一条叭儿狗闯了进来,岚新立即改变主意。
  她把奶油喂给小狗吃,然后挑眉看我,她目光流转,一脸藏都藏不住的得意笑容。令我难堪,给她带来了无比的快乐。后来听说岚新做生意做得十分成功,我一点都不意外,岚新天生懂得如何与人打交道,懂得如何操控别人,懂得如何令别人在她面前臣服。
  我讪讪的,然后红着脸退了出去。
  后来岚新从酒柜里偷了好几瓶酒出来,又被我发现。岚新威吓我:“你若说出去,我就割掉你的舌头!哼!”她打开一瓶红酒,瓶口对着嘴巴,咕噜灌下去。
  我想劝阻她的,她才十二岁,这种尝试实在为时过早,岚新冲动热血,总是不计后果地寻求刺激,她就是那种荒唐又轻率的人,你告诉她那是一个没出口的迷宫,她却说里面一定惊险好玩,然后不管不顾地冲进去。

第18节:第二部 错过(5)
  溢出来的红酒顺着岚新的嘴角一直流到她细嫩洁白的脖子上,她放下酒瓶,咳了几声,脸蛋越发显得红艳,她不耐烦地对我说:“你还不滚?你别指望我会分给你喝!走!”她像驱逐流浪狗那样驱赶我。
  她实在太美了,我挪不开脚步,我厚着脸皮,“那是一首很好听的蓝调歌曲,叫做,如果这个世界没有了你……”我想向岚新解释我为何送她那张黑胶唱片。
  “戈尔德曼,你瞎子呀,我厉岚新像是会听蓝调歌曲的人吗?哼,这个世界没有了谁都行,就是不能没有我厉岚新!”她骄纵地说,她皱起小巧的鼻尖,我联想到张牙舞爪的小猫,这只小猫误认为自己是老虎。
  她说的一点没错,这个世界没了谁都可以,就是不能没有她厉岚新。我在心里默然地想。
  “你还不走?”岚新动了动足尖。
  我猜想她可能想踹我,我不由退开几步,别看岚新小巧玲珑,她揍起人来可不像个女孩,上次被她踩了一脚,我肚子上的青紫到现在还没有完全消褪。我暗自戒备的举动逗笑了岚新。
  “戈尔德曼,你为何老是这样鬼鬼祟祟的?”
  我有点难过,我第一次知道原来我留给岚新的印象是鬼祟的,因为我太喜欢偷偷凝视她吗?
  “你确定你真的要做这个?”我指了指她手中的酒瓶,若被厉老夫人发现,她绝饶不了岚新,我为岚新担忧。
  “怎样?你想向我奶奶告状吗?”岚新柳眉倒竖,神色凝重,“你这个卑鄙的……”岚新突然闭嘴,乌溜溜的眼珠子在眼眶里一转,她又对我笑道,“我们一起喝!”她大大咧咧地把她喝了几口的那瓶酒塞给我,然后自己又开了一瓶,“bottomsup!”她提起酒瓶朝我手中那瓶用力撞了一下,“哦,”她的眼珠又转了转,“也许我该说……”她换了另外一个干杯的说法,那种说法还有另外一层意思,很猥亵的意思。
  我当场涨红了脸,岚新哈哈大笑,“戈尔德曼你真逗!”
  我的心情立即好了很多,她说我很逗。
  我小心翼翼地举起酒瓶,把瓶嘴对准自己的嘴巴,岚新刚刚喝过这瓶酒,岚新刚刚喝过这瓶酒,我的大脑被这个不断翻腾的念头搅成一团糨糊。
  “奶奶说成年之前都不可以喝酒,屎!”岚新毫不犹豫地说脏话,她在我心目中的光环立即又添一重,“我今天非喝醉不可,这就是我自己送给我自己的生日礼物!”岚新大声宣告。
  这算哪门子生日礼物?我心想,但岚新显然乐此不疲,她手中那瓶酒已被她干掉一半。
  她这种豪气的样子令我深深着迷。她永远这么冲动,鲜活得令谁也无法忽略她,像一朵总是开到篱笆外面的花。
  “好了,你可以走了!”她的神色又是一变,“我烦着呢!”她摆摆手。
  我很想问岚新是为了什么事情心烦,在我心目中岚新一直都是没有烦恼的女孩,像童话故事中的人物,只有幸福,没有失落。但我没问,因为我知道她不会告诉我,我恋恋不舍地走开,提着那瓶酒。
  岚新低着头灌酒,真的是心事重重的模样。
  有人说,在你死前的那一刻你的一生会在你的眼前一一闪现。我不明白这种说法是如何流传开来的,因为一个死去的人不可能告诉你他死前那一瞬间看到过什么,这是一个显而易见的逻辑错误,除非真的有鬼魂,有阴间。
  在我的那一瞬间,我的人生回放的那一瞬间,我再度看到了那个画面,岚新倚着墙,她闷闷不乐,手里提着喝了一半的酒瓶,白裙像雪花簇拥着她,裙摆染了几点酒红,惹人遐想。
  其实,我当时有两种选择,其一,我走开;其二,我留下来,问她一句,岚新,你怎么了?
  我不明白我为何选择了走开。只有这一次,我的懦弱令我觉得羞耻,在我死前那一刻。
  我知道至少有百分之九十九的可能性,岚新会要我滚蛋,但即便如此,我还是应该回身问上一句,岚新,你怎么了?
  即使最完美的计算机程序也有漏洞,人生亦如此,只有勇气加运气才能成就某种意外,比如岚新意外地对我和颜悦色,然后回答我,我不好,我们可以谈谈吗,该睿?

第19节:第二部 错过(6)
  其实,我和岚新有成为朋友的可能性,即使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但它真的存在过。
  可惜,我怯懦,我悲观,我甚至没有想到要去争取。
  云聚云散,时间一点一点过去,午后,风又轻又软地在身体周围缭绕,绕出人淡淡的倦意。岚新一边打秋千,一边打呵欠,没一会儿,她脖子一软,她睡着了,金合欢花缠绕在秋千索上,像个金色的穹顶围绕着岚新,岚新如同被无形的魔法囚禁了,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随风轻摆,显得那么安静,像被写进童话故事的公主,所有不符合公主身份的特质都被删除了,她靠在秋千上午憩,枕着一只雪白的绸缎枕头,枕头边沿上美丽的木耳花边和岚新衣裙上的蕾丝花边交映在一起,一切都显得那么静谧甜美,我认为她是走进了我的白日梦,我从藏身的桉树后面转出来,我看到一个不能抗拒的机会,我可以亲近她的机会,我无数次地在自己梦境中幻想,我拥抱了岚新,像拥抱了太阳一样,我任由那炽烈的热力烤炙我的身体,我用那种皮焦肉烂的痛驱散脑海中那些虚妄的思绪,有时候疼痛是提醒你存在的最好的方式,如同我对岚新的痴恋,恋得这么可怜,但我得到我要的快感。
  在我的幻想中,拥抱岚新的感觉一定像拥抱一捧荆棘,痛彻心肺却真实无比,我拉了拉她的头发作为试探,她的柔滑出乎我的意料,我有些困惑,我俯身亲了亲她的嘴唇,我没感觉到任何令我的嘴唇火辣辣的东西,有的只是一种娇软细腻的触感,像是最精细奶油或是半化的巧克力。
  我感觉到我的灵魂在我的身体里倾斜了一下,我昏眩起来,找不到自己双脚的位置,我不敢再亲她一下,我怕刚刚的那种感受是错觉,那种令身体每一部分都舒展开来,包括大脑的褶皱都舒展开来的感觉,幸福的感觉。
  我逃开了。我不敢相信我品尝了幸福。我一直以为自己是个不会幸福的人。
  幸福是幻境,任何人类个体都不可能拥有真正的幸福,我们只是顺着由炭火围成圆圈行走的蠢货,由起点跋涉到终点,满身火星与灼痛,却原来只是回到开始的地方。
  所以你可以一直坐在起点,你的人生不会有本质的不同。
  如果你期待快乐期待幸福,那么坐下来幻想。
  但当我偷偷亲吻熟睡的岚新的时候,我被一种不期而至的幸福击中。命运给了我一个意外。
  当我扑进火海的时候,我在想,岚新即将成为别人的新娘,她再也不是秋千架上的睡美人了,我再也不能潜伏在靠近她的地方,趁她不备悄悄接近她。
  如果你认为生命很荒谬的时候,那么放弃它会变得十分容易。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会毫不犹豫地痛揍我的哥哥,我想大不了我打死他再给他偿命。
  哥哥说,那是个贱货,主动跑来献吻。
  热血一下冲进我的脑袋,我扑向我的兄长,如同我扑进火海,是的,没错,我找死,当岚新嫁了人,冠了别人的姓,她还是那个岚新吗,我可以拿来在白日梦里幻想幸福的岚新?
  岚新是我在这个荒谬的人世间唯一牵挂的,她对我而言意味着一种活着的感觉,会激动会愤怒会脸红会惊讶,当这种牵系被割断的时候,我活着或者死去完全不再重要。
  我从火海冲出来,我几乎听见死神在我耳边尖啸,急救人员试图拦阻我,但我推开他们,我拼命地奔跑,这是我这一辈子唯一一次这么尽力地做一件事,我知道通过那条桉树林中的小径,我可以很快地抵达厉家的大宅,岚新会在那里。
  嗯,也许我跑不了那么远,但是我想,就算我不能死在岚新的怀抱中,至少我可以死在她的视线中,或者,再退一步,我可死在接近她视线的地方,我突然好希望我曾经告诉过岚新:嗨,我很喜欢你。
  但我没有,因为我从来不去争取。
  我觉得后悔,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后悔,一个对什么都不在乎的人又怎么会后悔?
  我拼命狂奔,我知道我每多迈一步,都意味着我更接近我可能会拥有的幸福,其实我真的应该告诉岚新,嗨,我喜欢你。

