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一声叹息:维权和维稳(上)

来源: 窗外_qmh 2014-11-25 08:11:41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30252 bytes)
【作者按:一年前就打算写这篇文章,但考虑到在国内难以发表,迟迟未有动笔。今年夏天七、八月份开始写,但写得很慢,主要也是考虑何处发表一事。八月中旬文章就写好了,又等了两个月于十月中寄往国内某家较为开放的杂志,虽然并不抱多少希望。国内的学者和媒体界朋友阅后,坦言此文在国内发表的机会微乎其微,“除非哪家刊物不想办下去了”。几年前在国内发表文章的环境还略为宽松,现在限制严了。面对故国,只能一声叹息。这篇文章较长,全文约13千多字,为读者阅读方便特意将文章分作上、下两部分发出。如果读者对这样的题材感兴趣,希望您能够耐心地读下去,或许对您思考中国问题,以及认识美国都有所帮助。谢谢。】
 
中国,一声叹息:维权和维稳(上)
 
近年来看中国国内新闻,有两类事引人注目。一是腐败和反腐败,另一是维权和维稳。记得若干年前,许多海外华人回国内探亲访友,或者出差旅游,喜欢开玩笑说“回国腐败去了”。我一直很反感这一说法。曾几何时,我的祖国,“腐败”尽然成了人们日常调侃的词汇?这是古往今来从未有过的事!总有一天,我们哭都来不及。现在已经较少听到这样的调侃了,全社会在腐败,亿万人心受腐蚀;“国破山河在”,我们已经哭不出来了。
腐败和反腐败人们已经写过,谈论得很多,其细节很多人肯定比我更清楚,这里就不多说了。这篇文章主要谈谈另一个频繁发生,让人痛心和叹息的问题:维权和维稳。
(一)
在海外华人网站或其它新闻媒体,常常看到中国政府以“维稳”名义把一些“维权人士”,包括“维权律师”抓起来的消息。每每看到这样的消息,常常觉得政府把事情搞反了。“维稳”最有效,最理性,最持久的方式,是“维权”。维权就是维稳。这个道理很简单:民众只有在自身某些基本权利受到侵害,打压时,才会以上访,集会,甚至示威等方式要求“维权”。简言之,人们之所以要“维权”,多半是因为其权利和利益受到伤害,甚至被剥夺。政府面对此类社会矛盾,尤其是民众和政府之间的冲突,理应关注,保护民众利益和权利。若能如此,则何虑天下不太平?本来嘛,政府的职能就是保护每一个公民的基本权利。但某些政府显然不这么看。在政府眼里,没有“维权”民众,只有“寻衅滋事”的闹事者,和定义模凌两可,含糊不清的所谓群体事件。只知道一味打压,依靠暴力手段维稳。维稳抓捕维权,何其荒唐。其结果恐怕是事与愿违,越维稳越不稳。
(二)
在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等人制定新政允许农民承包土地,自主经营,给农民一条生路;恢复高考制度,使广大青年学生有了通过公平竞争上大学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并给在文革时期的冤假错案,以及所谓“右派”平反等等。这些措施在本质上就是把人的某些基本权利,例如自主谋生和改善生活的权利,接受教育的权利,以及在一定程度上的言论自由归还给人民。记得当年民间有一个说法“要吃米找万里,要吃粮找紫阳”,赞扬两位在安徽和四川地区率先实施宽松农村改革政策。在某年国庆游行队伍中,北京学生更是打出“小平你好”横幅,可见当年人心之所向。把民众自身的基本权利归还给人民,也许邓小平等人当年并没有从根本上意识到这一点,但改革初期的许多政策实质上就是这么回事,因而受到人民的普遍支持和拥护。
