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牢记这些法律常识。盗版的还是少带

来源: jck6 2010-05-27 13:24:13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1729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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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牢记这些法律常识,有备无患。盗版的,还是少带一点。

如果您有开车 ,就请您看一看吧 !总之就是说 ..... 遇到临检!
咬住自己是从夜市买盗版光盘就对了啦
不要说是朋友的,借的,也不要说自己烧的光盘

在下收到下面的一封信,
一位朋友最近被临检... 警察除了照例检测酒精浓度以外,已开始会“,请车辆驾驶配合打开音响换片箱”或“随身携带的光盘“!
经在下友人询问结果: 主要用意在检查是否有“盗版光碟”与“盗版光盘“!
举凡音乐,软体,作业系统等只要不是原版都将被告发!
景气低靡,时机坏坏,上路还是小心为妙...

修过法律课程的同事陈述的;

告诉大家几个观念
1。警察如果没有搜索票, 根据宪法第八条规定不能检查你的行李箱---- 这点还是对的!

2。如果你买盗版光盘是那种夜市买的光碟上还印有专辑名称的那你惨了,铁死无疑,依著作权法93 条规定处以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易科罚金新台币十万元以下------!错!妳会活得好好的!

著作权法及我国其他法律根本没有处罚盗版的“购买”人
当警方问妳光碟从哪来的?
首先:妳可以说:你管我! (警方无权询问这个问题)
如果他说他有合理犯罪的怀疑时, 妳 一定要说是在夜市买的 !

第一:自己没有任何刑事责任,顶多东西被当违禁品没收(且可否没收还有问题!)
第二:夜市是流动的,妳也不用举证确定的!购买来源。
但是,要注意,当有人问妳买这块光碟干嘛用的?
1。一定要回答是要“在家里”,“供自己使用”的。
2。千万别说是要卖或要租给别人的(违反著作权法第91 条第2 项意图销售或出租而重制罪,处六月以上五年以下徒刑)
3。千万别说是要借给别人的(违反第93 条第3 款, 第87 条第2 款散布或意图散布非法重制物罪,处2 年以下徒刑)
4。也别说是公司或营业要用的( 违反第93 条第3 款, 第87 条第5 款明知为非法电脑重制物而作为直接营利使用罪,处2 年以下徒刑)
5。也不能说是要在社团或学校等公开场合?
( 违反第92 款非法公开播送,上映,演出,展示罪,处3 年以下徒刑)

所有跟帖: 

米国不会让你打开音响查 -小本生意- 给 小本生意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5/27/2010 postreply 14:47:20

说的是台湾吧? -九叔- 给 九叔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5/29/2010 postreply 17: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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