第20节:第二部 错过(7)
  在我失去意识之前,命运给了我第二个意外,岚新像一朵雪绒花一样被风吹进我的怀里。
  “该睿!”我听见她叫我的名字,她的声音很轻、很痛楚。这是岚新第一次不连名带姓地喊我。
  嗨,我很喜欢你。我好想告诉她,就算她拒绝我也无所谓,因为我就快变死人了,我决定告诉她,但我做不到,黑暗夺走了我的意识。
  二之二 厉岚新
  我希望那一天那一刻,当我面对该睿的时候,我可以彻彻底底地失去自己的骄傲。我希望我对他说,我并不是真的要你走。
  该睿在医院苟延残喘了整整二十四个小时才撒手人寰。
  我是不是又用错了成语?唔,不管了,一个伤心欲绝的女人有用错成语的权利,不要再挑剔我,我已经说了我是一个伤心欲绝的女人!
  我为一个不相干的人伤心欲绝?
  屎!随便你们怎么笑话我吧,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我厉岚新永远都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我真的以为我可以挺起脊梁一如既往地面对周遭的人不能认同的眼光,我总会证明她们错了,因为我是厉岚新,永远不会把自己的生活弄糟的厉岚新,不像该睿那个怪胎,他总是可以搞糟一切事情,只是救个火而已,他也有办法因此而死去!
  我恨他!我恨他!我恨他!我恨他!我恨他……我喜欢他。人永远不可能知道自己的极限在哪里对不对?比如你就不知道自己到底可以一次性流出多少眼泪。我就不知道原来我可以一直流泪,不休息。日夜变换,用我红肿的双目看出去,一切都是哀伤模糊的红色。
  亲戚们在议论,他们以为任性的我又在玩那些只为了让自己开心的花样。
  萧恩焦头烂额,他以为我又在捉弄他,像我曾经加诸在他身上那些可怕的恶作剧。
  他以为我是在和他玩婚前恐惧症。
  哈,真好笑,没人相信我厉岚新真的会痛彻心肺,痛不欲生。我平日给人的感觉竟然是如此的冷酷绝情?
  我不是在玩!我不是在玩!我并不是那样的玩世不恭!我不是!我把自己反锁在房间,不吃不睡,整整三天,我如此自苦,他们仍然认为我是在玩!我第一次发现寻求别人的理解这么难,尤其当你有了不合常理的举动的时候,我由此想到了该睿,我第一次意识到他的人生多么艰辛,他从来不曾被人理解过,枉论接纳。
  我止不住自己的眼泪,因为我止不住自己的懊悔。
  他一直在我身边,我究竟是如何错过他的?
  真的,一点都不夸张地说,我们两个还裹着尿布的时候就认识了。这么长久地相识,我们竟然还是错过了。
  我该怪谁?命运?
  不,不,我从不推诿自己的过错,这次我该怪的人,是我自己。
  祖母总是说,岚新,你真的不认为你应该检讨你的人生态度?你不是太阳,没有人是太阳。
  我不听,我总是不听。于是,今天,我伤痕累累。每想到一件我是如何错过该睿的小事,我的心灵就受到一次鞭笞。
  我一直都是言语如兵的女子,所以从小到大都没什么人敢和我斗嘴,我轻轻巧巧的一句话就能把老实人气得三天吃不下饭或者当场痛哭流涕。
  “怪胎!当然是怪胎!”我记得我这样说过,“如果该睿·戈尔德曼还不算怪胎的话,这个世界上就没有一个残疾儿童可被称为畸形了。”
  于是该睿多了一个绰号,“怪胎”。
  我曾那样不遗余力地折辱他。
  我可以找到很多理由讨厌该睿,在我愚昧无知的童年时代。
  我是个被宠坏的小孩,我不能忍受谁比我得到更多的夸赞,但是祖母总是对该睿赞不绝口。
  其实,祖母的那些夸奖都十分公正。祖母说,该睿一天学会的东西你一个月也学不会。祖母不是抬高该睿,也不是打压我,祖母只是说出了事实,但童年的我不能接受这种“可怕”的事实。如今回想,该睿确实一眨眼就能把所有的东西都摄进脑海,而我才看了一行字而已。
  他比我聪明,也许一百倍,也许一千倍,我终于可以坦然承认了,但他也死去了。
第21节:第二部 错过(8)
  哈,我可以怪谁,除了自己?
  仍记得那次他走到我面前,说,岚新,我帮你背书,他声音低得像蚊子哼,他若是个女孩子,我想我祖母要爱死他了,一定天天夸他是天生淑女。
  他的眼神很热切,我知道他是真心想帮我,但我厉岚新可是那种需要别人帮助才能完成任务的后进生?他刺伤了我的骄傲,我怒极,抓起书就打了他一个耳光。
  他被我打傻了,如今回想,他傻乎乎的样子还真可爱,其实该睿在我面前总会显得很傻气,好多次在镇上碰到他,他撞电线杆撞邮筒撞行人,现在想想,他那样聪明的人竟然可以傻成那样,真是不可思议。
  我有没有想过该睿可能喜欢我?
  我想过,但是该睿喜欢我这个想法比老鼠喜欢我这个想法更让年幼无知的我感到恶心,于是我屏蔽它。
  拜托,该睿是出了名的怪胎,我是厉家的小公主,我怎么会让他喜欢我?
  但是此刻我突然那么怀念他傻傻瞠视我的样子,想得心都痛了,如果可以,我要让时光倒流,我要回到抽他耳光的那一刻,我会继续再抽他一个耳光,让他显得更傻,然后我会拥抱他,很用力,很用力。
  该睿对别人很冷淡,不是看不起,而是很疏离,如今想想,该睿真像那种不太爱理人的神仙,很红尘独蹈的感觉,该睿只有面对我时才傻气直冒,一副很欠扁的样子。
  为何我会知道该睿对别人是什么态度?我不是一向连多看他一眼都不要,怕长针眼吗?
  他是被我刻意忽略的一个人,但下意识中我一直在关注他。我们之间是有缘分的,只是我没有争取,因为我刚愎自用,我盲目自大,我以为自己绝对不会喜欢怪胎该睿!
  祖母说,岚新,你总要吃你性格的苦头。
  哈,祖母你好伟大,你讲中了!
  该睿在演讲比赛上打败我,他轻而易举大获全胜,把我打得落花流水。我坐在观众席上,看着站在讲台中央的该睿,我虽然极力否认,但我不得不承认我被他折服,他侃侃而谈,行云流水般,像一个很渊博的老教授的午后闲语,对着一二知己,信手拈来,字字句句都闪现智慧的火花,纵横开阖,一派治大国如烹小鲜的举重若轻。该睿声音清朗,用词典雅,发音精准,真搞笑,在我听他演讲之前,我一直误以为该睿是个结巴,因为我很少听见他讲话,而他和我讲话的时候总是声音低弱,外带一点结巴。
  那次我是大比分落后,不错,我不太习惯输,尤其是这种一败涂地的输法,我更不习惯身边有个人可以证明我是多么的蠢笨和渺小。
  我恨死他了,我几乎立即忘记了当该睿在讲台上挥洒自如地讲演的时候,我内心蠢动那种心醉神迷的感觉。
  年轻是多么可怕的一个错误。我被我自己蒙蔽了,对此,我可以怪谁,除了自己?
  该睿走近我,他的眼神告诉我,他想向我道歉,哈,当年我就可以那么轻易地读出他的心思,我们之间是有缘分的,一直都有,只是我放弃了争取,我推倒该睿,我勃然大怒,失去理智,原形毕露。我凶狠地抬起一脚踹在他的肚子上。
  他是那么轻易地逼出我的本性,令我忘记一切伪装,我当时为何丝毫没有意识到他对我的影响力异乎寻常的重大?
  那次,若换别人赢我,我是否也会暴跳如雷?
  不,我不会。我怒极,只是因为赢我的人该睿,重点不是有人战胜我,而是战胜我的那个人是该睿。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我就是没有意识到他对我的重要性?
  我想搞清楚我究竟是如何错过该睿的,但这种抽丝剥茧的回忆对我而言太痛苦了,我眼睁睁地看着年幼无知的自己错失命运赐给我的一次又一次机会,然后顺理成章地错失自己的幸福。
  祖母总是教训我,太自我的人一定会盲目,我不信,我总是不信,我想英明神武的厉岚新怎么会盲目?
  哈,如果该睿不从火海飞奔而出,撞进我的怀里,我永远都没有机会知道,厉岚新是天底下最最最盲目的女人。
第22节:第二部 错过(9)
  那一次,我被卡萝儿附体,我只是暂时转渡对我身体的控制权,我的意识并没有消散。
  卡萝儿对该睿的哥哥说,缇木,我是卡萝儿,我想亲你一下。
  该睿站在一旁,他错愕地看着我。
  缇木捧起我的脸,说,卡萝儿?他并不是很相信卡萝儿附在我身上,但他还是亲了我,说真的,我觉得恶心,但我心里想着那个童话,王子给了公主一个吻,公主活过来,我好希望缇木的吻可以给卡萝儿一个新生,我真诚地祝福他们。
  哈,事情证明我厉岚新也有天真无知的时候。
  该睿目睹了一切,他的眼神突然变得十分哀伤,我心里一动,淡淡的酸涩感觉弥散开来,我说不清我是被他忧郁的眼神打动了,还是被他哀愁的样子打动了,总之我被他打动了。
  如今回想,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品尝“愁绪”,而这酸楚的感觉是该睿带给我的。
  我们之间一直都有缘分,只是我自己错失了。
  我曾那么迷信那个童话,费尽心力地等待一个穿越生死的吻,我穷尽了我的少女时代,我没有等到,我以为命运待我太薄,如今我才猛醒,我只是没有找到正确的人去亲吻,我可以怪谁,除了自己?
  当意外夺走我的父亲与我的母亲,我可咒骂命运,但这一次我直到该睿快要死去之际才猛醒自己深爱的人是他,我可以咒骂谁?命运没有戏弄我,这一次,是我自己戏弄了我自己。
  童话中,王子骑着白马翩然而至,他亲吻公主,公主咳出了毒苹果,她复活,他们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十二岁才读到这个童话,很晚?我并不是爱读书的人,除非必要,我拒绝阅读,用阅读来打发时间这种事从来不曾在我的生命中发生过,除了那一次,我在生日的前一天收到家人的礼物,那本包装精美的童话书是最小的堂妹送给我的,我在入睡前鬼使神差地打开,读下去,并且为之哭了整整一个钟头,哭湿了枕头,第二天只好拿出去晾晒,最要命的是我要顶着两只可怕的杏核眼接受四面八方的生日祝福。
  在我十二岁生日之前,我没有读过白雪公主这个童话,我甚至不知道这个世界上存在这样的一个故事,不能怪我,要怪就怪我奶奶,为了贯彻她的教育理念,她坚持厉家所有的小孩在入睡之前必须听四书五经或者四大名著,对我而言,那些唱读声的催眠效果绝佳。
  我总是忙着爬树,和小狗玩耍,和小朋友打架,我太忙了,我没空阅读,我也没有多愁善感的朋友跑来告诉我这个世界上有个童话叫白雪公主,讲的是王子吻醒了一个死公主,我真的直到十二岁才读到白雪公主,破纪录了?哈哈!
  我敢打赌该睿两岁的时候就读过这个故事了,根据该睿爷爷的说法,该睿七个月就可以很流利地说话,十个月的时候开始学习阅读,这到底是位溺爱孙子的爷爷的吹嘘,还是事实,此刻已经不再重要,因为该睿已经死掉了。
  我不喜欢读书,同时我也不能理解那些酷爱阅读的人,真实的世界这么热烈美好,为何要在蚂蚁似的铅字中间寻找人生真谛?该睿酷爱阅读,不仅如此,他还酷爱思考,他似乎总在梦游,他总给人他并不在那里的感觉,我小的时候一度认为他比鬼都阴森。
  我们俩是多么截然不同的两个人,但是有什么关系呢?人常常喜欢上与自己截然不同的人?可对?不过,什么都不再重要了,因为该睿死了,我所能做的,仅剩下,忏悔自己的错误。
  十二岁那次生日会,是我经历过的最不快乐的生日会,虽然祖母准许我宴请全镇的小孩,令我大大风光了一把,我一直搞不清自己为何在那天心情低迷。我曾栽赃在该睿身上,认为自己的低郁心境是因为他的出现而引发的,他该死的还送我一张本应送去废物处理站的黑胶唱片。
  当总是讨厌一个人时候,继续讨厌他就会变得很容易,这就是习惯的力量。其实,认真回想,该睿那日装束得体言行得体,没有任何地方可被称作“讨厌”,除非我刻意挑剔他。
第23节:第二部 错过(10)
  如今回溯,我那日阴霾密布的心情完全因为前晚阅读了那个童话所致。我隐约意识到自己似乎缺失了什么,我这种求全责备的人是不能准许自己缺失什么的,但我又说不清我到底缺失了什么,我连补救都无从补救起,我能不气闷吗?
  我如今是成熟的职业女性了,我判断力健全,思维能力健全,我可以很轻松地解答当年令我苦闷的难题,我缺的是一种被爱的感觉,十二岁的我,进入了青春期,渴望异性的爱和关注,少女的情绪萌发了,像一只美丽的音乐盒,上了锁,只要找到那把合适的钥匙,就能发出最动听婉转的声音,十二岁的我懵懂地感受到了潜藏在身体深处的美丽,但我自己不能开启它,我需要那把钥匙。
  如今看来就是这么简单明了,但在十二岁的我看来,心里那种失落的感觉就像浓雾中的羊肠小径一样,根本无法穿越。
  我突发奇想决定灌醉自己。所有的成年人都会板起面孔禁止小孩喝酒,长辈们威吓,政府立法,但是几乎每个大人都喝酒,所以我认为,当成年人阻止你做某种他们自己很爱做的事情的时候,往往意味着如果你做了那件事,你就会拥有一种和成年人抗衡的力量,而那些道貌岸然的大人会在你的面前失去他们的威慑力。
  我为自己的理论沾沾自喜,我自大地认为自己又找到了一条人生真谛,但当我灌进半瓶酒,喉咙火辣的时候,我一点也没有感受到期待中的自由的感觉。
  我为了堵住该睿的口,所以分了一瓶酒给他喝,他是彻头彻尾的胆小鬼,他只敢盯着瓶口看,却不敢真的喝下去。我最讨厌没胆量的人,于是我说:“你还不走,我烦着呢!”
  其实我仅是嘴巴上讲讲而已,我并不是真心希望该睿离开,我想该睿实在太缺乏和女孩子的相处经验了,这个世界没有任何一种生物比女人更加口是心非了。
  我说话时的模样可能太凶神恶煞了,该睿许是被我吓到,他真的转身离开。他一直怵我,我不说话都能把他吓得屁滚尿流,更何况我发了话。
  我的骄傲阻止我出声挽留他。我一直为自己骄傲的性情感到自负,嘿,骄傲才是这个世界上最需要本钱的个性特质,我骄傲是因为我有资本,但我希望那一天那一刻,当我面对该睿的时候,我可以彻彻底底地失去自己的骄傲。
  我只需要说,我并不是真的要你走。
  只要这一句!
  如果那天该睿留下来,我想我会靠近他,也许我会挨住他的肩膀,就算他是怪胎该睿,那天的我心情奇特,迷惘失落,急需一个依靠,就算是我最讨厌的怪胎该睿我想我还是会靠过去,本小姐大多数时候都是刚毅的,但那一刻我是脆弱的,需要保护和扶持。
  如果他留下来,我靠近他,也许我就发现了该睿并不像我以为的那么讨厌,他有高很挺拔的身材,很男子气概的面相,很低柔的情绪……如果那天他留下来,我靠近他,我们极有可能成为朋友,进而成为情侣,最后成就我们的幸福,那份命定的属于我们的幸福!
  当该睿带着满身的烧伤扑向我的时候,我突然发现了一个过去的我怎么都不会看到的事实,该睿那么高大,像岩石的山,像百年的树,那么值得依赖的样子,我真的不懂过去的我为何认为该睿是个丑陋的人,我认为他的背脊是弯的,四肢是扭曲的,像粘在墙上的蚊子的尸体那么讨厌,我认为他是鬼祟的,他总是在撞路灯撞邮筒撞行人之后溜到某一个角落,偷偷地目送我。我曾经对他窥视、他的偷觑深恶痛绝,我认为自己像是被一头心怀叵测的黄鼠狼盯上了,我是否该为自己的愚昧感到羞耻?如今我蜷缩在窗边,对着月色,我不得不承认,该睿当年所有的可恶之处加在一起不过就是他暗恋我,他总是在我回头之际匆匆消失的身影,被我定义为鬼祟的身影,不过就是一个暗恋着某个女孩的男孩的身影,那么胆怯又模糊,像草丛中一穿而过的野兔的影子,不是鬼祟,只是惊吓过度。
  该睿曾经那么喜欢偷偷地在我的背后凝视我,他的眼神沉且静且凉,像块古玉沁生寒意,其实每次他偷看我我都知道,因为当他的目光在我的身后辗转不去的时候,我颈后的毫毛会一根一根地竖起来,像是听到了某种指令一样,我是否提过我一度认为该睿比鬼都阴森?我不肯承认,但面对该睿的时候,我真的会感受到一种无从抵御的压力。
第24节:第二部 错过(11)
  我始终不肯承认,拜托,我是厉岚新,你让我去吞刀子也比要我承认我也有害怕的东西来得容易,我有点怕该睿,在我内心的某个角落,我怕他怕得要死要活的,我不明白为什么。
  人会害怕自己不能理解的东西,人会因为内心的恐惧感变得邪恶。
  我待该睿,就是如此。他是一个超出我的理解范围的人,因为我不能理解他,我就武断地否定他,然后顺理成章地否定掉了我对他的喜欢,等我终于醒悟之际,一切都为时太晚,你怎么和一个已经死去的人说:我爱你。
  二之三 厉媚宁
  我总是认定岚新不会是个痴情的女人,她那么刚强,那么凌厉,但是,当我看清她的脸,当我好容易压制自己的惊呼声之后,我说:“岚新你不能再哭了,眼睛会瞎掉。”
  我丝毫不认为“痴情”这两个字可以用来形容我的孙女儿岚新。即使我曾目睹她不顾风险让一个小女鬼上身,真心诚意地成全那小女鬼和另一个男孩的感情。
  岚新世故精明刚毅坚定,这样的女人未必无情,但绝无可能痴情,痴是傻的意思,痴情的前提是会犯傻,我一手养大岚新,我可想象不出她犯傻的模样。
  我并不相信岚新会把她自己锁在房间里,三天三夜不眠不休不饮不食,谁去敲门也不肯开,我不信岚新会这样,就算天塌下来,我的岚新也不会有如此懦弱的举动,像乌龟似的,要把自己藏在壳里,才能感受安全。
  我承认岚新可能受到了一点刺激,毕竟该睿被火烧得像炭人一样死在她怀里,想想也是怪可怕的,唔,该睿没有立即死亡,他死于入院一天之后,他爷爷还夸他生存意志强烈,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他怎么会鬼使神差地出现在那条小径上,还有岚新,她为何突然拔足狂奔,奔向那条桉树林中的小径,而该睿迎向她,似乎他们曾经约定要在那里见面。可是,该睿与岚新,他们之间绝无可能存在什么约定,这么多年,他们俩都形同陌路。
  当该睿晕死在岚新怀中的时候,岚新哭得肝肠寸断,这又是为了什么?这一整件事都透着古怪、透着诡异,但岚新从桉树林中一回来就把自己关进房里,我没有机会盘问她,要她吐露实情。
  萧恩急得团团乱转,婚礼迫在眉睫,岚新的态度却这么消极,也难怪他要着急,我安抚他,同时招来锁匠。
  锁被撬开,萧恩也要跟着进去,被我制止,“先让我们娘儿两个说点体己话。”我撬掉岚新房间的锁,岚新敢怒不敢言,若萧恩此刻跟进去,岚新能不迁怒他,非剥掉他一层皮不可?
  岚新坐在朝向花园的窗户旁边,整个人都被高高的椅背挡住了,只有凌乱地散落在椅背周围的长发告诉我她正坐在那里。
  岚新似乎没有听见我进来的声音,她不动不说话,很安静地坐在那里。
  我叹了口气,转身查看房中的冰箱,我根本不信岚新会整整三天不吃不喝,她不出门是因为冰箱里塞满了食物和饮料,我拽开冰箱的门,满以为自己会看到一个半空的柜子,岚新胃口一直很好,食量大得像个男孩。
  满坑满谷的食物撞进我的视线,我愕然。
  岚新没有动过冰箱里面的东西,也许三天来她都不曾打开过它。
  “岚新!”我快步上前,我抓住椅背,用力一转,强迫岚新面对我。
  我总是认定岚新不会是痴情的女人,她那么刚强,那么凌厉,但是,当我看清她的脸,当我好容易压制自己的惊呼声之后,我说:“岚新你不能再哭了,眼睛会瞎掉。”
  娥皇女英洒泪青竹,斑痕点点,成为一种延续千百年的痴情。是神话,是附和,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人们相信悲泣时流下的泪水可能是血滴,或者当你长久的哭泣,透明的泪水会转变为血滴,那不是一般的血,而是心里的血,伤心的人血。
  我总认定岚新不可能痴情,但,当我面对她满脸的红痕和接连不断地滚落的血泪的时候,我相信,我错怪了她。岚新很痴情,她也许比我认识的所有女子都要痴情。并不是什么女人都会这么哭,都敢这么哭,这是不要命的哭法。
第25节:第二部 错过(12)
  “岚新!”我再也不能强作镇定,我尖叫起来,“你究竟怎么了?”她是我的孙女,是我拼掉老命也要保护的小孩。
  “奶奶!”坐在椅上神色呆滞的岚新突然一把抱住我,“奶奶!”她声音嘶哑,不像是女人的声音。她放声恸哭。
  等在门边的萧恩想进来又不敢,绕着门框徘徊不定。
  “不要再哭了,别哭了,别哭了,傻孩子!”我的心都要被岚新哭碎了,我摸了摸她的脸,我抬手,见到满手都是淡红色的泪。
  岚新配合地接受治疗,并且遵照我的嘱咐,好好吃饭好好睡觉。
  接下来的两天,她显得很乖,太乖,我的心隐隐不安。
  二之四 萧恩
  岚新有煞气十足的一面,而且她从不隐藏,但见识过她的凶煞之后,你还是很难不喜欢她。
  我不认识岚新时,就已久闻她的大名,见过之后,不由慨叹见面更胜闻名。
  她很漂亮,走到哪里,就能把光彩带到哪里,十分惹人眼球,同时机敏善谈,言之有物,哪怕和她面对面倾谈一天也不会觉得无聊。
  岚新有煞气十足的一面,而且她从不隐藏,但见识过她的凶煞之后,你还是很难不喜欢她。
  我第一次与她合作就被她折服,她的工作能力强悍,但令我折服的是她的性情。纽约的交通出了名的壅塞,那天我们必须在限定时间内赶去会见对方公司的高层,提交计划案,但我与岚新在路边站了十五分钟还是没能打到车,岚新急了,下一辆出租车停下来,又被人捷足先登,岚新骂了一句粗话,大踏步地冲上去,她很野蛮地举起公文包就砸在那人正准备拉开车门的手上。那位西装革履的男人惨叫一声。我先来的!那人争辩。
  怎样?我就是和你抢!岚新脸不红、眼不眨,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
  站在一旁的我看得瞠目结舌。
  那人气结,不理岚新,又伸手去拉车门。
  岚新竟然挤到他身边威胁,你信不信我马上喊非礼?
  那人投降,当是遇见疯子,自认晦气。
  岚新冲我一挥手,“上车!”
  那个挥舞手臂的动作令人不由想到指挥千军万马的将领,那么豪气干云,可是岚新明明是十分娇小的女子。
  我上了车,忍不住上下打量岚新,我想,只是拦一辆出租车而已,需要这样无所不用其极吗?
  岚新似乎看穿了我的心思,她冷笑一声,如果我们迟到,哪怕一分钟,你认为我们苦心积虑准备的计划案还能派上任何用场吗?
  我也会拒绝和不能守时的人合作,尤其是第一次接触的时候,但我实在不能接受岚新那种过分凶悍的行径,同时,我却不能因此讨厌岚新,相反我更加欣赏她,因为她的坦然,她没有辩解说她做的事情是对的,相反,她承认那是错的,但有的时候你没有选择的余地。
  我喜欢她那种激进的态度,虽然那真的是一种很危险的态度,但就是因为这种态度,岚新显得更加活力四射,更加性感。
  当我决定追求岚新的时候,我知道岚新有很多仰慕者,虽然可能每个人都知道与岚新相处是件很艰难的事,岚新脾气那么坏、见识那么广、反应那么快,讨好她势必异常艰难,但每个人都知难而上。与她恋爱必然是喜怒哀乐怨百感交集但至少有一点好,绝对不会感到无聊,岚新永远都是精力充沛,花样百出。实际上就连她的坏脾气也是可爱的,你永远无法预料她何时喜、何时怒,你的心情因为她而忐忑,如果你真心喜爱她,你就会认为就连这一点也是可爱的。
  当岚新答应我的求婚的时候,我无法置信,因为我开口求婚的时候根本没抱什么希望,但岚新几乎是不假思索地就答应了我,她还开玩笑道,哈,幸好你问了,不然我都要开始考虑是否要换我跟你求婚。
  她接下了花束和戒指,她笑眯眯的,像个平白捡了一大包糖果的小姑娘。
  如果我敏锐一点,我当时就应该发现不妥。假若岚新是真的爱我,我向她求婚的时候她不应该喜极而泣吗?她不应该充满感激吗?感激命运赐给她一个梦想中的丈夫?不,岚新只是乐呵呵的,像个平白捡了一大包糖果的小女孩。
第26节:第二部 错过(13)
  那天,在桉树林中我看到岚新急切地奔向那个被烧伤的男子,我的心陡然沉入谷底,岚新从来不曾这样紧张过我。
  一个对比,高下立现。她不爱我,仅是喜欢。
  她回来后,把自己锁在房间里,不肯出来,我闹不清她究竟想如何。
  她想悔婚吗?我惊惧不安。我愿意牺牲我所有的一切换取她的回心转意。我是个很好面子的人,但我坚持迎娶岚新却不是为了我的面子,而是因为我真的爱她,我真心想要娶她为妻,和她共度余生。即便,我知道她心里深爱的人不是我。
  我不知道桉树林中的那个男人是谁,我不好意思去询问别人,我只是隐隐约约听说他是岚新家的世交。岚新与他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但为何我从未听岚新提过他?而且岚新甚至没有出席那人的葬礼。
  我搞不清那个男人究竟与岚新是何种关系,但我很清楚岚新很爱他,因为在桉树林中,我听到岚新如何为他哭。
  我见过岚新哭,有几次,她咬着嘴唇默然流泪,很倔强也很含蓄,是那种大多数成年人都会选择的哭法。但在桉树林中岚新抱着那个昏死的重伤男人的身体,她一边哭一边低喊,不像个伤心的成年女人,而像个心碎的少女。
  厉老夫人撬开了岚新的房门,她走进去,没一会儿,岚新喊了两声奶奶,然后她撕心裂肺地哭出声来。我知道岚新还是在为那个男人哭,我不想欺骗自己,我知道岚新深爱那个人,但我不在乎。
  我为何要在乎呢?不管如何,那个人已经死去了。
  二之五 厉媚宁
  岚新磕破了下巴,流了好多血。
  我就知道岚新不会这么善罢甘休,她还有得闹腾呢。
  一大早管家大惊失色地跑来和我说,岚新在地下室翻箱倒柜,找不到东西在那里发急,嚷嚷要把这个乱糟糟的地方一把火烧了。
  随她去闹!我实在乏了,只要岚新不真的点火烧房子我也懒得去管她。
  没过一会儿,岚清,我最小的孙女儿惊慌失措地跑来,报告说,三姐姐摔倒了,磕破了下巴,流了好多血。
  我急忙起身去察看,她这到底是想干什么?我一路走一路忍不住抱怨。
  岚新伤势不重,下巴上的血口子大半都在下颌底下,轻易看不出来,我实在被她气得不行,确定她无恙,立即走出来。
  我到神主牌位前上香,我别的也不求,只求岚新好好地出现在婚礼上,好好地和萧恩完婚,不要真的做出什么大逆不道的事情,令我们厉家满门蒙羞。
  二之六 厉岚新
  他的眼神冷冷的,充满了阴柔的凉意,每当他的目光从我身上扫视而过,我颈后的毫毛都会一根根地起立表达敬畏之意。
  该睿!我喊出来。
  黑胶唱机我没花费什么工夫就找到了,但那张黑胶唱片,我差不多把整个地下室都翻过来,还是没能找到。
  性情最温顺的小堂妹看着我疯疯癫癫地跑出跑进,一会儿跳脚,一会儿骂人,她开始担忧,她怯生生地走到我跟前,三姐姐,你到底要找什么?
  没什么啦。我懒得和她多讲,她必然不知道的。岚清看了看我摆在屋子正中央的黑胶唱机,她又问,你是不是在找某张黑胶唱片?
  你怎么猜到的?我立即跳到岚清跟前,用力捏住她的双臂。
  岚清指了指唱机,无奈地看着我,说,没有唱片你要唱机做什么呢?
  唉,我真是急糊涂了,“你知道家里的黑胶唱片都放在哪里?”我急切地问。
  “就连祖母也不听这个,我们家怎么会有黑胶唱片?”岚清不紧不慢地说。
  “我就知道问你也是白问!”我急得团团乱转。
  “你要找黑胶唱片做什么呀?”岚清好奇。
  “听呀!”我抢白她,我突然记起,那年该睿把黑胶唱片当生日礼物送给我,我嘲笑他,祖母叫我闭嘴,我反诘,我能用这个东西做什么,祖母只说了一个字,听!
  岚清吐了吐舌头,一点也不和我计较,“我倒是有一张黑胶唱片,不过我从来没有听过,我以为家里没有唱机呢。”岚清缓缓地说。
第27节:第二部 错过(14)
  “真的!”我又跳到她身边,捏紧她的双臂。
  “痛呀,三姐姐。”岚清苦着脸。
  我急忙撒开手,“对不住对不住。快点拿给我!”我推着岚清出门。
  岚清是出了名的慢性子,任由我拖着她走,她反正一点都不着急,一边走一边说:“那张唱片还是我在树林子里面捡到的呢。”
  “什么?”我心里一动。
  “我打开一看,好好的,就捡回来了。”岚清慢吞吞地解释。
  当年我收到那张黑胶唱片之后,我不敢当着祖母的面丢掉,也不敢丢进垃圾箱,我怕最后还是会露馅,所以不惜多跑一趟,把那张唱片丢进了桉树林里,我一个上午在地下室里翻天覆地这么乱找,不过是存着一个妄想,我希望家里的佣人或者园丁后来又把这张唱片捡了回来。
  “岚清,你真是我的福星!”当岚清把那张保存得很好的唱片交给我的时候,我激动万分,立即抱住她,用力亲了她两下。
  岚清好脾气地任由我揉捏,待我放开她,她这才慢吞吞地掏出面纸,擦了擦脸颊,“那不是该睿送给你的生日礼物吗?你为什么要丢掉它呢?”
  “我一时失察!”
  我像捧着什么心肝宝贝那样捧着那张古旧的黑唱片。换个角度想想,我还真的蛮贱的,当年弃若敝屣的东西如今却宝贝得像什么一样。真是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幸好我又去帮你拣回来了。”岚清拍了拍胸口,说。
  “我欠你一个天大的人情,过来,再给姐姐亲一下。”我心情大好地和岚清调笑——等等,什么事情不对劲。
  “岚清,其实你看到我丢掉这张唱片的,对不对?”我敏锐地逼问。
  岚清朝后躲了躲,一脸想要抵赖的表情。
  “不要试图对我撒谎,岚清,不要尝试对我耍手段。”我半威吓半欺哄。
  岚清无奈地点点头,“那是别人送你的生日礼物,你应该好好保存。”岚清试图为自己的举动找一个合理的借口。
  我深深吸了一口气,“岚清,你喜欢该睿,对不对?”我相信此刻我的表情凶狠,目露凶光。
  岚清脸色发白,“我都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我可是订了婚的。”
  哈,订了婚好了不起吗?我还是马上就要结婚的人呢,可是谁要挡着不许我喜欢该睿?我非捶死那个人不可!
  “你喜欢该睿!”我捏紧拳头,阴森森地说。
  岚清被我逼得没办法,说:“就算是又怎么样?你不觉得该睿很可爱吗?”
  我被问住,哑口无言。在我年幼无知的时候,我并不认为该睿可爱,但显然别人并非和我想法一致,比如我最小的堂妹妹,她从小就温和内向,喜欢躲在角落默默观察别人,只有她这样的人才能真的分辨好坏良莠,因为她很客观,从不拿自己当太阳。
  “况且那都是多少年前的事了,三姐姐你到底想和我清算什么,我又不是暗恋萧恩,更何况,该睿都死了。”
  岚清字字句句都讲到了点子上,我无言以对。
  “我并没有别的意思。”我讪讪的。
  岚清默默看了我一会儿,最后宽厚一笑,说:“听说该睿烧伤之后,晕倒在你怀里,那种感觉很难受对不对?到底是一起长大的朋友。”
  我知道岚清这么说一点恶意都没有,她也以为我是被该睿烧残的样子吓坏了,所以最近总是举止失常,她是想分担我的精神重负,但我无法领她的情,因为我被她刺痛了,“你何时听我说过,该睿是我的朋友?”我抛下这句话,急速转身离开。
  我抢白岚清,不是因为我生她的气,我是在生我自己的气。为何我没能像岚清那样发现该睿的美好之处,并且和他成为朋友?
  那张黑胶唱片在我手中突然有了千钧的分量。这是该睿留给我的唯一的礼物。
  鉴于我和他之间少得可怜的共同回忆,鉴于我曾一直敌视他,这张唱片的珍贵程度到了不可计量的地步。
  我小心翼翼地捧着它,似乎它是个易碎品。
  我突然想到,感情都是易碎品,若你不珍惜,它立即粉碎,再无修复可能。我和该睿之间,因为我动错了一个念头,而彻底错过,彻底破碎。岚清说得一点没错,该睿都死了,我还能争什么?
第28节:第二部 错过(15)
  眼中又是一片湿润,并且开始刺痛,奶奶特意请了眼科专家上门为我诊病,她的眼泪都是红色,奶奶一直大惊小怪,大夫却说,没有大碍,只是揉眼睛的时候太用力揉破了毛细血管而已,休养几天就好了。可是,她流了血泪呀,奶奶继续大惊小怪,我都为她感到不好意思起来。
  大夫嘱咐我这些天最好克制一下情绪,半滴眼泪都不要流,我答应他,但我的身体显然并不太合作。我有一种感觉,我的生理和心理联手背叛了我,它们为我制造各种麻烦,令我心痛,令我哭,似乎它们都为该睿感到不值,要替他来报复我。
  眼泪越流越多,视线也越来越模糊。
  我已经不记得我是如何绊倒的,我只记得我拾起唱片的碎片的时候,心里那种万念俱灰的感觉,恰如该睿倒在我怀里,呼吸越来越微弱,我感觉到他的生命正在慢慢消逝,我除了悲泣,毫无办法。
  我找了块OK绷随随便便贴在下巴上划开的口子上,奶奶匆匆赶来察看我的伤势,她重重地在我耳边叹息了一声,虽然她什么都没说,但我知道她很生我的气,但事到如今我也顾不上别的了,我满心想着的都是如何粘补好那张唱片。
  我终于把碎片拼凑起来,我大喜,像是看到了该睿的复活一般,我扑到唱机跟前,小心翼翼把补好的唱片放上去,我跪立在唱片机前面,我满心期待可以听到音乐的旋律声,我双手合十,用力祈祷,只要能让这张唱片照旧工作,你让我求什么神我都肯,但除了机械噪音,我什么声音也听不到。
  后来,我听到自己的啜泣声。
  等我哭够,我用力对自己说,我厉岚新才不是那种轻易就会说放弃的人,见识过我死缠烂打的功力的人都全心全意地相信只要他们努力他们可以活到一千岁。
  我打开电脑,我决定搜索那首歌,我记得该睿提过那首歌的名字,眼下我只需要想起那首歌的名字。
  我拼命地想,我绞尽脑汁,我沥胆披肝,我千方百计,我……我想不起来。看来我的记忆力绝对没有我乱用成语的能力那么高强。
  这时我真的希望我可以把该睿的鬼魂招过来,这些天我都克制自己,不许自己勾他的魂,不为别的,就为我不知道面对他时我该说些什么。多么荒谬,我在他死前那一刻才意识到自己应该喜欢的那个人是他,打个比方,就是你在雪马上就要化尽的时候突然兴起一个念头,我想堆个大大的雪人出来!不知所谓到了极点。
  我记得我生日会那天该睿对我提过那首歌的名字,就在、就在,我偷了酒跑出来准备灌醉自己却被该睿逮个正着,他想和我搭讪,于是他提到了那首歌的名字,他说那是蓝调歌曲,我反问他可是瞎了眼睛,我厉岚新看起来像是会听蓝调的人?我一点点拼凑起记忆的碎片,但我想到头痛欲裂还是想不出那首歌到底叫什么名字,我甚至回忆起了该睿提到那首歌名的时候那副带着几分柔情的表情,那应该是首情歌,好吧,几乎所有的歌都是情歌,这根本不算是条线索,我捧住头,我已经用尽全力去想,我觉得那首歌的歌名简直就像沉落海底的宝藏一样,终有被打捞的一天,但需要经过很多很多很多的努力。
  我急得又快哭出来!我不要再等,我立即马上即刻就要听那首歌,我要听到!我很肯定如果现在有个人在我旁边,我一定会扯住他的衣襟用力摇晃他,我可以感觉到我的大小姐脾气又要发作了,我已经很多年不再这么幼稚,拜托,我是冷静睿智外加美好娇娆的职场明星厉岚新可好?你当我在外面都混假的?但此刻我实在克制不住,我要发脾气,我要大喊大叫,我要跺脚跳,我要知道那首歌的名字!
  如果这个世界没有你。
  我不知道那道声音是我脑海中的声音,还是我背后的声音。我猛然转身,虽然我分辨不出那道细微声音的来源,但我脖子上的毫毛一根根地直竖起来,我是鬼语者,还不会自己蹲马桶就开始见鬼了,鬼可吓不着我,更不会令我颈后的毫毛直竖,能令我这么胆怯的从来只有一样东西,该睿的眼神。
第29节:第二部 错过(16)
  他的眼神冷冷的,充满了阴柔的凉意,每当他的目光从我身上扫视而过,我颈后的毫毛都会一根根地起立表达敬畏之意。
  该睿!我喊出来。
  没理由,如果他在这里,我绝无理由看不到他。除非他死了不变鬼,我当时没有继续深究下去。
  该睿。我又唤一声,没人应我,屋内空空荡荡,除了我,没有别的灵体,至少在我看不到别的灵体。
  我犹豫了一下,放弃寻找该睿,我冲到电脑前,搜索那首歌,找到后我立即点击下载。
  我戴上耳机,深吸几口气,鼓足勇气,这才用鼠标去点击播放键。
  说真的,我对音乐毫无鉴赏力,我唯一喜欢的就是那种乱七八糟的电子乐,什么钢琴曲歌剧交响乐,拜托,本小姐不失眠的时候绝对不会去碰那种音乐,我们私下说说,就连猫王披头四那种摇滚音乐我也不懂得如何欣赏。这首歌旋律一起,我就在想,还真是轻柔细腻,我真怕我会听睡过去。
  歌词是这样的——
  这个世界没有了你,花一样红,草一样绿,姑娘一样的美丽;
  这个世界没有了你,蜘蛛仍结网,琴鸟仍珍稀,领航鲸还是被错认为鲸鱼;
  这个世界没有了你,天空不下红色雨,太阳不从西边升起;
  这个世界没有了你,人口还是五十五个亿;
  这个世界没有了你,我的幸福随之而去;
  这个世界没有了你,我的寂寞谁来理?
  这个世界没有了你,我的明天怎么结局?
  这个世界没有了你,嗨,你听见了没,我一直在哭泣。
  我没有听完已经泣不成声,我太难过了,突然很期望自己根本没有听过这首歌。这首歌就像是为我而写的,完全写的就是我的心声。
  那天,当该睿告诉我,那首歌的名字叫做,如果这个世界没有了你。
  我抢白他,说,这个世界没有谁都可以,就是不可以没有我厉岚新。
  当年的我是何其狂妄!何其无知!今天我再不敢讲这样的话,因为伤痕累累的我突然明白过来,这个世界不是没有谁都可以,至少不可以没有该睿。
  记忆一点点苏醒,我回忆起,该睿听到我说完那句狂话之后,他脸上露出一种很奇特的表情,似乎在说,你说得对。
  你说得对,岚新,这个世界没有谁都可以,就是不可以没有你。
  该睿竟然认同我的狂话,他那么聪明却认同我那句显然毫无理智可言的狂话。
  我突然明白,那就是该睿想要告诉我的,如果这个世界没有你,我的幸福随之而去。该睿利用那首歌告诉我我对他而言多么重要。
  我突然开始恨该睿,如果说他在我们十二岁的时候就已经领悟到了我到了今天才领悟到的真理,我们不能没有彼此,为何他也从来不争取,哪怕只是过来对我说,岚新,我很喜欢你,你考虑看看呢。
  我并不是一定会叫他滚蛋叫他不要痴心妄想的。我不像他那么聪颖,我需要别人来点醒我,为何他不来点醒我,任由我继续懵懂,任由我继续误解我对他的感情:我一点都不喜欢他,我很讨厌他。为何他不来对我说,岚新,我很喜欢你。
  我恨他!我恨死他!他死掉最好了!
  二之七 厉媚宁
  我绝对不准许我最心爱的孙女儿和一个鬼魂谈情说爱,撇开阴阳界的条例不谈,这种人鬼相隔的恋情是多么的悲哀凄楚以及绝望?!
  自从岚新接班之后,我再也不插手鬼语的事,岚新就是这点好,你交给她办的事情可以放一百二十个心,她绝对不会搞砸,除非她故意为之。
  但是,今天,我避开所有人,退进书房,锁死房门,关紧窗户,放下窗帘。我决定召唤该睿的灵体。
  岚新因该睿的死而引发的大恸大悲叫我心神难安,岚新因为该睿不但流泪,更是满眼流血,她喜欢他,她爱他,不是一般的男女之爱,也许隔得远一点就能丢开,不,岚新不是这种脾气,岚新会为了该睿折腾到死,牺牲一切。
  我必须阻止这件事!
  该睿和岚新在桉树林中相遇的情景不断在我的脑中闪现,我已经知道岚新为何突然拔足狂奔赶向桉树林,岚新在幻象中看到该睿身陷火海,她预知了他的死亡,同时领悟到他对她的重要性,所以她才发疯似的跑向桉树林,想穿过那条小径,及时赶到教堂,见该睿最后一面。
第30节:第二部 错过(17)
  可是该睿为何在重伤之后还拖着残躯从教堂往桉树林狂奔?似乎他也是赶着来见岚新。他为何要在死前朝着我们厉家老宅所在的方位狂奔?他想找岚新?
  他想找岚新做什么?告诉岚新,他一直很爱她?
  我必须把该睿的灵体招上来,我并不是想问他他那天在桉树林到底想对岚新说什么,他想说什么都不关我的事,我关心的是,如何叫他闭嘴!
  我绝对不准许我最心爱的孙女儿和一个鬼魂谈情说爱,撇开阴阳界的条例不谈,这种人鬼相隔的恋情是多么的悲哀凄楚以及绝望?!
  再者,那天在桉树林,该睿的用心到底是什么?只是为了做死前最后一次努力,告诉岚新他爱她,即使她拒绝他也不要紧,因为他即将死去?或者——他是故意选在死前那一刻要岚新明白他一直很爱她,他要岚新为此感到懊悔,一世不安。
  我知道我的这种想法太刻薄阴狠,太小人之心,但该睿聪明绝顶,又亦正亦邪,他的心思深得谁也摸不透,我不能平白无故地相信他会有什么君子之风,我把他设想得坏一点也是情有可原。
  更何况,出于保护岚新的立场,我甚至应该把他的用心想得更坏一点。
  该睿是个迷人的男孩子,因为他超拔于常人的智慧,他不由自主就会表现出一种高于一切的姿态,在很多女孩子眼中,这种姿态十分迷人,这种姿态赋予该睿一种神一样的气质。但该睿绝对不是一个可以去爱的男人,除非你下定决心为了爱情牺牲一切。
  我也许并不了解该睿,但我洞悉人性,该睿表面上不言不语,也不费力争取什么,但他才是那种自私透顶的人。
  岚新表面上看起来是不折不扣的利己主义,其实必要的时候岚新是很愿意为别人牺牲的,因为岚新到底还是有非常傻气的一面;该睿恰恰相反,他看起来与世无争,但他是那种为了自己可以牺牲任何人的狠心人,他是个没有敬畏感的人,他的狠才是真正的狠。
  所以,就算该睿还活着,我也绝不准许岚新和该睿在一起,我会想尽一切办法隔绝他们两个。
  一直以来,该睿喜欢岚新,只是因为她美,因为她轻视他,等到该睿真正得到岚新,他熟悉了她的美丽,他降伏了她的骄傲,他立即就会甩开岚新,连眉头都不会皱一下。什么成年人的责任、舆论压力、世俗眼光,对该睿而言,无疑都是。萧恩不同,就算多年后他不再深爱岚新,他依然还是会恪守做丈夫的职责,不让岚新受半点委屈。
  我必须想尽办法把该睿从岚新的生命中驱逐出去,该睿就像鸩酒,也许美味,但一滴也致命。
  我双手结成符印,口念咒语,我开始召唤该睿的魂灵,我早从他爷爷老戈尔德曼那里探到了他的生辰八字。
  我突然感到胸口一震,全身也随之猛然晃动了一下,手中结的符印因此散开,我大惊失色,该睿竟然不在阴间!
  我想到诈死,但旋即否定这个念头,我亲眼见到该睿烧得像截炭一般,绝无活理!
  我再试,这次震荡更大,我胸口一疼,喉头泛甜,差点吐出血来。
  我感觉到冷汗布满了额头,我起身在书房内来回踱步。我想起老戈尔德曼常常挂在嘴边的话,我的小孙儿可是大有来历的,他是上帝赐福给我们戈尔德曼家的。
  我犹豫了一下,还是坚定地走向书房后的密室,我披上法衣,点起香烛,咬破指尖,在纸上书写符篆,然后点燃烧尽,留下纸灰,洒在香案上,但香案上久久没有动静。
  三日后,我再次尝试招唤该睿的魂灵,这次我更是吃惊不小,该睿的魂灵终于出现在阴间,但竟然已经被发往轮转台,准备投胎,这么快,闻所未闻,我当鬼巫那么多年也不曾见过这种例子,一般而言,人死后必然发往十殿阎王处受一番讯问,该照孽镜的就去照孽镜,该上望乡台就上望乡台,枉死的去枉死城,被害的去转劫所,就算是毫无过失的大善之人也要盘桓好一段日子才能被发往轮转台,该睿这才死了几天竟然已经到了轮转台?我又想到前几日我施展搜魂术在整个阴间找寻他,却毫无结果,似乎他根本不在那里。
  他究竟什么来历?这个念头一闪而过。
  既然他到了轮转台,我就不能再随意拘他,与条例不合,那里鬼差又多,我极有可能惹上麻烦,只有放弃。而且,既然他上了轮转台,马上就转世投胎,我也就不必再难为他,因为他和岚新,到了这一步,就是真的结束了。
  岚新再疯狂也不可能顺藤摸瓜找到那个转世的小孩抱回来养。
  窗外夜色如银,我大大地松了口气。
第31节:第三部 争取(1)
  第三部 争取
  不管在中文里还是在英文里,争取都是一个十分普通的常用词。
  我和奶奶说中文的时候,最常用的句式是“我要……”、“我一定要……”、“我就是要……”这就是我的争取,蛮不讲理又理直气壮。
  从小到大,我总是获得我想要的一切,我坚信这次也不会例外。
  我不会容许例外的发生,因为我是厉岚新!
  三之一 萧恩
  我猜不到岚新究竟想做什么,她一直都是出人意表的女子……
  岚新一大早就出去了,没告诉任何人她去了哪里,换在平日我会认为她只是需要一段独处的时间,但鉴于这些日子来岚新古怪的举止,我为她独自出门感到担忧,我试图跟踪她,但我对这里的路途不熟悉,她很快甩掉我,我在一个公立医院附近转了好久才找到路返回。
  也许是我的心境的关系,我总觉得这个夜晚格外的安静,似乎潜藏着未知的危险,我躺在床上,怎么也无法入睡,窗外月色很亮,透过窗户射进屋来,我甚至可以看清一只小小爬虫从地板上爬过。我按捺不住,决定起床,岚新的房间就在隔壁,我到现在也没有听见她的屋里有动静。时钟又跳了一格,分针和时针重合在一起,显示着时间是午夜十二点。
  我终于听到清脆的脚步声,那是岚新的脚步声,我留意过,厉家只有她最爱穿高跟鞋,除了运动和休息的时候,岚新时刻都会踩着她那些细高跟很贵也很好看的鞋子,用岚新的话来说,宁可跌死我也要穿。
  我听见岚新开锁的声音,我急忙快步走出去,我想确定一下岚新一切安好,我打开房门的时候,岚新恰巧准备进门,她背对着我,没有留意我正在看她,我刚准备出声唤她,我突然留意到岚新两只手里都提着东西,那是医用的冷冻箱,我一惊,忘记说话,岚新一闪身,进了屋,随手合上门。
  我想到今天早上我是在公立医院门口被岚新甩掉的,由那两只冷冻箱来看,岚新应该是去了医院,可是她去干什么?她可不是会在公立医院看病的人。
  我正琢磨,岚新房间的门又响了一下,我也搞不清自己当时在想什么,总之我后退一步,把我的房门虚掩上,这样岚新出门的时候就不会发现我仍醒着,我透过门缝朝外探看,我第一时间留意到岚新换了一双鞋,因为她显得矮了一些,而且足音也喑哑了很多。
  岚新小心地关上门,几乎没有弄出任何声响,她蹑手蹑脚地再度下楼。
  她神秘的行径困扰了我,我沉吟了一会儿,终于还是决定偷偷尾随。我不是傻瓜,我可以感受到岚新这些日子对我的疏远。但是眼下我也不求别的,我只求岚新好好和我完婚,我相信我能做一个很好的丈夫,岚新散掉的心终有一天会收回来。
  但是,岚新可不是随便就会让人如意的人,即使我的要求这么卑微,我只希望她履行她的承诺,走进教堂,我的亲友都在这里,如果我的婚礼缺了新娘我该如何面对他们?
  我猜不到岚新究竟想做什么,她一直都是出人意表的女子,我想这也就是我这么为她着迷的原因。
  我素来喜欢运动,虽然块头很大,但动作还算灵活,所以我跟了岚新那么久,她也不曾发现我。当然了,也许还有一层原因,就是岚新用来取笑我的,“天啦,你那么黑,以后关了灯之后不许站在我背后,我会把你当成鬼!”
  岚新对我提过她是鬼巫的事,我不是很能理解,我问她,你是指像伏都教的女祭司?
  岚新想了想,不是啦,不是啦,她们能令死人复活,我可没那么大本领。至少我从来没有尝试过。
第32节:第三部 争取(2)
  我还想再问,但岚新又想到别的事情,于是那段谈话终止了。
  说真的,我对岚新是鬼语者的事从来都不放在心上,因为岚新并没有因此影响她的工作或者我们之间的感情。谁会把女朋友爱逛街这种事情放在心上呢?岚新的鬼巫身份对我而言和爱逛街这种事是同种性质的。
  岚新走进暖房旁的小屋,我和园丁柳先生交谈过,我知道那个小木屋是专门用来盛放园艺工具的。
  岚新很快就走出来,手里多了一把铁锹。
  她提着铁锹一路小跑前进,我小心翼翼地跟着她,提防被她发现,岚新又跑进桉树林,我的心念又是一动,难道岚新此刻的古怪行径还是与那个死掉的该睿有关?
  我颇为气恼,更是决定跟下去。
  岚新穿过桉树林,越过教堂,来到教堂后的墓地。
  我的呼吸越来越急促,我相信假若此刻有面镜子悬在我面前,我一定可以看到我脸上的表情扭曲到极点,惊惧和疑惑夹杂在一块儿,像看电影的时候看到一个不期而至的恐怖镜头,根本来不及捂上眼睛,彻彻底底被吓傻。
  岚新开始掘坟。
  我根本不用去看墓碑上的刻字,也能猜到她掘的是该睿的坟。
  三之二 厉岚新
  我一直是个贪婪的女孩子,但这次我决定不贪婪,我只求老天爷让他多活一天,让他有机会感受我对他的爱,让我有机会感受他对我的爱。
  一天,仅此而已。
  我和萧恩不同,他做任何事情之前都会先制定全局计划,然后筹划好每一个细节,最后才是正式行动。我则是先干再说,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人生本来就充满变数,何必辛苦筹谋?
  我想这也就是我接受萧恩求婚的原因,客观地说,我天生急躁的个性需要萧恩这种沉稳的男人在背后支持我在前面引导我。理智地说,萧恩是个无可挑剔的好男人,他可以给他的女人面面俱到的保护。这可不是每个男人都能做到的,不说别人,就说该睿,我相信“保护岚新不让她受伤害”这种念头从来不曾在该睿那颗聪明绝伦的大脑中显现过。不然,他为何一直不告诉我他喜欢我?
  没错,我还在生他的气。
  本姑娘这次是真的被激怒了,我非挖出他的尸体狠狠抽他几鞭子不可!哼!
  眼下我是丧失理智了,若我没有,我又怎么会不要萧恩这种男人,而为了一个死去的该睿神魂颠倒呢。感情和理智似乎是注定要冲突的,不是有部名著叫做《理智与情感》么?对,本小姐是没读过,因为本小姐是生意人,而且是成功的生意人。
  成为成功生意人的必备特质是什么?要我说,第一,厚脸皮;第二,世故精明;第三,永不放弃。
  第一第二我还不敢认第一,但第三项我自认我当之无愧天下无敌。
  所以我跑去掘该睿的坟,我管你死掉没有,只要我喜欢你,你死掉了我还是喜欢你,我还是要得到你!
  昨晚,我有一个美丽的梦。
  多美?美到我哭着醒过来。
  说到细节呢,那是不折不扣的少儿不宜的春梦。
  我转了个身,床单上有我的体温,那一刻我好希望那份体温是该睿的。如果我早一点意识到我那么喜欢该睿,哪怕仅是早一天,我们依然有机会一起共度梦中的那些美妙时光。
  我一直是个贪婪的女孩子,但这次我决定不贪婪,我只求老天爷让他多活一天,让他有机会感受我对他的爱,让我有机会感受他对我的爱。
  一天,仅此而已。
  但是,老天爷根本不搭理我。
  我缩在床上,该睿,我轻念他的名字。
  然后——我听到一声叹息。
  我很肯定那不是我的大脑幻想出来的声音。
  该睿!我提高了音量。
  该睿·戈尔德曼!我几乎发怒。
  出来!出来!出来!
  我不明白为何我看不到他的灵体,难道因为前两天我哭伤了眼睛?我没空深究这个问题。我跳下床,该睿,该睿,我找遍房间的每一个角落,像是寻找一条受到惊吓的小猫。
  你在这里对不对?我绝望地问,我感觉到我的眼泪从眼眶涌出,一直滴在脚面上。
第33节:第三部 争取(3)
  你出来不出来?我发誓我会逼你现身!我梗起脖子,气愤地说。
  还是没有动静,还是没有身影。
  我取出我的“工具箱”,那是一只古董木盒,盒面用玳瑁镶嵌着一个太极图案。我埋头在里面翻找,缚魂索?不行!震魂铃?不行!定魂针?不行!打鬼石?不行!击鬼棒?不行!十字弓钢鞭四棱锏?不行不行不行!这些都是捉鬼打鬼杀鬼的武器,我不能把它们用在该睿身上。
  木盒里还有几本书,其中一本是梵文书写的金刚经,这个法力强大,阎王见到也会头痛,还有一本是太祖奶奶编纂的书,封皮上写了一长串的字,那是书名,民间鬼怪奇谈小考刍议。我仍记得祖母第一次把这本书交给我的时候,我一瞧见那串书名,我就很不敬地哈了一声,换了我命名,我一定直接命为《鬼论》或《鬼史》,简洁明了。说真的,太祖奶奶开创家业那么本事,但她还是避免不了那种老式女人的琐碎,成天缩手缩脚的,也不知道到底在怕些什么。
  当然了,因为我的那声“哈”,我又被祖母在神主牌位前罚跪。
  我又在木盒里狠狠翻了一遍,朱砂、符纸、道袍、都不能令鬼魂显形,我急得满头大汗,最后终于给我掏出一面镜子,那是一面铜镜,椭圆形,巴掌大,镜身后面有一个五只蝙蝠绕成的圆圈,圈子里面描画着钟馗道人的肖像。
  我拿起镜子,站起来,镜面捂着肚子,说真的我还是不舍得对该睿用法器,被搜魂镜照一下,不足以令他魂飞魄散,但足以令他痛苦不堪。
  “快点出来,该睿,最后一次警告你!”我威胁。
  还是没有动静。我一直都是那么决然的女人,但此刻我婆妈得令我自己都想甩自己一个耳光,我终于还是把镜子放了回去。
  我转身跑进浴室抓了一盒爽神粉,说真的,这种方法不一定能派上用场,但十分无害,对该睿而言,甚至不会令他想打喷嚏,因为他是鬼,不必呼吸。
  我凝神,凭借直觉判断该睿藏身的方位,我抓了一把细粉,在心里说了一句,路过神灵保佑,帮个小忙,下次一定谢你们。
  我用力张开五指,把那撮粉挥出去。那道粉雾弥漫开来,在落到地面上之前,古怪地转折一下,像被风吹了一下,但我卧房内门窗紧闭,没有风,我又一直屏着呼吸。
  该睿!我叫起来。总算逮到他了。他一直站在我面前。
  朝向花园的那扇落地窗的窗帘莫名地拂动了一下,我扑到窗前,我明白该睿又走了。我不甘心,用力推开窗户,这是满月的前一天,月亮已经近似于正圆形,很大很亮很团圆。不要走不许走!你不能说死就死,留下我一个人!我很想大声喊出来,但我的嗓子被我哭哑了,我喊不出来。夜风很大,把我的眼泪一直吹到耳朵后面,粘湿我的头发。
  我不甘心我不甘心我不甘心!我跪坐在窗前,用力捶打地面。
  就在那一刻,我想到了养尸,我要养该睿的尸,我才不管他死掉没有,我要他留在这里陪我,因为——因为——因为我这么爱他。
  我记得太祖奶奶留下的那本书中提到过养尸的方法。
  三之三 萧恩
  岚新推开棺盖之后面露惊喜之色,我也见过该睿被烧伤的样子,岚新见到那样一个丑陋的男人躺在棺材里面,仍能兴高采烈地笑出来,可见她是真的喜欢他。
  岚新奋勇地挖出了尸体。即使隔这么远,我也能看到她手上密布的血痕,但是考虑到她刚刚是用如何野蛮的方式撬开棺材,她只受这么一点儿轻伤真是算她走运。
  除了铁锹,她实在应该多带几样工具,岚新向来不爱多做筹划,总是想到哪里做到哪里,她竟然从来不曾办砸什么事情,也真算是奇迹。
  岚新推开棺盖之后面露惊喜之色,我也见过该睿被烧伤的样子,岚新见到那样一个丑陋的男人躺在棺材里面,仍能兴高采烈地笑出来,可见她是真的喜欢他。
  “我们回家。”
  岚新声音不高,但夜很静,墓园很静,所以我听见她说了什么。她的声音依然嘶哑,不像平日的圆润流转。
第34节:第三部 争取(4)
  岚新努力想把该睿的尸体从棺材里面拽出来,但她连试几次都不成功。岚新显然对自己的力量过分自信,该睿和我一般高,仅比我瘦一点儿,就凭岚新那种娇小的身材想把该睿徒步背回家?那绝对是妄想。
  岚新停了下来,似乎在考虑什么问题,没一会儿,她咬咬嘴唇,继续趴在棺木前,试图把该睿拽起来。
  她失败了很多次,后来大约是累急了,双肩一垮,呜呜哭起来。
  我不由心软,但我还是不准备现身帮手,对,我是嫉妒该睿,我不该嫉妒他吗?不管岚新想用该睿的尸体做什么,我都希望她以失败告终。
  岚新哭了几分钟,擦擦眼睛,揉揉鼻子,她竟然又开始尝试。
  我被她那种不依不饶的倔强打动了,我一点都不怀疑岚新会在这里待一整个晚上,如果她搬不出该睿的尸体,然后第二天她会被墓园管理人发现,然后被所有人当作疯子,预见了这种可怕的后果,我实在不能不管她。
  “你在做什么,岚新?”
  看到我出现,岚新有点意外,但旋即她惊喜满面,叫道:“帮把手,萧恩!”她此刻满脑都是该睿,连我怎么突然出现在这里这种问题她都懒得问一下。
  “停手,岚新!他的家人可以告你亵渎尸体!”
  我会帮她,不过是帮她把尸体埋回去。
  岚新皱了皱眉头,我知道她很想骂我是胆小鬼,但她有求于我,不得不忍住,“你帮不帮我?”她睨了我一眼。
  “把他搬出来?再抬回去?”我坚决摇了摇头。
  “那你就给我滚开!”岚新气道,她又俯身去拽该睿的尸体,但这一次,该睿的头部还没有越过棺材面,她就已经力竭松手,“萧恩!”岚新蹲在那里气喘吁吁又气急败坏,“你真的不帮我?你若不帮我,我就不嫁你!”
  她开出条件,我心里一动。
  岚新在商场上信誉不错,但必要的时候她也会面不改色地撒谎。我不知道眼下我应不应该相信她。这些天我日夜都在担心岚新会突然说不嫁我,她做得出来,她总是这么任性,我不得不把握这个机会,即使我知道岚新有可能出尔反尔,但我必须赌一把,赌岚新不会出尔反尔。
  “我帮你抬他回去,你决不悔婚?”
  岚新用力点头,同时绽放笑容,她笑得那么甜,我心里一慌。
  她在利用我吗?
  三之四 厉岚新
  我不能仅是嫁给一个很适合做丈夫的男人而已。我不能。我可以背叛一切,但我不能背叛自己的心。
  我知道我做了一件很坏的事。
  在今晚之前,我都可以理直气壮地对萧恩说,对不起,我不想嫁你了,我们的婚礼取消。
  因为在今晚之前,在我诱哄帮萧恩帮我抬回该睿的尸体之前,我和他没有任何利害关系的牵扯,我们在一起是因为纯粹的两情相悦。
  但在我开口对他说“你不帮我,我就不嫁你”之后,一切都变质了。
  如果我不嫁他,我就是欠他。
  而我,必然要欠他。
  我并不想着这样。萧恩是个十分理想的丈夫人选,他对我而言是个重要的男人,却不是最重要的,当我必须选择放弃一个的时候,我只能选他。
  有些时候,你明知你的选择是错误的,但你不得不做,因为这就是人生。
  该睿比萧恩重要,所以我选择辜负萧恩,这是一个不能被接受的解释,却也是我仅能给出的解释。
  很多女人都可以心平气和地安然接受此生都不可能找到真心与自己相爱的人,于是她们嫁给很适合做丈夫的男人,生儿育女,一生相守,没有大喜没有大悲,她们说服自己说,这就是幸福。但我不是这样的女人,我不会自欺欺人。尤其在我最终还是找到了自己的亚当自己的王子,那个命定应该给我幸福的男人之后,我不能仅是嫁给一个很适合做丈夫的男人而已。我不能。我可以背叛一切,但我不能背叛自己的心。
  你可以说我自私,我不会辩驳。
  我知道我让自己身处一个十分糟糕的境地,四面楚歌。我不用想也知道,祖母知道我竟然大胆施用养尸法后会如何的大发雷霆;我偷回该睿的尸体强迫他复活又会触犯多少条阴阳界的条例和法规;待我养尸成功之后我和该睿应该躲到哪里;当鬼差倾巢出动围捕我们的时候,我能抵挡多久?
第35节:第三部 争取(5)
  我很清楚自己正在走向绝境,但我一点都不怕,也不慌,因为只要这条路上有该睿相伴,绝路我也能大笑狂歌着走完。
  “岚新,你不会反悔,对不对?”萧恩抓住我的手臂,逼视我。
  “当然不会。”我决定骗他到底。我在他面前关上房门。我知道最后他会恨我入骨,我不想如此,但我只能如此。
  三之五 该睿
  在我即将死去的时候,我和岚新终于找到了彼此,我又一次见识了人生的荒谬。
  那天,在桉树林中,我昏死在岚新的怀中。其实,当时我就应该死去了,我可以感受到有一股力量把我的意识朝我的身体外面拉扯,但我死赖在那个躯壳里面,虽然很痛,很辛苦,但是我想活下来。
  那天,我从火海中跑出来,不顾一切地跑向厉家大宅,只剩一个信念支撑着我迈动我的双腿,哪怕我能死在接近岚新的视线的地方也是好的。
  但,就在那一刻,岚新向我跑来,像一朵云,像一阵雾,像一个被实现的梦想,涨潮的海水一般漫入我的眼中、我的心田。
  我几乎以为那道雪白的影子只是我剧痛之下产生的错觉,我宁可相信人类是鱼的后代,我也不能相信那个总是背对我的岚新,总是叫我怪胎的岚新会低喃着我的名字,飞一般地奔向我所在的地方,她似乎一秒钟都不肯浪费,那么拼命地狂奔,婚纱的裙摆笔直地朝后飞扬,像是两道洁白的翅膀。
  那一刻,我们终于找到了彼此。
  “我们终于找到彼此”,只要是相爱的情侣,总会找到机会说出这句话。
  或者是在某个月夜,手拉手在桉树林中的小径漫步的时候,月色如银,心随之安乐而欣喜,于是你说,我多么庆幸我们找到了彼此,然后她笑,是呀。
  或者,是肩并肩躺在青葱草地上的时候,灿烂的野花在鼻边散发馥郁的香气,流星雨像宇宙的眼泪那样从苍黑的天际滑落,你感慨,我多么庆幸我们找到了彼此,然后她笑,是呀。
  或者,无人处你们互相凝视,都是懒懒的,谁也不想说话,但是你默想着,我们多么幸运找到了彼此,她也默想着,我们多么幸运找到彼此。
  在我昏死前的那一刻,我总是思索过度的大脑中只剩下这一个念头,我们终于找到了彼此。
  在我即将死去的时候,我和岚新终于找到了彼此,我又一次见识了人生的荒谬。
  可是不管这个世界多么混乱,我又是多么厌恶它,我决定留下来,我在医院弥留了二十四个小时,我不想离开我残损的身体,因为我不想就此放弃我的人生,我那只有一抹亮色的人生。
  但我做不到,那具因为我的一时意气而被我投入火海的躯体,实在已经残破不堪,我不能再留在那里面,我必须离开,我必须放弃我的这一世,我必须眼睁睁地看着那抹亮色渐渐褪却。
  不管我多么不情愿,关于岚新的一切都是注定很快会消失的记忆。
  有一条河叫忘川,有一种汤叫孟婆。
  我在排队,等着上轮转台,上了台,我就必须喝下那种汤、渡过那条河,前尘往事,一笔勾销。
  再也没有该睿·戈尔德曼,因此再也没有厉岚新,那个该睿心目中的厉岚新,那个总是那么骄傲的厉岚新,总是背对他的厉岚新,总是美得令他想入非非的厉岚新,如果该睿没有了,那个岚新也就没有了。
  我不知下一世我会成为谁,但是我可以预见我会更加不快乐。因为下一世必然没有厉岚新。
  我们错过了,无可挽回。
  就在我这么想的时候,我的灵体拔地而起,飘在半空,在转轮台前排队的鬼魂都转身看我,鬼差们大惊失色,下一秒,我以一种不可思议的速度消失在每条鬼魂的视线中。
  我搞不清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但我可以猜到必然与厉岚新有关。
  我心中一喜,转目间,我看到岚新的笑。
  三之六 厉岚新
  那天在桉树林,当该睿昏死在我怀里,我曾经万念俱灰,丧失所有斗志。但我到底还是没有放弃,所以,最后我还是打败了命运,我要幸福,我才不管命运为我设置多少障碍,我要我的幸福!
第36节:第三部 争取(6)
  第一袋血已经快输光了,我手忙脚乱地打开那本太祖奶奶留下来的书名很长的书,那里有一段很长很长很长的咒语,那上面每一个字我都认识,但凑在一起是什么意思我就搞不清楚了,我很仔细地一个字一个字念下去,生怕念错一个字。
  根据太祖奶奶的书上记载,每日子午二时用血食供养尸身,七天之后,养尸法成。除了伺食时间不可以搞错,提供血食的血液必须来自八字较轻者,我的八字很重,不然我就抽自己的血了,一想到我可以用自己的血饲养该睿,我就莫名地开始热血沸腾,我还蛮变态的,对吧?不过我的血实在不合用,所以昨天我才在医院里面耗费了一整天时间,血库里面的血不可以直接拿来用,因为不知道来源,不可能确定血液拥有者的八字是轻是重,我必须先找到八字合适的人,然后用重金贿赂他们抽血给我。当然了,之前我还强制要求他们去验血,其实用来伺鬼的血里面是否含有什么致命病菌并不重要,但当你真心喜爱一个人的时候,你不由自主就会变得小心翼翼,这些血我是要拿来喂养该睿的,我怎么能允许其中含有肺炎病毒或者什么其他更恶心的病毒?
  我终于把咒语从头到尾念了一遍,因为过于专注,我的头上冒出一层冷汗。该睿的尸体还是僵直地躺在我的床上,没有任何移动的迹象。
  我不免心急,我以为我刚刚念咒语的时候到底还是念错了,我急忙翻书核对,但因为太心急,我一时间竟然翻不到我想要的页数,“人之三魂,天魂,地魂,命魂……”
  “天地二魂常在身外,命魂独住身内,住胎成生命……”
  “三魂相合成运,主无形命运……”
  “七魄构成命魂,分别为天冲魄、灵慧魄、气魄、力魄、中枢魄、精魄、英魄,位于人体从头顶至胯下会阴穴的中脉之上的七个脉轮、七个能量场……”
  “天冲、灵慧二魄主思想、智慧、记忆……”
  这些字句不断跳入我的眼帘,我急着找那段咒语,也来不及细看,就在我抱着本书,哗啦哗啦翻过来又翻过去的时候,“哎哟!”一道细弱的哀呼直刺我的耳膜。
  “该睿!”我冲到床边,半跪着检视该睿的尸身。
  他的脸大半都是肉红的颜色,两只眼睛上的眼睫毛差不多都被烧光了,不过眼睑处的皮肤都还算完好,我贴近,我发现该睿的眼球在薄薄的眼皮底下轻轻地转动了一下。
  “该睿!”我用力握住他的一只手。
  他的眼球突然停止了转动,我大失所望,正不知道如何是好的当口,一道半透明的影子突然从该睿的尸身上浮起,像是光头的人冬天进屋后脱掉帽子,头皮上冒出的缕缕热气,我终于看到了该睿的灵体,我不由转忧为喜,嘴角上扬,该睿也偏头看我,他显得有些困惑,他挣扎着想改变自己的灵体那种平躺的姿态,但他做不到,他像是被数道无形的线绑在了他的尸身上,他悬浮在他的尸身上面,他不住地挣动手脚,像是撞进了蜘蛛网的小昆虫。
  我突然觉得十分抱歉,我站起来,试图把该睿的魂魄压进他的身体,但我的双手直接穿过了他半透明的魂魄,落在他的尸身上。
  “要命!”我抱怨了一句。
  第一个血袋中的血就要全部输完,我急忙换上第二袋,该睿的魂灵仍悬浮在他的身体上方,久久不能落下,那些缓缓滴进该睿体内的鲜血在我没有察觉的时候慢慢描绘出该睿透明的灵体中的血脉的形状,待到我发现这点,该睿的魂魄上已经多了数道浅红色的血脉,由我所在的角度看过去,就像是半空中突然多了几道很细的电线在轻微颤动,我从没见过这种景象,不由得看痴了。
  该睿的魂灵像一幅等待着色的地图,慢慢多出了淡青、淡紫的颜色和各种粗细不等形状不一的线条,最后该睿全身的血脉经络都成了形。
  我从来没有养过尸,我也搞不清眼前正在发生的事情算不算正常,该睿的由半透明慢慢变得实在的魂魄突然重重坠下,就像重物突然砸破屋顶跌在地上,激起满室的灰尘,迷了你的眼睛,待你再度张开眼,那重物早已摔定在那里,不再四处翻滚。
第37节:第三部 争取(7)
  我一眨眼,该睿的灵体和他的尸体已经合二为一,我想到一个成语,天衣无缝,我下意识地寻思我是不是又用错了一个成语,该睿的喉头突然咯噔一下,他一直悬垂在床沿的手轻轻动了一下。
  “该睿!”我叫起来,我简直不敢相信我做到了。
  该睿挣扎了一下,这才勉强翻身坐起,他靠近我,但我感觉不到他的呼吸,我想起太祖奶奶对于养尸的解释,养尸可以被理解为介于僵尸和厉鬼之间的灵体,但养尸说到底还是尸,并没有真正的生命,只是借助于血食和咒怨的力量而存在。
  不过,我盯紧该睿的脸,盯紧他的眼睛,我感觉得到他在回望我,这样就够了,这样就足够了,我一直都是贪婪的女人,但这次我不做任何贪心的要求,我用力拥抱该睿,他那么实在,就在我的双臂间,没有呼吸又如何?我已经很满足了。
  “我做到了,我做到了,我真的做到了!”我把脸埋在该睿的颈窝,我雀跃地说。是的,他的皮肤摸起来很凉很干很硬,但我不在乎,因为我知道眼前这个我可以接触我可以拥抱的该睿是如假包换的该睿。
  那天在桉树林,当该睿昏死在我怀里,我曾经万念俱灰,丧失所有斗志。但我到底还是没有放弃,所以,最后我还是打败了命运,我要幸福,我才不管命运为我设置多少障碍,我要幸福!
  我用力捧住该睿的脸,该睿的眼珠迟缓地转动了一下,他搞不清我要对他做什么,我用力亲吻他的嘴巴,该睿吓了一大跳,我放声大笑。
  三之七 该睿
  虽然我的手根本感受不到她细洁的颈项的绸缎般的柔滑触感,但亲眼见到我的手指可以在她的脖子上移动,而她不骂人也不避开我,我已经觉得十分激动十分满足。
  我仍然搞不清岚新对我做了什么,我突然又回到了那个已经坏死的身体里,并且我可以运用它,但是我不可以呼吸,我也感觉不到我的体内有生命复苏的迹象,我感觉我像是穿上了一件十分沉重的铠甲,一举一动都十分吃力。
  岚新看到我坐了起来,她目不转睛地盯着我看,似乎我有一张俊美绝伦的脸,但我的脸分明在大火中被彻底烧坏了,她竟然还是这么专注地凝视我,可见她是真的爱上了我。
  我突然不知做何感想。面对面地感受岚新对我的爱,令我不由觉得有些尴尬。
  岚新竟然扑向我,紧紧搂住我,后来更是亲吻我,虽然我闻不到气味,但我知道这具身体已经坏死,充满了腐臭的味道,岚新闻不到吗?
  不,她闻得到,她当然闻得到,她只是不在乎,她笑得那么开怀,似乎坐拥了一切,她从此了无遗憾。
  “哦,该睿,你知道吗,我以为我成功的机会微乎其微……”她拉着我的手说长道短,喋喋不休。我可以回握她的手,但我并不能真的感受到她的手,我只能用想象力来弥补,她的手摸起来一定像看起来那样又小又软又柔滑,我一边想一边低头看她的手,我愕然,那是一双布满血痕的手,指甲里满是污垢。
  岚新发现我在看她的手,她露出不太好意思的样子,似乎很懊悔叫我看到她不美的时候,“人家的手平时都是很好看的,不过……”
  不过什么?我突然想到我的尸体不会凭空出现在岚新的房间,岚新应该就是用这双手掘出了我的尸体。“岚新!”我不由得捧起她的手贴在脸上,是的,我的脸也感受不到她的手的存在,但是我知道这个举动充满爱意,可以用来回报岚新。
  岚新果然大为感动,她眨了眨眼睛,忍住了泪,笑眯眯地说:“我有无穷无尽的计划等着去实施呢,我们浪费了太多的时候,一定要想尽一切办法弥补回来!”岚新说到这里用力捏了捏拳头。
  而我也直到此时才留意到岚新嗓音的嘶哑难听,岚新一直都有一副十分醉人的嗓子,声音清脆圆润,像珠落玉盘,即使骂人的话听着也十分撩人。所以,过去我即使挨了她的骂也觉得满身舒畅。
  我不由伸手摸了摸她的喉咙。说真的,我有点胆怯,这是我第一次触碰她,呃,秋千架下的那次偷吻,岚新醉酒熟睡,应该不算。虽然我的手根本感受不到她细洁的颈项绸缎般柔滑的触感,但亲眼见到我的手指可以在她的脖子上移动,而她不骂人也不避开我,我已经觉得十分激动十分满足。
第38节:第三部 争取(8)
  “哦,这几天我的嗓子一直都有点痛。都怨你!”
  岚新的口气半嗔半怨,她是在指责我,但是态度一点都不激烈,我是被她骂惯了,她突然这么柔情地对待我,你可以想象我受宠若惊的程度吗?
  我已经了然,不需要再去多问一句为什么,嗓子痛是因为哭得太激烈太厉害,我猜想,岚新必定不仅嗓子痛,她还头疼,还心痛。
  我更加不需要再去多问一句,她为什么要哭。
  那天,我为何那么莽撞?不顾一切地把自己投进火海?
  岚新缩在我怀里,她身体很软,蜷起来就是小小的一团,像是整个人都被我环住了一样,我很遗憾我感受不到她,不然此刻的感觉一定是温香软玉抱满怀,幸好我仍看得到,这视觉上的撞击已足够令我心猿意马。
  “该睿,你为什么要死?”岚新不满地问,她随手翻着一本书,并不看,只是一页页地翻。
  我心里很难过,我不知道自己应该说什么,我只好说:“我不是故意的。”
  岚新点点头,沉默了一会儿,突然又格格笑起来,“多傻的话!人的寿命是注定的,不是你故意或者不是故意就能改变的。”
  我知道岚新已经原谅我了,我一直以为岚新是个刻薄挑剔的女孩子,但如今看来她却是很容易原谅别人的人,如果我不和她接触我恐怕永无可能发现真相,岚新其实颇为大度,她绝非只有外表的美好,她也有内在的美丽。
  “啊,我想到了好多个计划!”岚新脸上又变得兴高采烈,其实仔细看她就能发现她十分憔悴,青黑色的眼圈,干燥枯裂的嘴唇,暗滞的肤色,但此刻的她在我眼中却比任何时候都显得光彩夺目,也许是因为她的笑容,岚新的笑那么像太阳,可以为万物镀上光彩。
  “我们可以……”岚新拍掌笑道,但还没说完又突然打住,她神色一苦,但没过多久她又振奋起来,“我们还可以……”她又打住,又面露苦涩,又振奋起来。
  我看着她的表情戏剧性地变幻不定,我觉得好玩,同时又有点心疼她,我知道她一定是突然想到什么计划,然后接着又意识到我本质上还是一只鬼,不适宜做这种事情。
  此刻大约是中午时分,但岚新房间的所有窗户都关死了,所有窗帘都放了下来,一丝阳光都不能透进屋来,房门那里更是夸张,不但反锁,还特意搬了张柜子堵住,门板上貌似还贴了一幅画,像是年画,热闹活泼,每个角落都被图案填满了,我突然想到如果我这样和岚新在一起,她的余生是不是就要过这种暗无天日的“穴居”生活?
  “我们可以,嗯,要不……”
  岚新还在那里苦心思量,她真是个永不放弃的小丫头。她无意识地翻拍手中的书页,我无事可做,视线不由就落在书上,我大略扫了几眼,心中大骇。
  原来岚新是使用了一种叫做“养尸”的邪术把我的灵魂钉在我的尸体里,我的尸体会继续腐坏,而我也会因为被拘禁而慢慢转化为恶灵,最后甚至反噬自己的主人,我相信这个主人指的就是岚新。
  我突然很想捏住岚新的肩膀用力摇晃她几下,她究竟想如何?难道她真的准备在某日清晨醒来转身看到身边躺着一具白森森的尸骸?还有,她明目张胆地当着那么多鬼差的面把我带走,他们怎么可能听之任之善罢甘休?我不知道岚新想过没有,这种混乱透顶的局面她该如何收场?她简直完全没有机会全身而退。
  她为何这么傻,又这么倔,毫不犹豫把自己置之绝境。难道仅是为了陪着一个满身尸臭的丑陋家伙一起腐烂?
  “哈,我想到了!”岚新兴奋地跳起来,她拿了一个IPOD,又跑回来,紧紧挨着我,她分了一只耳机给我,“我们可以躺下来,分享一首歌曲,这是情侣间最常做的事情,我们也可以做!”
  啊,是那首歌!如果这个世界没有你!我有点唏嘘。
  岚新又说:“该睿,如果你早一点告诉我你喜欢我,并且让我知道我也喜欢你,我们必然早就开始分享一个耳机,到了今日,我们一定已经一起听过无数首歌曲。”
第39节:第三部 争取(9)
  如果我可以哭,我相信我听完了岚新的这番话后我一定泪流满面,但我无法哭泣,我的眼睛瞪得很大,我那么难过,但我的眼睛仍是干干的。
  因为我归根结底还是一只鬼。
  三之八 厉岚新
  其实爱情也可以很伟大,只要你爱得够深,只要你肯牺牲。
  “我们可以……”
  我们可以一起出去晒太阳,一起躺在被阳光晒得暖暖的草地上,分享一杯红酒或者一个吻。
  我突然又想到,该睿的、该睿的体质不适宜出现在大太阳底下。已经涌到嘴边的提议又被我给咽进肚子里。
  我有点沮丧,但我很快又振奋起来,我想到我也许可以和该睿一起吃晚餐,不晒太阳就晒月亮好了,“我们可以……”
  我又顿住了,我突然想到依照该睿那种特殊的体质,他不能吃五谷杂粮,他只能吃血食。
  我沮丧,但我绝对不会放任自己一直停留在负面情绪里,我可是在商场上所向无敌的厉岚新,我有最坚毅的意志力,我继续冥思苦想,“我们可以!”想到这个提议的可行性,我抚掌大笑,一跃而起。
  我分了一只耳机给该睿,我紧紧挨着他,我很怕他会再次突然丢开我,我就像一个守财奴守着一个失而复得的宝贝那样守着他。我们一起听那首歌,如果这个世界没有你,我说:“该睿,如果你早一点告诉我你喜欢我,并且让我知道我也喜欢你,我们必然早就开始分享一个耳机,到了今日,我们一定已经一起听过无数首歌曲。”
  我知道我的这个指责并不是十分公平,可是,我是女的呀,我总有足够的特权不讲道理。
  该睿听完我的话,他没有吭声,只是转头看我,那种很静很深的凝视,该睿常常表现出一种沉静的洞察力,低着头,很无害的样子,但你可清楚地感受他正在观察,若你不是被他观察的人,你会欣赏他的这种从容不迫又深不可测的态度;若你恰是那个被他观察的人,你会惊惧,因为该睿就是那种能把人看透的人,似乎你一生的罪孽,从小到大的缺点,每一桩你苦苦对每一个人隐瞒的秘事,都在他打量你的瞬间,全部暴露。
  我被他看得满身不自在,我突然很想捂住他的眼睛,不许他再看,但我又不舍得,我辛辛苦苦做这么多事情,把什么都押进去,我为的就是能让该睿感受我的感受,感受到我的幡然醒悟,感受到我对他的感情,我怎么可以捂上他的眼睛呢?视觉和听觉是他如今仅剩的感官。
  我拉开外套上的拉链。
  “你、你、你要做什么?”该睿大惊。
  哈!我笑起来,“你真的不能怪我曾误会你是个结巴。”该睿在我面前真的结巴过很多次,鉴于我们之间对话之稀少,我认为他是结巴也不算冤枉他吧?
  “做、做、做什么?”他还在那边结巴。
  我装模作样清了清嗓子:“给你一个全面清楚透彻地认识我的机会!”我说完又钻进他怀里,他的肌肤很凉,不管我怎么用我的体温温暖他,他摸起来还是很凉。
  同时,还很臭,不是一般的臭。有鉴于我厉岚新是那种会把香奈尔5号喷在内裤上的败家女,我应该对这种味道十分介怀才对。但是实际上,我一点也不。
  只要他是该睿,他拥有该睿的思想、他的意识、他的感情、他的记忆,就算他全身爬满了蛆虫,我还是会用力地拥抱他。
  如果你见过母亲如何给丑陋畸形的病小孩哺乳,你就会明白我的感受。
  母爱很伟大,其实爱情也可以很伟大,只要你爱得够深,只要你肯牺牲。