有人可能会说,邓小平在后来最终以血腥手段镇压了“六四学运”,从而为中国的经济发展换来近二十多年的稳定发展和繁荣时期。暴力维稳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这事儿应该这么看。“六四”之后,中国政府在经济上并没有像在政治上收紧权力走回头路,而是继续早期的改革开放,进一步放松搞活,招商引资。特别是1992年邓小平南巡之后,“谁不改革谁下台”。上世纪八十、九十年代开启的经济改革,实际上是政府在一定程度上对社会,民间放权让利,允许民众提高经济收入,改善生活,即“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邓小平是个实用主义者,“发展才是硬道理”概括了他的治国思路,而“发展”的前提是扩展社会经济活动空间,改善民众谋生环境。
但在另一方面,“六四”暴力镇压和随后的粗暴审查也给中国社会带来了相当严重的负面影响。记得在九十年代后期回国内探亲,打电话联系当年一起留校任教的几位老同学,竟然一个也找不到。后来得知有一、两位自愿调到外校教书去了,另几位下海经商。其中一位下海经商的同学对我说,“六四”之后心灰意冷,对共产党、政治以及教育不再抱有希望。通过接触,发现这样的事例和想法相当普遍。下海经商本身并不是什么坏事,如同学所说,走出校园才发现原来校园之外有一个更加广阔的世界。但无疑,“六四”镇压摧毁、扼杀了几乎一代青年学子,甚至整个社会对于政治和社会改革的理想与热情。至如今全民、全社会一切向钱看,其狂热不仅在中国历史上前无古人,也令当今世界叹为观止。在一个理想破灭,道德崩溃的社会,腐败是金钱和权力的共同归宿。
此外,众所周知,“六四学运”的起因和主要诉求之一是反“官倒”。“官倒”是当年最令人痛恨的腐败,是政府“特权”的产物。不幸的是,“六四”坦克的履带碾碎了学生和民众反特权反官倒的呼声,镇压进一步强化了政府的权威。政府连民众都敢公开屠杀,民间还有什么可以抵挡得住政府和官员的特权?这是政治上的“国进民退”。特权不止,腐败不已!
邓小平是我较为尊重的一位中国领导人。他是中共建政以来领导人中最具治国见识的一位,对文革后中国经济的恢复与发展起了关键性作用。当然,这只是我的个人看法。可惜,智者千虑,终有一失。邓小平自称“我是中国人民的儿子”(我丝毫不怀疑邓的诚意),但是,他和绝大多数中共建政者一样(包括其后代所谓“太子党”),骨子里依然充斥着中国历朝历代“打天下坐天下”的思维方式,不懂得与民众平等对话,更没有“主权在民”的共和、民主观念。“六四事件”处理的失误至今给中国社会留下诸多后遗症。
(三)
我在国内时曾经读过些年中国历史。出国之前在校教的是古代两河流域文明,西方古典文明即古希腊和罗马文明,以及欧洲中世纪史。来美国后学习美国历史。可以说,对古今中外的政治制度有一定了解。这些年来虽然不再专业从事美国历史研究,但平常读书读得最多的依然是美国历史。我于1988年来美,近二十多年来的生活、学习,观察,甚至亲身参与,对美国政治制度体会最深的是,这个政治体制或国家政权,除民众自治这一基础外,其最根本的职能和目的是保护和捍卫每一个个体的人,每一位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美国政治制度的基础是民众自治和主权在民,即林肯总统所概括的民有,民治,民享。政府依“三权分立”原则设立,一方面谨防人类历史上曾经盛行的个人或少数人独裁的出现,另一方面防止多数人对少数人的暴政。在共和、民主制下,后一种状态往往更有条件出现。依美国宪法,国会议员和总统均由公民选举产生,代表着大多数选民的意志。而司法系统的法官,尤其是最高法院法官均由总统任命。虽然宪法中没有说法官享有终生职,但在实践中法官终身制早已成为惯例,从而加强了法官和司法系统的独立性。
