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贬值承压 大陆境内购汇受限?(图)

来源: 界面 2016-06-28 11:03:27 []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2882 bytes)
在人民币贬值承压之际,购汇受限传言再次甚嚣尘上,然而外管局发公告澄清:此次窗口指导主要针对合伙企业对外直接投资业务,并非个人购汇业务。

 

针对上海外管局将加强跨境投资购汇背景审核,叫停个人投资购汇的传言,外管局网站于6月28日下午(本周二)发布公告澄清:个人购汇的规定没有发生变化,尚未对境内居民个人项下开放境外投资,因此,完全不存在“叫停”一说;二是加强了针对合伙企业办理对外直接投资业务的审查监管。

6月28日上午,彭博社援引知情人士的话报道称,上海外管局叫停个人投资购汇。但外管局公告中澄清称:

根据现行外汇管理政策规定,对于境内个人购汇并汇出境外用于经常项目支出,政策无任何变化,仍按以下规定办理:个人购汇并汇出境外当年累计等值5万美元以下(含)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经常项目项下有交易额的真实性凭证办理。目前,尚未对境内居民个人项下开放境外投资,因此,完全不存在“叫停”一说。

但针对要求加强对于合伙企业项目审核的传言,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分局近日向辖内银行进行了窗口指导,要求辖内银行机构加强对资本项目项下的资金流出的审查。其中,对于合伙企业办理ODI(对外直接投资)登记业务,如果追溯其资金来源为个人出资的,需暂停办理此类业务,个别特殊情况除外(如基金创始人);如已办理ODI登记,但资金尚未汇出的,需报总行审批。这一对合伙企业境外投资的新规,并不涉及自由贸易账户相关业务。

对于监管额度,彭博据消息人士透露,对于跨境投资项目金额超过等值5000万美元的项目,项目或企业负责人需事前到上海外管局进行约谈;合伙企业资金来源非个人出资的,金额超过等值500万美元的,有关负责人需到上海外管局面谈。

去年7月以来,中国对外投融资的1300亿美元资金里面,有1/4是合伙企业投资项目,大量合伙企业资金外流使得外汇局注意到了这种风险:合伙企业可以把个人出资的理财产品包装成为合伙企业,通过合伙企业到境外进行直接投资,即绕过了QDII政策额度,造成了资金外流的风险。而在此之前,一般只要有商务部门的相关批件,就可以到银行办理境外直接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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