  我发现该睿正盯着我的放满了糖果的玻璃碗看,他缓慢变化的眼神告诉我他回忆起了什么事情,是什么呢,是否与我有关?过去,我总是那么自大,认为一切事情都必然与我有关,但该睿的死教会了我敬畏,人的眼睛永远看不了三百六十度,你不可能看到一切,你也不可能拥有一切,别人的生活总是和你的一样,别人不会比你重要,但你也不会比别人重要。
  该睿发现我正在看他,他也调回视线看向我,他的眼珠子还是绿色,但不再璀璨,而是颇为浑浊,但我并不敢挑剔,因为这是我必须承担的损失,谁让我在这双眼睛冷锐明澈的时候不懂得去好好珍惜。
第40节:第三部 争取(10)
  “你盯着那儿看什么?你想吃糖?”
  “不,我在想你是多么喜欢吃糖。”
  我大喜,果然他心中转的念头都是与我有关的。我跳下床抓了一大把糖果,又跳回来,我紧贴该睿躺好,然后一口气吃了七八颗奶糖,说真的我一整天都没吃过什么东西,不提起还好,一提起我就觉得我都快饿扁了。
  “你要吗?”我瞧该睿看得目不转睛,我以为他也嘴馋,我一向手快,行动快过思想,我拿起一粒糖随手抛进该睿的嘴巴里,该睿不提防,喉头哽了一下,那粒糖竟被他吞下去,我到此刻才想起该睿是只能血食的鬼魂,“干!”我骂了一句脏话,手忙脚乱地扶起又咳又吐的该睿。
  除了那颗糖,他还吐出不少别的东西,说实在的,还蛮恶心的,嗯,还有,很臭。我帮该睿擦净脸,“对不起对不起!”我用我的脸用力贴着他的,“我不是故意的,我真的不是,我不是故意要陷害你!喂,你,我不是过去那个厉岚新了!”因为该睿老不说话,我有些心慌,嚷起来。
  “我知道。”该睿轻柔地吐出三个字。
  我立即如释重负,心情又雀跃起来。我摩挲他的脸颊,我用力说:“该睿,不管这一次我们会走到哪里,答应我,你不要离开我,我们就这么一直走下去。”
  我是那种任性起来完全不顾后果的女人,我并非不知道后果怎样,我只是顾不上去在乎。
  我认为人都是活在当下,当下的这一秒,所以必须尽情地喜、尽情地怒,不愧对生命中的每一秒。
  我说过这一次我是押上了我人生的全部。我知道等待我的是一个最黑暗最残忍的结局。
  但这是我选的,我不后悔。
  三之九 该睿
  我任由很多事在我眼前发生,我只是坐看,无动于衷,但不是这一件,不是这一次。
  我总是认为这个世界上的人可以分为两种:第一种,认为喜马拉雅山太高,对于攀爬它的念头连想都不要想,他们的人生静如死水,无波无澜,有一种禅静的美感;另外一种人,则会无视一切困难,用尽全力去攀爬,即使成功登顶之后立即就要返回,最后还是要回到起点,但对那些拼死想要攀上峰顶的人来说,他们并不想居住在山顶上,他们要的是攀登时的快感和激情。后一种人明知快乐是短暂的是虚幻的,但还是义无返顾地为了追求它付出自己的一切。
  我总是相信,人生中所有的尝试都像石子在水面上激起的涟漪,不管那个涟漪多大多美,最后还是会消散无踪,水面该是如何还是如何,所以不如从一开始就保持原样,岚新却不是,她会为了涟漪扩散时的美丽而孜孜不倦地朝水面抛掷石头。当涟漪消逝时,她也会觉得自己劳而无功,她也会感受到挫败,她会难过,但她不会因此放弃,她会抛下另外一颗石头。
  我不能认同岚新的人生观,我想就像岚新不能认同我的一样,当初她那般厌恶我,为的就是我们之间的截然不同,如果是她在南极,我则在北极;她是火烈的夏天;我却是万里冰封的雪域。但这并不能妨碍我们之间的心心相印。
  因为岚新突然在我面前脱掉衣服,我心虚,不晓得把视线摆在哪里才算妥当,我逃避着把目光送到尽量远的地方,我看到那个装满糖果的玻璃碗。
  我突然想到那一年,我偷偷跟着岚新,她把书包背在前面,但里面装的不是书而是糖果,她像吃豆子那样吃糖,左一粒、右一粒,很快满包的糖果就变成了满包的糖纸,岚新心满意足地叹了口气。
  我当时就在想,若此刻扑过去咬上她一口,她的皮肤血肉大约也像糖果的味道一般甜美。
  我当然没敢冲上去咬她一口,因为岚新的跟班适时出现了,她们带来了岚新的书本和文具,岚新把书包里的糖纸抓出来塞给她们,有人讨好地递给岚新一瓶水,岚新一边喝水一边被那些女孩子簇拥着走向学校,我听见有人小心翼翼地问岚新,她的鞋子是在哪里买的,怎么那么漂亮。
  岚新笑笑,说,这鞋子还算普通,我想还是因为我的脚长得漂亮。
第41节:第三部 争取(11)
  岚新总是喜欢这么肆无忌惮地夸奖自己,我记得当时我听见她这么夸奖自己的脚,我偷偷地捂嘴笑了,但同时我的视线不由落在她的脚上,我看不出她的脚有多漂亮,但我看到她的脚踝,很细很白又很柔韧的样子,真的很美。
  岚新打断了我的回忆,贴近我,问,你是不是想吃糖?
  是的,我想,想了很多年,尤其是她这种味道的糖果,但是我很怀疑此刻的我还有能力品尝人世间的美味。说到底,我是一只鬼。
  岚新莽莽撞撞地塞了一粒糖果给我,我大咳大吐,岚新也不嫌脏,只是慌里慌张地在旁边道歉,她怕我误会她是故意为之。
  她是真的在乎我,所以这么小心翼翼。
  其实岚新一直都是标准的大小姐脾气,她对待人生的态度就像那次吃糖,对于美好的东西她很贪婪,不懂加以节制,更深一点说,这种不知节制造就了她的任意妄为,比如此刻,她不管不顾地把我从阴间带回来,用邪术令我复活,令我留在她身边陪伴她,至于后果,她满不在乎。
  所谓性格决定命运,一点都不错的,岚新自小就这样,她家的园丁抱怨她的娇气和暴躁,被玫瑰花刺了一下,她就能把满园刚刚盛放的玫瑰花全部拔光,但是第二天又开始后悔,想尽办法要把那些花再栽回去;她家的厨娘抱怨她挑嘴,哪样菜略微做得差一点儿,她就拒吃,而厉老夫人又太宠爱她,总是先把她教训一顿,又吩咐人给她另做……其实我和岚新小时候很隔阂,为何我能知道关于她的这么多秘事?因为我总是竖起耳朵捕捉关于她的每一个信息,唉,当年我花了多么大的精力去喜欢她。
  按照大众标准,岚新绝对不是可爱的女孩子,她不温柔、她不乖顺、她不体贴人。如果你讨厌厉岚新,你大可以说,厉岚新是天底下最可恶的女人。
  但是我就是喜欢她,她的不温柔,不乖顺,不体贴人,娇气与暴躁。
  岚新紧紧贴着我,她摩挲着我的脸,小心翼翼地说:“该睿,不管这一次我们会走到哪里,答应我,你不要离开我,我们就这么一直走下去。”
  “嗯。”我应了一声。
  那一刻,我自己也十分困惑,我不知道我是真的答应她这么留下来陪她;还是我只是虚应她,只是为了我不想再看到她失望的表情。
  我知道,我给了岚新这辈子最沉重的一次失望,当我昏死在她的怀里,再也不能活过来的时候。
  她笑起来就如一枚小小的太阳,我知道,她的那种亮丽的光芒总有消失的一天,如同人总有长大的一天一样,但我绝对不要去做那个熄灭她的光芒的人。
  眼前的岚新沉浸在我终于“复活”的喜悦中,她希望这一刻可以凝固静止,像每一个痴心妄想的小孩祈祷圣诞节永远不要结束那样。
  我不能对岚新说,不,我不能留下来,我不能眼睁睁看你受伤害而我什么都不做。
  我知道岚新在做一件错到极点的事情,她会因此付出无比沉重的代价。我不能眼睁睁看着这样的事情发生。我任由很多事在我眼前发生,我只是坐看,无动于衷,但不是这一件,不是这一次。
  岚新又问到我关于那天晚上她梦到我的事,她认为我的灵体登门拜访了她,而她这个鬼语者不知道出于何种原因无法看到我,于是她撒了一把爽身粉,试图证实我的存在。
  “那晚你在这里!”岚新十分肯定,“你在做什么。”
  我在,我在看她,看她旖旎的睡姿还有……
  我其实并不是故意要骚扰她,只是身随意转,我刚想到她,我人已到了这里。我死后经历了一些我不能理解的事情,当我在医院苦苦挣扎了二十四个小时后,我被宣告死亡,然后我就进入了一片白亮虚空的世界,那是一个很亮很亮的地方,照理这种强度的光线会令人双目刺痛,但我并没有感受到任何不适,那里的味道很甜很香,像是牛奶和蜂蜜以某种完美的比例调和在了一起,我定了定神,这才发现自己身处一个巨大美丽的花园,那些花很美很鲜艳,但我都叫不出名字,花园上空有鸟儿飞来窜去,那些鸟儿很美很轻灵,但我也都叫不出名字,我正在困惑,一个声音在我的耳边用一种奇怪的语言说了一段奇怪的话,我不懂那段话是什么意思,但那种音节和频率给了我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似乎我曾经听过。我转身,想看一看是谁在和我讲话,但待我转过身,我的身后空空如也。我有些困惑又有些惊讶,但我不想深究,我从来都是那种对什么都提不起多大兴趣的人,我盘腿坐在原地,我又想到了岚新,如果说我还有什么兴趣的话,那么无疑岚新就是我的兴趣所在。
第42节:第三部 争取(12)
  我一想到岚新,就出现在她的卧房,她睡得很安稳,身体在蠕动,口中含糊不清地念念有词。之后,我又去了一个很混乱的地方排队,我搞不清大家熙熙攘攘地在那里排什么队,但既然大家都排,我排一排也无妨,于是我安然地随着队列移动,就在这时岚新把我的魂魄带了上来,到了这里。
  “我在……”我不想面对面地对岚新撒谎,但当面承认这件事令我觉得尴尬。那晚,我看着她的在床单下起伏的身体,我的脑中有了一些不好的幻想。
  岚新洞悉了我的心思,坏坏地冲我笑。
  “不许这样对我笑!”我试图说得凶狠一点,但我做不到。
  岚新再也忍不住了,格格笑出声来。
  我觉得通体舒泰,我又想起了那个总是令我困扰的甜蜜疑问,岚新到底是从哪里找到的那么多快乐。
  我们又闲聊了一会儿,岚新问我为何对流浪乐此不疲,难道我喜欢在野地上解决生理需要更甚于在抽水马桶上。说实在的,我并不是很适应她这种近乎于粗俗的直率,但是我喜欢,真的,当她故意说一些淑女不该说的话的时候,我会心旌摇荡。
  我告诉岚新我喜欢在中部荒原流浪,是因为澳大利亚是一个最奇异的大陆,世界上所有的大陆中只有这里没有猴子、猿、猩猩这类的动物,这里唯一的灵长动物就是人类,由此我又谈到人类的迁徙和进化过程。岚新听得津津有味,我不由在心中想,我和岚新确实是截然不同的人,但我们之间可以相处融洽,我们之间可以成就幸福。
  不要说岚新不舍得我们两个就这样错过彼此,就连我这种如此淡性的人,我也不舍得。但是我已经死了,事情还有转圜的余地吗?
  我不经意地提到一个笑话,岚新笑得东倒西歪,我停下来等她笑完,她的眼睛笑得弯弯的,像新月。岚新又开始玩我的手,然后她大惊小怪地叫起来:“哎呀,该睿,原来人死了之后指甲真的还会继续生长,你瞧瞧我长了多么大的一个见识,真是谢谢你,你是我的百科全书。”
  我不曾料到岚新是这么诙谐的人,但转念再想,她到哪儿都能交到很多朋友,难道不是拜她的幽默感所赐吗?还有她那种格外爽朗的笑,她总是擅长于在生活中发现趣事,然后更用力地热爱生活。
  “我真想用强力胶把自己粘在你的身上,这样谁也不能再分开我们,除非——”岚新顿了一下,“除非用刀子把我们割开。”她笑,笑得那么牵强。
  我想,她自己也知道她刚刚说了一个异常不好笑的笑话。而我的心情立即变得十分低迷,我会任由别人在我的眼皮底下宰割岚新?不,绝不。
  这时,门外传来厉老夫人严厉之极的声音:“岚新,开门!”
  我大惊,继而大恸,我知道岚新不惜一切争取的我们之间相处的时间,至此,到了尽头。
  如果我还可以哭,我相信,这一刻,我会流泪。
  岚新看了看我,又看了看锁死的门,她披衣而起,她也把我拉起来,她四处张了一下,“窗帘后面,该睿,过去!”她迫切地嘱咐我。然后她深吸一口气,迎着门走过去,那模样,那么英姿飒爽。那是准备战斗的姿态。
第43节:第四部 借我一缕魂(1)
  第四部 借我一缕魂
  奶奶告诉过我,有个成语叫海枯石烂,可以用来形容爱情之深切。
  “哇!那得爱出多大的重力才能把石头给压烂了?”年纪很小的我嬉皮笑脸地说。
  奶奶横了我一眼。
  那时我太小,所以不懂得,人是因为自身生命的脆弱所以才说这些不可能的狂话,如同一个肚子很饿的人在幻想中享用一顿盛宴,如同一个口渴的人想象口中多了一粒酸梅,然后口水汹涌。画饼充饥的人,不是蠢人,而是可怜人。
  我还知道有块石头叫“三生石”,我很想到它,当然了,我不是想砸烂它,而是想在它上面刻上我的名字,一百遍一千遍,我的名字旁边就是他的名字……
  四之一 厉媚宁
  “……一会儿我领白阴帅去看看,或者有合眼缘的宝物也说不定。”有钱能使鬼推磨,鬼当然也受贿赂,只不过不能用钱去贿赂。
  卸好妆,梳好头发,我走到床边,坐在床沿,又弯腰把拖鞋摆摆整齐,做完了最后一件小事,我终于可以放松自己,我舒了一口气,准备躺下。
  眨眼间,鬼差绕着我的床团团把我围住。
  因为我的女儿中没有一个继承我的天赋,所以我连头带尾做了近五十年鬼巫,直到岚新接班,但眼前这种大阵仗我也未曾经历过。
  这群有数百之众的鬼差,全副武装,目露凶恶之光,像关久的野兽突然被放了出来,迫不及待要大开杀戒,这样的来意不善,这样的杀气腾腾。
  我全身汗毛都竖了起来,室内似乎霎时间就降到了冰点,我的手指很快就冻得发麻。
  我拿起毛毯,披在身上,缓缓站起来,我不能露出丝毫的恐惧之意,不然那些等着食血食精气的恶鬼还不一拥而上把我生吞活剥了。
  岚新这回到底闯下了怎样的弥天大祸?竟然惹得鬼差倾巢出动?她是否意识到她的举动可能牵连到厉家满门?这个不知轻重的孩子,这一回我再不能回护她了!
  我镇定自若的态度果然起到了必要的效果,那些鬼差没有轻举妄动。
  “所为何来?”我只问了四个字,就缄口不语,那些鬼差果然面面相觑,没有谁敢强出头和我打话。
  “厉老夫人。”终于有人出声,不过那人并不站在床边,我刚刚太慌张没有留意到他,此刻我寻声望去,这才看到他站在距床大约十步远的地方,和那些鬼差保持着距离,同时保持着他自己的尊贵。他挥了挥手,那意思似乎是要那些鬼差让开,不要阻着我的路。
  鬼差让开路来,我不敢犹豫,立即抬脚走到他跟前,“怎么称呼?”
  “鄙人姓白。”
  “白阴帅。”我点了点头,既然他尊我一声厉老夫人,那么我敬他一声阴帅也不为过,并不是要谄媚他,此刻我唯一不能犯的错误就是失了自己的身份,阴界可比阳界更讲究身份等级。
  “我也是公务在身,迫不得已夤夜叨扰。”白无常十分谦和。
  “我想我大致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我故作高深。
  “哦?”白无常果然怔了怔。
  “岚新年幼无知,该睿是她幼年同伴,该睿英年早逝,她一时不忍,这才扣住他的魂魄。”我轻描淡写地说,一边说一边在心里大骂岚新,该睿上了转轮台,连我都不敢动他,岚新是不是疯了,在那种公共地方拘走该睿,她简直是不怕阴差上门找她算账。
  “哦。”白无常点点头,“原来如此。”
  “我这就叫她交还该睿的魂魄!然后请出家法狠狠罚她。”我一边说一边朝外走。
  “厉老夫人!”白无常阻止我,“我来,并不是要看老夫人如何教导子孙。”
  果然是个角色,“麻烦这么多位劳师动众地赶来,岚新实在该死,莫若这样,我们厉家传到现在,也少有积攒,一会儿我领白阴帅去看看,或者有合眼缘的宝物也说不定。”有钱能使鬼推磨,鬼当然也受贿赂,只不过不能用钱去贿赂。
  “夫人的好意,我就心领了。”
  我一怔,不知这位白无常是欲迎还拒呢,还是真的正直廉洁。
  “若厉家小小姐只是拘错了魂魄,那本也没有什么大不了,但她违规施用养鬼术,我不拿她回去实在不好交差。”
  养鬼?我的头一下就炸开了。岚新这次真的是罪无可恕!
  留意到我失常的反应,白无常阴阴一笑,说:“原来老夫人并不知道我们的来意。”
  白无常又打了一个手势,鬼差迅速朝我身边聚拢。
  我挺直脊梁,抬高下巴,“好了,我现在知道了,又如何?我的孙女儿养鬼,是犯了错,但天大的错也有补偿的方法。”
  “哼!”白无常冷笑一声,“我倒要听听老夫人所谓的补偿的法子!”
  “不如这样,”我假笑,“厉家独门的御鬼术传到我手里虽然已经不成个样子,但勉强还是可以用一用。不如我们今天就摆开场子练一练,白阴帅也知道,我平日也找到这么多鬼魂来练手。”是时候撕破脸了。
  白无常的脸上阴一阵阳一阵,我知道他肚子里都快气炸了,但表面上不敢轻举妄动,我不由在心里感激我的祖母,御鬼术是她一手独创,威名远播,到了今日还能令阴间的大帅裹足不前。
第44节:第四部 借我一缕魂(2)
  其实,认真算起来,也算我们厉家运气,今日来拿人的若是黑无常,估计我那番话一出口,双方就打得不可开交了,但白无常行事稳重,他拿捏了一下我的那番话,虽说他并不怕厉家的御鬼术,但若真的跟我硬碰硬,那些鬼差势必大有伤亡,他回去不好交代。“老夫人不必动怒。”他又开了笑脸。
  “我也不想伤了和气,不如你去查查我的阳寿,看看剩下的够不够替我那个不肖的孙女儿抵数!”
  白无常闻言大惊。活人谁不畏死,有几人能这样毫不犹豫地放弃自己的寿命,活人最喜欢的都是钱,最不喜欢的都是死,我能为了给孙女儿抵罪情愿折寿,这份慈爱以及处事的果决都令白无常颇为叹服,“只要小小姐立即停止养尸,并且交还该睿的魂魄,那么一切都有商量。”白无常网开一面。
  “白阴帅随我来,”我闻言大喜,“我立即责令岚新收手。”
  白无常却不肯跟来,他似笑非笑,说:“小小姐的房间用了天师符,我不想硬闯,这才来叨扰老夫人。”我一口气差点儿提不上来,这个岚新当真是要气死我她才肯罢休,她原来并非不知道滥用养尸术的后果,她知道,知道得一清二楚,所以她提前做了防备,在门板上画了天师符,她很清楚她的举动会把大批的鬼差引到这里,但她不在乎,她不在乎用厉家满门的安危来冒险!这个撞了南墙都不回头的死丫头,她这次绝对是罪无可恕死不足惜!
  四之二 厉岚新
  该睿就愿意被我这样养着,他很愿意很愿意,因为我们是相爱的。
  “我给你三十秒钟的时间,”祖母的声音冷冰冰地透门传进来,像把无形的剑一样,“你若还是不开门,我立即找人拆掉我面前这堵墙。”
  如果说我厉岚新是言出必行的人,我的祖母就是令出如山,绝对的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我无奈地搬开橱柜,打开门。
  祖母走进来,她站在屋子正中央,目光冷冷扫了一圈,她看到血袋,看到医用的手提冷藏箱,看到我凌乱的床铺,她给了我一个了然于胸的表情,她的目光在正对花园的落地窗前的窗帘上停留了两秒钟,“你也大了,”祖母凉凉地扯起一丝笑容,用那种极尽嘲弄之能的口吻说,“若你的屋中真藏了一个罗密欧,我也不会多么生气,只要那个罗密欧不是死的。”
  该睿从藏身的地方走出来,我有点生气,却又不好怪他,任何有点血性的男人听了祖母的话都会按捺不住。
  祖母本来还能将满腔的怒火暂时性地留在肚子里,但一见到该睿,她立即像被点燃的火药桶那样爆发了。
  “我知道你为什么要诱惑岚新做这种事!”祖母劈头就是这样一句。
  “不是的,奶奶……”我想为该睿解释,我做这些事都是出于我自己的意愿,和该睿毫无关系。
  “这么多年,该睿·戈尔德曼,几乎是你的大半辈子,岚新总在轻视你,她对待你就像对待一摊泥,她连正眼都不要看你,也许连自己都数不清你积攒了多少对于岚新的怒气和怨气,你一直都是心胸狭隘自私自利的男孩子,其实每个人都狭隘都自私,这不能算是多大的缺点,但你比每一个人都聪明,所以当你决定报复的时候,你可以做得了无痕迹,甚至令岚新相信你回应她的痴心是因为你也喜欢她,而不是因为你要报复她!”
  我听着听着,傻了眼,祖母都在说什么呢?她怎么能如此臆测该睿?她把他说得像个化为人形的魔鬼。
  该睿沉静地凝望着我的祖母,他没有立即出声为自己辩解,说真的,我希望该睿狠狠地反驳祖母的指控,而不是这样一言不发,似乎默认了祖母对他的栽赃嫁祸。我听过他的演讲,呃,他在那次演讲比赛中把我打得落花流水,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该睿是个说服能力十分强大的人,只要他肯开口为自己辩护,他可以把他自己说得像耶稣一样圣洁伟大。
  “还有什么报复能比操纵岚新一步一步走向绝路更能令你得到满足感呢?”
  该睿还是沉默以对。是的,我知道他是那种不喜欢多费唇舌的人,但此刻我希望他说两个字:不是。要不是因为祖母铁青着脸的盛怒模样把我吓得不轻,我想我早就跑到该睿跟前用力摇晃他的双臂,“快点跟我奶奶说,不是,不是,不是的!”
第45节:第四部 借我一缕魂(3)
  “好吧,眼下我也不想与你多讲什么废话。”祖母深吸一口气,似乎正在极力克制自己的冲天怒气,她瞥了该睿一眼,那一眼充满了鄙视、充满了厌恶、充满了激愤,如果用成语来表述,那么应该是深恶痛绝,杀之后快。
  其实该睿哪里有那么讨厌,我心中为该睿抱不平,好吧,我承认该睿此刻的形象不佳,OKOK不是不佳,是惨不忍睹!除了烧伤的地方,他略微完好的皮肤上都布满了尸斑,整个人又散发恶臭,祖母已经不止一次把手抬起来想捂住鼻子,但是考虑到这个动作有损她的威严,她只好放弃不做。但是,你问问自己,若你死掉个好几天,还给人装棺埋了,你还能保证你自己是个口气清新没有眼屎的大帅哥大美女?反正我认为该睿此刻的样子就是正常水平左右,没有什么可挑剔的。但显然祖母和我的想法迥然不同。
  “我只问你一个问题,该睿,你不知道岚新眼下正在做的事情会为她惹来多大的麻烦?”祖母用那种轻蔑之极的口吻问,似乎和该睿讲话会污辱她的发音器官。
  我急忙给该睿使眼色,千万不要回答这个问题,摆明是个陷阱呀,祖母大学的时候学的是法律,但她从来没有当过律师,一毕业就开始接管家族产业。
  “知道。”该睿开口,缓缓吐了两个字,然后他的脸轻轻一偏,对着我挑起嘴角。
  那是冷笑,不以为然的冷笑,就像一个职业赌徒赢光了某个傻蛋的钱之后会露出的那种笑容,他一边掏空了她的口袋,一边还要轻贱她,我是个颇为喜欢赌博的人,有时间就去赌场,没时间就上网赌,小赌怡情嘛,OK,我再也没有心情插科打诨了,眼下,我只想揪住该睿的领口,质问他,他为什么要那样笑,他又是对谁在笑?!
  “好!”祖母大喝一声,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撕掉了我贴在门口驱鬼的天师图。
  鬼差一拥而出,像即将沉没的海轮上的老鼠,成群结队。
  “奶奶,你出卖我!”我大喊。
  就在这时,该睿竟然走到了奶奶的跟前,“我一直等着你们来带我回去。”该睿说。
  他竟然这样说!我一阵头昏眼花,差点儿站立不稳。
  鬼差里三层外三层地把我围住。
  “不管你正在做什么,此刻停手,也许我还能既往不咎。”奶奶说,她一边说一边看了看站在门边的一个气度不凡的灵体,那家伙冲奶奶点点头,奶奶继续苦口婆心,“让该睿走,给他一条生路,也给你自己一条生路。谁愿意被人当僵尸一样养着?”
  不,不是的,该睿就愿意被我这样养着,他很愿意很愿意,因为我们是相爱的。
  “是的,我不愿意。”该睿道,他像与奶奶唱双簧似的,配合无间,突出同一个主题:该睿耍了厉岚新。“哈!我才不信呢!”我用力地笑,我相信该睿是在演戏,至于他为什么这么演我还没搞清楚,但是我知道他一定是为了维护我,该睿心中所转的每一个念头都是关于我的,对于这一点,我极端自信。
  我花了这么大力气才能把该睿搞到我身边,我会因为这么一点疑虑就对他心生猜忌?进而拒他千里?别开玩笑了,我厉岚新是那种小鸡肚肠没见过大世面的居家女人么?
  我正努力给自己打气,该睿已经走到那名气度不凡的阴差跟前,那鬼客气地冲该睿点点头,对他十分礼遇的样子,该睿扫了我一眼,对那位阴差说:“我们可以走了吗?”
  干!该睿不像是玩假的呀!一时间我不知道做何感想,只知道我不能放该睿离开。就像桉树林中那一次,他昏死在我怀里,而我什么也做不了,除了哭!不,那样丢脸的懦弱行为可一不可二。但眼下我被鬼差团团围住,他们还个个对我虎视眈眈,我两手空空,半件法器也没有。
  四之三 厉媚宁
  我欠该睿一句谢谢。
  说我一点都不感激该睿,那是假的。
  岚新一打开门,我立即对该睿发动了一番激烈的言辞攻击。知道岚新大胆养尸之后,我勃然大怒,岚新这个死丫头我自然不会轻轻放过她,但眼下我亟需发泄我满腹就要爆炸的怒气,我并非不知道我说该睿的那些话有诋毁的嫌疑,什么他故意驱使岚新养尸,什么他心怀叵测,什么他要报复岚新,如此种种都是我的猜测,我无从求证,换在平日,我断然不会让这些话轻易出口,但此刻只要能够阻止岚新继续犯傻,继续糟蹋自己的人生,我会毫不犹豫把该睿说成天下第一号大魔头。
第46节:第四部 借我一缕魂(4)
  我知道我的话起不到立即震慑岚新的作用,但我知道越是浓情蜜意的小男女越容易互相怀疑,因为太在乎对方,神经过分紧张。我只期望岚新能对该睿起一点疑虑,然后不再拼死保护他,眼下我所能做的只是控制局势,而非制止事态的发展。
  但,大大出乎我意料之外的事发生了,该睿竟然站到我这边,帮了我一把。
  当我用疾风骤雨般的诛心之语诋毁该睿的时候,该睿仅是默默地凝视我,我可以感觉到他在揣摩我的用意。
  我曾形容过该睿的眼神的可惧可畏,像两束可透穿人的身体的强光,给人造成无形的疼痛和巨大的心理负担。
  我也知道该睿猜透了我的用意,当一个人表现得格外卑鄙的时候,要么因为极度愤怒,要么因为极度害怕,我则两者皆具,我愤怒,我更害怕。我不希望我最心爱的小孙女儿受到任何伤害。
  “我只问你一个问题,该睿,你不知道岚新眼下正在做的事情会为她惹来多大的麻烦?”我是在给该睿设圈套,一个徒劳的圈套,该睿比我不知聪明多少,他又岂会上了我的当?
  “知道。”该睿说。他乖乖跳进我的圈套。
  我不明白他为何要这么做,又或者说,我明白却不想承认。养尸法被严禁是因为这是一种伤天害理的法术,把某人的魂魄拘禁在已经死去的身体里,不给其超生,被拘役的鬼魂终有一天会变成恶灵。该睿心甘情愿让岚新养他的尸,若他不是心疼岚新,极力想成全她的心愿,他又怎么会犯这种傻?白无常对该睿的异常礼遇也被我尽收眼底,还有地府这次劳师动众派出这么多鬼差寻回该睿,除了惩戒岚新违规,未必没有别的原因。我几乎可以肯定该睿是很有来历的灵体,他刚死就被破例安排立即进入轮回,可以预见他的下一世必然十分隆重,若他真的像我所说那么自私自利无情无义,他大可以撇下这一世与岚新的纠葛,潇潇洒洒去投他的胎。
  我想我真的欠该睿一句谢谢,谢谢他如此配合地与我合演这场戏,绝了岚新的痴念,令她不至于犯下弥天大错,赔上自己的终身。
  四之四 该睿
  爱她就说不爱她。
  我看到岚新被鬼差团团围住,她身形刚动,数百名鬼差整齐划一地张开血盆大口,似乎有志一同地要把岚新连皮带骨头吞噬干净,鬼差们张开大口的时候,空气中回荡着一种像是一千只老鼠和一千只蝙蝠一起嘶鸣的声音,那种情形之可怕,简直没有语言可以形容。
  我急忙说:“岚新,你不要傻了,为何你就是看不明白我们是完全不同的人。是的,眼下我们会相爱,因为互相忍让所以做什么事情都很合拍,但我们很快还是会分开,你会以我为耻,所以你连想都不要再想起我,而我呢,我会认为自己曾经爱上你是荒谬的事情,一笑置之。等到那时,我们再度相遇,甚至连多望对方一眼的兴趣都没有,你真的希望事情如此发展吗?你不觉得保持着这种将爱未爱的状态其实更加美好吗?我会一直渴望你,而你也会一直怀念我。”
  “我……我根本听不懂你在说什么。”岚新的双唇颤抖着。
  我暗暗下了决心,又说:“我承认眼下你的美貌对我而言胜过世上的一切,但我终有一天不再眷恋你香甜柔软的双唇,当我对你柔滑如丝的肌肤感到厌倦的时候,当我终于受不了你热烈的性格开始怀念独处时的宁静悠然的时候,我会抢先离开你,你会唾弃我,我们会彼此憎恶,以恨收场。”
  岚新嘴唇上的颤抖蔓延到她的整个脸上,她的眼睫剧烈地抖动,似乎强忍着不想哭出来。
  “你承认眼下我的美貌对你而言胜过世上的一切?”她用古怪的语调重复我说过的字句,“你会抢先离开我?”她凄楚的表情在一瞬间全部消失,她柳眉倒竖双目圆瞪,“我恨你,该睿·戈尔德曼!”她终于勃然大怒。
  而我松下了那口气。白无常和厉老夫人交换了一个眼色,两个人的神色都变得释然。
  当厉老夫人夹枪带棒地指着我的鼻子说了我一通之后,我并不愤怒,只是觉得奇怪,厉老夫人并非什么偏听偏信的无知老婆子,而是自尊自重的贵妇人,她竟然毫无凭据地把我讲成一个恶棍,一个流氓,一个会不择手段报复女人的无耻之徒。
第47节:第四部 借我一缕魂(5)
  之前我只是可以感觉到岚新犯了一个巨大的错误,不然她不会和我说:“该睿,不管这一次我们会走到哪里,答应我,你不要离开我,我们就这么一直走下去。”
  我知道岚新会为她错误的举措付出沉重的代价,至于沉重到什么程度我并没有概念,直到厉老夫人不由分说把我狂骂一通,似乎我是她最大的敌人,我很快搞清楚厉老夫人为何突然表现得这么卑鄙,毫不犹豫地在岚新面前抹黑我,因为我听见她的心里另外有一个声音,那是一个可怜的老妇人的惊惧的声音,她说,求求你,该睿,不要再害岚新了。我明白岚新这次要付出的代价是她的生命,也许更多,所以厉老妇人如此紧张,如此无所不用其极地对付我。
  如果说你认为你可以伤害你心爱的人,为着某种或者高尚或者迫不得已的原因,那么我只能说,你并不爱那个人。爱情之所以这么美好,因为它令人毫不犹豫地牺牲自我。
  所以我对岚新说了那番可笑的话,什么“我会抢先离开你”之类。
  我并不是非常在意岚新会因此恨我,但我还是很在意岚新会因此抹煞掉我在她心目中曾经留下的一切美好的印象和情怀。我知道岚新会的,她会抹煞掉我,因为她是如此烈性的女子,当她认定我是个唐璜之后,她只会恼恨我竟然不是死在她手上,然后彻底把我抛到脑后。
  如果岚新真的这么做了,那么我的目的就达到了。
  这也就是我能给予她的最大的爱了。
  四之五 厉岚新
  我已经不顾一切地争取,为何他还是转身离去?
  当该睿说什么“我会抢先离开你”、“眼下你的美貌对我而言胜过世上的一切”的时候,我有种被人连捅了二三十刀的感觉。
  奶奶说的那些话是真的吗?什么该睿其实一直都憎恨我,因为我对他的轻视?该睿一直冷眼等待此刻的发生,他就是要看到我一步一步走向绝境?他太聪明了,他在报复我却毫无所觉,而我还傻傻地相信,他肯让我养尸是因为他也爱我?
  我突然失去了所有的自信,我的心好痛。
  “该睿,你好狠!”
  我听见自己嘶哑的声音在屋内回荡,该睿冲那个很有气派的阴差点了点头,那阴差打了个手势,围着我的鬼差开始迅速朝门那边退去。该睿也开始朝外走,祖母明显地松下一口气来。
  我说过的,对不对,我一直都是那种行动快过思想的人,连我自己都搞不清在那一个瞬间我怎么会做出那样的事情。
  我趁所有鬼差都没有防备的时候,猛地扑向我的“工具箱”。
  “岚新!”祖母厉声叫起来。
  “岚新,不要!”该睿也失了控。
  我蹲在工具箱前迅速地抓起各种捉鬼杀鬼的法器,靠我最近的几个鬼差飞扑到我的身上,我感觉到我的脖子我的肩膀我的后背上一阵阵地剧痛,它们在啃噬我。我强忍着剧痛,抓起震魂铃猛然摇晃,除了门口和该睿站在一起的阴差,所有的鬼差都捂耳狂叫。我乘势起身,奋力舞起钟馗鞭,同时把背后画有五瑞图前襟写有驱鬼符的青色道袍抛掷出去,我为自己开出一条道,我窜到该睿跟前。
  “该睿,我知道你在演戏,我知道!”我根本不给该睿回答我的机会,我继续飞快地往下说,“你答应过不管我们最后走到哪里,你不会再离开我!我知道你会辜负所有的人,但不会辜负我,你会欺骗所有的人,但不会欺骗我!我知道!我相信你就像相信我自己!你放心我能摆平这些人,我们还可以在一起,你也要相信我,该睿!”我用最大音量说,我的手腕被一个鬼差狠狠咬了一口,我吃痛,手一松,钢鞭掉了。
  一直站在该睿旁边的那位阴差似乎不屑于和我动手,他拉着该睿后退,我急了,什么也不管不了,双手齐上,抓紧该睿胸口的衣服,那位阴差冷哼一声,该睿的身体突然倒向我,我被压倒,我知道那鬼差又把该睿的魂魄夺去了,此刻压住我的仅是该睿死去的躯体,我不由又想起桉树林中那一幕,那一刻,我很想哭,数不清的鬼差一拥而入,啃噬我的每一寸皮肤,我痛极,大喊。
第48节:第四部 借我一缕魂(6)
  该睿的灵体猛然回身,他虽然没有朝我移动,但他的上半身明显地朝我倾来。他说他并不喜欢我,哈,骗鬼去吧!哈!我又开心起来,精神大振,我捏住装在口袋里的一把定魂针,扬手撒出去,我又伤了一大票鬼差,我爬起来,全身上下包括脸上都鲜血淋漓。
  “停手,岚新!”祖母嘶声叫道,“你不知道你在做什么!”她快要哭出来的样子。
  该睿在那位阴差的护送下朝外急退,我奋起直追,又有几个鬼差赶上来阻止我,我捏起一张驱鬼符,随手朝一个鬼差的脸上刺去,我的手穿透他半透明的脸,他发出惨烈之极的叫声,痛得蜷缩在地上,那张驱鬼符化为一股青烟消失在我的手心中。
  我终于追上该睿,那位看起来是个大头目的阴差准备出手制止我,我知道他恐怕是今天到场的最厉害的角色,我飞快掏出梵文金刚经,直点他的咽喉,他大惊,一动不敢动。
  “住手!”奶奶气喘吁吁地赶上来。
  我的手悬在空中,手里的经书没有真的插下去,“奶奶,求求你,我是真的喜欢该睿……”我还没有说完,奶奶狠狠给了我一个耳光,我被打懵了。
  “你根本不知道你在做什么,你根本不知道你在做什么!”
  “我当然知道……”
  奶奶反手再给我一个耳光,“闭嘴!这里还有你说话的余地吗?”奶奶打完我立即对那个被我制住的阴差堆起满脸的笑容,“白阴帅,小孩子不懂事,你大人有大量。厉岚新你还不给我撤手?!”奶奶厉声吩咐我。
  以往,面对盛怒的奶奶,倔强任性如我也不得不夹着尾巴向她妥协,但不是这一次,“放了该睿!”我把手里的金刚经又朝那位白阴差的脖子推进一点,“放开他!”
  “岚新?”奶奶没预料我会对她的话置若罔闻,她怔了怔,然后死命地捶打我的手臂,“奶奶,我真的会杀了它!”我不得以威胁祖母,“如果你再逼我!”
  白阴差受不了金刚经的威力,脸上开始抽搐,其他的鬼差看我制住了它们的头目,纷纷缩在一旁观望,不敢再上前一步。
  “奶奶,该睿是真的喜欢我,他刚刚只是演戏而已,说什么他不喜欢我,其实他……”我仍试图寻求祖母的谅解。我承认我爱该睿爱到可以不惜一切,但不到万不得已我不想伤了祖母的心。
  “不是的。”一直沉默着的该睿突然出声。
  我呆了呆。
  “我不是在演戏。”该睿耐着性子和我解释,“白阴差我想我们可以走了。”
  白无常看我正在发愣,他缓慢移动他的脖子,试图避开我手中的经书。
  “不是的!”我用力叫起来,我逼视着该睿,“它不能带你走,我发誓我会宰了它!”
  该睿看着我,像看某种笑话,“请便。我反正总是要走的。”他露出那种疏离的表情,似乎万事万物都不关他的事,包括我,我对他而言从来不是特别的一个。
  他在演戏他在演戏他还在演戏!我用力对自己说,但我渐渐开始不信。我和他,认真算起来几乎不算是朋友。他活着的时候,我们几乎形同陌路,我真的了解他吗?或者,我只是自以为自己了解他。
  他为什么不是在报复我?在戏耍我?在引诱我一步一步走向绝路?他为什么不可以这样待我?我对他而言真的那么重要那么特别?难道他对我的爱不是我自己的幻想?我凭什么这么肯定他是爱我的?我凭什么?
  “我会杀了它,你记好,该睿,是你让我下地狱的!”我忍着泪,我决定用这本法力强大的经书令眼前这位白阴差魂飞魄散,我知道我面临的处罚很可能是永生永世都经受地狱烈火的炙烤,“该睿,你记好,是你让我下地狱的!”我捏紧那本金刚经,指节泛白。
  “若你不怕你厉家满门下一刻全部变成死人,并且死后都不得安生,你就动手吧!”白阴差叫起来。
  “住手,岚新!”奶奶也叫起来,她哭了。
  奶奶哭了,她最爱我,但我只是厉家子孙中的一个,当我不管厉家满门的安危的时候,我知道奶奶的心碎了。
第49节:第四部 借我一缕魂(7)
  我承认我太狠了,“该睿!”我最后一次叫他的名字,如果我要永远背负满身血债,我要拉着他与我一起分享。
  “随便你吧。”该睿不耐烦地皱了皱眉头,转身自去了。
  他是真的不在乎我,他竟然是真的不在乎?!我还需要再赌吗?我如今杀掉白阴差还有任何意义吗?经书跌在地上,我也软软地顺着墙瘫倒。
  奶奶泣不成声,用力捂住胸口。
  白阴差冷森森地说:“厉夫人,我想我们商量好的条件必须再议!”
  奶奶抬头,满脸惊惧。
  该睿就这么在我的视线中慢慢远去,他的步态那么从容,就像一个真正的看客一样,别人在舞台上用尽心力地表演喜怒哀乐,对他而言不过都是一个淡淡的笑话。
  他怎可如此对我?我不服我不服我不服!
  “该睿!”我再度爬起来,窜到他跟前,白阴差猝不及防,它定然十分意外,天底下竟然还真有人像蟑螂似的,如此顽强,“你说,你不爱我!”
  我死死地盯住该睿的眼睛,灵体都是半透明的,该睿的眼睛不再是美丽的绿色,但那眼神一点儿没变,那么静那么沉那么冷。
  奶奶也追上来,她已经无力再端起大家长的架子来制止我,她只是抓住我的手臂,“岚新,奶奶求你,这次换奶奶求你,算了,让他去吧。”
  我置若罔闻,我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该睿,我不信他会当着我的面说他不喜欢我。他喜欢我!之前他是在演戏,是的,就是这样的!
  在我逼视该睿的过程中,该睿的眼神始终没有变化,“何必呢。”他冷笑,然后他说,“我不爱你,厉岚新。”
  四之六 该睿
  我这一世只有一抹亮色,就是岚新。
  争取是一个很简单的词,大家都会说,大家都会用。但不是每个人可以把这个词淋漓尽致地付诸实际。但岚新从来不是“每一个人”,她总是这么特别,她令我真正明白了什么是争取。
  当岚新鲜血淋漓地突破鬼差的包围奔向我的时候,我这种十分淡性的人也不由得热血沸腾,我突然很想和岚新并肩而战,为了捍卫我们的感情和整个世界为敌。如果说我的一生是静思的一生,岚新的一生就是争取的一生,她总是不断地尝试,不断地努力,不断地争取,不断地制造喜怒哀乐,制造恩怨情仇,令她的人生纷乱又丰实,我不能认同她的人生观,但我不能否认某些时候岚新这种痴顽的态度充满了蛊惑的力量,令人不由相信人力定能胜天这种愚蠢透顶的想法。
  我也差一点就被岚新蛊惑,差一点就相信如果我们并肩而战我们会得到我们想要的幸福。就差那么一点,我不知道这算是幸运还是不幸。
  我知道岚新已经下定决心和整个世界为敌,如果我在从旁鼓励她,我可以肯定她会做出最可怕的事,然后令她自己万劫不复。
  岚新并不是无情的人,所以她不是真正自私的人,要她令自己的祖母心碎,要她牺牲自己所有家人的性命,她虽然为了留住我毫不犹豫就做出选择,但并不代表她没有痛不可言。
  说真的,看到岚新这样不惜一切地为我争取,我不禁自问,我真的有这么好,值得她如此付出和牺牲?
  岚新是那种行动快过思想的女孩,我想在她下定决心死都要留下我的时候她并没有细想过我是不是值得。
  如此莽撞又如此可爱的态度。
  我这一世只有一抹亮色,就是岚新,我却连仅有的这抹亮色都把握不了,因为我想得太多,却什么也不肯去做。
  岚新口口声声说她相信我,即使我表现得如此冷酷如此绝情。岚新是个异常执着的女孩子,当她选择相信某些事某些人,她就会一门心思地相信下去,再无旁骛,什么力量也不能真的改变她的信念。
  她是个独特的女孩子,我从来没有爱错她,所以眼下我必须表现出更绝情更冷酷的样子,当岚新逼视我,说,你说,你不爱我。
  我不爱你,厉岚新。我说。
  我这么说,因为爱她。我说得那么逼真,因为我很爱她。
第50节:第四部 借我一缕魂(8)
  四之七 厉岚新
  我真的快要相信他不爱我……
  他竟然可以直视我的眼睛说,我不爱你,厉岚新。
  他怎么可以?他怎么忍心?
  我为了他情愿放弃一切,只做一个养孤魂的人。如同那个又痴又傻的人鱼公主放弃永生的特权,变成海上的一摊泡沫,而最可笑的是,即使她牺牲这么大,也没能真正得到她心爱的王子殿下。
  我为了他不惜灭掉白无常,不惜把厉家变成人间修罗场,不惜搭上我所有亲人的性命。
  我做了这么多,他还是说,我不爱你,厉岚新,用那种倦倦的调子,嫌我烦似的。
  四之八 厉媚宁
  我对该睿说了谢谢。
  我想,即使白无常回去不减我的寿,我的寿算也会因为岚新忤逆的举动减少好多年。
  当白无常威胁岚新说:“若你不怕你厉家满门下一刻全部变成死人,并且死后都不得安生,你就动手吧!”岚新丝毫不为所动的样子,令我伤心欲绝。
  岚新呀岚新,枉奶奶一再为你辩护说,你并不是真正自私的人,其实你很愿意为别人做牺牲,但如今你的行为不是自私又是什么?
  当岚新不死心地拦住该睿,不给他走,逼迫他说,你说,你说你不爱我!我刚刚放下的心又提了起来,我知道如果该睿说,不是的,或者他干脆不说话保持沉默,岚新又会继续发疯,她那副死倔的脾气到了黄河也不会死心的,她因为该睿已经完全入了迷着了魔变得不可理喻。
  我看向该睿,我用眼神恳求他。
  当该睿说出“我不爱你,厉岚新”的时候,我在心里叫了一声阿弥陀佛。
  “你骗我的!”岚新从嗓子眼里挤出这几个字,她看起来那么可怜,我又忍不住心疼她。
  该睿转开视线,看都不看她,该睿的视线无意中落在了我的身上。
  “谢谢你。”我无声地做出这个口型,然后老泪纵横。我很清楚该睿在撒谎,他是为了岚新好所以撒这个弥天大谎,算起来,我老太婆欠他一个很大的人情,厉家满门都欠他这个情,他用一句谎话平息了这场混乱,消弭了一场即将临头的大祸。
  该睿的目光又在我的脸上停留了一秒钟,“我们走。”他低低地对白无常说。
  “不要走,该睿!”岚新竟然不顾尊严地挨近该睿,她踮起脚尖。
  四之九 厉岚新
  我夺了该睿的一缕命魂。
  我用了我的整个少女时代等待一个穿越生死的吻,甚至到了我成年之后我还是满怀信心地等待着,等待着我的奇迹般的幸福。
  还有什么是我没能做到的?我掘坟我养尸我背叛我的亲人我欺骗我的未婚夫我令一手养大我的奶奶伤心,我干尽了罪大恶极的事情,为何我还是不能留住我的幸福?
  在我耗尽我的力量还不能达到我的目的时候,我不得不借助奇迹。我想亲吻该睿一下,我想试试看,我的吻能不能令该睿复活,能不能留住我的幸福。
  他那张半透明的晶莹的脸孔在我的视线中慢慢放大,我听到自己的心跳声慢慢急促起来,我差一点就碰到他的嘴唇,但他在那一刻偏开了他的脸。
  白无常轻蔑地在我脸上扫视了一眼。该睿沉默地随他转身。我知道我做了一件令自己显得低贱的事情,而最可笑的是,我竟还没能做成,因为该睿在最后一秒避开我,我只是徒留一个低贱的罪名而已。
  “该睿·戈尔德曼!”我厉声喊起来,我根本不给他机会转身,我将右手插进他的后脑。
  四之十 该睿
  我实在太习惯于放弃,这次也不能免俗,我离开了岚新……
  我感到脑中一阵剧痛。我听见细微的碎裂的声音。我转身,一道透明的光线被岚新紧紧握入手心。光亮在她的手掌合拢之后遽然消失,像午后拉紧了百叶窗,室内的阳光一下被抽空,一片的阴暗。
  “怎么了?”白无常也飞快转身查看。
  岚新目不转睛地瞪着我,她的眼神告诉我她正在等着我告发她。
  我忍着头疼,不在意地说:“没事。”
  白无常狐疑地看了我一眼,又对岚新说:“你好自为之吧,这事还没完。”
第51节:第四部 借我一缕魂(9)
  岚新依然死死盯着我,她似乎完全没有听到白无常刚刚说了什么。
  我再度转身准备离开,就在我快要把我的视线从岚新身上完全调开的时候,岚新突然把手心里那点晶亮的东西抛进了口中,她用力吞咽了一下。
  “该睿·戈尔德曼,我不相信你。”她说。
  这是我听到岚新说的最后一句话。我并不能确定她的这句话的确切意思,她是指她不相信我刚刚说的,我不爱她,还是指她不相信我一直深爱她?
  也许我不是不知道她话中的含义,只是我不想懂而已,岚新说得很明确,她不信我,不信自然就不爱了,若非岚新不信我深爱着她,她又怎么会放任我离开?
  我随着白无常一步一步走向阴间走向轮转台走向我的下一世,我的心里很痛。痛到茫然。我没有机会搞清楚岚新究竟从我身上拿走了什么东西。
  总之,她把它吞了下去。
  四之十一 厉媚宁
  “我会幸福的。”岚新的声音又变得很轻很轻。
  我一确定白无常他们已经彻底离去,我立即卡住岚新的脖子,强迫她,“吐出来!”
  岚新倔强地看着我,她又用力吞了一口唾沫,像个正在赌气的小孩,故意做一些违禁的事情。
  “你究竟想怎么样,岚新!你告诉我!你强留下他的灵慧魄,你告诉我你能用它做什么,你说!”
  岚新的脸上慢慢露出茫然之色,她怔了好一会儿,突然双手掩面放声哭出来。
  岚新留下该睿的一缕命魂,只是做最后一次徒劳的争取而已。她就像个输不起的小孩,输急了眼红要去抢人家的奖杯,即使她明知那根本不是属于自己的东西,就算抢到手,也不是自己的。
  我没有留下来安慰岚新,因为我精疲力竭,因为还有一个烂摊子等着我收拾,该睿的尸体还躺在岚新的房间,今夜的争斗早就惊动了在家里留宿的萧恩的几个至亲。
  该睿的尸体被发现陈列在岚新的闺房,带来三个后果,一个直接的,两个间接的,性质同样严重。其一、老戈尔德曼对此不能善罢甘休,别人也就罢了,但该睿是他最心爱的幺孙,又英年早逝,老戈尔德曼满腔伤心,他如何能允许别人把该睿的尸体掘出来,为了什么理由都不可以!
  我不得不亲自登门拜访老戈尔德曼,厚着脸皮哀恳老戈尔德曼网开一面。我只能说:“你舍不得该睿,同理,我也舍不得岚新。”
  真没料到我临老了,还要做这种丢人丢到家的事情,在一个男人面前装可怜。
  看我老泪纵横,老戈尔德曼只得作罢,然后不知所云地说了一句:“下不为例。”
  下不为例?谁还敢有下次呢?
  其二、就连岚新的亲姑姑亲叔伯都开始怀疑,岚新是不是真的疯掉了!莫论当晚留宿的萧恩近亲。
  其三、萧恩的家人开始对这桩婚礼产生疑虑,萧恩一个大好青年,为何要娶一个疯女人回家?设身处地为他们着想,我也不能指责他们自私,萧恩的奶奶撞见该睿的尸体被搬出去,差点儿昏倒;萧恩的母亲最近对岚新颇有意见,因为岚新对萧恩的颐指气使,再加上这种磨破嘴皮也解释不清的盗尸事件,萧恩母亲断然决定阻止萧恩迎娶岚新。
  萧恩是很注重家人意见的好男儿,与岚新不同,她全当她的家人不存在,唉,那晚白无常威胁她要用我们厉家满门给她抵罪,她竟然眼都不眨一下,什么样的孩子能如此心狠?我到底还是把她宠坏了,都是我的错。
  我相信如果萧恩来和我说想取消婚礼,我一点也不会怪他,因为从头到尾都是岚新的错。不过,我实在忍不住要惋惜,惋惜岚新错失了一个这么好的丈夫,惋惜自己错失了一个这么好的孙婿。
  但,萧恩显然比我以为的更爱岚新。
  那晚白无常领着大批鬼差护送该睿离去,萧恩第一个出来维持场面,把想出来一探究竟的各位全部又请回房间去,岚新仍蹲在那个角落里呜呜地哭,我留意到萧恩看岚新的眼神,虽然充满了恼怒和责备,但依然十分眷念,当时我就想萧恩可能不会就此离开岚新。果然萧恩走到岚新跟前,说:“还没有天亮,回房再睡一会儿吧?过几天婚礼,才是真正累人的。”第52节:第四部 借我一缕魂(10)
  我听完很震惊,岚新就更震惊了,“你……”她抬起头,一时间没了主张,不知道到底说什么。
  “你忘了昨晚我们讲好的,我帮你,你必然嫁给我。”
  萧恩显得比岚新更急的样子,似乎他反倒怕岚新不嫁给她,我觉得好笑,热恋中的人果然都比较不可理喻。还有萧恩提到的什么“昨晚我们讲好的”,我猜想萧恩参与了这件事。萧恩因此更加难得,岚新在这个事件中的表现可谓穷形尽相,连我这个奶奶都不认为她还有半点可爱可言,但萧恩对她仍是一如既往,“除非你又要反悔!”萧恩急切地道。
  “我……你、你还愿意娶我?”该睿那么绝情地离去给岚新的打击很大,眼下她像个溺水的人,萧恩呢,就是那截浮木。
  “我当然肯!我当然肯!”萧恩一边说一边抱起岚新。
  我当时就想,岚新到底是哪辈子修来的?得到萧恩这样的男人的垂怜,自始至终对她呵护备至不离不弃,似乎老天爷可怜她从小没有双亲,特意给她一个萧恩作为补偿。
  我以为岚新这次会珍惜,只要她还有一点点理智。
  但婚礼上发生的事情证明,岚新连那么一点理智都没有了。
  该睿主动和白无常离开之后,岚新显然受了有生以来最大的挫败和最大的刺激,她突然变得很乖,一点个人主张都没有了,像团面泥,任人捏扁搓圆,整个儿不像她了,我不由在心里想,这岚新明明硬留了该睿的一缕命魂,还任性地吞进肚子里,但怎么反倒是岚新变得像被人勾去了魂魄一般?
  当证婚人问,厉岚新,你是否愿意嫁给萧恩·布莱克,不论富贵贫穷疾病……岚新突然深吸一口气,双目大张,茫然四顾,像个梦游的人突然醒过来一样。
  婚礼是中西合璧式的,我也没有强迫岚新婚后不许冠夫姓,我们厉家的所有的女婿和孙婿都必须入赘,孩子必须随我们厉家的姓,但我对岚新和萧恩的要求却是,只要他们的遗传鬼语天赋的孩子姓厉,其他的都随便他们自己,我对萧恩格外优待,因为我实在喜欢这个年轻人,我实在搞不懂为何岚新就是不能对他钟情。
  “我不……我不要!”岚新把手上的花球砸在地上,提起裙摆就要朝外跑。
  我差一点就张手捂住面孔,我真的觉得无地自容,萧恩家那边的亲戚群情激奋,炸开了锅一般,他们本来就不赞成萧恩迎娶岚新。我也算是见惯大场面的,但一时间我也不晓得如何处理这个局面。
  倒是萧恩,一把拉住岚新,“我知道你还忘不了他,不要紧,我给你时间,我不会强迫你,只是不要丢下我不管,我——我求你!”
  那一刻我都被萧恩感动了,我这个当祖母的都开始嫉妒岚新竟然得到了一份如此完整的爱,而且还来自一个如此无可挑剔的好男人。
  “对不起!”岚新是选定了立场就不会变的女人,这种决断力常令她显得十分无情。
  后来萧恩彻底消失在岚新的生命中,我对此始终觉得惋惜,这样的男人就算当不了夫妻,做朋友也是百益无害,可是岚新就是不肯再去巴结萧恩,萧恩的事业后来发展得极快,没多久就变成亿万富翁,可是岚新提起他,仍只有那样一句话:“确实是我对不起他。”
  婚礼的事情过去之后,我决心要严惩岚新,我绝对不能准许我的孙女儿用那种轻慢的态度对待她的家人。我要岚新一辈子记得这个教训:永远不能背叛出卖你的家人!
  就在我准备付诸实施的时候,阴府的人捉走了岚新,助了我一把力,当岚新被放回来之后,我立即明白我再也不用费神去惩戒岚新了。
  经过白无常带队上门拿人的那晚的恶斗之后,岚新身上留下不少皮外伤,虽然流了不少血,但伤势并不算严重,岚新被从阴府放回来之后,她却连站立的力气都没有了,我立即检查她全身,她的身上神秘了多了很多道已经痊愈的巨大伤痕。岚新缓了口气,跟我说:“奶奶,我和那个白无常谈过了,我让他取消掉你们之间的约定。减寿,奶奶你疯了?”她一边说一边喘。
第53节:第四部 借我一缕魂(11)
  我反手给她一个嘴巴,“什么时候轮到你给奶奶做主了?”我一边说一边潸然泪下。
  岚新并不是不爱她的家人,但她是个目的性太强的人,她会为了达成自己的目标做一切事情,应该的不应该的,这是她的天性,改不了的。我也讨厌她的这种天性,但我不能因此不爱她。
  “奶奶已经活到头了,活够了!你傻不傻?”我不减寿,岚新必然受更多的罪。我明白,白无常看起来很好说话,但岚新那晚在他的手下跟前制住他,还差点儿叫他魂飞魄散,他绝对不肯善罢甘休的。
  岚新后来足足休养了半年,才大致恢复健康。我一直想搞清楚岚新在地府到底经历了什么。岚新不肯说,只打岔,说什么,做生意失败了总要承担损失,有什么好讲的?
  有时候岚新被我缠不过了,也装模作样地敷衍我,说:“他们讲我是百年,哦,不,千年难得一见的烈性女子,所以他们十分钦佩,决定对我网开一面,小惩大戒。”
  “小惩大戒?你自己数数你在床上躺了几个月不能下床!小惩大戒!”
  我相信岚新在地狱那一整夜经历的事情极端可怕,一般人哪怕看看都会精神崩溃,莫论亲身经历,但岚新最后还是挺过来,恢复健康,我最心爱的孙女儿就是如此的顽强和坚毅。
  她卧床的时候,我们娘儿俩闲聊,她问我:“奶奶,是不是有句诗叫作‘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我说:“是。”
  “多么美!”岚新慨叹,然后望向窗外,说,“奶奶,我想去看看该睿那个混蛋的坟。”
  我鼻子一酸,故作镇定,说:“好呀,你是需要多出去走走。”
  果然,她依然忘不掉他,在他为她带来那么多苦难之后,她还是元气充沛地继续爱他,我一时间百感杂陈,说不清内心是悲是喜。
  我又想到该睿小时候写的那首诗“诳语绝卿念,汝非意中人”,我回忆该睿那天晚上的反应,他一再地说出或者表现出他对岚新的不在意,他用那么逼真的表情说,他不爱她,但我却因此抛开了对他的一切成见,真心实意地相信他爱岚新,一点也不比岚新爱他少。
  也许因为该睿实在太聪明了,所以我打心眼里不肯相信他是正直高贵的人。我的逻辑就是,一个太聪明必然太会为自己打算,他还如何正直如何高贵?但该睿那晚的言行处处透着正直处处透着高贵,他处处都为岚新着想,甚至为我这个老婆子着想,为我们厉家着想,真正是爱屋及乌呀。
  我也说不清为何之前我那么笃定该睿不爱岚新,至少不是什么纯粹的爱,我把他想得很坏,什么报复岚新呀,迷恋岚新的美色呀,我不明白我的那些奇怪的念头都是从哪里冒出来的,也许,也许,也许——因为我从来没有经历过真正的爱情。我和老戈尔德曼之间的一切没有发生就全部结束了,我只隐隐约约听说我结婚那一天滴酒不沾的他醉倒在大马路上,然后我们各自过自己的生活,生儿育女,麻木地让生活继续下去,如今我面对他时心境十分坦然,因为我已经差不多全然忘记我曾经爱过他。
  岚新叉腰站在该睿的墓碑前,她已经中气十足骂了二十多分钟,但还是一点结束的意思都没有。
  “……等我找到你,我一定毁了你生活,我会想办法让你不能人道,我会刺瞎你的眼睛,让你再也不能用那双眼睛勾女人的魂……”
  岚新越骂越开心,并不像是真的生气的样子。
  我听着好笑,岚新凭什么就那么肯定该睿转世后一定是男身,一定仍拥有那样清锐的绿色眼睛?岚新的态度仍像一个任性到家的小孩,坚决地相信月亮是可以摘下来当玩具的。岚新经历了这么多事情,但是她积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一点没有受到损伤,我为此大觉欣慰。
  “我一定要强迫你娶我,然后让你身边所有的人都笑话你娶了一个老太婆!你也不用怪我对你太心狠,因为你真的从你的上一辈子就开始欠我!”
  那晚该睿一再表示他不喜欢岚新,我感觉到岚新似乎相信了,她伤心失落,但并没有准备放弃,很显然她一从打击中恢复,就立即决定再接再厉,我认为岚新心里是这么想的,好吧,这辈子没能让你爱上我,是我本领不够,而且我确实有态度问题,不过既然你都转世投胎了,那么我们就开新局再来过!
第54节:第四部 借我一缕魂(12)
  岚新死缠烂打的本领真的是天下无敌。
  我相信任何有责任感的家长都不会告诉自己的孩子,不懂得放弃是一项良好的品质。人必须学会放弃,悲观一点说,人生就是由一场又一场的放弃书写的,适时地放弃是避免受伤害的唯一方法。而且人的天性都是好逸恶劳的,当你明白并不是所有的努力都能获得回报,即使你花费所有的力气不惜一切地争取,大多数人都会选择不去争取,或者早早地放弃,这是人之常情,无可厚非,人生也许因此平淡,因此不够快乐,但至少达到一种无得无失的平衡。
  岚新不同,她格外自信,这应该是我过分宠溺她的副产品,自小不管她想要什么,最终都会要到手,这给了岚新一种十分饱满的自信力,她坚定地相信自己可以获取自己想要的东西,所以她可以一直勇气十足的争取,绝对不放弃。
  我并不赞同她这种偏执的态度,但我很喜欢,因为给人一种很有希望的感觉。
  “岚新!”我忍不住打断她的墓前演讲,“你知不知道该睿曾经写过一首诗。”
  “奶奶,不是吧,你到了这个时候还要念叨该睿的中文水平比我好?”岚新大惊小怪地叫起来。
  我被她逗乐,笑着说:“我认为他是为你写的,其中有两句是,诳语绝卿念,汝非意中人。”
  “嗯,然后呢?”岚新的神色变得颇为凝重,我知道令她安静下来的不是那两句诗,因为她很可能还没搞懂那到底是啥意思,令她突然静默的是我说“那是他为你写的”。
  “诳语绝卿念,就是我故意说谎要你断了念头,汝非意中人,你不是我心爱的人。”我一句一句拆开来解释。
  岚新眨了眨眼睛,先是困惑后又是不太敢相信的样子,“奶奶,你是说,他说他不爱我、不在乎我,都是说出来骗我玩玩的?”
  我点点头。
  “干!该睿!”岚新拔脚踢在墓碑上,然后又蹲下来对着墓碑又搂又亲又抱。
  我被她情绪化的举动再度逗笑。
  “我会找到你的!混蛋!”岚新把脸颊紧紧贴在墓碑上,“我会找到你的!”她突然又跳起来,张开双臂,对着天空狂喊。
  我笑着摇了摇头。
  “我会幸福的。”岚新的声音又变得很轻很轻。
  我笑容变得有点酸楚。我一直认为我的不幸福是因为我的祖母订立的那条不近人情的家规,但此刻对着岚新,我突然发现我的不幸福是因为我没有用力争取。即便很多年后,岚新仍然要面对一个令她失望的结局,但至少她可以拍着胸口对自己说,我真的尽了全力,我没有留给自己遗憾的余地!我可以吗?我不可以!
  我想到岚新曾经对我设定的那些淑女准则不以为然,她嚷嚷着,拜托,奶奶,我可是要踩着三寸高跟鞋和西装男抢出租车的。
  我一直不能理解好好的女孩子为何要跟人抢东西,而且还是在打扮得很漂亮的时候,我更不能理解那些男人为什么不能让着小姑娘们。
  但看到岚新张开双臂对着天空大声地叫喊,我不由在脑海中描绘岚新和西装男抢出租车的画面,我仍然认为那种姿态有悖淑女形象,但同时我又觉得那种样子的岚新非常的彪悍,非常的威风,也非常的美丽。
  岚新说,她会得到她的幸福。
  她会的。我这么想。这不仅是一个祖母的祝福,也是一个女人的祝福。
第55节:尾声 我要的幸福(1)
  尾声 我要的幸福
  嗨,大家好,我是厉岚新,最近我挺忙,孜孜不倦地研究各种美容资讯,不但从各类时尚杂志,也从各种古老的书籍中,我开始相信祖母的话:老祖宗都是最有智慧的。
  虽然我早就结束了我的生意,但我还是每天都过得很充实,当然了,一如既往地斗志昂扬。
  如果说我现在算是有个职业的话,我相信我的职业就是学生,就是那种被认为是无法适应社会的靠着不断拿学位来度日的失败群体“职业学生”。
  失败这两个字与我厉岚新无疑是绝缘的,我这么求知若渴,为的是祖母的一句教诲,“腹有诗书气自华”,我研究各种驻颜方法,最后得出一条真谛,只有心境年轻的人才能显得真正的年轻,而读书无意是令心境保持纯洁的最好的方法。于是我断然结束我的事业,发誓此生都不再做生意人,不再与人勾心斗角,不再成天算计如何把别人账户上的钞票转到我的账户上。虽然与奸商打交道是我最喜欢做的事情,令我热血沸腾激情昂扬充满了成就感,但是舍得,有舍才有得,我必须抓大放小,因为我有更想得到的东西。
  大约是做职业学生做得太久了,我越来越懒散,越来越喜欢发呆,常常就是素面朝天扎着马尾穿着棉质的休闲衣服在沙发里窝上一天,看完一本或者几本书,然后感慨地抬眼看着天花板看上一两个小时。
  祖母取笑我,说我越来越像该睿,我不明白祖母为什么要这么讲,难道因为我越来越不喜欢在人前出风头,越来越喜欢选个安静的角落无所谓地观察来往的过客和在不知不觉中溜走的岁月?
  祖母一针见血地说,因为你模仿他,也许你自己都没有发现。
  人会因为太想念一个人而模仿他吗?我不知道,我不认为我在模仿该睿,但我承认我一直那么想念他。
  如今祖母提起该睿,态度越来越宽容,虽然我至今保持单身令她一想起来就要发急,然后就会顺便提到萧恩,萧恩时不时还会致电祖母,问候她的身体情况,祖母因此对萧恩更加赞不绝口,她依然认为萧恩是我最该嫁的人。
  “他最小的孩子都上了小学!你呢?”
  “哦,我把我下的蛋冷藏保存了,放心。”
  祖母愣了好一会儿,才明白我说的“蛋”到底指的什么,不可避免的,她又口不择言地把我训了一顿,似乎我仍三岁大。
  “放心啦,总有一天会派上用场的。”我一边说一边佩服自己的思虑周详,虽说厉家人有长寿因子,我的太祖奶奶生最小的孩子的时候是四十九岁,但我还是应该防备我的生理警钟提前敲响对不对,“只要时机到了,奶奶你还抱得上小岚新啦!”也许是个小该睿呢!我偷笑起来。
  “你为什么如此自信?”奶奶问,问这话的时候她的语气突然变得十分沉痛。
  这个问题没头没脑,但我知道奶奶在问什么。我沉默了一会儿,一时间我也不知道怎么回答奶奶才能不让她伤心。
  我不否认很多次很多很多次我深夜失眠,因为懊悔因为空虚因为无能为力而失声痛哭,但是,这并不代表我第二天起床后就不能够继续笑脸做人。
  奶奶说我在模仿该睿,其实她说的不算全对也不算全错,我为他保持心境的年轻,我为他冷藏我的卵子,我为他始终不嫁,我确实让该睿深刻地影响了我的生活,我总是那么痴心妄想又真心诚意地等待命运给我第二次机会把他带到我身边。
  “奶奶,你几时见过你的孙女儿我不自信的样子了?”我笑嘻嘻地拿起一包软糖,走到太阳最炽烈的地方,眯着眼睛,快乐地大嚼起来。
  如果我想显得比实际年龄年轻很多,那么我必须很快乐,始终很快乐。
  我知道这样等待该睿是无望的,但我不允许自己绝望,所以我从来不绝望,我的生活很充实很有条不紊地进行下去。
  每当许久不见的朋友问我,最近如何,我总是理直气壮地说,我很好,我好得不得了。
  很巧地,我从左边这个车门上了出租车,那个男孩子从右边,同一时间,我们坐进车厢,然后不可避免地面面相觑起来。
  “我先上来的!”我先发制人。难得回一趟纽约,果然一下子就碰上和女人抢出租车的无耻西装男,嗯,好吧,他没有穿西装,但他绝对是男的!OK OK,男孩儿。
  “你去哪里呢?女士,也许我们同路。”小男孩很客气地说,他的英文带着一点点欧洲音,听起来着实性感,OK OK,他看起来不足二十岁,我这样形容他有调戏的嫌疑。
  “不可能!”我干脆利落地终结他的痴心妄想,想和我拼车?其实也不是不可能,我厉岚新毕竟离开商场很多年,早就不再那么斤斤计较,但是抢出租车这种游戏我已经很多年没有玩过了,所以,对不起了,小天使,“下去!”我又摆出当年的厉岚新那种吓死人不偿命的罗刹面孔。
  小男生果然吓了好大一跳,毕竟像我这么凶神恶煞的女人相当之少见,而且我打扮得像个自由艺术家,理应十分好讲话的样子,最重要小男孩甜甜的面孔告诉我他是那种蜜罐子里泡大的小孩,从他的外婆奶奶到他的妈妈姑姑婶婶阿姨到他的女老师到他的女同学到他的姐姐妹妹,他就是那种被女人联手宠大的小孩,小时候被人抢过来抢过去地又亲又抱,大了就被无数女人放在梦里想入非非,被女人这么直白地拒绝和打击,对他而言恐怕是破天荒头一遭,他涨红了脸,手忙脚乱,开车门开了半天,我还不死心,加了一句:“需要我下去帮你开车门吗?”
第56节:尾声 我要的幸福(2)
  他狼狈地下了车,站在车窗边,我吩咐司机开车,然后从车窗中探出头,“我要去纽约大学,你呢?”
  小男孩的眼神微微一凝,我立即明白他要去的地方果然也是纽约大学。恶作剧成功,我乐坏了,直冲他挥手。
  小男孩傻乎乎地误以为我是让他再上车,拔腿追了几步,直到他看清我脸上可恶的笑容,他才反应过来自己会错意,雪白的脸涨得更红,讪讪地收住腿,站在那里不知所措。
  我笑到肚子疼,我不禁想到祖母早年的担忧,她怕我真的丢下一切满世界去找该睿,她也不怕别的,她就怕我在该睿几岁大的时候找到他,然后干一些不该干的事情,最后被人以猥亵儿童罪抓进牢中,令我们厉家蒙羞。
  奶奶的想象力之丰富令我听完她期期艾艾的提醒之后,当场把一口热茶喷在她脸上。
  幸好,时光飞转,奶奶不知所云的担忧终于可以完全放下,掐指算算,该睿已经过了十八岁。
  说真的,我从来没有尝试过去找该睿,我承认我是为该睿做了很多昏头的事情,比如拿厉家全家的安危来冒险,虽然奶奶最后原谅了我,但我自己不能原谅自己,每次忆起,我都十分愧疚,当然了还有萧恩的事,我承认当年我为了留住该睿确实无所不用其极,但后来我没想过去找该睿,天啦,我该怎么找,我并不知道他转世后是在哪个国家那个省份,性别如何,相貌如何,人海茫茫,我能怎么找?我又不是西藏的喇嘛,他们至少有那个盆,所以才敢去找那个转世灵童,我可什么工具都没有。我和阴差的关系因为那场血腥打斗而搞得很差,就算我大力贿赂,它们还是守口如瓶,所以我能做的只是等待缘分再度把我们牵系到一切。
  这是一个虚妄的等待,我知道。但是除了等,我别无他法。同时我无从怨恨,因为这是我种的因,我必须收这个果,该睿一直在我身边,是我不懂得珍惜。最无助的时候,我会想如果我和该睿有过一次亲昵接触,只要一次,我也许就能孕育一个他的孩子,然后我就真的可以让过去的事过去,不必这么苦心等待。
  虽然我嘴硬,但这种等法,真的很苦。
  如果真的可以有这样一个孩子,那么到了今天他大概也就是那个天使般的小伙子的年纪。
  我一路胡思乱想着,下了车,一抬眼,那个男孩雪白又精致的脸撞进我的视线。我心想,还真是巧了。
  “哎呀,我认得你!我记得你!”他像发现新大陆那样大声嚷嚷起来,“我记得你!我记得你!”
  我斜了男孩一眼,怎么样呀,想报复,想打架呀?我开始戒备,同时十分懊悔自己没有穿上高跟鞋,那可是一种十分好用的武器,踹踢踩都可以,鞋尖鞋跟都有无穷妙用,最妙的是脱下来拿在手上还可以钉锤敲打,当之无愧的万能武器。
  “我记得你!”男孩伸手要捉我的手臂。
  “哈!”我断喝一声,我对自己的音量之浑厚嘹亮感到十分满意,我果然还是宝刀未老呀,小男孩那张雪白的脸吓得更白了,那层因为激动而起的淡淡红晕像被人一下子用卸妆棉抹掉了一样。我再斜他一眼,抬脚准备扬长而去。
  “我……”他还不死心。
  我用力瞪他,他开始脸红,越来越红,越来越红,干,红得我都忍不住跟着他面红心跳起来。要命了,我落荒而逃,然后开始检讨自己,难道因为我近年约会太少的关系?没有约会不是因为没人追我,开玩笑,我可是美艳无敌的厉岚新,而且我这么擅长于保养之道,看上去不足三十岁的模样,心态就更加年轻可喜,追我的人依然多如过江之鲫,我又是不折不扣的现代女性,绝对没有一丁点儿牌坊意识,守活寡这码子事绝对和我无关,而且这些年我也遇到过不少令我兴致盎然的约会对象,但问题是,这么高昂的兴致总会在一餐饭的时间内冷却如冰,待我起身离开餐厅的时候我的内心只有一个想法,索然无味。于是乎,我在我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时候过起了清心寡欲的修女生活,而且一过过了很多年,虽然过了很多年,但是我自己仍然不敢相信当年那个夜夜笙歌物欲至上的厉岚新竟然可以沉溺在纯粹的精神恋爱中,将柏拉图进行到底。
第57节:尾声 我要的幸福(3)
  “我记得你!”
  我跑开很远了,还能听到那个小男孩在我身后喃喃低语,幸好他胆子太小不敢追上我,不然我可就……不能想,不能想!其实今天我来这里是为了参观一下这所学校鼎鼎大名的电影系,我已经读过园艺景观、服装设计、英国文学、欧洲历史、东亚文化、宗教学,有的读完拿到学位,有的则是读了一两年就走开了。反正我过去的积蓄绝对够我花到死,我又是天生的千金大小姐,就算我仅仅依附家庭我也可以一辈子丰衣足食活得无忧无虑,所以我可以这么任性地让自己的生活保持在这种极端不负责任的状态,不事生产,不结婚不组织家庭,对整个社会而言,我可算是一只蛀虫。
  其实,我绝对没有我自己所以为的那么积极。其实,我从来没有真正从该睿离世的哀伤中解脱出来。其实,我这么多年活得就像个幽灵,那晚,我抢走该睿的一缕命魂,但这么多年来,真正失魂落魄的那个人却是我。
  我没有立即去电影系,而是找了张长椅,坐下来,缓缓精神。
  我感觉到有人在看我,我没有回头求证,我猜测还是那个小男孩,过了好一会儿,他终于胆战心惊地走到长椅前。
  “我可以坐下来吗?”他很有礼貌地问。
  “不可以。”我继续延续我的粗暴无礼。这个小男孩有古怪,我提醒自己要和他保持距离。不是因为他不可爱,而是因为他太可爱,这么多年我都心如止水,却因为他一次脸红而破功。
  后来我回想我当时的心态,我发现我当时的心理可以用一个成语来形容:近情情怯,其实当时我的下意识中已经感受到一些事情,但我不敢承认。
  “不,你一定要听我说!”小男孩激动无比,脸蛋更是涨得通红。
  “拜托,你能不能不要动不动就脸红!”我急了。
  他更急了,又急又愧,“对不起,女士。”
  “女士你个头!”我对那个称谓十分介意,“有话快讲!”有屁快放,我好不容易把后面那句给忍住了。他急急开始叙述,虽然说得很快,但并不混乱。他先是自我介绍,说他叫布兰特,在英国出生,在瑞士长大,父亲是公爵,他智商217,阅读速度一秒钟300字,他是绝对严格意义上的天才,下个学年开始他会加入加州的脑科研究中心,成为该中心有史以来最年轻的研究员,今天他来纽约大学是为了探访他读博士时的同学,那位同学在研究选择性失忆方面又取得重大突破,而他自小就被选择性失忆困扰,他记忆能力超群,读书过目不忘,但是他从来记不住“人”,他的父母一度为此伤透脑筋,他直到今日为止每天早晨起床之后都必须翻看一本随身携带的相册,认清他的每一个家人和朋友。不过——这是一个极端重要的转折,他从来记不住“人”,但他记住了和他抢过一趟出租车的我,这是他有生以来从来不曾发生过的事情。
  我用力吞了一口口水,一个念头从我的心头一闪而过,但我立即把它剔除。
  “这不是很奇怪吗?女士。”他殷切地看着我。
  “女士你个头!”我手快,一巴掌拍在他的头上。
  他被我打傻了,一声不吭,但是并没有露出不快的样子。
  我感觉自己像是虐待了一只无辜的小狗。
  “我一定要搞清楚究竟发生了什么,为何别人都不能在我的脑中留下记忆,独独你不同。”
  为何独独你不同?他问。
  “好笑,我怎么知道!”我嘴硬。我真的不知道吗?不,不是的。但我不敢承认,我真的不敢承认。我一直都是胆大妄为的女人,这么多年从来不曾变过,但我绝对不敢对自己说,呀,我可能找到该睿了。
  我宁可承受永生永世都找不到他的痛楚,我也不能承受可能错认他的失落。
  “求求你,女士!”布兰特涨红了脸,同时眼圈泛红。
  “女士你个头啦!”我尖声叫起来,同时跳起来就想跑,“不许再跟着我!”我的声音越来越尖利,说真的,很像气急败坏的巫婆。
  我真的决定就这么逃开算了。
第58节:尾声 我要的幸福(4)
  “求求你……”布兰特不敢再追,他留在原地,可怜地捏着拳头,他开始记事起就受到选择性失忆的困扰,有关父母亲友的记忆总像中了病毒的文件一样频繁的被强力删除,他永远记不得父亲曾为他举办了一次百万美金的豪华生日宴,他永远记不住母亲为了他的失忆夜夜以泪洗面一度精神失常,他一直积极配合治疗,甚至后来自己也选择脑科,但他的病似乎全无治愈的希望,今天他发现自己竟然可以记住某个人的脸,某个人的言行,布兰特就像一个以为自己永远找不到回家的路的走失的小孩突然看到了自己家的屋顶一样,但我粗暴地拒绝帮助他,布兰特悲从中来。
  我逃开了足有二十米远,说真的,我也不晓得我为何又转身跑回去,似乎真的是冥冥之中一切自有天定,当然了也要感激我那种行动快过思想的行事风格,“你最喜欢听哪首歌?”我顿了顿,选择了这个称谓,“小屁孩!”
  布兰特揉揉眼睛,急匆匆地答:“如果这个世界没有了你。”
  我感觉我像中了弹,“那么古老的歌?”其实我已经百分之一百二十地肯定眼前的这个叫布兰特的少年究竟是谁。
  “对呀,不知为何,一听见就喜欢,有时一天要听上十几二十遍。”
  听到这里,我放声痛哭。我也不太明白自己为何一下子哭得那么惨,也许内心深处我认为我根本不可能再找到该睿。有的机会,一辈子只能有一次,当我在年幼无知的时候选择轻视该睿,我就失去了我这个唯一的机会。
  “女士……”布兰特吓得手足无措。
  “女士你个头啦!”我一边哭一边严厉地挑剔他。
  布兰特噤声,过了一会儿,他小心翼翼地递过来一张纸巾,我的眼泪流得那么快,我并不是故意的,但其中还是有几滴溅在了他的手背上,然后——我们两个都看到了,其中一滴泪渗入他的皮肤,同时一道白光一闪而过。
  我抬头,瞪眼;布兰特也抬头瞪眼,我们两个大眼瞪小眼,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问他:“你知道我是谁?”
  “嗯,岚新。”
  祖母常常说,岚新呀,人家问你最近如何的时候,你能不能谦虚一点,只说,
  托福,还过得去。
  我说,好呀。
  但等到下次又有熟人问我,岚新,怎么样呀?我还是迫不及待地大声说,好呀,我好得不得了。
  我并不是不想低调做人,但我实在做不到,因为,我实在太幸福了,我好希望每一个人都知道。
第59节:楔子 溪岙的梦
  许一个天堂
  楔子 溪岙的梦
  两岁大的小孩子才懂得做噩梦。溪岙却相信,她刚刚出生就会了,甚至,她还没有出生的时候,甚至,她还没有被孕育的时候,甚至,她站在地狱或者天堂的门口的时候,甚至,在她的前一世还没有死去时候。
  梦里没有妖魔鬼怪,没有嘴巴能够吞下一颗人头的毒蛇,没有变形的哥特式尖角建筑,没有骷髅头行走在暗黑的石桥上,只有一片软弱的灰红色,视线尽头太阳的光轮竟然是薄薄的白色,似乎是个阴天,又似乎是轮快要沉落的太阳,那真是一片无精打采的景象,好像被水浸泡过的纸人一样的农夫农妇以各种扭动的姿态收割葡萄,远远的还有一片靛蓝色的树。
  每次,溪岙都会被梦中的压抑景象逼得哭出声来。小小的她无法面对这种由生命深处涌发的孤独的痛感,那是专属于成年人的痛感。
  每次,梦里都会有一个声音问她:溪岙,你愿意一如既往地照看他吗?
  溪岙说,我愿意。
  溪岙,你愿意一如既往地爱护他吗?
  溪岙说,我愿意。
  溪岙,你愿意一如既往地倾听他,令他燃烧的灵魂不那么苦楚寂寞吗?
  溪岙说,我愿意。
  梦里的声音又说:溪岙,你甚至愿意代他身受他的苦、他的罚?甚而至于代他经历他的死亡?
  溪岙还是说,我愿意。
  那时,溪岙并不知道那个梦里纶音所说的“他”是谁,但溪岙被那股神秘的强烈的无从解释的冲动主宰了,她要去保护!她要去守候!溪岙说不清理由,但是溪岙可以感觉,那就是她的生命意义。
  全部的意义,全部的真谛,全部的全部。
  第一章 隔壁的小弟弟
  溪岙·唐卡的童年在波士顿北部的一个房价低廉的老城区里度过,父亲在离住处最近的街角的杂货铺里上班,母亲则待在家里料理家务和照看溪岙。
  唐卡家的房子是不用付租的,溪岙勤俭的老祖父老祖母买下了这座两层的小公寓并且留给了儿子,也就是溪岙的父亲,斯图镇上的人都称他为“唐卡老爹”,他是出了名的正派人,沉默寡言,只有看见小孩子的时候才会展露笑容,显得无比亲切。唐卡老爹还有一手炉火纯青的木匠活。唐卡夫人,也就是溪岙的母亲,曾是纽约城里大户人家的女儿,虽然嫁给了贫穷的丈夫,过了这么多年勤俭的生活,但雍容的气度仍令她在这个人数不足三万的小镇上鹤立鸡群,总有些爱美的妇人和临近成年的女孩子上门请教衣服的做法、穿法。唐卡夫人总是有问必答,有求必应。
  溪岙呢,也是规矩听话又活泼可爱的好孩子。唐卡一家是斯图镇上的模范家庭,人人羡慕的对象。
  唐卡老爹虽然赚得不多,但唐卡夫人极善持家,孩子又那么听话,从来不向父母提任何过分要求,故此,唐卡家的生活蛮过得去,虽然算不得富足,但心足,一家人总是那么喜乐和睦。
  “溪岙,你的球鞋又烂底了?”唐卡夫人双手抱胸,审视溪岙。
  溪岙低下头,吐了吐舌头。
  “小女孩,什么时候才能学会好好走路,而不是又蹦又跳又窜又跑呢?”唐卡夫人俯下身子捏了捏女儿玫瑰色的脸颊,“瞧瞧你,又把雀斑晒出来了!饿了没?”唐卡夫人贴在女儿耳边,柔和地问。
  溪岙扁起嘴巴模仿放屁的声音:“咕咕叫呢。”
  “天啦,你这孩子,这么粗鲁!”唐卡夫人笑着抱怨,“快去洗手,我做了蓝莓馅饼。”

