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诽谤和恶意商业炒作帖子的投诉与删除问题

来源: AHL_Legal 2016-04-05 17:22:03 []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4086 bytes)

尊敬的网站负责人:

 

由于之前向贵网站意见讨论区邮箱发送过此投诉意见,却一直没有得到回复,现在对一篇“人在澳新”的恶意炒作帖子进行再一次投诉。希望能尽快得到您的回复。

 

投诉帖子地址:http://bbs.wenxuecity.com/australia/871717.html

 

该文章涉及歪曲事实,系竞争对手恶意诽谤,请求删帖。

 

1.“当事人”的文章逻辑前后冲突,漏洞百出,且缺少基本的法律常识,首先,在澳大利亚悉尼所在的新南威尔士州,所有的律师在都必须经过新南威尔士州最高法院批准,且受到澳大利亚律师协会任命后才能获得律师资格,根据相关条款,在新南威尔士州,获得律师资格都必须至少具备(1)高等教育机构学历认证,(2)一定的实践经验。作为受到新南威尔士州澳大利亚律师协会认证(见证明材料)的律师事务所,和华利盛律师事务所(现AHL法律www.ahllegal.com)旗下所有的律师也具有合法的律师执照,且多名都具有十多年的从业经验,而本文作者所提到的(沈寒冰和华利盛律师事务所)“大多数是国内读了个法律本科毕业后来这里继续读一个本科”和“国内的法律和这里多么不一样”这两点既和作者说的事件完全无关也完全不符合事实。

 

2.文章涉嫌盗用个人信息以及恶意诽谤,首先,作者从何得知他所说的‘大多数’律师都是”大学刚毕业不久”且”没有经验”,作者在从未与律师交谈甚至连律师姓名都不知道的情况下就乱下定论,其次,吸纳优秀新员工保证企业的未来发展本来是就是企业发展的职责和对社会的义务,却被文章作者用于恶意攻击的工具。

 

3.文章扭曲事实,按照小时计费是澳大利亚几乎所有正规律师事务所的计费方式,被并非其所称的‘乱收费’

 

4.恶意跳动民族情绪,炒作华人敲诈华人的虚假言论。

 

5.该文章涉及同行恶意诽谤竞争,我方已掌握充足证据,保留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的权利。

 

辅助材料:

1. AHL Legal 公司注册代码ABN:75 607 586 416

2.  澳大利亚律师协会律所注册信息:https://www.lawsociety.com.au/community/findingalawyer/findalawyersearch/FirmDetails/index.htm?fID=4451709&sig=

3. 相关正规媒体报道在百度百科索引中介能够查询

http://baike.baidu.com/view/9803986.htm

http://baike.baidu.com/view/1045760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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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没收到你的投诉,现在看到已经删除 -论坛管理- 给 论坛管理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4/05/2016 postreply 17:4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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