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孩子父爱比母爱同样重要,对夫妻,既已离婚,何必凡事做绝?

来源: whiteheart 2008-11-10 16:27:21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838 bytes)
他不是你们双方任何一方的财产之类的东西。等孩子长到十几岁,他是否依然愿意跟着你不是你所能决定和控制的了的,也许你会悲痛欲绝,但该发生的依然会发生。况且,孩子成长中时时需要父亲的关怀,即使你对你的丈夫的能力和性格持绝对的负面看法(实际上在别人的眼里,你丈夫未必那么差)。所以,既然已经离婚,就应该好成好散,大家和气的分开,凡事让人三分,不要凡事做绝,你们各自重组家庭开始自己的生活,不要互相干涉,连想都不要想一下。但要常常沟通交流,只限于孩子的教育问题,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你需要这样有所宽容。你们夫妻意义上的家庭不存在了,但孩子心中的那个家庭必须一致存在和持续,直至他长大成人。孩子的父亲一直都是同一个人,没有人可以代替,不管你是否喜欢。没有这种宽容,受伤最大的是孩子,将来孩子一旦长大,孩子会记恨你,因为这种伤害是你一手引起的,不管你主观上是否针对孩子的,同时说不准孩子反而会和父亲更有亲近感。所谓是,宽以待人,己受益,苛刻待人也伤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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