在共和初期,最高法院成功地确立了“Judicial Review”(司法审阅)权,即最高法院拥有审核,裁定国家法令以及总统行政命令之合法性的权力。如此一来,一个非民选的,由少数几位大法官组成,独立的最高法院竟然可以否决大多数选民的代理人即国会与总统的决定。一些美国人认为“Judicial Review”(司法审阅)和“民主”原则是相悖的。美国宪法也没有明确提到最高法院拥有这一权力,但美国国民最终承认和服从“Judicial Review”。前面说过,美国政府是依“三权分立”,即权力平衡与相互制约原则设立;而且在共和、民主政体,极易出现多数人忽视、侵犯少数人权益的局面。美国宪法主要执笔人詹姆士.麦迪逊和制宪者之一亚历山大.汉密尔顿都希望一个独立的司法系统不仅能够发挥其权力制衡作用,而且能够起到保护少数派(Minority)权益的作用。在一个民选政体,只有当少数派的权益能够得到保障,才能够保证全体以及每一个个体的权利都得到保障。
           美国宪法共有二十七条修正案。其中绝大多数与保护公民个人权利和自由有直接关系。宪法第一至第十修正案,又称“权利法案”(Bill of Rights),所保护的权利范围十分广泛,包括宗教信仰自由,言论自由,新闻自由,和平集会和请愿的权利与自由(第一修正案);拥枪权利以反抗潜在的暴政(第二修正案,);政府不可在没有正当理由,不经正当程序强行搜索和逮捕他人(第四修正案);政府和法庭不可强迫被告“自证其罪”(Self Incrimination);未经正当司法程序,任何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均不可剥夺;为了公众利益取用私人财产,必须给予正当补偿(第五修正案)等等。其中第一修正案中的保障“和平请愿”权利,显然是对独立战争之前英国议会对殖民地人民的请愿诉求置之不理和粗暴镇压记忆犹新的产物。美国法律中有一个“Eminent Domain”概念,即政府有权力征购私人产地以作公用,比如修建桥梁、公路、铁路等等。“Eminent Domain”往往是必要的但必须是在平衡公共、私人利益,提供合理补偿前提下,第五修正案中的“正当补偿”(Just Compensation)条款即是防止政府滥权,保护民众私人利益的宪法依据。限于篇幅,本文不对“权利法案”中各项修正案逐一点评。概括言之,其基本点便是限制(联邦)政府权力,保障民众权利、自由与财产。
宪法中其它重要的“维权”修正案还包括废奴修正案(第十三修正案,1865年),公民权和“平等保护”(Equal Protection)修正案(第十四修正案,1868年),以及不分种族、肤色的选举权修正案(第十五修正案,1870年)。这三个修正案都是美国内战时期及其后重建时期的产物,带有强烈的废奴,保障黑人公民权、选举权色彩。其中第十四修正案影响最为深远。在早期第五修正案(即“权利法案”中第五项)中,己经有了“Due Process of law”(正当程序)条款,即未经正当司法程序,任何人之生命、自由和财产皆不可剥夺。但在内战之前,第五修正案一般被解读为仅仅适用于联邦政府,不约束州政府。第十四修正案纠正了这一局限,规定每个州及其它地方政府都必须遵守“Due process of law”。该修正案同时规定所有人在法律上均享有“平等保护”,即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为著名的“平等保护条款”(Equal Protection of the Laws Clause)。第十四修正案对后来二十世纪五十、六十年代的“民权法案”产生了极大影响。此外,第十九修正案赋予妇女争取已久的选举权(1920年),第十七修正案适应当时民众的呼吁,规定联邦政府参议员必须由公民直选,而非按旧例由各州议会选举产生(1913年)。第二十二修正案则从宪法上正式设定国家总统的任期不能超过两届(1951年)。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美国历史上若干次大的社会动荡都与权利及权力冲突有关。例如1860年代的美国内战。有人说美国内战的起因是国家分裂,这当然是显而易见的。但国家总不会无缘无故分裂吧。南方十一个州之所以宣布退出联邦,是因为担心、害怕北方废奴运动和林肯总统威胁到南方奴隶制生活方式,从而打着维护“州权”的旗号退出联邦。