第1节:第一部 缘来(1)
  借我一缕魂
  前言
  如果上帝造人的时候,为每一个女人造一个男人,为每一个男人造一个女人,他们是成对的、般配的,他们是可以成就幸福的,但假若,他们终其一生找不到彼此,那是一种怎样的惆怅?
  第一部 缘来
  有的时候,忍不住大声埋怨,月下老儿,你是不是在打瞌睡,为何我的缘分迟迟不来?一边这样想着,一边步履匆匆,去赶下一个会议或者宴会,太忙了,于是忘记了,有个成语叫做:擦肩而过。
  一之一 厉岚新
  我说什么也不能接受祖母那套布满灰尘的“淑女观”。
  祖母总是数落我彻头彻尾不像个女人,我总觉得祖母像是活在一百年前,实际上她确实在两次世界大战之间出生,很多对我而言是历史事件她却曾亲身经历,她是个老古物,像个从蜡像馆逃逸的蜡像,永远一个表情,居高临下地批判的表情,似乎总是在说,你们永远如此顽劣!成何体统!
  我其实是很爱祖母的,但她实在太古板守旧了,她认为女孩子必须保持温柔的低卑的姿态,比如说话必须很小声,像蚊哼是最完美的,走路必须很轻盈,能像女鬼一样飘来荡去才可以拿一百分了;比如为下班的老公拎拖鞋放洗澡水;比如用一个白天的时间研究待客的菜谱或者煲一锅十全大补的汤。女人的年年岁岁分分秒秒都是必须奉献出来为家庭服务的。像一朵自家养的花朵,开得很好的时候就剪下来,插进花瓶为满室增色增香,然后任其枯萎,死在家中。
  拜托,伏波娃都死了很多年了,女权运动十八世纪就开始了。
  “你没看见甲骨文中的女字,那就是一个半蹲半跪的人形。”祖母引经据典,“老祖宗最有智慧了,怎么做女人,他们早就教给我们了。”
  我反击:“现代的女性只要胸部和屁股够大够翘够漂亮,就是不折不扣的女人。如果工作能力强悍,那就是百上加斤的完美女人!”
  我又用错了一个成语,但此刻祖母顾不上挑剔我,“你满嘴又在胡说什么呢!”她耸起眉峰,换作我的那些堂姐妹,听到祖母咳嗽一声差不多就要吓晕过去了,看到祖母沉着脸皱起眉头,我估计她们都得吓死不可,但是我神色不变,保持昂扬斗志,乘胜追击,“你讲的那些都不是做女人的准则,都是做奴隶的准则!”
  祖母很快恢复镇定,我觉得挫败,从小到大我对祖母发起无数次的挑衅,但我从来没有真正赢过,有的时候我会在心里把祖母比作白色污染,不管火焚还是土埋都搞不定,绝对的祸害可以遗万年,OK,我看我还是停止使用成语吧,总是词不达意,对吧?
  祖母坚持批评我的性格浑似一块铁,我不服气,我切菜割破手也会哇哇大哭,还要到处找人诉苦撒娇;骑脚踏车摔破膝盖,我会喋喋不休抱怨足足一个月,一直到报童邮差园丁餐厅服务员所有不相干的人都知道厉家的三小姐出了交通意外,我才肯罢休。我也有“柔情似水”的一面呀,好吧,不是柔情似水,是刁蛮任性,标准的娇娇女的作派,但我已经承认我是娇娇女了,怎么还可以说我不够女人呢?娇娇女的那个“女”字不是“女人”的意思吗?我的中文真的这么差劲吗?拜托,不要拿吟诗作赋的那种标准来要求我,我从小到大都只能用业余时间学中文而已!每次我听到祖母抱怨戈尔德曼家的小儿子不是华人中文却比我好上一千倍的时候我都十分的头痛,我头痛欲裂生不如死呢!明明是个洋崽子呢,竟然可以用中文写古体诗,变态吧!
  “该睿很了不起吗?大学都没得上,若非他老哥放他一马,他早就开始吃牢饭了,现如今还在中部荒漠流浪,半夜爬起来去猎袋鼠,最后还割下袋鼠尾巴当夜宵!我看那个家伙搞不好会娶个土著姑娘回来当老婆呢!”我幸灾乐祸地说,“天底下最最最失败的人就是他了!”
  “你看看你这是什么口吻什么态度,哪里还像个女孩子!别人家的事轮不到我们来议论,我只说咱们自己家的事,”祖母冷冷一笑,开始摆事实讲道理,“就说上次中秋聚餐灯泡破了,你瞧见你堂姐妹的反应了吗?她们都在尖叫,只有你不同,你第一个跳起来搬梯子找螺丝起子;家里半夜进贼又是你第一个端着猎枪冲出来抓贼,你让你的叔伯兄弟无地自容你发现了没有?你说你说成何体统?”

