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如下:
1、种族歧视在美国是炒作热点。由于历史的原因,白人在对待黑人的态度上有原罪感的不是少数,黑人愿意享受这种态度的人也不是少数。
2、John Bogart曾说过: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界为了博眼球而获得自己的利益,自然在“白人警察VS黑人死者”上会不遗余力地做出努力。犹他州的那个黑人警察打死白人的事件,很显然在全国范围内所引起的注意力远远低于此案。前去抗议警察滥用职权的也只有为数不多的白人。
3、作为更多的各个族裔的普通百姓,不论强大弱小,都会从内心里拥有主持正义的渴望。在不了解具体经过,只能从媒体中获得相关信息时,同情弱势/失败一方是非常自然的举动。
4、无论陪审团的裁定是否公证,用打砸抢的行动来表示愤怒和抗议都说明了他们的鲁莽、非正义和对法律的蔑视。
5、受过良好训练的警察,如果心怀慈悲,他的枪口对准的会是四肢等非致命部位。
6、总统先生过去若干次的此类事件的行为表明他更希望得到的是选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