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谢谢。我还想确定

来源: 2009-07-31 17:55:28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簡單的說如果對方不使用這個安排好的時段是其個人的自由,但是您可以在未來(通常是一年到兩年之後)依據實際的情況要求法院重新修正這個安排.
所以過去在大學中,三次曠課就死當的精神仍然可以適用在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