第2节:第一部 缘来(2)
  “奶奶呀!”我大呼冤枉,“一大家子数下来,就数我枪法最准,深更半夜我不想殃及无辜这才挺身而出的。”而且我们厉家从来都是阴盛阳衰,我又在心里加了一句。
  “在你自己看来你什么不是最好?”祖母更大声地冷笑。
  我咬了咬嘴唇,不怕死地说:“我的祖母不是最好,罗伯特、凯蒂、杰瑞米的奶奶都比较……”我故作天真。
  “闭嘴!”祖母的声音开始抖,身体也开始抖。
  “奶奶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好斗!你非逼着人家跟你斗嘴!不管啦,我是一定要斗赢的,就算惹你生气都要赢啦!”我继续扮天真。
  祖母气到不行,拂袖而去。
  我也知道自己的言语堪称忤逆,但为了获胜,要我出卖灵魂我都肯。
  我确实是好斗的,所以我说什么也不能接受祖母那套布满灰尘的“淑女观”。
  那套老得掉牙的准则只适合靠绣花打发时间的小脚女人,不适合我这种踩着三寸细高跟和西装男抢出租车的现代女性。
  我坚持现在的女孩子必须勇敢积极进取,随时随地奋勇搏杀,外表如何千娇百媚都可以,但内在必须有一颗狮子般的心。
  如果女人不可以野心勃勃,那么我还真的算是“男性化”。我从来不能真正满足自己的欲望,总是满足了一个比较小的,接踵而来一个更大的,我小时候最喜欢的童话就是《渔夫和金鱼》,我最喜欢其中那个贪婪的渔夫老婆了。
  祖母又常常指责我过分骄傲,一点女子谦抑的美德都没有。对此我坚决反对,我认为我一点都不骄傲,我只是喜欢和自己一样强悍的人交朋友而已,拜托,如今是商业社会,如果我是一头鲨鱼,我怎么可能和小丑鱼成为朋友?我认为我的交友准则十分实用,因此我还没从沃尔顿商学院毕业就已经成为百万富翁,我一边读书一边与我的几个朋友自组了一家设计公司。
  我们设计各种匪夷所思的东西,用祖母的话来讲除了疯子不会有人花钱买这种破烂,祖母显然不懂现在的年轻人。我们都是疯癫的,所以当我告诉祖母我们设计的那款将情人之血融合在一起的订制蛋糕大受欢迎之后,祖母张口结舌,她是那种非常有威严的女子,我第一次看到她那么失态的样子。
  我们公司的名字叫做“适度疯狂”,顾客群定位在十六至二十二岁的年轻人,因为市场定位准确,因为推广得力,生意蒸蒸日上,但我还是决定在毕业之后离开这家公司,我有更大的目标。
  这是一个非常明智的决定,至少除了祖母之外每个人都这么夸奖我,祖母明明也是在澳大利亚出生长大,但不知为何她从头到脚一点“洋化”的地方都没有,我相信我这辈子都不可能有机会从祖母的口中听到夸赞我的话,因为中国的长辈从来不会明目张胆地夸赞自己的小辈,用祖母的话说就是你的尾巴已经翘得够高了,我不能助纣为虐(拿我和殷纣王比,我是不是真有那么混蛋呀?)。毕业之后我去了纽约,我爱死了这个到处都是豺狼和鲨鱼的地方,我斗志昂扬永不言退,很快开创自己的一片天地,我有了自己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看来我身上这正统的华人血液不是白流的,我对土地有种异样的热情,每当我多拥有一片土地,我就感觉自己更加有权势。),这年我二十五岁,认识了萧恩。
  当我把萧恩带到祖母面前时,祖母竟然没有晕倒,我不由佩服祖母的大气和雍容。
  其实,内心深处我是承认的,祖母是个取之不竭的宝藏,她的优点足够我用一辈子的时间来学习。但暂时我不会公开承认这一点,因为我年轻气盛,祖母总说我的人生态度有问题,我一定要证明她大错特错。我要证明我可按我的方式获取我想要的一切,世界是为我运转的。
  厉家那条不许与西人联姻的家规到了我妈妈那一代已经不具备任何约束力了,但我带回来的是个黑人,这足以令百分之八十的华裔家长吐血或者晕倒。当然了,准确地说,萧恩是混血黑人,但萧恩的皮肤很黑很黑,简直比墨色淡不了多少,你就算拿他当个纯种的黑人也不能算是委屈他。我常常这样警告萧恩,晚上不开灯的时候不许他和我讲话,因为他实在太黑了,会与黑暗融为一体,我完全看不到他的脸,我很容易就会把他误认为上门找我办事的鬼魂。

