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以J-1访问学者身份来美(在美国大学里,美国这边不给钱所以没有雇佣关系)后申请了EB1A ,I-140已经得到批准。预计近期就可以拿到J豁免。 我的问题是:
- 在已批准的I-140(EB1A)基础上, 可否在没有工作(没有雇主证明信)的情况下就直接递交I-485调整身份? 在此情况是否必须提供经济实力证明以表明不会成为社会负担? 除了美国这里银行账户的流水账, 可否提供国内的银行资金证明?
- 如果必需有雇主证明信 (Employment Verification Letter), 那就只能等拿到J豁免后先找份工作将身份从J-1转成H-1后再提交I-485了? 如果是这种情况, 那么是否最好找 I-140 Part 6 Basic Information about the proposed employment中填写的那个雇主(也就是我目前所在的大学)? 还是只要是同意研究领域的研究职位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