我一直在想,为什么北方废奴主义者(绝大多数都是白人)对南方的同种白人奴役黑人的奴隶制度如此水火不相容?有宗教上的原因,例如贵格教派(The Quaker)崇尚和平,反对奴役特别是奴隶制度。有人道主义因素,例如斯托夫人的小说《汤姆大叔的小屋》中所体现和激发的人道关怀。不过,我觉得当年一位国会议员,后来宪法第十四修正案主要执笔人约翰.宾汉姆(John Bingham)的概括最精确:在一个崇尚平等、自由、维护个人权利的国家,对任何人的压迫,就是对所有人的压迫。换句话说,黑人奴隶制虽然局限于南方,但时时拷问着所有人的良知。
奴隶制度引发的废奴和维护奴隶制度之争最终导致国家分裂,内战爆发。正如林肯在第二次就职演说中反思道:“所有人都知道奴隶制度是这场战争的起因(All knew that this interest [slavery] was, somehow, the cause of the war.)。”约翰.宾汉姆也告诫整个世界都知道和理解这一事实,即奴隶制度是南方诸州“叛乱”的唯一原因(It [slavery] is the sole cause of this great treason, and it is time that the world knew and comprehended the fact. )。废奴和维护奴隶制度在本质上是一场权利加权力之争,即自由、平等、人权与压迫、奴役之间的冲突。内战的结果产生了第十三、第十四和第十五等重要的宪法修正案,彻底废除奴隶制度,从而结束了国家分裂动乱的一个重要因素。
内战终结了奴隶制度,但种族歧视、种族隔离,以及其它形式的歧视并没有结束,甚至愈演愈烈。有压迫就有反抗。终于在二十世纪五十、六十年代出现大规模“民权运动”,并产生了1964年“民权法案”(Civil Rights Act of 1964)及其它民权立法。上文提到,在内战前,宪法第五修正案提出的“正当程序”条款,及“权利法案”中其它法案主要应用于联邦政府。内战后的第十四修正案把“正当程序”,“平等保护”等保护民众权利和财产的条款扩及到各个州政府和其它地方政府。不过,第十四修正案以及“权利法案”都是针对政府而言,即限制政府权力以保护公民权利和自由。1964年的“民权法案”则禁止包括政府及整个社会在内的对种族、肤色、宗教、性别、国别等种种形式的歧视。
综观美国历史,经济有涨有落,较大的经济危机包括1890年代近五年经济危机,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经济大萧条,七十年代的所谓“滞涨”,以及2008年后的“大衰退”(The Great Recession),其它社会矛盾也时有出现甚至激化,但美国社会的总体运行一直相当稳定(内战除外)。究其原因,其日趋完善的权利和自由保障体系起了极大作用。在民主国家,解决社会冲突最根本的途径,是健全和完善法制。各界政府来来去去,经济潮涨潮落,有人的地方就会有冲突,只有对自由的保障,对权利的维护,让人心里踏实。在这个变化无常的世界,有了定心丸。
 (四)
中国某些学者嘲笑美国两党互相扯皮,相互拆台,政府运作毫无效率,远远不及中国的威权政治。这个事儿应该这么看。在美国,政府的根本职能是保护公民的个人权利,自由和财产(如前文所述)。近些年来美国总统大选和国会选举,民主党和共和党所得选票基本上是一半对一半,没有任何一个政党拥有绝对多数。在这种情况下,无论那一个政党执政,都应该考虑和代表全体国民利益,而非某一个党派的利益。如果执政党走极端,国会中另一政党就应该起到监督、制衡作用。以目前奥巴马政权为例,很多美国人(包括本文作者在内)并不支持他的种种内外政策。记得奥巴马刚上台,我曾经写文章希望最高法院能够成为制约奥巴马政府和国会的最后一道防线。我不认为奥巴马具备担任总统的能力,而且当年国会参议院和众议院完全控制在民主党一党手中。2010年中期选举后,共和党夺回众议院领导权,奥巴马政策的反对派自然寄希望于国会中共和党承担起权力平衡和抑制角色。奥巴马担任总统差不多已经有六年了,国内经济、就业依然没有多大起色,在国际问题上束手束脚,一再失误。如今越来越多美国人反对和不满其政策,在这种情形下,虽然共和党国会与总统行政权力之间的僵局令人失望,但也并不完全是坏事,总比一个人一意孤行要好。