第3节:第一部 缘来(3)
  萧恩和我是生意伙伴,日久生情。说真的,和萧恩这种男人相处一段时间之后很难不爱上他,就算他的相貌和曼德拉一样乏善可陈,当然了,萧恩十分帅气昂藏,其实我也是那种电力会随着熟悉程度升级的女人,很难有什么人熟悉我之后不被我迷得神魂颠倒,我在职场上一直都是相当闪亮的角色。祖母数落我太自大,不知道谦虚两个字怎么写,我并不是自大,我只是陈述事实。所谓的种族之间无差异完全只是一种官方腔调,在实际工作中,不同人种的表现绝对是截然不同的,比如黑人大半都有爱偷懒和爱撒谎的毛病,就算是在哈佛或者普林斯顿接受过教育的也是一样;若是华裔的话,简直无一例外喜欢窝里斗和背后搞小动作;白种人要好一点,但是考虑到现代社会的运转规则百分之九十九都是他们制定的,所以他们也不值得夸赞,更何况这群笨蛋如今也开始学习孙子兵法和孔子格言。但是,真正极品的人才可以跨越这种因为文化种族差异而造成的缺陷,成为真正的职场精英,我是这种人才,萧恩也是。我认为他是可以与我匹敌的,所以我决定嫁给他,在我的人生规划中,我二十五岁一定要结婚。
  祖母亲切随和地问了萧恩几个问题,萧恩礼貌地退了出去。
  我站在祖母面前眼珠子骨碌骨碌乱转,祖母坐在巨大的扶手椅里,背后是太祖奶奶的画像,像一个在位的女王坐在一位已逝的女王的荣光之下。
  “光华内敛,必成大器。”祖母竟然这样评价萧恩。
  我大为惊讶,“奶奶,你是否看清他的肤色?”早知道就把所有的灯都打开了!祖母是不是患了白内障或者青光眼?
  “比你这毛躁的丫头不知道沉稳多少倍。你干别的事情都很有限,选丈夫的眼光倒是真的不错。”
  我哑口无言。我是多么期待祖母暴跳如雷呀,她竟然表现得如此明理!“萧恩是黑人呀,祖母!”她不应该捶胸顿足地大哭大闹吗?
  “嗯,很帅的黑人。”祖母竟然帮着萧恩说话,“我很庆幸他长了很挺直的鼻子,额头下巴也都十分漂亮,认真论起来,他的轮廓并不是很像黑人。”祖母顿了一下,又说,“你们的孩子会很漂亮。”
  根据我和萧恩的约定如果祖母不反对我们结婚我们立即就结婚。
  萧恩欣喜若狂,我却怅然若失。我不知道自己为何感到失落,也许因为我预想和祖母之间会有一场剧烈的争斗,结果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我大约真的是太好斗了,像柄剑,出了鞘就必须饮血,于是我找碴儿和萧恩狠狠吵了一架,他让着我,六尺三寸、一百九十多磅的大男人缩在角落哀哀地看着我,像只被主人虐待的小狗,虽然痛苦但不抱怨,我却一点儿也不觉得愧疚,我想我可能真的不够女人。
  我和萧恩的婚礼被定在次月的第一个星期天。祖母开出了一张三十万美金的支票,可以想象那将是一场盛大豪华的婚礼,祖母说我创业的时候没有动用家族基金我理应得到一个完美的婚礼作为补偿,我知道祖母只是找借口,祖母这么大张旗鼓地为我操办婚礼其实只是因为她爱我。
  在孙辈中,她最爱我,因为我是唯一一个继承了家族天赋的女孩子。
  我是鬼语者。
  一之二 厉媚宁
  我到现在还是不相信岚新有如此纯情如此罗曼蒂克的一面,我总认为柔情蜜意与岚新格格不入,即使她马上就要嫁为人妇。
  孙辈中,令我爱逾性命的是岚新,恨之入骨的还是岚新,因此,这个小猢狲一直得到我最多的关注和指导。
  我们厉家以女子为尊,因为开创基业的先辈是位女子。她是我的亲祖母,她是真正的奇女子,别的女子活一辈子也许只能叫“苟活”,我祖母的一辈子却是不折不扣的传奇。
  她曾是慈禧太后身边最得宠的宫妇之一,但后来不知因何获罪出逃流亡,最终飘零到澳大利亚这个当时称得上蛮荒的地方。
  我相信祖母的得宠是因为她的奇能,她的获罪还是因为她的奇能。我猜测祖母并非一般的宫娥,而是有品级的命妇,她是很渊博的女子,我笃信她至少比老佛爷博学,她可以成功从紫禁城逃脱,然后飘洋过海安全抵达这个陌生的大陆,祖母不可能仅凭运气随波逐流,无知妇孺都喜欢随波逐流,但我的祖母不是,这千里万里的血泪征程,她是用勇气和智慧走完的。

