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谈中国:领导家人信息公开更能遏制“权力经商”

来源: 天地不仁 2015-05-05 18:51:38 []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8122 bytes)
从商一些领导势力影响周边城市甚至省外,其配偶、子女若到外地经商,需要民众发挥监督作用才能制止权利滥用 。

日前,备受瞩目的上海市《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试行)》正式公布实施。规定体现“级别越高、位置越重要、权力越大,管理规定要越严”的原则,着力于制度的“可执行、可操作、可检查、可问责”。(5月5日《京华时报》)

上海规定,下了功夫,彰显决心,垂范全国,值得点赞。只要抓好落实,效果会逐渐显现。值得强调的是,抓好落实的前提和基础是,充分发挥民众监督的积极性,这就需要民众了解和掌握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信息,鉴于此,若是能当众公开,定会起到釜底抽薪之效。

追溯一下,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关于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中央就有类似规定,进入新世纪以来,更是三令五申,但是,打虎拍蝇的残酷现实,一次次击中相关规定的软肋,由于领导干部的荫庇,其配偶、子女经商发财的案例,不胜枚举。

令行不止原因,主要有两点,第一,没抓好落实。名义上是规定,实则是一种倡导,对于违者并没有刚性处罚,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第二,缺少民众监督。俗话讲,民不举,官不究。对于很多靠权力寻租的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内心还是发虚甚至惶恐,他们惧怕民众监督,想方设法远离民众监督,而相关规定也没能给民众监督行方便、撑腰杆,这就导致了一些官夫人、官二代贪得无厌,有恃无恐。

回到上海规定中来,具体将“领导干部”名单细化,明确“一方退出”机制等内容,都具可操作性,但是,也有些内容失之宽泛,暗藏一些权力寻租隐患。

比如说,市委副秘书长等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在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或者业务范围内经商办企业,不得在本市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言外之意,可以到外市经商办企业,这就需要警惕了。很简单,一些领导权力大,资源多,势力范围辐射周边甚至省外,这样,其配偶、子女完全可以堂而皇之地到外地发展,只要有权力庇佑,哪里都能发财。

而要最大限度减少一些“擦边球”现象,让民众监督无缝覆盖,就是最好利器。只要当众公布其姓甚名啥,谁家配偶,谁家子女,任其跑到天涯海角,总有民众的眼睛在盯着,其内心必然敬畏。

当然,从业信息公开涉及一些私权,如何公开,需要法理和情理层面斟酌,上海已经迈出坚实一步,期待在民众监督方面,更加步履铿锵。

请您先登陆,再发跟帖!

发现Adblock插件

如要继续浏览
请支持本站 请务必在本站关闭Adblock

关闭Adblock后 请点击

请参考如何关闭Adblock

安装Adblock plus用户请点击浏览器图标
选择“Disable on www.wenxuecity.com”

安装Adblock用户请点击图标
选择“don't run on pages on this doma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