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满世界都在吵吵要真像。可是有些证据揭示的不合乎某些人认知的需要,就被质疑,说成是假证据,或者伪造的。所以心中已有成见或者预判的人,很难真正追求真像。一旦证据不利,马上抛出各种逻辑来否认。
首先是雷洋死前确实是出没于卖淫场所附近。虽然没有在交易时被抓现行,但是警察有权进行盘问吧?再是警方提供的精液作为证据。现在也被说是为证,从尸体身上取得的。尸体都存放到太平间冷冻了,怎么提取精液来伪造证据?您从冰箱冷冻室拿过冻鸡冻肉吗?您自己想象从冻的硬邦邦的尸体里弄精液?!把跟阴毛可能,这个还要化冻,嘿嘿。。。
再有就是雷洋在警察执法中有暴力抗拒行为。这个很多群众在记者采访时都有描述。那么遭到暴力制服是执法者的权力。至于制服过程导致的猝死,完全是意外事故。现在网上一个劲的叫嚷嫖娼最不止死,完全是混淆视听。
所以,警察指法的本是无可厚非的。哪怕您指责他们创收,或者钓鱼,或者选择性指法。但是人家确实是指法,不是街上随便抓个人栽赃。那么至于流程是否完全合乎规范,那是末。不能用末来否定本。否则还怎么执法?当然,如果事件追究能促进末,流程执行,的完善,对大众当然是好事。只不过有些唯恐天下不乱的要失望了。
现在为之,质疑指法的其实并没有任何实在的证据,反而闹的流言满天飞。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