第4节:第一部 缘来(4)
  祖母一向对于她在清宫的生活讳莫如深,祖母渐渐老去之后,最爱读的书是德龄公主的清宫回忆录,她总是一边读一边叹息,一会儿轻泣一会儿微笑,这种时候的祖母是绝对不允许任何人上前打搅的,我猜想她在缅怀她最璀璨夺目的青春岁月。祖母愿意与我们小辈谈及的是她抵达澳大利亚之后的创业史,一切都是从淘金开始,祖母独立开设了一家旅店同时兼营洗衣业,她聪颖又耐劳,很快打开局面。祖母十分长寿,这令我有机会跟随她学习各种知识和礼仪,她是个寡言又慈蔼的老妇人,极端聪明,她和我讲英文的时候她的发音和当地人全无二致,她还可以一边教我背诗经,一边随口把诗句译成英文以便我们这些在学校接受英文教育的孙辈更好地理解。
  祖母是个谜,对我而言,一个极其美丽的谜语。
  祖母在世的时候就选中了我做厉家的继承人,不仅因为我遗传了她通鬼的能力,更因为我是她最心爱的孙女,我的名字媚宁就是她取的,她一直都赞我从没有辜负这个美丽的名字,妩媚又安宁,祖母认为最美好的少女都该如此,所谓动若脱兔静若处子,祖母低吟浅唱般地说。有时我不禁想,若按祖母的那套标准,岚新这只小猴子甚至不能算是个女孩子。
  但我只能选择岚新接班,因为我六个孙女儿里面只有她一个继承了我们厉家女人通灵的异能。当岚新被诊断出是A型血友病的基因传递者,我就知道她必然也是鬼巫,厉家有通灵能力的女孩子都是血友病的基因传递者,但没有通灵能力的女孩子则都不是。我不知如何解释这种现象,因为血液是生命之源?我知道在西方巫术里面,如果女巫用血诅咒某人,那人必死无疑,在我们的巫术传统中,如果法师披头散发咬破舌尖那么行使的必然是极厉害的巫法,旁门左道在危急关头都喜欢借助“血遁”逃脱,还有以血养鬼等等。
  我不知道岚新究竟是几岁大开始见鬼,反正她从来没有受到过鬼魂的惊吓,她的胆子又大又野,令我们做长辈的担足心。岚新上了幼儿园之后,老师发现她总爱对着身边的空气说话,老师们以为岚新有幻想中的朋友,为她安排了一些心理辅导课,后来就听之任之,事情不了了之。我知晓后把岚新叫到身边来。
  “岚新,你看到了什么?”
  “肥皂泡泡一样的人。”岚新用十分孩子气的语言表达。
  我立即明白她看到的是半透明的形体,是鬼。
  “害怕吗?岚新?”我搂住她小小的肩膀。
  岚新扭来扭去要挣脱我,同时冲我绽放灿烂的微笑,那笑容似一枚坠落凡尘的星子,“不怕。酷!”她奶声奶气地说,“酷!”
  岚新就是这种傻大胆,基本上通灵的女孩子的个性都会比较阴郁敏感,常常与阴界接触,自然会耗费生命元气,同时世界观不免变得阴暗,独独岚新不是这样,她的神经一如既往地粗大,她自己开了一家设计公司,我以为她必然是负责设计的那个人,谁还能比常常见鬼、横跨阴阳两界的人更富于想象力呢?结果岚新告诉我:“奶奶,你不知道,我缺乏想象力,我擅长的是营销。”岚新一边格格傻笑一边说,她不认为缺乏想象力是种缺点。岚新极端自信,认为自己现有的就是最好的,我不否认这其实也算是一种积极光明的人生观,但岚新还这么小,她实在需要足够的挫折来学会敬畏和感恩,岚新因为自信所以自以为是,她认为她只需要敬畏自己的力量,她只需要感激自己的努力。岚新的个人意志强烈到她常常不由自主地伤害身边的人。
  我虽然总是数落她,但内心深处我十分钟爱她,岚新缺点很多,但优点更多,潜力惊人,只是她刚愎自用的个性一直令我深深担忧,我怕她日后还是要吃性格的苦头,太自我的人一定会变得盲目,世界永远不会只为一个人而运转,岚新始终不能领悟这一点。
  我曾很努力地尝试重塑岚新的性情,但每当她兴高采烈地冲我绽放笑容,我的心肠就不由得软下去,岚新笑起来就如一枚小小的太阳,明媚灿烂,说真的,可爱极了,我不舍得做熄灭她光芒的那个人,我只好自欺欺人地对自己说,孩子不能管得太紧了,会傻掉的。

第5节:第一部 缘来(5)
  我又对自己说,我做奶奶的宠她不要紧,待她走入社会必然还是要受磨折的,几次钉子碰下来,她的峥嵘头角必然就被磨得光滑了。岂知,这个社会比我这个做祖母的更加宠爱她,她的急躁激进骄傲自大在我看来都是缺点,但对现代的商业社会而言都是优点,不过换了一种说法,进取积极自尊自爱。
  因为在商场上屡战屡胜,岚新更加自以为是,她更加听不进我的劝告,她的个性之张扬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她总拿自己当太阳对待,她完全不能体会:学会平等地对待别人,是十分可贵的一种姿态。她会因此错失生命中最美好的东西。她会的。
  岚新如今是越演越烈,这次她回来我不止一次听见她通过手机大骂下属,什么“你是不是失去理智了?”、“我从未见过比你更蠢的人!”、“你和乌龟是亲属关系对不对?我说了今天必须办完!”
  “岚新,你不会好好说话吗?”我动怒。
  岚新嬉皮笑脸,“奶奶你不懂,当老板都这样的,给钱的就是大爷,老板永远有权侮辱下属的人格,这是游戏规则,我没有理由不遵守。”
  我气结。
  岚新常常把什么“游戏规则”挂在嘴边,似乎生命对她而言就是一场游戏。可是,生命实际上是一条征途,如果你想安好地走到终点,必须时时刻刻谨小慎微自省自励。只有提供给魔鬼走的路是最容易的,因为那是一条堕落的路。
  但岚新对我的说教嗤之以鼻,诚然,她聪明,美丽,富有,家世好,学历好,社会关系好,事业平稳起步,感情美满如意,她自诩自己是天之骄女也并非全无道理,她认定了世界是场摆在她面前的盛宴,任她尽情取用。
  “岚新,五色盲眼,五音聋耳,你真的不认为你需要反省你的生活?”我苦口婆心。
  岚新做了个鬼脸充耳不闻,“拼命地赚钱,疯狂地挥霍,大肆狂欢,夜夜笙歌,对不住呀奶奶,我习惯了食物链最上端的生活方式。”她玩世不恭地调侃我。
  岚新有点贪婪,至少在我看来,华尔街那些股票经纪,我认为都是金钱机器,也许是我观念太老,我认为他们被彻底物化,金钱化,怪物似的,但岚新还是能咧着笑脸和他们称兄道弟。岚新生意做得这么成功,我也是在生意场上历练过的老人家,有时忍不住提醒她,得饶人处且饶人,赚少一点又如何,你真的缺钱花么?岚新跟我嬉皮笑脸,赢当然要赢彻底!
  岚新实在有点贪婪,我提醒她贪婪可是原罪,她又跟我打岔,呀,奶奶下次我们一起去开罗爬金字塔好不好?
  喜欢赢不能算是坏事,但好胜的人目的性太强,很容易表现得不近人情,而“人情”才是中国文化的支撑点,我想岚新到底还是被洋化得太厉害,成了个彻头彻尾的香蕉人。
  当然了,岚新并不是坏女孩,她心肠很好,我并不是为了维护她才这么说。岚新上了小学之后,我慎重地把她通鬼的能力解释给她听,同时我也给她选择的权利,“如果你不愿意做,你可以不做,没人会强迫你。”
  “可是如果别的小孩和我一样失去了父亲,他们不能再与自己的爸爸交流,岂不是很可怜?”岚新推己及人。
  “你真的不怕吗?”毕竟是牵涉阴界的事,什么古怪都有,我是过来人我知道。
  “不。”岚新用力摇头,她是坚毅的女孩子,选定了立场就绝对不会改变。
  虽然我的祖母在世的时候,她并没有刻意隐瞒她的异能力,我猜想祖母那么做不是为了炫耀而是为了自保,借着女巫的名头吓阻那些想打她主意的淘金者和流氓,但是我们厉家如今有名望有地位,所以对外一律宣称鬼巫之说完全是无稽之谈。我承认这种宣告十分虚伪,因为真心要求我们帮忙的人还是会按图索骥找上门来,鬼魂就更加不要说了。
  岚新曾被一个小鬼头缠了一个礼拜,两人天天在一起荡秋千踢皮球,后来岚新央我开车送她去小鬼头的家,她告诉小鬼头的父母,小鬼头想念他的泰迪熊,他要抱着泰迪熊才能睡得比较好,那对中年丧子的夫妇立即哭倒在自家门前,岚新愕然。

第6节:第一部 缘来(6)
  回城的路上,岚新问我:“每对父母都那么爱自己的孩子吗?”
  “是呀。”我说。
  “多么美好。”她老气横秋地叹了口气,她挤出一个酸涩的笑容。
  岚新在那一年失去了母亲,她成了无父无母的孤儿,但她没有因此变得胆怯或者自闭,我不认为功劳在我,因为我将她照顾得很好,我也不认为是因为岚新可以看到父母的鬼魂,我认为真正的原因在于岚新天生一副刚强的性格,她坚信她可以把自己生命中所有的不幸都化为幸运。她一直都是自大的小孩,但有的时候,这种自大令人感动。
  又一回。那年岚新十二岁,胸部已经鼓起了一些,眼波开始变得明璀流转,肤色开始变得娇艳欲滴,有一个和她一般大小的小女鬼缠上了她,那时岚新由英国回到家中度暑假,虽说镇上的小学和中学都颇为不错,但我坚持要我的子孙都接受最优良的教育,所以他们至多在镇上读完小学之后都会被送去悉尼或者英美,岚新后来在英国海丁顿女校读完中学,然后又进沃尔顿,她只有小学是在镇上读完的,她曾经有很多好朋友,后来都因为她外出读书而慢慢疏远了。
  那件事发生的时候我正在书房审核账目,透过窗口的柠檬桉可以一直看到后花园的暖房,暖房周围有五张刷得雪白的橡木椅,还有一个缠满花藤的秋千架。我坐下来整理账目之前我就发现那个小女鬼在暖房门口拦住了岚新,我一点都不担心,岚新早就习惯处理这种情形,我专心核查账目,待我起身走到窗边准备小憩一下的时候,我发现岚新面露不甘愿的表情,而那只小女鬼则奋力地拥抱了岚新一下,还吻了她的两边脸颊,我当时心里暗暗好笑,我想岚新的魅力真是不小,和人交朋友她拿手,和鬼交朋友她竟然还是一样拿手,那个小女鬼也真是做作,鬼与人根本不能真正接触,她偏要做出拥抱亲吻的姿态来,难为岚新那么好说话,随她摆布,我这么想着的时候,岚新突然转过身背对小女鬼,我心里咯噔了一下,我祖母规定的通鬼七戒里面的第五条就是戒背对灵体,自愿引鬼上身者除外。
  那只小女鬼透明的双臂像蛇一样缠住了岚新的双臂,她披散身后的长发与岚新黑缎般的长发纠缠在一处,从我所在的角度看过去,岚新像被一个水做的影子笼罩住了,岚新忍耐地直立着,小女鬼密切地贴合在岚新的背后,岚新本能地轻微颤抖,小女鬼越贴越紧,岚新痛苦地皱紧眉头,小女鬼突然像轻烟一样消散在岚新的背后,岚新的脖子古怪地扭动了一下,她挑着嘴角微笑起来,岚新从来不会这样微笑,笑得这么妩媚狡诈,像一只偷了腥的猫,我大惊失色,打开门奔出去,待我赶到暖房的时候,岚新却已经不见了。我的心像是被人整个儿剜了出来一样,我发动全家人出去找,幸好祖宗保佑,我在隔壁家的门廊处找到了岚新,戈尔德曼家两个小兄弟站在岚新面前,大的那个意醉神迷的样子,也不知道岚新对他说了什么挑逗的话,准确地说,是那个附在岚新身上的小女鬼和他说了什么,小的那个呢,则一脸错愕地站在一旁直愣愣地看着岚新,那个小男孩名叫该睿,聪明得很,只是一看到岚新就会直冒傻气。
  大的那个听完岚新的话,竟然搂住她的肩膀,不由分说地亲下去,我这一惊是非同小可,我扑过去在岚新后背猛拍一掌,我掌中早用朱砂画了符篆。
  岚新回神。
  “还不退开!”我勃然大怒,提起桃木剑,手拈剑诀,口念咒语,我准备灭了那只被我的定魂符打得动弹不得的小女鬼。
  “奶奶!”岚新冲上来护住小女鬼,“你在做什么奶奶?你毁了他们最后的机会!奶奶,你太残忍了!”岚新又急又怒,最后竟然流下泪来,戈尔德曼家的小儿子该睿在一旁看得目瞪口呆,越发显得傻气了。
  事后我才知道那个小女鬼之所以能够鼓动三寸不烂之舌劝服岚新给她附体,是因为她告诉岚新她和戈尔德曼家的大小子深深相爱,但她不幸溺水而死,还没有机会和那人以吻定情,她将之引为生平最大的遗憾,死都不安。岚新被她的故事深深打动。

第7节:第一部 缘来(7)
  我哭笑不得,我到现在还是不相信岚新有如此纯情如此罗曼蒂克的一面。如果我没有搞错的话,我坚毅凌厉的孙女儿岚新最喜欢以“掠食者”自居,我总认为柔情蜜意与岚新格格不入,即使她马上就要嫁为人妇。
  岚新能够找到萧恩那样的伟男子,我觉得十分庆幸,这可真是祖上保佑。当我宣布岚新和萧恩可以择日成婚的时候,萧恩看起来如痴如狂,岚新则是一脸藏都藏不住的不耐烦,我又不由得有点担心,我怕岚新不懂事,一山还望一山高。
  这些日子我冷眼旁观,发现萧恩和岚新之间绝对不存在相敬如宾这回事,岚新总是在占萧恩的上风,似乎萧恩是她的敌人,她非把他打倒不可。我屡屡想要教训岚新,我希望她明白,感情可不是一盘生意,强力的控制和全面的监管就能令其平稳地运作,一本万利。
  我一直忍住不说,是因为我发现萧恩很吃岚新那一套,儿孙自有儿孙福,我想,这世界上也有不少这样的夫妻,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一直很幸福。我没有多想一层,后来那件事情发生之后,我无比地懊悔,懊悔自己当初为何不肯多想那一层,岚新对萧恩的感情并没有强烈深厚到可以许下终身,我早该看出这一点:岚新很喜欢萧恩,但她并不爱他。
  直到最后,我也搞不明白岚新怎么会不爱萧恩,萧恩当真是个可用“奇伟”来形容的男子汉,只有岚新配不上他,他配岚新绝对绰绰有余,但能令岚新寻死觅活的男人却是另外一个。那个名叫该睿的男孩有很好的一面,又有很坏的一面,像是核能量一般,大强大了,令人手足无措,不晓得怎么对待他才好,那样的男孩子是可爱的,却是不应该爱的。
  缘分,有的时候真的是一件令人费解又令人讨厌的东西。
  当年我的祖母订立那条不近人情的家规,不许后代与西人结亲,就连最乖巧听话的我也不禁诽腹,因为我祖母的强硬态度,我错失了一辈子的挚爱,最后嫁给了一个华人,保持了厉家血统的纯正,缺失了一生的幸福,我的丈夫死去的时候,我一点都不难过,我只是觉得释然。我心狠?也许,厉家每个女人内心深处都有非常残酷的一面。比如我的祖母,她订立那条家规未必就是因为她年轻时西人和华人之间矛盾极深,华人受西人的排挤歧视,祖母出于民族大义严禁子孙和西人通婚,我认为祖母不许我们这些孙辈嫁给西人的真正原因是她曾经爱上过一个西人,最后却迫于环境压力嫁给了华人,她得不到的幸福她就不允许我们得到。
  我接管厉家之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废止这条埋葬了我终身幸福的家规。
  一个女子再强硬再成功,她真正想要的仍是一个幸福的归宿,这点在我的祖母身上应验了,在我的身上应验了,后来,竟然又在岚新身上应验了。
  岚新更强更硬,我常认为祖母身上那种凌厉凶狠的气质在岚新身上得到了最完美的传承,甚至于青出于蓝胜于蓝,岚新那种见了棺材都不掉泪的倔强,有的时候看来也未尝不算一种极大的优点。岚新总能拿出钢铁般的意志力来实现自己的意愿,叫人又羡又妒。
  一之三 厉岚新
  我承认表面上看起来我是个格外张扬的女人,但这并不代表我内心深处没有细腻柔软的地方。
  我心甘情愿让小女鬼上身的那码子事被祖母一再提起,我承认我犯了一个愚蠢的错误,我厉岚新可不是做错事不敢认的家伙,但是祖母你揭我疮疤的次数也太频繁了吧?而且每次都笑得那么可恶,像看到金凯瑞的恶搞电影一样,太过分了!
  我,厉岚新相信了一个爱情故事,听起来就真的这么可笑吗?
  其实认真算起来我还蛮吃亏的,无端端被戈尔德曼家的大小子亲了一下,那是我的初吻呢,祖母说我应该担心的不是这个而是那个小女鬼可能会借上身的机会霸占我的身体。祖母也太杞人忧天了,我厉岚新是什么角色,我有那么容易摆平?如果我那么容易摆平,整个世界都要和平了。
  更何况我练了这十几二十年的御鬼术,祖母你当我练假的呀?真是的,就算阎王爷来找我斗法我也不会怕他的。

第8节:第一部 缘来(8)
  我想这大概就是祖母认为我与柔情格格不入的主要原因,我太凶悍了,有个成语叫河东狮吼对不对,那是用来形容不可爱的女人的对不对?
  其实呢,我认为祖母没有修过心理学,对人性的复杂程度没有充分的了解,我承认我凶悍,是一只很会吼的河东狮,但我可不承认我内心深处没有柔情款款的一面。拜托,我的染色体是XX,如假包换的女人哦,而且人家的三围数字那么完美,女人都是水做的,我自然有我柔情似水的一面,必要的时候我也会迎风落泪对月伤情。
  虽然对外我宣称我小时候最喜欢的童话故事是《渔夫和金鱼》,实际上呢,我最喜欢的是《白雪公主》和《海的女儿》,嘿,社会形象不必等同于实际情况,我并不需要对所有人展示我最真实的一面,这可不是什么虚伪,这仅是一种自保的手段。
  我钟爱的那个片段,死去的白雪公主被王子吻醒,我记得我第一次读完这段后一个人蒙在被子里哭了一个钟头,人永远不可能了解自己的极限所在对不对?比如你就不可能知道自己到底一次性可以流出多少眼泪。反正那次我哭湿了我的枕头,第二天不得不拿出去曝晒,最倒霉的是第二天还是我的生日,我不得不顶着两只杏核眼接受四面八方的祝福。
  提到我的生日会,那绝对是令人叹为观止的盛大场面。我打小人缘就好,虽然祖母总是数落我骄傲不懂得尊重别人,但是小朋友们都喜欢众星捧月似的围着我打转,我也不好阻止他们对不对?我成年之后,人缘就更好了,因为我三教九流的朋友数目实在太庞大,我和萧恩商议再三,决定这次婚礼只请双方亲属,待回纽约之后再到广场饭店补办一场,宴请那票狐朋狗友。
  我承认表面上看起来我是个格外张扬的女人,但这并不代表我内心深处没有细腻柔软的地方。
  我的整个童年外加璀璨如花的少女时代都在默默等待一个可以引领我穿越生死的吻。当然了,我没有等到。但是我不泄气,我还是很兴奋地等待着童话故事的情节发生在我的身上。
  我想这也就是我最近对萧恩阴阳怪气的症结所在。他人很好,对我也很好,但他没有给我带来那种唯美纯美的感觉,我想他可能并不是我一直在寻觅的王子。
  我常常在想,为何每一个妙龄的女孩子都可以显得那么美丽,像是住在花苞里的精灵一样,那么荏弱又鲜艳,我认为那是因为她们都在追寻一个梦,一个爱人和被爱的梦。
  我也有这样的梦想,我捍卫它。
  我不否认我极度现实,我爱钱如命,但那仅是我性格中的一部分,钱是很好的东西,它也许买不到幸福,但它无疑可以通往幸福,我怎么可能不狂爱它?
  不管我多么爱钱,我内心深处依然还有更爱的东西,比如亲人。我认为每个人一出生就拥有两大财富:无形的是时间,有形的是亲人。
  我几乎敢用金钱衡量一切,比如良知,若你问我良知卖不卖,我会当你开玩笑,然后回答你,一万块肯定不卖,十万可以考虑,一百万铁定卖给你。但市侩如我也绝对不会拿金钱衡量亲情,因为亲人可以给你爱给你幸福,爱与幸福都是无价的。
  如果你问我这个世界上有什么东西能令我死都不松手,那肯定不是钱,而是幸福。
  不知是否因为我太重视亲情,所以我具备另外一项异能,我可以预知所爱的人的吉凶生死,奶奶告诉我这项超能力在厉家不曾出现过,我是第一个。
  虽然我有这么多阴阴阳阳的古怪天赋,但我从来不认为自己是个怪物,我一向认定我是天底下最正常的女孩子,怪物是另外一种人,比如戈尔德曼家的该睿。
  我是遗腹子,我没有机会预感父亲的死亡,嗯,也许我也预感到了,不过那时我还是个胚胎,不懂得表达。
  我三岁的时候预感了太祖奶奶的死,她死于心脏病突发,她当时一个人在书房整理账目不许人进去打搅,我在婴儿房大哭大闹,拖着奶奶非去书房找太祖奶奶不可,溺爱我的奶奶无可奈何地抱着我轻轻推开书房的门,我记得她当时还埋怨我,就数你最顽皮,一会儿太祖奶奶非打你屁股不可,然后她看到了神色异样的太祖奶奶,她愣住了,靠着门僵立了一会儿,缓缓把我放下。

第9节:第一部 缘来(9)
  后来我预感了妈妈的死,我在突然浮现于眼前的幻境中看到夺走妈妈性命的那场连环车祸,“哎呀,破开了,妈妈破开了,流血了!”我从饭桌旁跳了起来,也来不及哭,飞一般冲出去要帮助妈妈脱险,但我跑出家门口又停住了,我看看左边又看看右边,我不知道哪一个方向才是正确的,然后我才开始哭。
  因为车厢变形得太厉害,妈妈的内脏都被挤了出来,包括奶奶在内都只看到妈妈被修复过的遗体,只有我在我的预感中看到了修复前。那是一个惨烈的景象。
  奶奶说我勇敢过了头,因为我没有表现出惊惧的样子。
  我不怕吗?不是的。接连几个月我都被噩梦惊醒,但我不尖叫也不求助,我自己坐在床上安慰自己,一切都会好起来的。按照大多数人的标准,我绝对可算一个不幸的女孩,七岁就失去父母,但我每天都告诉自己说,我才不会不幸呢,我是最幸运的女孩子,我要做最幸运的女孩子!
  我做到了。至少,至今为止我都没有辜负我自己。我想我还真的算是一个狂妄透顶的家伙,我才不管老天爷为我制造多少障碍不想让我幸福,我说了我要幸福,我就一定会幸福。
  所以与萧恩迫在眉睫的婚礼令我如此心神不宁,我看不到那种我梦寐以求的幸福,我相信自己的直觉,如果它会来临,我一定可以感受到,就像候鸟可以感受节气的嬗变,就像蚂蚁可以预知洪水的来临,但面对萧恩我一点感觉都没有。我感觉不到我嫁他会幸福,这实在糟糕透顶。
  我甚至连悔婚的念头都有了。
  萧恩家的亲属陆续赶来,他爷爷是美籍非洲人,好学不倦又聪敏过人,靠个人奋斗成为很有名气的历史学家,她的奶奶出身英伦,远嫁美国,和她爷爷相知相守,恩爱如昨,我看到那对肤色迥异的老人站在一起,我可以很清晰地感受到流转在他们之间的幸福,然后我就更烦躁,我和萧恩之间没有那种静谧又甜美的无形联系,我太现实精明了,我没办法自欺欺人。萧恩家的亲戚大多都在教育界工作,个个都是书卷气十足,彬彬有礼,连几岁大的小孩子都格外地懂礼貌,奶奶爱死这些准亲家了,安排几位叔叔一天二十四小时招待贵客。姑姑们则被奶奶指派去和婚庆公司的承办人讨论婚礼细节问题,诸如究竟准备几种口味的法国奶酪?冰雕到底选择什么图案?伴娘头上要不要戴花环?堂兄弟们跑去酒窖挑选红酒,一个一个喝得满面通红地跑回来,被奶奶逮住了一顿臭骂。奶奶自己呢,先是吹毛求疵地要求提前品尝外烩公司提供的各色菜肴,后来又亲自请回退休的老厨娘为我制作结婚蛋糕。我无所事事,闲极无聊又准备去找萧恩的麻烦,奶奶目光如炬,立即跳出来制止,她厉声吩咐我再去试穿一次婚纱。
  我虽然满腔不情愿但也不敢违拗奶奶,别看我平日在她跟前神头鬼脸的,其实我是很怵她的,尤其她用那种不容置疑的口吻和我讲话的时候。
  我一向都是在下属面前很有威慑力的上司,因为我一直苦心积虑地模仿祖母那种不容置疑的强硬态度,这么些年的勤学苦练,我已经大致掌握其中精髓。
  我穿上婚纱,整个人像被云朵儿托住了一样,堂姐妹在旁边鼓掌赞好,我则叽咕:“试了多少回了,还让我试!难道我的身材会在短短几天之内突飞猛进不成?我又没有怀孕!”
  最小的堂妹岚清大惊失色,“你怀孕了?”
  “我都说了没有。”我不耐烦地在镜子前面左照右照,心里想着幸好没有,我想悔婚的念头越来越坚定了,在我的人生计划中,我必须在二十五岁结婚,然后在三十岁之前生出三个小孩来,第一个必须是男孩,第二个也必须是男孩,第三个则必须是女孩,我一向认定不能贯彻自己人生计划的人都是名副其实的弱者,但这次我决定,假若我找不到自己的真命天子,我宁可搅乱我的人生计划,我已经确立了悔婚的念头,接下来要考虑的是如何实施的问题,我很肯定萧恩不是我等了这么多年的王子殿下,当他闯进门来在镜中打量我穿了婚纱的洁白身影面露惊艳之色的时候,我不为所动,只觉得心烦。萧恩朝我走近,我有点慌乱,我知道他想拥抱我,我不确定自己是不是可以当着堂姐妹的面一把推开他,如果传进祖母耳中,她非大动肝火不可。

第10节:第一部 缘来(10)
  “纯洁的百合花。”萧恩赞叹。
  “纯洁个屁呀。”看到萧恩变了脸色,我坏心肠地准备再加上一句,我十九岁就不纯洁了。
  室外突然一片混乱,纷乱的议论声潮水般地涌起,萧恩与堂姐妹们面面相觑,我反应快,第一个冲到窗户旁边,透过柠檬桉婆娑的枝叶,可以看见坐在花园里的众人纷纷离座而起,一脸惊惶。
  “神甫怎么来了?”我眼尖,一下看到稀客,我们厉家满门都是佛教徒。约翰神甫神色紧张而且衣冠不整,又面色黧黑,像是涂了墨,情况不妙哦。这时,祖母神色严峻地推门而入,“我刚刚接到电话,镇上教堂失火了。”
  “怪不得,神甫来了。”我一边说一边提起裙摆,推开萧恩就朝外奔,“有人受伤吗?”我心急火燎地要去帮忙救火。
  “恐怕有。”祖母拦不住我,她追着我说,“你也不换下婚纱?!”
  我跑到楼梯边正要下楼,我突然头痛欲裂,我双手握紧扶栏,身体不住颤抖。
  “岚新!”祖母大惊失色,嘶叫着赶上前来。
  我被突然窜现在眼前的景象吓呆了,不知过了多久,我听见自己的啜泣声。
  命运给了我很多不幸,它在我童稚的时候夺走我的父亲、我的母亲,它恶毒地不许我幸福,我打败了它,但这一次,面对灾祸,我突然全身瘫软,我不知我是否还有力量还击。
  一之四 厉媚宁
  我追上去,借着夕阳的一抹残光,我看清了岚新正在做什么……岚新半扶半抱着一个男人,男人半跪半立在岚新面前,他似乎精疲力竭,连站直的力气都没有。
  岚新可以预见至亲之人的死亡,厉家灵异的血统在她的身上进化到了又一个阶段,对此我是喜忧参半,甚至忧大于喜。如果让我选,我会选让我的小岚新成为一个普通的女孩子,不要掺和这些神神鬼鬼的事,但是天命是不能选的,人再硬也硬不过命。
  镇上教堂失火,神甫跑来求助,他知道我们家正在筹办婚事,男丁较多,可以找到不少帮手,同时靠教堂最近的就是我们家和戈尔德曼家。
  岚新见义勇为惯了,明明没她什么事,她却第一个提起婚纱裙摆往外冲,我真是拦都拦不住,萧恩无计可施地站在一旁,他就是那种在外面无所不能到了老婆面前彻底无能的男人,我好气又好笑地看看他,就在我瞬目之间,岚新清脆的足音戛然而止。
  岚新突然变得面如纸色,双手扣紧扶栏,指节泛白,身体摇摇欲坠,她像被巨灵神用千万斤重的巨锤狠狠敲击了一下,整个人刹那间就要散架了。
  “岚新!”我大叫。
  萧恩也察觉岚新的异样,他三两步追上去,“Nancy!”他一手扶住岚新的腰,一手按在岚新的肩头上,我也跟上去,抓住岚新的一只手,她的手冰凉冰凉的。
  岚新看了看萧恩,她的目光虽然落在他的脸上,但她似乎完全没有看到他,岚新又看了看我,还是如此,她似乎完全没有看到我,她好像突然一下魂魄离体,只剩下一具空空的躯壳。
  我再也掌不住,几乎马上就要哭出来。
  岚新突然挣扎一下,像条濒死的鱼那样奋力弹跳起来,她撞开我和萧恩,她飞一样地冲下楼去,雪白的婚纱随着她急促奔跑的姿态飞舞起来,她看起来像一朵白云,被猛风一下子吹到天的那一头。
  我听见岚新的低语:“不要,不要!”那么迫切。
  岚新冲进花园,约翰神甫已经带着自愿去救火的男人们离开,岚新穿过月洞门,踏上鹅卵石小径,小径通往围绕大宅栽种的桉树林。林中有条小路通往教堂,虽是捷径,但不能通车,所以神甫他们还是选择从大路赶回教堂。
  我不知道岚新突然跑到这里来是要做什么,我追了两三百米就开始气喘吁吁,萧恩一再放慢脚步迁就我,后来更是干脆架住我,扶着我往前赶,他可真是个贴心的好孩子!
  日头偏西,我老眼昏花,只有岚新那一抹白影还看得明白,其他的东西都在视线中虚化成一片,我感觉到萧恩突然停下了脚步,不肯再向前,我不解,“怎么了?”

第11节:第一部 缘来(11)
  “奶奶……”萧恩欲言又止,神色变得十分凄楚。
  我大惑,我不管萧恩,快步上前,我发现岚新那道雪白的身影凝固了,她似乎也停了下来,我追上去,借着夕阳的一抹残光,我看清了岚新正在做什么,我不由也止住脚步。
  岚新半扶半抱着一个男人,男人半跪半立在岚新面前,他似乎精疲力竭,连站直的力气都没有。
  那是谁?我看不清那个男人的形貌,“岚新!”我愤怒,她还真是不怕丢丑,她是马上就要嫁人的人,怎可和另外的男人这么暧昧地又搂又抱。成何体统?成何体统?
  岚新转头,那个挨在她身上的男人突然身体一软,整个人倒向岚新,岚新顾着看我没有提防,她被那人压倒,仰身倒在地上。
  我又上前几步。我听见了岚新的啜泣声,岚新当然也在我面前哭过,但从来不是这种哭法,这种柔肠寸断的哭法。
  我搞不明白岚新为何突然哭泣,然后我看清那个男人的脸,那张脸斜压在岚新的胸口,那已经不算是一张人的脸。
  那副躯体更不像是人的躯体,那个人分明就是被大火吞噬之后又吐了出来,他不再像个人,而像一截炭。
  “天啦,天啦,为什么?”我听见岚新一边哭泣一边无力地发问。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岚新如此柔弱无助的样子。我一手把她养大,她的性格比大多数男人都坚毅,但此刻她显得如此柔弱,如此无助。
  一之五 厉岚新
  他的死提醒了我,他就是那个我一直寻觅却怎么也觅不到的人。
  该睿在入院一天之后死去。他全身百分之七十重度烧伤,医生竭尽所能,但仍无回天之力。
  谁也没有回天之力,我也没有,我所能做的只是在幻境中看到他如何被大火烧伤。
  在我看到他被火苗吞舔的时候,困扰我多日的疑惑迎刃而解,为何萧恩不能给我那种找到了王子殿下的感觉,因为萧恩不是我的白马王子,该睿是,他才是命定的那一个。
  那一个应该给我幸福的人。
  我和该睿虽然同在一个小镇长大,祖上甚至关系不错,两家大宅毗邻,但我和他一点都不熟悉,我对他所有的认知加在一起不过就是,他叫该睿,是戈尔德曼家最小的孙子,他和我同龄,是出了名的怪胎,他没有上大学,高中毕业就四处流浪。
  我和他从来不是朋友,我甚至不算认识他。
  当我在突然浮现于眼前的幻象中看到他被大火吞噬,我心如刀割,我猛醒,他就是那个人,那个命定的人。
  我从来不抱怨我的异能力,但这一次除外。为什么要让我看到他的死?并且用他的死来提醒我,他就是那个我一直寻觅却怎么也觅不到的人!
  对于一个满怀激情期待幸福的女人,什么最残忍?什么最可悲?难道不是在你找到你的亚当之前,他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
  我不明白命运为什么要这样戏耍我。
  我不服,我不服,我不服!
  一之六 厉媚宁
  而且他们两个也着实不般配,该睿总是魂飞天外迷离恍惚,像是活在另一个世界,灵气逼人;岚新呢,她却现实世故,唯一能够欣赏的图画都是画在钞票上的。
  我参加了戈尔德曼家最小的孙子的葬礼,我衷心地为他的英年早逝感到遗憾。
  该睿是家中的黑羊,除了他爷爷,谁也不喜欢他,但沉默寡言冷酷坚毅的老戈尔德曼谁也不爱,只爱他一个,该睿是老戈尔德曼的心尖肉。
  我走过去握了握老戈尔德曼的手,我想帮岚新解释一下她缺席的原因,她马上要举行婚礼确实不宜出席这种场合,但老戈尔德曼一挥手,他根本不想听我的解释。
  “他们本来就不熟悉,不来就不来吧!”老戈尔德曼愤然说。
  我颇为尴尬,下不了台,但瞧见老戈尔德曼那副憔悴萎顿的样子,似乎他也跟着心爱的孙儿的逝去死了一大半,我心里一痛,转身离开。
  老戈尔德曼曾经对我说,该睿的出生是上帝赐福他们戈尔德曼家族。
  该睿聪明绝顶,出生不久就露端倪,但个性阴郁,不讨人喜。

第12节:第一部 缘来(12)
  老戈尔德曼说,该睿身上有一种大多数人都无法理解的超凡脱俗的特质,他们不是不喜欢他,他们是怕他。
  我认同戈尔德曼的说法。该睿的相貌传承父系,极具男子气概,但不算漂亮,不像他哥哥,该睿只有一双眼睛像足母亲,那是怎样的一双眼呀,纯然的绿色,像被微雨打湿的嫩芽,每当他抬起眼帘飞快扫视我一眼,我这个见多识广的老太婆心里不由也为之一紧,像被利刃的锋面贴着皮肤划了一下,先是大惊,急忙察看,确定并无受伤流血,这才释然,名副其实的虚惊一场。
  该睿幼年随我学习中文,我从三字经千字文幼学琼林教起,该睿极端聪明,一日千里,进步神速,我不禁对他赞不绝口,岚新大约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讨厌该睿的,该睿三个月已经学会做诗,岚新呢,三个月之后她连三字经也背不周全,我还记得那天在书房该睿挨到岚新跟前主动表示要帮她背书,结果脾气暴躁的岚新操起课本就抽了该睿一个嘴巴,我气急,责罚岚新,岚新对该睿更加怀恨在心,也是因为该睿被打,老戈尔德曼心疼不已,再不许该睿来我家随我学中文,我一直引以为憾,那样聪明的孩子,实在诱惑着人要把满身的本领都教给他才能甘休呀。
  老戈尔德曼曾上门与我详谈过该睿的情况,那时他的处境真是艰难,该睿不知何故打伤哥哥,家里人都表示要追究,要该睿去坐牢,老戈尔德曼心疼么孙,死活不给,甚至威胁取消所有人的财产继承权才把这件事压下去,但该睿在家中更加不得人心,于是他外出流浪。
  老戈尔德曼哀伤地对我说,该睿是有来历的孩子,他是注定要成就什么的,所以他生下来就这么聪明,但就因为太聪明,什么都看得透,所以他不快乐,一直一直不快乐,就像那句名言说的:“冷眼看人的人必然透彻,但也必然不快乐,快乐是特意留下来补偿给傻瓜的,公平起见。”
  我赞同。童年时代的该睿已经十分阴郁,因为他找不到可以依赖的权威,我们这些长辈在他那双慧眼看来不过都是充满缺点的愚人。该睿不知道应该顺从什么,相信什么,所以他去流浪,希望找到生命的意义。
  用老戈尔德曼的话说,该睿是个小可怜,他似乎活在别的地方,他和周围的人周围的环境总是格格不入,他似乎从出生起就注定是个错误、是场悲剧,因为他找不到同伴。
  他本不属于这里,他是老天赐给人间的,为了让他成就什么事情,造福整个人类。
  我记得我去西班牙旅行的时候,我去参观圣教堂,我被那座古怪又华美的建筑震撼,我突然想到该睿,该睿就是高帝那样的人,心不在焉地活在人间,只是为了成就某一种伟大。
  该睿身上就潜伏着那种巨大的能量,所谓的不是池中之物,他命定会成就一种伟业,但前提是他能活得比较久。
  谁能料到该睿竟然死于火灾呢?他和岚新同年,同样二十五岁。
  谁又能料到该睿这样冷漠寡恩的人竟然会英勇地冲进火海帮忙救人呢?
  该睿对他的亲哥哥都是那么残忍,他打断他的四根肋骨,刺穿他的肺叶,他差一点点就杀了他哥哥。
  我看着该睿长大,在我印象中他一直都是个阴沉着脸不爱说话不爱笑的小孩,很聪明也很不快乐。
  我认真数了数,我只见过他笑了三次。对于一个孩子而言,这个数目实在太稀少了。
  第一次是他来和我告别,他不想违背爷爷的意思,所以他不能继续和我学中文,他有点恋恋不舍,他写了一首小诗,折成太阳的形状交给我,我拆了好一会儿才拆开,那是一首五言绝句——
  红桃倚扉门,绿柳挽车辕。
  诳语绝卿念,汝非意中人。
  名为《话别》。
  那首诗当时挺让我费解,对于一个只学过三个月中文的西人小孩而言,该睿的诗算是写得很不错了,但我不懂他到底想表达什么,一直到后来他说了那句话,令我和岚新一起潸然泪下的话。该睿真的是一个聪明得叫人惊惧的孩子,他有一双可以穿透时光烟尘的眼,他清楚地预知未来的样子。

第13节:第一部 缘来(13)
  “我真的觉得很遗憾。”我轻抚他的头发。
  该睿避开我的抚摸,“我也很遗憾。”他的目光在书房中环视,他挑起了嘴角,笑得像个大人,一个面对困境无计可施只能微笑的大人。
  岚新在这时冲进来,她拍手笑道:“你终于要滚蛋了么?太好了!”她冲他做了一个鬼脸,“这里是我家,我不许你再来了。”
  该睿涨红了脸,逃开了。
  第二次,是岚新的十二岁生日宴。
  岚新执意不肯请该睿,在我面前大哭大闹。
  “要么,你只请你最要好的几个朋友;要么你请该睿,然后我准许你请全镇的小朋友。”我只给岚新两个选择。
  岚新眼泪汪汪又咬牙切齿地选了第二个。
  “哼,到了那天我会鼓动所有的人都不和他讲话!”岚新立即着手筹备她的报复计划。
  我摇了摇头,不再去理她。
  我一直搞不清岚新为何那么讨厌该睿,因为该睿比她聪明?岚新是事事处处都要占人上风,而该睿的那种聪明是掩都掩不住的,人精似的岚新和该睿一比,立即成为小傻瓜。我还记得岚新有天从学校拎回一个被她砸扁的银座奖杯,那次得金杯的是该睿,那是一场演讲比赛,岚新准备了很久,以为自己是赢定的。
  岚新生日那天,她穿了一条雪白的公主裙,腰上系着明黄色的腰带,头戴一只小小的钻石金冠,那是我送她的生日礼物,她很骄傲地宣称自己是厉家的小公主,她才不管她的两位堂姐脸色有多么难看。
  她是当真很漂亮,我嘴上不肯夸她,心里却是很骄傲,盛装打扮的小岚新像是从童话世界的城堡中一脚跨出来的小美女,如果说她还不像公主,那我真不知道还有谁像了。她踩着金色的皮鞋,脚步轻盈,两条细细的手臂垂在身体两侧,又有点朝后弯曲,如同两只小小的翅膀。
  她站在楼梯上顾盼生姿,脸上的神情介于妩媚和天真之间,还有少女特有的矜持。
  那天整座大宅都被小孩子占领了,我躲进书房,想寻片刻安宁,我站在窗前,透过柠檬桉的枝叶,我看到岚新在秋千架上睡着了,我有点意外,岚新向来精力充沛,从来不午睡的。
  午后的阳光洒在岚新身上,几只蝴蝶绕着她的身体飞舞,岚新小脸绯红,像搽了胭脂,我心中疑惑,回身从壁橱里取出一支单筒望远镜,我再望过去,岚新的脸色确实红得异常,她——她偷酒喝了!
  我勃然大怒。
  我正准备把岚新抓上楼来好好教训她一番,该睿突然出现。
  他一直藏在某棵树的树干后面悄悄打量岚新,最后实在忍耐不住这才走出来,我这么猜测,该睿黑色的小礼服上有一个很明显的灰白色的印子。
  该睿走过去轻轻拉了拉秋千索,岚新坐在秋千上随风荡了荡,她熟睡不醒,一点也没受干扰。蝴蝶惊飞了,缠绕在秋千架上的金合欢花撒下几瓣花瓣,然后世界似乎又静止了。
  该睿犹豫了一下,他伸出手,又犹豫了一下,他拉了拉岚新的头发。
  看到这里,我一惊。
  该睿又把手插进裤子口袋里,似乎偷到了什么宝贝,要立即藏起来一样。
  该睿越来越惊惧不安的样子,越发像个要偷东西的小*****,他把另外一只闲在外面的手也插进口袋,他转了转身,不知想去哪里,又转回来,他径直走到岚新跟前,他折起腰,低下头,他亲了亲岚新的嘴唇,蜻蜓点水一般,然后他飞一般地逃走了,嘴边带着一丝甜甜的笑。那丝笑意令该睿脸上永远不散的阴郁消失无踪,令他看起来可爱又天真,当然了,只有片刻工夫。
  岚新还在那边呼呼大睡,所以说女孩子不可以喝醉酒,绝对不可以。
  岚新被那个小女鬼上身之后,口口声声地抱怨,哎呀,我的初吻就这么没有了。我当时真想告诉她,她的初吻早就没有了。
  该睿当年的举动令我颇感意外,我直到那时才意识到该睿有点喜欢我们家岚新。唉,养了女孩子就是要发愁的,不漂亮要愁,太漂亮也要愁。
  该睿第三次被我看到他笑是在他十八岁那年,他登门向我道别,他把哥哥打成重伤,家里是待不下去了,“厉老夫人,我来向您道别。”他用中文对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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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第二部 错过(1)
  “你的中文还是讲得这么好。”我夸他,觉得十分欣慰。
  “谢谢。”他的目光在屋内转了一下,该睿不是那种目光会到处乱转的轻浮小孩,除非他真的要找寻什么。我突然意识到,该睿登门和我道别只是一个幌子,他其实是想见到岚新。
  我装糊涂,“准备去哪里?”
  “还没有计划,走到哪里算哪里。”该睿温和地说。他是那种一点儿火性都没有的男孩子,十分少见,所以我乍听他把他哥哥打成重伤的消息之后我完全不信。
  “年轻真好,可以到处走走转转。”我继续打太极。
  该睿看了看我,他似乎看穿了我的用心,他笑起来,三分轻蔑三分不以为然三分满不在乎还有一分空洞,那种愤世嫉俗者特有的笑容,有些讨厌又有些恐怖。
  “岚新去欧洲旅行了。”我不太情愿地说,该睿这个孩子身上会散发一种压力,叫人心不甘情不愿做一些事情。
  “知道了,厉老夫人。”他起身走了,并没有和我说谢谢。同时,他也没有说希望我转告岚新。
  是的,我一直都知道该睿有些喜欢岚新,并且我认为这很正常,只是又一个热血冲动的男孩子被美色捕获了而已。当然了,在该睿这么古怪的男孩身上发现某种正常的反应着实让人觉得异常。
  我承认我十分欣赏该睿,如同面对一座峻拔的巨峰,油然而生敬畏赞赏之情,但我说什么也不会把自家的房子盖在那种飞鸟难渡的山峰上,基于同样的理由,我不会把我的岚新配给该睿这样的男孩子。
  而且他们两个也着实不般配,一个好动,一个好静;一个浑似一团火,一个却似万年寒冰。该睿总是魂飞天外迷离恍惚,像是活在另一个世界,灵气逼人;岚新呢,她却现实世故,唯一能够欣赏的图画都是画在钞票上的。
  这两个孩子的性情实在是南辕北辙,相去何止十万八千里,格格不入极了,所以我从来没有把我的岚新和该睿摆在一起设想过。
  第二部 错过
  撕裂有时,缝补有时,凡事有定期,万物有定时,当六月飘雪,当覆水难收,你会知道这代表一段哀愁。
  言语有时,静默有时,时行则行,时止则止,动静不失其时,当轻舟载不动许多愁,记得倾诉。
  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坐言起行,也许失之计较,也许犯错结孽,但我和岚新之间的错过从来不是因为我犯过什么错,而是因为我根本不相信我可以不错过。
  曲肱而卧,空想子乐鱼乐,云卷云舒间,错过一段真正的爱情,聪明负聪明,不过如此。
  二之一 该睿
  其实,我和岚新有成为朋友的可能性,即使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但它真的存在过。
  可惜,我怯懦,我悲观,我甚至没有想到要去争取。
  我扑进火海前,心里转着这个念头,啊,岚新终于还是要嫁为人妇了,她回来后,我还来不及见上她一面,也许日后再度重逢,我只能向隅默然,在心里慨叹一句,恨不相逢未嫁时。
  如果我现在跑到岚新面前,用最大的声音对她说,岚新,你别嫁,我喜欢你,我能够阻止她吗?我有多大的机会?
  嗯,我想我还是会选择不去尝试,继续按兵不动,因为我太清楚,我成功的机会微乎其微。
  嗯,我知道我甚至不配被称作“半途而废”,因为我连开始都没有,这个世界不会有比我更加会放弃的人,我从不费力去争取什么。从不。
  好多人说,生命充满无数的可能,我觉得这些人好蠢,其实若你能全面分析自己所处的环境你就会发现摆在你面前的只有一种选择,通向一种已定的结局。
  我总是可以看清事情的发展,如同站在山颠看清山涧中小溪的流向那么轻而易举,我认为这是一种不幸,因为当你可以洞悉一切的时候,你会放弃所有的尝试,坐待事情发展。只有愚公才有移山的勇气。而我,只是坐在那里,我很清楚自己的位置,我是宇宙中的一粒微尘,我生我老我死我快乐我不幸,天地照旧运行,我甚至激不起一朵涟漪,不如坐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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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节:第二部 错过(2)
  岚新与我不同,她是那种笨笨的却充满激情的女孩子,我一直记得那次接力长跑比赛,岚新穿着运动短裤,雪白笔直的腿,身姿十分动人,我也是在那时第一次领悟女孩子的腿原来竟是那么美,那种可以叫人的心不由自主提起来的美,那种美焕发着一种力量,可以迷醉你的大脑令你不能再思考,只剩下躯体莫名地不断地发热。岚新跑最后一棒,交接棒的时候岚新摔了一跤,伤得颇为严重,膝盖上霎时涌出血来,换作别的女孩子必然退出了,岚新却抓起接力棒,二话不说就窜出去,猛力追赶拉下的距离,岚新右边小腿上很快洇满了血,血红雪白交错着,叫人喉头发紧,我认为岚新是必败的,她已经渐露疲态,她很坚毅,但是精神力量不能转化成血浆补充她的体力,她到底不是铁打的,跑道上洒满了岚新的鲜血,所有围观的人都开始屏息,几乎每个人都以为她下一秒就要退出了,但她没有,最后冲刺的时候她竟然还拉近了和对手之间的距离,她的对手被她拼命的模样吓傻了,反倒提前退出了比赛,岚新很意外地获胜。她冲过终点线,翻身坐倒在地上,她的队友上前祝贺她,岚新咧着嘴拼命地笑,她似乎全然忘了自己的伤,校医冲过去为岚新止血包扎,岚新的队友帮她脱掉被血染污的运动鞋和棉袜,我一直都记得那只滴血的袜子,还有那一串血滴后岚新的胜利者的灿烂笑容。
  岚新笑起来时像太阳,当然了,不笑时也像,她是个发光体,总是闪闪夺目,她又那么爱笑,我一直不懂她是哪里找来的那么多快乐。
  岚新也是个很容易发怒的女孩子,而且是那种暴风骤雨电闪雷鸣般的怒。
  可是她发怒的时候也很美,就算你是她的发泄对象,你也会一不留神就原谅了她的暴躁和无礼。
  岚新是我见过的最美丽的女孩,无论怎样都美,时时刻刻都美。乌黑柔滑,像夜色中的水流一样的长发,我常常幻想用双手掬起这些发丝任由它们在指缝流散的感觉;黑色水晶般的眼睛,岚新看人的时候很专注,那双乌溜溜的大眼睛直落落地盯着人,似乎要把这人吸进她的眼睛她才甘休;小巧细软的嘴唇,像很小的婴儿的嘴,那么嫩那么软,只能用来吸吮乳汁。当然了,还有她的身体,那么轻盈那么灵巧,似乎跑得再快一点就会乘风飞去。
  我记得那一年那一月那一夜,我的身体开始因为向往她而疼痛。
  岚新一直都很讨厌我,我知道为什么,她认为我是个威胁。
  在岚新看来,这个世界上最聪明的人应该是她,她是相当夜郎自大的小姑娘,她自己并不觉得,我和她一起跟着她祖母学中文的时候,她的进度远远落后于我,用厉老夫人毫不留情面的话说,该睿一天就学会的东西,你一个月也学不会。
  我考虑过装傻,放慢自己的进度,迁就岚新,讨好她,但是我很清楚地知道假若岚新发现我是故意让着她,她会更加怒火中烧,所以我没有这么做,我跑到她跟前说我可以帮她背书,岚新抽起书给了我一个耳光。岚新以为我不是出于好意才那么说,她以为我是故意在她面前炫耀,所以她怒不可遏。
  我被她打得呆在当场,她用力瞪着我,一点内疚或者惊慌的模样都没有,岚新的反应实在出乎我的意料。厉老夫人提起岚新的耳朵把她拎到一边罚她跪下,她一言不发地跪下,还别过脸来瞪我,墨玉似的眼睛目不转睛地粘在我的脸上,往常岚新连看都懒得多看我一眼,好像我是一只恶心的蛞蝓,我突发奇想,以后要是常常有机会被她扇耳光其实也挺不错。
  那是我第一次尝试到为一个女孩子神魂颠倒,那种感觉真好,可以令人彻底地放弃思考。
  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这种被陶陶然的动心感觉主宰自己神志的情况越来越频繁地发生,只要岚新一出现在我的视线中,我的大脑就开始乱套,像中了病毒的电脑,后来更是演进到她不出现在我的视线中,我也会昏昏然不知今夕何夕,因为我开始梦到她,不只在阒寂无人的夜晚,有时更在嘈杂的人群中、在青天白日下,我陡然被一个白日梦俘虏,我沉浸在只有岚新的世界里,只有她的美丽,她的香气,她的诱惑,我忘记一切,觉得自己很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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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节:第二部 错过(3)
  可惜岚新总是对我充满敌意,我遗憾又释然,说真的我不知道假若岚新跑到我面前对我说,嘿,该睿·戈尔德曼,我很喜欢你!我会怎么做,我想我可能会把她一把推开,然后落荒而逃。
  我是个胆怯的人,我是个懦夫,我不准备否认这一点。
  她讨厌我、疏远我,恰好给了我这样一个机会,安然地暗恋她,不必费力争取什么。
  那次令岚新恨我入骨的演讲比赛,其实刚开始我根本没有报名参加,但是英文老师为了凑人数,根本没有经过我的同意就为我报了名,我根本就没把这个鸟比赛放在心上,直到比赛前一个钟头我还没开始想我到底要讲些什么,我只知道演讲的主题是“我们的祖辈”。岚新在公告栏上看到参赛名单这才知道我竟然也是参赛者之一,她如临大敌,捧着一个蓝色的文件夹子跑到我面前,“戈尔德曼,你站住!”
  我立即收脚站住,受宠若惊,岚新已经好多年没有我讲过话。
  “这是我的讲演草稿,你看一遍,你若有一个字和我重复,我就宰了你!”岚新很凶狠地威胁我。
  我根本没听清她说了什么,我只是一个劲儿地想,她闻起来真香。
  岚新的演讲题材是关于她的太祖奶奶早年的创业史,她如何用开旅店积攒的钱和从中国逃亡时携带的珍贵首饰与人合股办了一家矿业开发公司,这家公司如何找到金矿,她们厉家如何奠定基业并且成为当地望族。
  我认为她讲得很好,虽然有一些夸耀的成分,有些地方细节失实,但她的声音那么美妙动听,眼神熠熠生辉,脸蛋像盛放的玫瑰,那样赏心悦目,假若我是评委,我一定不假思索就取她当第一名。
  最后一个上场的是我,我愣了足足五分钟,我实在没想好到底要讲些什么,后来评审不耐烦地提醒我再不出声就取消我的资格,我已经准备转身下台了,但岚新在台下用力喊了一句,讲呀,你又不是哑巴。她当我故意让她,气得满脸绯红,越发像一朵玫瑰。
  我只好开始讲,我的脑海中还回荡着岚新清脆悦耳的嗓音,GLW矿业开发公司,其中那个G代表的是我们戈尔德曼家,我的祖先也是靠那条金脉发家致富的,我很自然地就开始讲我的太祖爷爷,我从金矿的形成原理讲到怎样靠个人奋斗找到自己心目中的金矿,直到我突破了限定时间,评审摇钟提醒我闭嘴,我如释重负地下台,我很肯定我一个字都没有和岚新给我的草稿重合,当然了“你”“我”“黄金”这些词汇必然是重复的,但除此之外我讲的是和她截然不同的东西。
  我不知道评审为什么选我当第一名,听到这个结果我也吓了一跳,我急忙去看岚新的脸色,她果然羞愤得就要哭出来的样子。
  我期期艾艾地走到她跟前,我是想道歉的,但岚新一看到我,立即如仇人见面一般,她冲动地举起双掌用力推了我一把,我猝不及防,摔倒在地,周围的同学哄笑起来,就连老师都忍不住微笑,我那时比岚新高了一个头还多,一个大男孩被一个小巧的女生一把推倒,确实十分滑稽。但大家很快就笑不出来了,因为岚新推倒我之后仍觉得不解气,抬起一脚用力踩在我的小腹上,我哀嚎一声,老师们全部面面相觑,不知道是装作没看见好,还是立即上前喝止岚新,岚新是明星学生,老师也让着她三分。
  我想,喜欢上岚新这样的女孩必然要做好受伤的准备,她就像太阳一样,明朗耀眼,给人光与温暖,但一不留神你也会被她灼伤,但不管伤得多重,你也不会期待太阳从此湮灭不再升起。
  那次演讲比赛之后不久,岚新就去了英国上中学,我知道她为那次落败耿耿于怀,因为后来我们再在镇上碰到,她完全拿我当隐形的一样。
  她越来越美,一再突破我的想象极限和承受极限,有好几次,她远远朝我走来,我立即连呼吸都忘记了,对我而言,她越来越有魔力,可以毫不费力地夺走我的自我。
  想接近她的愿望越来越强烈,但我找不到机会。最渴念她的时候,我就不断地在心中回味从她生日会上偷来的那个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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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节:第二部 错过(4)
  岚新拿不到演讲比赛冠军,心情大坏,厉老夫人为了叫她开心,准许她在生日会上宴请全镇的小朋友,所以我才能有机会被邀请。
  我穿了礼服,打了领结,我感觉整个人像被套进套子里面一样,周身不自在,待到我看见岚新的时候,我就更加不晓得该把手脚放在哪里了,岚新打扮得像个小公主,骄傲地挑着下巴,我当时兴起一个很强烈的念头,我想把那个小小的下巴压下去。
  我手忙脚乱地把准备好的礼物交给岚新。
  “黑胶唱片?戈尔德曼你为何不干脆送我木乃伊呢?”岚新尖刻地说,我发现她的上下眼睑都泛着微红、略带浮肿,我想到盛放的桃花,我心猿意马,立即忘记了她对我的凌辱。
  其他的小朋友都开始窃笑,包括我的哥哥。
  岚新眼珠一转,“我……”
  我猜她一定又想到更刻薄的话来攻击我,但厉老夫人及时出面制止了岚新,“说谢谢!”她沉声道。
  岚新用力咬着嘴唇,她脸上的表情委屈极了,她显然没料到厉老夫人再度出面维护我,“但是奶奶这个东西我要用它做什么?”
  “听!”厉老夫人言简意赅。
  “我哪有唱机?”
  “我有,我马上让人给你找出来,说谢谢!”
  “谢谢你,戈尔德曼!”岚新一边说一边双手抓紧黑胶唱片的边缘。
  我心想,糟,她要掰断它!
  厉老夫人眼明手快,一把夺下唱片,“谢谢你,该睿。”老夫人为岚新打圆场,厉老夫人一向对我十分客气,不像对待小孩倒像对待一个平辈人,但那种客气又带着拒人千里的味道,似乎我是个不能得罪的人。
  岚新气得咬牙切齿,我一点都不怀疑假若厉老夫人不在那里,她一定会扑过来狠狠咬我一口。
  演讲比赛上抢走她势在必得的金杯,厉老夫人又公开维护我,新仇旧恨加在一起,岚新鼓动所有的小朋友孤立我,她以为我会识相自动离开。但是我没有,我从小被孤立惯了,我才不在乎那些,能和岚新多相处一会儿的机会我是绝对不会白白浪费的。
  大约我的如影随形又惹恼了岚新,她放弃被小朋友们众星捧月的荣耀,一个人躲得不知踪迹。我四处找她,我想我大约对她身上的香气太敏感了,我几乎立即就找到她,她溜到厨房,站在小杌子上,她正在偷吃生日蛋糕。其实蛋糕就是为她做的,少不了她的,她偷吃只是因为好玩刺激,她常常不由自主做一些愚蠢的事,然后放声大笑,似乎找到了数之不尽的快乐。
  “岚新!”我唤她。
  岚新吓了一跳,“嘘!”她转身,看清是我,一时间没有了主意。我一直记得她那个表情,像个睡醒之后发现自己身处一个陌生房间的小孩子,震惊又不解。
  蛋糕只做了一半,我不明白厨娘为何走开了,也许是岚新找借口支开的。
  岚新把沾了奶油的手指送进嘴巴里吮吸,她又抹下一块白色的奶油,她看了看我,她在犹豫,是否要贿赂我确保我会帮她保守秘密,她的手指轻轻翘起,我走近了几步,我很渴望,我想也许我脸上的某种神态打动了岚新,岚新朝我靠过来,“我……”她已经准备把那抹奶油喂给我吃了,恰在这时一条叭儿狗闯了进来,岚新立即改变主意。
  她把奶油喂给小狗吃,然后挑眉看我,她目光流转,一脸藏都藏不住的得意笑容。令我难堪,给她带来了无比的快乐。后来听说岚新做生意做得十分成功,我一点都不意外,岚新天生懂得如何与人打交道,懂得如何操控别人,懂得如何令别人在她面前臣服。
  我讪讪的,然后红着脸退了出去。
  后来岚新从酒柜里偷了好几瓶酒出来,又被我发现。岚新威吓我:“你若说出去,我就割掉你的舌头!哼!”她打开一瓶红酒,瓶口对着嘴巴,咕噜灌下去。
  我想劝阻她的,她才十二岁,这种尝试实在为时过早,岚新冲动热血,总是不计后果地寻求刺激,她就是那种荒唐又轻率的人,你告诉她那是一个没出口的迷宫,她却说里面一定惊险好玩,然后不管不顾地冲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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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节:第二部 错过(5)
  溢出来的红酒顺着岚新的嘴角一直流到她细嫩洁白的脖子上,她放下酒瓶,咳了几声,脸蛋越发显得红艳,她不耐烦地对我说:“你还不滚?你别指望我会分给你喝!走!”她像驱逐流浪狗那样驱赶我。
  她实在太美了,我挪不开脚步,我厚着脸皮,“那是一首很好听的蓝调歌曲,叫做,如果这个世界没有了你……”我想向岚新解释我为何送她那张黑胶唱片。
  “戈尔德曼,你瞎子呀,我厉岚新像是会听蓝调歌曲的人吗?哼,这个世界没有了谁都行,就是不能没有我厉岚新!”她骄纵地说,她皱起小巧的鼻尖,我联想到张牙舞爪的小猫,这只小猫误认为自己是老虎。
  她说的一点没错,这个世界没了谁都可以,就是不能没有她厉岚新。我在心里默然地想。
  “你还不走?”岚新动了动足尖。
  我猜想她可能想踹我,我不由退开几步,别看岚新小巧玲珑,她揍起人来可不像个女孩,上次被她踩了一脚,我肚子上的青紫到现在还没有完全消褪。我暗自戒备的举动逗笑了岚新。
  “戈尔德曼,你为何老是这样鬼鬼祟祟的?”
  我有点难过,我第一次知道原来我留给岚新的印象是鬼祟的,因为我太喜欢偷偷凝视她吗?
  “你确定你真的要做这个?”我指了指她手中的酒瓶,若被厉老夫人发现,她绝饶不了岚新,我为岚新担忧。
  “怎样?你想向我奶奶告状吗?”岚新柳眉倒竖,神色凝重,“你这个卑鄙的……”岚新突然闭嘴,乌溜溜的眼珠子在眼眶里一转,她又对我笑道,“我们一起喝!”她大大咧咧地把她喝了几口的那瓶酒塞给我,然后自己又开了一瓶,“bottomsup!”她提起酒瓶朝我手中那瓶用力撞了一下,“哦,”她的眼珠又转了转,“也许我该说……”她换了另外一个干杯的说法,那种说法还有另外一层意思,很猥亵的意思。
  我当场涨红了脸,岚新哈哈大笑,“戈尔德曼你真逗!”
  我的心情立即好了很多,她说我很逗。
  我小心翼翼地举起酒瓶,把瓶嘴对准自己的嘴巴,岚新刚刚喝过这瓶酒,岚新刚刚喝过这瓶酒,我的大脑被这个不断翻腾的念头搅成一团糨糊。
  “奶奶说成年之前都不可以喝酒,屎!”岚新毫不犹豫地说脏话,她在我心目中的光环立即又添一重,“我今天非喝醉不可,这就是我自己送给我自己的生日礼物!”岚新大声宣告。
  这算哪门子生日礼物?我心想,但岚新显然乐此不疲,她手中那瓶酒已被她干掉一半。
  她这种豪气的样子令我深深着迷。她永远这么冲动,鲜活得令谁也无法忽略她,像一朵总是开到篱笆外面的花。
  “好了,你可以走了!”她的神色又是一变,“我烦着呢!”她摆摆手。
  我很想问岚新是为了什么事情心烦,在我心目中岚新一直都是没有烦恼的女孩,像童话故事中的人物,只有幸福,没有失落。但我没问,因为我知道她不会告诉我,我恋恋不舍地走开,提着那瓶酒。
  岚新低着头灌酒,真的是心事重重的模样。
  有人说,在你死前的那一刻你的一生会在你的眼前一一闪现。我不明白这种说法是如何流传开来的,因为一个死去的人不可能告诉你他死前那一瞬间看到过什么,这是一个显而易见的逻辑错误,除非真的有鬼魂,有阴间。
  在我的那一瞬间,我的人生回放的那一瞬间,我再度看到了那个画面,岚新倚着墙,她闷闷不乐,手里提着喝了一半的酒瓶,白裙像雪花簇拥着她,裙摆染了几点酒红,惹人遐想。
  其实,我当时有两种选择,其一,我走开;其二,我留下来,问她一句,岚新,你怎么了?
  我不明白我为何选择了走开。只有这一次,我的懦弱令我觉得羞耻,在我死前那一刻。
  我知道至少有百分之九十九的可能性,岚新会要我滚蛋,但即便如此,我还是应该回身问上一句,岚新,你怎么了?
  即使最完美的计算机程序也有漏洞,人生亦如此,只有勇气加运气才能成就某种意外,比如岚新意外地对我和颜悦色,然后回答我,我不好,我们可以谈谈吗,该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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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节:第二部 错过(6)
  其实,我和岚新有成为朋友的可能性,即使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但它真的存在过。
  可惜,我怯懦,我悲观,我甚至没有想到要去争取。
  云聚云散,时间一点一点过去,午后,风又轻又软地在身体周围缭绕,绕出人淡淡的倦意。岚新一边打秋千,一边打呵欠,没一会儿,她脖子一软,她睡着了,金合欢花缠绕在秋千索上,像个金色的穹顶围绕着岚新,岚新如同被无形的魔法囚禁了,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随风轻摆,显得那么安静,像被写进童话故事的公主,所有不符合公主身份的特质都被删除了,她靠在秋千上午憩,枕着一只雪白的绸缎枕头,枕头边沿上美丽的木耳花边和岚新衣裙上的蕾丝花边交映在一起,一切都显得那么静谧甜美,我认为她是走进了我的白日梦,我从藏身的桉树后面转出来,我看到一个不能抗拒的机会,我可以亲近她的机会,我无数次地在自己梦境中幻想,我拥抱了岚新,像拥抱了太阳一样,我任由那炽烈的热力烤炙我的身体,我用那种皮焦肉烂的痛驱散脑海中那些虚妄的思绪,有时候疼痛是提醒你存在的最好的方式,如同我对岚新的痴恋,恋得这么可怜,但我得到我要的快感。
  在我的幻想中,拥抱岚新的感觉一定像拥抱一捧荆棘,痛彻心肺却真实无比,我拉了拉她的头发作为试探,她的柔滑出乎我的意料,我有些困惑,我俯身亲了亲她的嘴唇,我没感觉到任何令我的嘴唇火辣辣的东西,有的只是一种娇软细腻的触感,像是最精细奶油或是半化的巧克力。
  我感觉到我的灵魂在我的身体里倾斜了一下,我昏眩起来,找不到自己双脚的位置,我不敢再亲她一下,我怕刚刚的那种感受是错觉,那种令身体每一部分都舒展开来,包括大脑的褶皱都舒展开来的感觉,幸福的感觉。
  我逃开了。我不敢相信我品尝了幸福。我一直以为自己是个不会幸福的人。
  幸福是幻境,任何人类个体都不可能拥有真正的幸福,我们只是顺着由炭火围成圆圈行走的蠢货,由起点跋涉到终点,满身火星与灼痛,却原来只是回到开始的地方。
  所以你可以一直坐在起点,你的人生不会有本质的不同。
  如果你期待快乐期待幸福,那么坐下来幻想。
  但当我偷偷亲吻熟睡的岚新的时候,我被一种不期而至的幸福击中。命运给了我一个意外。
  当我扑进火海的时候,我在想,岚新即将成为别人的新娘,她再也不是秋千架上的睡美人了,我再也不能潜伏在靠近她的地方,趁她不备悄悄接近她。
  如果你认为生命很荒谬的时候,那么放弃它会变得十分容易。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会毫不犹豫地痛揍我的哥哥,我想大不了我打死他再给他偿命。
  哥哥说,那是个贱货,主动跑来献吻。
  热血一下冲进我的脑袋,我扑向我的兄长,如同我扑进火海,是的,没错,我找死,当岚新嫁了人,冠了别人的姓,她还是那个岚新吗,我可以拿来在白日梦里幻想幸福的岚新?
  岚新是我在这个荒谬的人世间唯一牵挂的,她对我而言意味着一种活着的感觉,会激动会愤怒会脸红会惊讶,当这种牵系被割断的时候,我活着或者死去完全不再重要。
  我从火海冲出来,我几乎听见死神在我耳边尖啸,急救人员试图拦阻我,但我推开他们,我拼命地奔跑,这是我这一辈子唯一一次这么尽力地做一件事,我知道通过那条桉树林中的小径,我可以很快地抵达厉家的大宅,岚新会在那里。
  嗯,也许我跑不了那么远,但是我想,就算我不能死在岚新的怀抱中,至少我可以死在她的视线中,或者,再退一步,我可死在接近她视线的地方,我突然好希望我曾经告诉过岚新:嗨,我很喜欢你。
  但我没有,因为我从来不去争取。
  我觉得后悔,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后悔,一个对什么都不在乎的人又怎么会后悔?
  我拼命狂奔,我知道我每多迈一步,都意味着我更接近我可能会拥有的幸福,其实我真的应该告诉岚新,嗨,我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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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节:第二部 错过(7)
  在我失去意识之前,命运给了我第二个意外,岚新像一朵雪绒花一样被风吹进我的怀里。
  “该睿!”我听见她叫我的名字,她的声音很轻、很痛楚。这是岚新第一次不连名带姓地喊我。
  嗨,我很喜欢你。我好想告诉她,就算她拒绝我也无所谓,因为我就快变死人了,我决定告诉她,但我做不到,黑暗夺走了我的意识。
  二之二 厉岚新
  我希望那一天那一刻,当我面对该睿的时候,我可以彻彻底底地失去自己的骄傲。我希望我对他说,我并不是真的要你走。
  该睿在医院苟延残喘了整整二十四个小时才撒手人寰。
  我是不是又用错了成语?唔,不管了,一个伤心欲绝的女人有用错成语的权利,不要再挑剔我,我已经说了我是一个伤心欲绝的女人!
  我为一个不相干的人伤心欲绝?
  屎!随便你们怎么笑话我吧,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我厉岚新永远都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我真的以为我可以挺起脊梁一如既往地面对周遭的人不能认同的眼光,我总会证明她们错了,因为我是厉岚新,永远不会把自己的生活弄糟的厉岚新,不像该睿那个怪胎,他总是可以搞糟一切事情,只是救个火而已,他也有办法因此而死去!
  我恨他!我恨他!我恨他!我恨他!我恨他……我喜欢他。人永远不可能知道自己的极限在哪里对不对?比如你就不知道自己到底可以一次性流出多少眼泪。我就不知道原来我可以一直流泪,不休息。日夜变换,用我红肿的双目看出去,一切都是哀伤模糊的红色。
  亲戚们在议论,他们以为任性的我又在玩那些只为了让自己开心的花样。
  萧恩焦头烂额,他以为我又在捉弄他,像我曾经加诸在他身上那些可怕的恶作剧。
  他以为我是在和他玩婚前恐惧症。
  哈,真好笑,没人相信我厉岚新真的会痛彻心肺,痛不欲生。我平日给人的感觉竟然是如此的冷酷绝情?
  我不是在玩!我不是在玩!我并不是那样的玩世不恭!我不是!我把自己反锁在房间,不吃不睡,整整三天,我如此自苦,他们仍然认为我是在玩!我第一次发现寻求别人的理解这么难,尤其当你有了不合常理的举动的时候,我由此想到了该睿,我第一次意识到他的人生多么艰辛,他从来不曾被人理解过,枉论接纳。
  我止不住自己的眼泪,因为我止不住自己的懊悔。
  他一直在我身边,我究竟是如何错过他的?
  真的,一点都不夸张地说,我们两个还裹着尿布的时候就认识了。这么长久地相识,我们竟然还是错过了。
  我该怪谁?命运?
  不,不,我从不推诿自己的过错,这次我该怪的人,是我自己。
  祖母总是说,岚新,你真的不认为你应该检讨你的人生态度?你不是太阳,没有人是太阳。
  我不听,我总是不听。于是,今天,我伤痕累累。每想到一件我是如何错过该睿的小事,我的心灵就受到一次鞭笞。
  我一直都是言语如兵的女子,所以从小到大都没什么人敢和我斗嘴,我轻轻巧巧的一句话就能把老实人气得三天吃不下饭或者当场痛哭流涕。
  “怪胎!当然是怪胎!”我记得我这样说过,“如果该睿·戈尔德曼还不算怪胎的话,这个世界上就没有一个残疾儿童可被称为畸形了。”
  于是该睿多了一个绰号,“怪胎”。
  我曾那样不遗余力地折辱他。
  我可以找到很多理由讨厌该睿,在我愚昧无知的童年时代。
  我是个被宠坏的小孩,我不能忍受谁比我得到更多的夸赞,但是祖母总是对该睿赞不绝口。
  其实,祖母的那些夸奖都十分公正。祖母说,该睿一天学会的东西你一个月也学不会。祖母不是抬高该睿,也不是打压我,祖母只是说出了事实,但童年的我不能接受这种“可怕”的事实。如今回想,该睿确实一眨眼就能把所有的东西都摄进脑海,而我才看了一行字而已。
  他比我聪明,也许一百倍,也许一千倍,我终于可以坦然承认了,但他也死去了。
第21节:第二部 错过(8)
  哈,我可以怪谁,除了自己?
  仍记得那次他走到我面前,说,岚新,我帮你背书,他声音低得像蚊子哼,他若是个女孩子,我想我祖母要爱死他了,一定天天夸他是天生淑女。
  他的眼神很热切,我知道他是真心想帮我,但我厉岚新可是那种需要别人帮助才能完成任务的后进生?他刺伤了我的骄傲,我怒极,抓起书就打了他一个耳光。
  他被我打傻了,如今回想,他傻乎乎的样子还真可爱,其实该睿在我面前总会显得很傻气,好多次在镇上碰到他,他撞电线杆撞邮筒撞行人,现在想想,他那样聪明的人竟然可以傻成那样,真是不可思议。
  我有没有想过该睿可能喜欢我?
  我想过,但是该睿喜欢我这个想法比老鼠喜欢我这个想法更让年幼无知的我感到恶心,于是我屏蔽它。
  拜托,该睿是出了名的怪胎,我是厉家的小公主,我怎么会让他喜欢我?
  但是此刻我突然那么怀念他傻傻瞠视我的样子,想得心都痛了,如果可以,我要让时光倒流,我要回到抽他耳光的那一刻,我会继续再抽他一个耳光,让他显得更傻,然后我会拥抱他,很用力,很用力。
  该睿对别人很冷淡,不是看不起,而是很疏离,如今想想,该睿真像那种不太爱理人的神仙,很红尘独蹈的感觉,该睿只有面对我时才傻气直冒,一副很欠扁的样子。
  为何我会知道该睿对别人是什么态度?我不是一向连多看他一眼都不要,怕长针眼吗?
  他是被我刻意忽略的一个人,但下意识中我一直在关注他。我们之间是有缘分的,只是我没有争取,因为我刚愎自用,我盲目自大,我以为自己绝对不会喜欢怪胎该睿!
  祖母说,岚新,你总要吃你性格的苦头。
  哈,祖母你好伟大,你讲中了!
  该睿在演讲比赛上打败我,他轻而易举大获全胜,把我打得落花流水。我坐在观众席上,看着站在讲台中央的该睿,我虽然极力否认,但我不得不承认我被他折服,他侃侃而谈,行云流水般,像一个很渊博的老教授的午后闲语,对着一二知己,信手拈来,字字句句都闪现智慧的火花,纵横开阖,一派治大国如烹小鲜的举重若轻。该睿声音清朗,用词典雅,发音精准,真搞笑,在我听他演讲之前,我一直误以为该睿是个结巴,因为我很少听见他讲话,而他和我讲话的时候总是声音低弱,外带一点结巴。
  那次我是大比分落后,不错,我不太习惯输,尤其是这种一败涂地的输法,我更不习惯身边有个人可以证明我是多么的蠢笨和渺小。
  我恨死他了,我几乎立即忘记了当该睿在讲台上挥洒自如地讲演的时候,我内心蠢动那种心醉神迷的感觉。
  年轻是多么可怕的一个错误。我被我自己蒙蔽了,对此,我可以怪谁,除了自己?
  该睿走近我,他的眼神告诉我,他想向我道歉,哈,当年我就可以那么轻易地读出他的心思,我们之间是有缘分的,一直都有,只是我放弃了争取,我推倒该睿,我勃然大怒,失去理智,原形毕露。我凶狠地抬起一脚踹在他的肚子上。
  他是那么轻易地逼出我的本性,令我忘记一切伪装,我当时为何丝毫没有意识到他对我的影响力异乎寻常的重大?
  那次,若换别人赢我,我是否也会暴跳如雷?
  不,我不会。我怒极,只是因为赢我的人该睿,重点不是有人战胜我,而是战胜我的那个人是该睿。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我就是没有意识到他对我的重要性?
  我想搞清楚我究竟是如何错过该睿的,但这种抽丝剥茧的回忆对我而言太痛苦了,我眼睁睁地看着年幼无知的自己错失命运赐给我的一次又一次机会,然后顺理成章地错失自己的幸福。
  祖母总是教训我,太自我的人一定会盲目,我不信,我总是不信,我想英明神武的厉岚新怎么会盲目?
  哈,如果该睿不从火海飞奔而出,撞进我的怀里,我永远都没有机会知道,厉岚新是天底下最最最盲目的女人。
第22节:第二部 错过(9)
  那一次,我被卡萝儿附体,我只是暂时转渡对我身体的控制权,我的意识并没有消散。
  卡萝儿对该睿的哥哥说,缇木,我是卡萝儿,我想亲你一下。
  该睿站在一旁,他错愕地看着我。
  缇木捧起我的脸,说,卡萝儿?他并不是很相信卡萝儿附在我身上,但他还是亲了我,说真的,我觉得恶心,但我心里想着那个童话,王子给了公主一个吻,公主活过来,我好希望缇木的吻可以给卡萝儿一个新生,我真诚地祝福他们。
  哈,事情证明我厉岚新也有天真无知的时候。
  该睿目睹了一切,他的眼神突然变得十分哀伤,我心里一动,淡淡的酸涩感觉弥散开来,我说不清我是被他忧郁的眼神打动了,还是被他哀愁的样子打动了,总之我被他打动了。
  如今回想,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品尝“愁绪”,而这酸楚的感觉是该睿带给我的。
  我们之间一直都有缘分,只是我自己错失了。
  我曾那么迷信那个童话,费尽心力地等待一个穿越生死的吻,我穷尽了我的少女时代,我没有等到,我以为命运待我太薄,如今我才猛醒,我只是没有找到正确的人去亲吻,我可以怪谁,除了自己?
  当意外夺走我的父亲与我的母亲,我可咒骂命运,但这一次我直到该睿快要死去之际才猛醒自己深爱的人是他,我可以咒骂谁?命运没有戏弄我,这一次,是我自己戏弄了我自己。
  童话中,王子骑着白马翩然而至,他亲吻公主,公主咳出了毒苹果,她复活,他们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十二岁才读到这个童话,很晚?我并不是爱读书的人,除非必要,我拒绝阅读,用阅读来打发时间这种事从来不曾在我的生命中发生过,除了那一次,我在生日的前一天收到家人的礼物,那本包装精美的童话书是最小的堂妹送给我的,我在入睡前鬼使神差地打开,读下去,并且为之哭了整整一个钟头,哭湿了枕头,第二天只好拿出去晾晒,最要命的是我要顶着两只可怕的杏核眼接受四面八方的生日祝福。
  在我十二岁生日之前,我没有读过白雪公主这个童话,我甚至不知道这个世界上存在这样的一个故事,不能怪我,要怪就怪我奶奶,为了贯彻她的教育理念,她坚持厉家所有的小孩在入睡之前必须听四书五经或者四大名著,对我而言,那些唱读声的催眠效果绝佳。
  我总是忙着爬树,和小狗玩耍,和小朋友打架,我太忙了,我没空阅读,我也没有多愁善感的朋友跑来告诉我这个世界上有个童话叫白雪公主,讲的是王子吻醒了一个死公主,我真的直到十二岁才读到白雪公主,破纪录了?哈哈!
  我敢打赌该睿两岁的时候就读过这个故事了,根据该睿爷爷的说法,该睿七个月就可以很流利地说话,十个月的时候开始学习阅读,这到底是位溺爱孙子的爷爷的吹嘘,还是事实,此刻已经不再重要,因为该睿已经死掉了。
  我不喜欢读书,同时我也不能理解那些酷爱阅读的人,真实的世界这么热烈美好,为何要在蚂蚁似的铅字中间寻找人生真谛?该睿酷爱阅读,不仅如此,他还酷爱思考,他似乎总在梦游,他总给人他并不在那里的感觉,我小的时候一度认为他比鬼都阴森。
  我们俩是多么截然不同的两个人,但是有什么关系呢?人常常喜欢上与自己截然不同的人?可对?不过,什么都不再重要了,因为该睿死了,我所能做的,仅剩下,忏悔自己的错误。
  十二岁那次生日会,是我经历过的最不快乐的生日会,虽然祖母准许我宴请全镇的小孩,令我大大风光了一把,我一直搞不清自己为何在那天心情低迷。我曾栽赃在该睿身上,认为自己的低郁心境是因为他的出现而引发的,他该死的还送我一张本应送去废物处理站的黑胶唱片。
  当总是讨厌一个人时候,继续讨厌他就会变得很容易,这就是习惯的力量。其实,认真回想,该睿那日装束得体言行得体,没有任何地方可被称作“讨厌”,除非我刻意挑剔他。
第23节:第二部 错过(10)
  如今回溯,我那日阴霾密布的心情完全因为前晚阅读了那个童话所致。我隐约意识到自己似乎缺失了什么,我这种求全责备的人是不能准许自己缺失什么的,但我又说不清我到底缺失了什么,我连补救都无从补救起,我能不气闷吗?
  我如今是成熟的职业女性了,我判断力健全,思维能力健全,我可以很轻松地解答当年令我苦闷的难题,我缺的是一种被爱的感觉,十二岁的我,进入了青春期,渴望异性的爱和关注,少女的情绪萌发了,像一只美丽的音乐盒,上了锁,只要找到那把合适的钥匙,就能发出最动听婉转的声音,十二岁的我懵懂地感受到了潜藏在身体深处的美丽,但我自己不能开启它,我需要那把钥匙。
  如今看来就是这么简单明了,但在十二岁的我看来,心里那种失落的感觉就像浓雾中的羊肠小径一样,根本无法穿越。
  我突发奇想决定灌醉自己。所有的成年人都会板起面孔禁止小孩喝酒,长辈们威吓,政府立法,但是几乎每个大人都喝酒,所以我认为,当成年人阻止你做某种他们自己很爱做的事情的时候,往往意味着如果你做了那件事,你就会拥有一种和成年人抗衡的力量,而那些道貌岸然的大人会在你的面前失去他们的威慑力。
  我为自己的理论沾沾自喜,我自大地认为自己又找到了一条人生真谛,但当我灌进半瓶酒,喉咙火辣的时候,我一点也没有感受到期待中的自由的感觉。
  我为了堵住该睿的口,所以分了一瓶酒给他喝,他是彻头彻尾的胆小鬼,他只敢盯着瓶口看,却不敢真的喝下去。我最讨厌没胆量的人,于是我说:“你还不走,我烦着呢!”
  其实我仅是嘴巴上讲讲而已,我并不是真心希望该睿离开,我想该睿实在太缺乏和女孩子的相处经验了,这个世界没有任何一种生物比女人更加口是心非了。
  我说话时的模样可能太凶神恶煞了,该睿许是被我吓到,他真的转身离开。他一直怵我,我不说话都能把他吓得屁滚尿流,更何况我发了话。
  我的骄傲阻止我出声挽留他。我一直为自己骄傲的性情感到自负,嘿,骄傲才是这个世界上最需要本钱的个性特质,我骄傲是因为我有资本,但我希望那一天那一刻,当我面对该睿的时候,我可以彻彻底底地失去自己的骄傲。
  我只需要说,我并不是真的要你走。
  只要这一句!
  如果那天该睿留下来,我想我会靠近他,也许我会挨住他的肩膀,就算他是怪胎该睿,那天的我心情奇特,迷惘失落,急需一个依靠,就算是我最讨厌的怪胎该睿我想我还是会靠过去,本小姐大多数时候都是刚毅的,但那一刻我是脆弱的,需要保护和扶持。
  如果他留下来,我靠近他,也许我就发现了该睿并不像我以为的那么讨厌,他有高很挺拔的身材,很男子气概的面相,很低柔的情绪……如果那天他留下来,我靠近他,我们极有可能成为朋友,进而成为情侣,最后成就我们的幸福,那份命定的属于我们的幸福!
  当该睿带着满身的烧伤扑向我的时候,我突然发现了一个过去的我怎么都不会看到的事实,该睿那么高大,像岩石的山,像百年的树,那么值得依赖的样子,我真的不懂过去的我为何认为该睿是个丑陋的人,我认为他的背脊是弯的,四肢是扭曲的,像粘在墙上的蚊子的尸体那么讨厌,我认为他是鬼祟的,他总是在撞路灯撞邮筒撞行人之后溜到某一个角落,偷偷地目送我。我曾经对他窥视、他的偷觑深恶痛绝,我认为自己像是被一头心怀叵测的黄鼠狼盯上了,我是否该为自己的愚昧感到羞耻?如今我蜷缩在窗边,对着月色,我不得不承认,该睿当年所有的可恶之处加在一起不过就是他暗恋我,他总是在我回头之际匆匆消失的身影,被我定义为鬼祟的身影,不过就是一个暗恋着某个女孩的男孩的身影,那么胆怯又模糊,像草丛中一穿而过的野兔的影子,不是鬼祟,只是惊吓过度。
  该睿曾经那么喜欢偷偷地在我的背后凝视我,他的眼神沉且静且凉,像块古玉沁生寒意,其实每次他偷看我我都知道,因为当他的目光在我的身后辗转不去的时候,我颈后的毫毛会一根一根地竖起来,像是听到了某种指令一样,我是否提过我一度认为该睿比鬼都阴森?我不肯承认,但面对该睿的时候,我真的会感受到一种无从抵御的压力。
第24节:第二部 错过(11)
  我始终不肯承认,拜托,我是厉岚新,你让我去吞刀子也比要我承认我也有害怕的东西来得容易,我有点怕该睿,在我内心的某个角落,我怕他怕得要死要活的,我不明白为什么。
  人会害怕自己不能理解的东西,人会因为内心的恐惧感变得邪恶。
  我待该睿,就是如此。他是一个超出我的理解范围的人,因为我不能理解他,我就武断地否定他,然后顺理成章地否定掉了我对他的喜欢,等我终于醒悟之际,一切都为时太晚,你怎么和一个已经死去的人说:我爱你。
  二之三 厉媚宁
  我总是认定岚新不会是个痴情的女人,她那么刚强,那么凌厉,但是,当我看清她的脸,当我好容易压制自己的惊呼声之后,我说:“岚新你不能再哭了,眼睛会瞎掉。”
  我丝毫不认为“痴情”这两个字可以用来形容我的孙女儿岚新。即使我曾目睹她不顾风险让一个小女鬼上身,真心诚意地成全那小女鬼和另一个男孩的感情。
  岚新世故精明刚毅坚定,这样的女人未必无情,但绝无可能痴情,痴是傻的意思,痴情的前提是会犯傻,我一手养大岚新,我可想象不出她犯傻的模样。
  我并不相信岚新会把她自己锁在房间里,三天三夜不眠不休不饮不食,谁去敲门也不肯开,我不信岚新会这样,就算天塌下来,我的岚新也不会有如此懦弱的举动,像乌龟似的,要把自己藏在壳里,才能感受安全。
  我承认岚新可能受到了一点刺激,毕竟该睿被火烧得像炭人一样死在她怀里,想想也是怪可怕的,唔,该睿没有立即死亡,他死于入院一天之后,他爷爷还夸他生存意志强烈,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他怎么会鬼使神差地出现在那条小径上,还有岚新,她为何突然拔足狂奔,奔向那条桉树林中的小径,而该睿迎向她,似乎他们曾经约定要在那里见面。可是,该睿与岚新,他们之间绝无可能存在什么约定,这么多年,他们俩都形同陌路。
  当该睿晕死在岚新怀中的时候,岚新哭得肝肠寸断,这又是为了什么?这一整件事都透着古怪、透着诡异,但岚新从桉树林中一回来就把自己关进房里,我没有机会盘问她,要她吐露实情。
  萧恩急得团团乱转,婚礼迫在眉睫,岚新的态度却这么消极,也难怪他要着急,我安抚他,同时招来锁匠。
  锁被撬开,萧恩也要跟着进去,被我制止,“先让我们娘儿两个说点体己话。”我撬掉岚新房间的锁,岚新敢怒不敢言,若萧恩此刻跟进去,岚新能不迁怒他,非剥掉他一层皮不可?
  岚新坐在朝向花园的窗户旁边,整个人都被高高的椅背挡住了,只有凌乱地散落在椅背周围的长发告诉我她正坐在那里。
  岚新似乎没有听见我进来的声音,她不动不说话,很安静地坐在那里。
  我叹了口气,转身查看房中的冰箱,我根本不信岚新会整整三天不吃不喝,她不出门是因为冰箱里塞满了食物和饮料,我拽开冰箱的门,满以为自己会看到一个半空的柜子,岚新胃口一直很好,食量大得像个男孩。
  满坑满谷的食物撞进我的视线,我愕然。
  岚新没有动过冰箱里面的东西,也许三天来她都不曾打开过它。
  “岚新!”我快步上前,我抓住椅背,用力一转,强迫岚新面对我。
  我总是认定岚新不会是痴情的女人,她那么刚强,那么凌厉,但是,当我看清她的脸,当我好容易压制自己的惊呼声之后,我说:“岚新你不能再哭了,眼睛会瞎掉。”
  娥皇女英洒泪青竹,斑痕点点,成为一种延续千百年的痴情。是神话,是附和,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人们相信悲泣时流下的泪水可能是血滴,或者当你长久的哭泣,透明的泪水会转变为血滴,那不是一般的血,而是心里的血,伤心的人血。
  我总认定岚新不可能痴情,但,当我面对她满脸的红痕和接连不断地滚落的血泪的时候,我相信,我错怪了她。岚新很痴情,她也许比我认识的所有女子都要痴情。并不是什么女人都会这么哭,都敢这么哭,这是不要命的哭法。
第25节:第二部 错过(12)
  “岚新!”我再也不能强作镇定,我尖叫起来,“你究竟怎么了?”她是我的孙女,是我拼掉老命也要保护的小孩。
  “奶奶!”坐在椅上神色呆滞的岚新突然一把抱住我,“奶奶!”她声音嘶哑,不像是女人的声音。她放声恸哭。
  等在门边的萧恩想进来又不敢,绕着门框徘徊不定。
  “不要再哭了,别哭了,别哭了,傻孩子!”我的心都要被岚新哭碎了,我摸了摸她的脸,我抬手,见到满手都是淡红色的泪。
  岚新配合地接受治疗,并且遵照我的嘱咐,好好吃饭好好睡觉。
  接下来的两天,她显得很乖,太乖,我的心隐隐不安。
  二之四 萧恩
  岚新有煞气十足的一面,而且她从不隐藏,但见识过她的凶煞之后,你还是很难不喜欢她。
  我不认识岚新时,就已久闻她的大名,见过之后,不由慨叹见面更胜闻名。
  她很漂亮,走到哪里,就能把光彩带到哪里,十分惹人眼球,同时机敏善谈,言之有物,哪怕和她面对面倾谈一天也不会觉得无聊。
  岚新有煞气十足的一面,而且她从不隐藏,但见识过她的凶煞之后,你还是很难不喜欢她。
  我第一次与她合作就被她折服,她的工作能力强悍,但令我折服的是她的性情。纽约的交通出了名的壅塞,那天我们必须在限定时间内赶去会见对方公司的高层,提交计划案,但我与岚新在路边站了十五分钟还是没能打到车,岚新急了,下一辆出租车停下来,又被人捷足先登,岚新骂了一句粗话,大踏步地冲上去,她很野蛮地举起公文包就砸在那人正准备拉开车门的手上。那位西装革履的男人惨叫一声。我先来的!那人争辩。
  怎样?我就是和你抢!岚新脸不红、眼不眨,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
  站在一旁的我看得瞠目结舌。
  那人气结,不理岚新,又伸手去拉车门。
  岚新竟然挤到他身边威胁,你信不信我马上喊非礼?
  那人投降,当是遇见疯子,自认晦气。
  岚新冲我一挥手,“上车!”
  那个挥舞手臂的动作令人不由想到指挥千军万马的将领,那么豪气干云,可是岚新明明是十分娇小的女子。
  我上了车,忍不住上下打量岚新,我想,只是拦一辆出租车而已,需要这样无所不用其极吗?
  岚新似乎看穿了我的心思,她冷笑一声,如果我们迟到,哪怕一分钟,你认为我们苦心积虑准备的计划案还能派上任何用场吗?
  我也会拒绝和不能守时的人合作,尤其是第一次接触的时候,但我实在不能接受岚新那种过分凶悍的行径,同时,我却不能因此讨厌岚新,相反我更加欣赏她,因为她的坦然,她没有辩解说她做的事情是对的,相反,她承认那是错的,但有的时候你没有选择的余地。
  我喜欢她那种激进的态度,虽然那真的是一种很危险的态度,但就是因为这种态度,岚新显得更加活力四射,更加性感。
  当我决定追求岚新的时候,我知道岚新有很多仰慕者,虽然可能每个人都知道与岚新相处是件很艰难的事,岚新脾气那么坏、见识那么广、反应那么快,讨好她势必异常艰难,但每个人都知难而上。与她恋爱必然是喜怒哀乐怨百感交集但至少有一点好,绝对不会感到无聊,岚新永远都是精力充沛,花样百出。实际上就连她的坏脾气也是可爱的,你永远无法预料她何时喜、何时怒,你的心情因为她而忐忑,如果你真心喜爱她,你就会认为就连这一点也是可爱的。
  当岚新答应我的求婚的时候,我无法置信,因为我开口求婚的时候根本没抱什么希望,但岚新几乎是不假思索地就答应了我,她还开玩笑道,哈,幸好你问了,不然我都要开始考虑是否要换我跟你求婚。
  她接下了花束和戒指,她笑眯眯的,像个平白捡了一大包糖果的小姑娘。
  如果我敏锐一点,我当时就应该发现不妥。假若岚新是真的爱我,我向她求婚的时候她不应该喜极而泣吗?她不应该充满感激吗?感激命运赐给她一个梦想中的丈夫?不,岚新只是乐呵呵的,像个平白捡了一大包糖果的小女孩。
第26节:第二部 错过(13)
  那天,在桉树林中我看到岚新急切地奔向那个被烧伤的男子,我的心陡然沉入谷底,岚新从来不曾这样紧张过我。
  一个对比,高下立现。她不爱我,仅是喜欢。
  她回来后,把自己锁在房间里,不肯出来,我闹不清她究竟想如何。
  她想悔婚吗?我惊惧不安。我愿意牺牲我所有的一切换取她的回心转意。我是个很好面子的人,但我坚持迎娶岚新却不是为了我的面子,而是因为我真的爱她,我真心想要娶她为妻,和她共度余生。即便,我知道她心里深爱的人不是我。
  我不知道桉树林中的那个男人是谁,我不好意思去询问别人,我只是隐隐约约听说他是岚新家的世交。岚新与他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但为何我从未听岚新提过他?而且岚新甚至没有出席那人的葬礼。
  我搞不清那个男人究竟与岚新是何种关系,但我很清楚岚新很爱他,因为在桉树林中,我听到岚新如何为他哭。
  我见过岚新哭,有几次,她咬着嘴唇默然流泪,很倔强也很含蓄,是那种大多数成年人都会选择的哭法。但在桉树林中岚新抱着那个昏死的重伤男人的身体,她一边哭一边低喊,不像个伤心的成年女人,而像个心碎的少女。
  厉老夫人撬开了岚新的房门,她走进去,没一会儿,岚新喊了两声奶奶,然后她撕心裂肺地哭出声来。我知道岚新还是在为那个男人哭,我不想欺骗自己,我知道岚新深爱那个人,但我不在乎。
  我为何要在乎呢?不管如何,那个人已经死去了。
  二之五 厉媚宁
  岚新磕破了下巴,流了好多血。
  我就知道岚新不会这么善罢甘休,她还有得闹腾呢。
  一大早管家大惊失色地跑来和我说,岚新在地下室翻箱倒柜,找不到东西在那里发急,嚷嚷要把这个乱糟糟的地方一把火烧了。
  随她去闹!我实在乏了,只要岚新不真的点火烧房子我也懒得去管她。
  没过一会儿,岚清,我最小的孙女儿惊慌失措地跑来,报告说,三姐姐摔倒了,磕破了下巴,流了好多血。
  我急忙起身去察看,她这到底是想干什么?我一路走一路忍不住抱怨。
  岚新伤势不重,下巴上的血口子大半都在下颌底下,轻易看不出来,我实在被她气得不行,确定她无恙,立即走出来。
  我到神主牌位前上香,我别的也不求,只求岚新好好地出现在婚礼上,好好地和萧恩完婚,不要真的做出什么大逆不道的事情,令我们厉家满门蒙羞。
  二之六 厉岚新
  他的眼神冷冷的,充满了阴柔的凉意,每当他的目光从我身上扫视而过,我颈后的毫毛都会一根根地起立表达敬畏之意。
  该睿!我喊出来。
  黑胶唱机我没花费什么工夫就找到了,但那张黑胶唱片,我差不多把整个地下室都翻过来,还是没能找到。
  性情最温顺的小堂妹看着我疯疯癫癫地跑出跑进,一会儿跳脚,一会儿骂人,她开始担忧,她怯生生地走到我跟前,三姐姐,你到底要找什么?
  没什么啦。我懒得和她多讲,她必然不知道的。岚清看了看我摆在屋子正中央的黑胶唱机,她又问,你是不是在找某张黑胶唱片?
  你怎么猜到的?我立即跳到岚清跟前,用力捏住她的双臂。
  岚清指了指唱机,无奈地看着我,说,没有唱片你要唱机做什么呢?
  唉,我真是急糊涂了,“你知道家里的黑胶唱片都放在哪里?”我急切地问。
  “就连祖母也不听这个,我们家怎么会有黑胶唱片?”岚清不紧不慢地说。
  “我就知道问你也是白问!”我急得团团乱转。
  “你要找黑胶唱片做什么呀?”岚清好奇。
  “听呀!”我抢白她,我突然记起,那年该睿把黑胶唱片当生日礼物送给我,我嘲笑他,祖母叫我闭嘴,我反诘,我能用这个东西做什么,祖母只说了一个字,听!
  岚清吐了吐舌头,一点也不和我计较,“我倒是有一张黑胶唱片,不过我从来没有听过,我以为家里没有唱机呢。”岚清缓缓地说。
第27节:第二部 错过(14)
  “真的!”我又跳到她身边,捏紧她的双臂。
  “痛呀,三姐姐。”岚清苦着脸。
  我急忙撒开手,“对不住对不住。快点拿给我!”我推着岚清出门。
  岚清是出了名的慢性子,任由我拖着她走,她反正一点都不着急,一边走一边说:“那张唱片还是我在树林子里面捡到的呢。”
  “什么?”我心里一动。
  “我打开一看,好好的,就捡回来了。”岚清慢吞吞地解释。
  当年我收到那张黑胶唱片之后,我不敢当着祖母的面丢掉,也不敢丢进垃圾箱,我怕最后还是会露馅,所以不惜多跑一趟,把那张唱片丢进了桉树林里,我一个上午在地下室里翻天覆地这么乱找,不过是存着一个妄想,我希望家里的佣人或者园丁后来又把这张唱片捡了回来。
  “岚清,你真是我的福星!”当岚清把那张保存得很好的唱片交给我的时候,我激动万分,立即抱住她,用力亲了她两下。
  岚清好脾气地任由我揉捏,待我放开她,她这才慢吞吞地掏出面纸,擦了擦脸颊,“那不是该睿送给你的生日礼物吗?你为什么要丢掉它呢?”
  “我一时失察!”
  我像捧着什么心肝宝贝那样捧着那张古旧的黑唱片。换个角度想想,我还真的蛮贱的,当年弃若敝屣的东西如今却宝贝得像什么一样。真是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幸好我又去帮你拣回来了。”岚清拍了拍胸口,说。
  “我欠你一个天大的人情,过来,再给姐姐亲一下。”我心情大好地和岚清调笑——等等,什么事情不对劲。
  “岚清,其实你看到我丢掉这张唱片的,对不对?”我敏锐地逼问。
  岚清朝后躲了躲,一脸想要抵赖的表情。
  “不要试图对我撒谎,岚清,不要尝试对我耍手段。”我半威吓半欺哄。
  岚清无奈地点点头,“那是别人送你的生日礼物,你应该好好保存。”岚清试图为自己的举动找一个合理的借口。
  我深深吸了一口气,“岚清,你喜欢该睿,对不对?”我相信此刻我的表情凶狠,目露凶光。
  岚清脸色发白,“我都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我可是订了婚的。”
  哈,订了婚好了不起吗?我还是马上就要结婚的人呢,可是谁要挡着不许我喜欢该睿?我非捶死那个人不可!
  “你喜欢该睿!”我捏紧拳头,阴森森地说。
  岚清被我逼得没办法,说:“就算是又怎么样?你不觉得该睿很可爱吗?”
  我被问住,哑口无言。在我年幼无知的时候,我并不认为该睿可爱,但显然别人并非和我想法一致,比如我最小的堂妹妹,她从小就温和内向,喜欢躲在角落默默观察别人,只有她这样的人才能真的分辨好坏良莠,因为她很客观,从不拿自己当太阳。
  “况且那都是多少年前的事了,三姐姐你到底想和我清算什么,我又不是暗恋萧恩,更何况,该睿都死了。”
  岚清字字句句都讲到了点子上,我无言以对。
  “我并没有别的意思。”我讪讪的。
  岚清默默看了我一会儿,最后宽厚一笑,说:“听说该睿烧伤之后,晕倒在你怀里,那种感觉很难受对不对?到底是一起长大的朋友。”
  我知道岚清这么说一点恶意都没有,她也以为我是被该睿烧残的样子吓坏了,所以最近总是举止失常,她是想分担我的精神重负,但我无法领她的情,因为我被她刺痛了,“你何时听我说过,该睿是我的朋友?”我抛下这句话,急速转身离开。
  我抢白岚清,不是因为我生她的气,我是在生我自己的气。为何我没能像岚清那样发现该睿的美好之处,并且和他成为朋友?
  那张黑胶唱片在我手中突然有了千钧的分量。这是该睿留给我的唯一的礼物。
  鉴于我和他之间少得可怜的共同回忆,鉴于我曾一直敌视他,这张唱片的珍贵程度到了不可计量的地步。
  我小心翼翼地捧着它,似乎它是个易碎品。
  我突然想到,感情都是易碎品,若你不珍惜,它立即粉碎,再无修复可能。我和该睿之间,因为我动错了一个念头,而彻底错过,彻底破碎。岚清说得一点没错,该睿都死了,我还能争什么?
第28节:第二部 错过(15)
  眼中又是一片湿润,并且开始刺痛,奶奶特意请了眼科专家上门为我诊病,她的眼泪都是红色,奶奶一直大惊小怪,大夫却说,没有大碍,只是揉眼睛的时候太用力揉破了毛细血管而已,休养几天就好了。可是,她流了血泪呀,奶奶继续大惊小怪,我都为她感到不好意思起来。
  大夫嘱咐我这些天最好克制一下情绪,半滴眼泪都不要流,我答应他,但我的身体显然并不太合作。我有一种感觉,我的生理和心理联手背叛了我,它们为我制造各种麻烦,令我心痛,令我哭,似乎它们都为该睿感到不值,要替他来报复我。
  眼泪越流越多,视线也越来越模糊。
  我已经不记得我是如何绊倒的,我只记得我拾起唱片的碎片的时候,心里那种万念俱灰的感觉,恰如该睿倒在我怀里,呼吸越来越微弱,我感觉到他的生命正在慢慢消逝,我除了悲泣,毫无办法。
  我找了块OK绷随随便便贴在下巴上划开的口子上,奶奶匆匆赶来察看我的伤势,她重重地在我耳边叹息了一声,虽然她什么都没说,但我知道她很生我的气,但事到如今我也顾不上别的了,我满心想着的都是如何粘补好那张唱片。
  我终于把碎片拼凑起来,我大喜,像是看到了该睿的复活一般,我扑到唱机跟前,小心翼翼把补好的唱片放上去,我跪立在唱片机前面,我满心期待可以听到音乐的旋律声,我双手合十,用力祈祷,只要能让这张唱片照旧工作,你让我求什么神我都肯,但除了机械噪音,我什么声音也听不到。
  后来,我听到自己的啜泣声。
  等我哭够,我用力对自己说,我厉岚新才不是那种轻易就会说放弃的人,见识过我死缠烂打的功力的人都全心全意地相信只要他们努力他们可以活到一千岁。
  我打开电脑,我决定搜索那首歌,我记得该睿提过那首歌的名字,眼下我只需要想起那首歌的名字。
  我拼命地想,我绞尽脑汁,我沥胆披肝,我千方百计,我……我想不起来。看来我的记忆力绝对没有我乱用成语的能力那么高强。
  这时我真的希望我可以把该睿的鬼魂招过来,这些天我都克制自己,不许自己勾他的魂,不为别的,就为我不知道面对他时我该说些什么。多么荒谬,我在他死前那一刻才意识到自己应该喜欢的那个人是他,打个比方,就是你在雪马上就要化尽的时候突然兴起一个念头,我想堆个大大的雪人出来!不知所谓到了极点。
  我记得我生日会那天该睿对我提过那首歌的名字,就在、就在,我偷了酒跑出来准备灌醉自己却被该睿逮个正着,他想和我搭讪,于是他提到了那首歌的名字,他说那是蓝调歌曲,我反问他可是瞎了眼睛,我厉岚新看起来像是会听蓝调的人?我一点点拼凑起记忆的碎片,但我想到头痛欲裂还是想不出那首歌到底叫什么名字,我甚至回忆起了该睿提到那首歌名的时候那副带着几分柔情的表情,那应该是首情歌,好吧,几乎所有的歌都是情歌,这根本不算是条线索,我捧住头,我已经用尽全力去想,我觉得那首歌的歌名简直就像沉落海底的宝藏一样,终有被打捞的一天,但需要经过很多很多很多的努力。
  我急得又快哭出来!我不要再等,我立即马上即刻就要听那首歌,我要听到!我很肯定如果现在有个人在我旁边,我一定会扯住他的衣襟用力摇晃他,我可以感觉到我的大小姐脾气又要发作了,我已经很多年不再这么幼稚,拜托,我是冷静睿智外加美好娇娆的职场明星厉岚新可好?你当我在外面都混假的?但此刻我实在克制不住,我要发脾气,我要大喊大叫,我要跺脚跳,我要知道那首歌的名字!
  如果这个世界没有你。
  我不知道那道声音是我脑海中的声音,还是我背后的声音。我猛然转身,虽然我分辨不出那道细微声音的来源,但我脖子上的毫毛一根根地直竖起来,我是鬼语者,还不会自己蹲马桶就开始见鬼了,鬼可吓不着我,更不会令我颈后的毫毛直竖,能令我这么胆怯的从来只有一样东西,该睿的眼神。
第29节:第二部 错过(16)
  他的眼神冷冷的,充满了阴柔的凉意,每当他的目光从我身上扫视而过,我颈后的毫毛都会一根根地起立表达敬畏之意。
  该睿!我喊出来。
  没理由,如果他在这里,我绝无理由看不到他。除非他死了不变鬼,我当时没有继续深究下去。
  该睿。我又唤一声,没人应我,屋内空空荡荡,除了我,没有别的灵体,至少在我看不到别的灵体。
  我犹豫了一下,放弃寻找该睿,我冲到电脑前,搜索那首歌,找到后我立即点击下载。
  我戴上耳机,深吸几口气,鼓足勇气,这才用鼠标去点击播放键。
  说真的,我对音乐毫无鉴赏力,我唯一喜欢的就是那种乱七八糟的电子乐,什么钢琴曲歌剧交响乐,拜托,本小姐不失眠的时候绝对不会去碰那种音乐,我们私下说说,就连猫王披头四那种摇滚音乐我也不懂得如何欣赏。这首歌旋律一起,我就在想,还真是轻柔细腻,我真怕我会听睡过去。
  歌词是这样的——
  这个世界没有了你,花一样红,草一样绿,姑娘一样的美丽;
  这个世界没有了你,蜘蛛仍结网,琴鸟仍珍稀,领航鲸还是被错认为鲸鱼;
  这个世界没有了你,天空不下红色雨,太阳不从西边升起;
  这个世界没有了你,人口还是五十五个亿;
  这个世界没有了你,我的幸福随之而去;
  这个世界没有了你,我的寂寞谁来理?
  这个世界没有了你,我的明天怎么结局?
  这个世界没有了你,嗨,你听见了没,我一直在哭泣。
  我没有听完已经泣不成声,我太难过了,突然很期望自己根本没有听过这首歌。这首歌就像是为我而写的,完全写的就是我的心声。
  那天,当该睿告诉我,那首歌的名字叫做,如果这个世界没有了你。
  我抢白他,说,这个世界没有谁都可以,就是不可以没有我厉岚新。
  当年的我是何其狂妄!何其无知!今天我再不敢讲这样的话,因为伤痕累累的我突然明白过来,这个世界不是没有谁都可以,至少不可以没有该睿。
  记忆一点点苏醒,我回忆起,该睿听到我说完那句狂话之后,他脸上露出一种很奇特的表情,似乎在说,你说得对。
  你说得对,岚新,这个世界没有谁都可以,就是不可以没有你。
  该睿竟然认同我的狂话,他那么聪明却认同我那句显然毫无理智可言的狂话。
  我突然明白,那就是该睿想要告诉我的,如果这个世界没有你,我的幸福随之而去。该睿利用那首歌告诉我我对他而言多么重要。
  我突然开始恨该睿,如果说他在我们十二岁的时候就已经领悟到了我到了今天才领悟到的真理,我们不能没有彼此,为何他也从来不争取,哪怕只是过来对我说,岚新,我很喜欢你,你考虑看看呢。
  我并不是一定会叫他滚蛋叫他不要痴心妄想的。我不像他那么聪颖,我需要别人来点醒我,为何他不来点醒我,任由我继续懵懂,任由我继续误解我对他的感情:我一点都不喜欢他,我很讨厌他。为何他不来对我说,岚新,我很喜欢你。
  我恨他!我恨死他!他死掉最好了!
  二之七 厉媚宁
  我绝对不准许我最心爱的孙女儿和一个鬼魂谈情说爱,撇开阴阳界的条例不谈,这种人鬼相隔的恋情是多么的悲哀凄楚以及绝望?!
  自从岚新接班之后,我再也不插手鬼语的事,岚新就是这点好,你交给她办的事情可以放一百二十个心,她绝对不会搞砸,除非她故意为之。
  但是,今天,我避开所有人,退进书房,锁死房门,关紧窗户,放下窗帘。我决定召唤该睿的灵体。
  岚新因该睿的死而引发的大恸大悲叫我心神难安,岚新因为该睿不但流泪,更是满眼流血,她喜欢他,她爱他,不是一般的男女之爱,也许隔得远一点就能丢开,不,岚新不是这种脾气,岚新会为了该睿折腾到死,牺牲一切。
  我必须阻止这件事!
  该睿和岚新在桉树林中相遇的情景不断在我的脑中闪现,我已经知道岚新为何突然拔足狂奔赶向桉树林,岚新在幻象中看到该睿身陷火海,她预知了他的死亡,同时领悟到他对她的重要性,所以她才发疯似的跑向桉树林,想穿过那条小径,及时赶到教堂,见该睿最后一面。
第30节:第二部 错过(17)
  可是该睿为何在重伤之后还拖着残躯从教堂往桉树林狂奔?似乎他也是赶着来见岚新。他为何要在死前朝着我们厉家老宅所在的方位狂奔?他想找岚新?
  他想找岚新做什么?告诉岚新,他一直很爱她?
  我必须把该睿的灵体招上来,我并不是想问他他那天在桉树林到底想对岚新说什么,他想说什么都不关我的事,我关心的是,如何叫他闭嘴!
  我绝对不准许我最心爱的孙女儿和一个鬼魂谈情说爱,撇开阴阳界的条例不谈,这种人鬼相隔的恋情是多么的悲哀凄楚以及绝望?!
  再者,那天在桉树林,该睿的用心到底是什么?只是为了做死前最后一次努力,告诉岚新他爱她,即使她拒绝他也不要紧,因为他即将死去?或者——他是故意选在死前那一刻要岚新明白他一直很爱她,他要岚新为此感到懊悔,一世不安。
  我知道我的这种想法太刻薄阴狠,太小人之心,但该睿聪明绝顶,又亦正亦邪,他的心思深得谁也摸不透,我不能平白无故地相信他会有什么君子之风,我把他设想得坏一点也是情有可原。
  更何况,出于保护岚新的立场,我甚至应该把他的用心想得更坏一点。
  该睿是个迷人的男孩子,因为他超拔于常人的智慧,他不由自主就会表现出一种高于一切的姿态,在很多女孩子眼中,这种姿态十分迷人,这种姿态赋予该睿一种神一样的气质。但该睿绝对不是一个可以去爱的男人,除非你下定决心为了爱情牺牲一切。
  我也许并不了解该睿,但我洞悉人性,该睿表面上不言不语,也不费力争取什么,但他才是那种自私透顶的人。
  岚新表面上看起来是不折不扣的利己主义,其实必要的时候岚新是很愿意为别人牺牲的,因为岚新到底还是有非常傻气的一面;该睿恰恰相反,他看起来与世无争,但他是那种为了自己可以牺牲任何人的狠心人,他是个没有敬畏感的人,他的狠才是真正的狠。
  所以,就算该睿还活着,我也绝不准许岚新和该睿在一起,我会想尽一切办法隔绝他们两个。
  一直以来,该睿喜欢岚新,只是因为她美,因为她轻视他,等到该睿真正得到岚新,他熟悉了她的美丽,他降伏了她的骄傲,他立即就会甩开岚新,连眉头都不会皱一下。什么成年人的责任、舆论压力、世俗眼光,对该睿而言,无疑都是。萧恩不同,就算多年后他不再深爱岚新,他依然还是会恪守做丈夫的职责,不让岚新受半点委屈。
  我必须想尽办法把该睿从岚新的生命中驱逐出去,该睿就像鸩酒,也许美味,但一滴也致命。
  我双手结成符印,口念咒语,我开始召唤该睿的魂灵,我早从他爷爷老戈尔德曼那里探到了他的生辰八字。
  我突然感到胸口一震,全身也随之猛然晃动了一下,手中结的符印因此散开,我大惊失色,该睿竟然不在阴间!
  我想到诈死,但旋即否定这个念头,我亲眼见到该睿烧得像截炭一般,绝无活理!
  我再试,这次震荡更大,我胸口一疼,喉头泛甜,差点吐出血来。
  我感觉到冷汗布满了额头,我起身在书房内来回踱步。我想起老戈尔德曼常常挂在嘴边的话,我的小孙儿可是大有来历的,他是上帝赐福给我们戈尔德曼家的。
  我犹豫了一下,还是坚定地走向书房后的密室,我披上法衣,点起香烛,咬破指尖,在纸上书写符篆,然后点燃烧尽,留下纸灰,洒在香案上,但香案上久久没有动静。
  三日后,我再次尝试招唤该睿的魂灵,这次我更是吃惊不小,该睿的魂灵终于出现在阴间,但竟然已经被发往轮转台,准备投胎,这么快,闻所未闻,我当鬼巫那么多年也不曾见过这种例子,一般而言,人死后必然发往十殿阎王处受一番讯问,该照孽镜的就去照孽镜,该上望乡台就上望乡台,枉死的去枉死城,被害的去转劫所,就算是毫无过失的大善之人也要盘桓好一段日子才能被发往轮转台,该睿这才死了几天竟然已经到了轮转台?我又想到前几日我施展搜魂术在整个阴间找寻他,却毫无结果,似乎他根本不在那里。
  他究竟什么来历?这个念头一闪而过。
  既然他到了轮转台,我就不能再随意拘他,与条例不合,那里鬼差又多,我极有可能惹上麻烦,只有放弃。而且,既然他上了轮转台,马上就转世投胎,我也就不必再难为他,因为他和岚新,到了这一步,就是真的结束了。
  岚新再疯狂也不可能顺藤摸瓜找到那个转世的小孩抱回来养。
  窗外夜色如银,我大大地松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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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一只鬼》作者:公孙羽 (出版完结) -寂寞一城- 给 寂寞一城 发送悄悄话 寂寞一城 的博客首页 (277109 bytes) () 04/17/2009 postreply 10:00:30

很好看,谢谢 -ANEW- 给 ANEW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4/18/2009 postreply 04:00:48

谢谢 -4567126- 给 4567126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4/20/2009 postreply 17: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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