有人也许会问,这种党派、政府权力机构之间的僵局是否就无解了呢?不是的。关键是总统的领导才能,包括总统的诚意,远见,执政的经验和灵活性,以及协调不同党派分歧的能力。美国前国务卿,2016年总统大选民主党热门人选希拉里.克林顿最近回忆说,在其丈夫比尔.克林顿任总统期间,共和党两次逼迫联邦政府关门。在陆文斯基事件时,甚至一度要弹劾总统。但克林顿总统依然能够和共和党控制的国会在诸如社会福利改革,控制联邦政府财政赤字等重要问题上达成妥协。记得199411月份我还在德州读书,某天一夜之间变了天,共和党从民主党手中同时夺回了参议院和众议院。我那时忙着读书没时间关心政治,第二天课前一个同学告诉我才知道选举结果。同学说他毕生都是民主党人,看到本党大败,在四十年后(1954年后)第一次失去众议院急得快哭了。希拉里在这个时候回忆往事,不显山不显水拉开和民望日趋下降的奥巴马之间的距离,委婉批评她的前老板不懂妥协,缺乏领导能力。
上世纪八十年代里根总统在位时,民主党一直控制着众议院,并在部分时候控制参议院,里根同样能够和参、众两院民主党多数派合作,成功破解自七十年代以来居高不下的通货膨胀,重新实现经济增长和繁荣,并为若干年后最终结束冷战打开了局面。上世纪七十年代是美国比较倒霉的时期,越战失败,经济“滞涨”,加上后期的石油危机,伊朗人质等等,搞得美国人灰头土脸,悲观失望。里根在位八年,逐渐改变这一状况,美国人的乐观、自信也随之大增。
这里举克林顿总统、里根总统的例子,不是一边倒赞扬他们,也不是说在他们的任期就是“太平盛世”。而是说明两党有竞争和对抗,也有合作的可能。另一个显著的例子是二战之后,美国在冷战时期对苏“遏制政策”更是两党奉行近半个世纪,著名的“两党对外政策”。在美国,两党竞争是常态,党派之争从华盛顿担任总统时就有了。没有了两党竞争,以及政府最高权力机构之间的制衡和监督反而不正常了。合作也是常态,政治妥协的例子比比皆是,不然美国也不可能成长壮大到今天这个地步。民主的原则之一就是妥协;妥协、合作的关键是总统。作为国家最高领导人,需要有容纳对手的度量,合作的诚意,领导全国的智慧和胸怀。
           美国目前僵持,无所作为的政治局面,共和党和民主党都有责任,但最大的责任在于总统。奥巴马执政初期,因其善于演说,又是美国第一位划时代的黑人总统,加上民主党控制着参众两院,根本不把国会中共和党放在眼里。2009年在制定刺激经济计划过程中,以及稍后的奥巴马医疗键保案立法过程中,无视共和党的存在,对反对派意见置若罔闻。2009年通过的高达7870亿美元庞大经济刺激计划,奥巴马将其完全交给国会中最为激进的一部分民主党人主持制定,共和党无人被邀请参与起草工作。最后奥巴马只能勉强拉过三名共和党参议员对该法案投了赞成票,而众议院共和党议员则全体投票反对。次年匆匆通过的争议更大的奥巴马医疗键保法案,更无一名共和党参议员或众议员投票支持。
201011月中期选举后,共和党成为众议院多数,选民将国会领导权投给了共和党,奥巴马才不得不邀请共和党议员到白宫共同商讨联邦政府预算,财政赤字,债务上限等当务之急。在较早的若干次会谈中,奥巴马显得颇有诚意,双方协商似乎取得一定进展,共和党议员也觉得终于可以有所作为。但会议一散,奥巴马马上跑到外面开群众大会似的把共和党痛批一顿,把所有问题和责任都推到对方身上。在总统与国会的博弈中,总统在媒体和公众场合通常享有更多的话语机会和影响力。总统不把精力放在谈判解决问题上,而是热衷于在公众场合羞辱打击对手,使对方陷于被动。搞过几次之后,共和党不再相信其诚意,双方于是越走越远。如今总统和国会干脆各行其是,如此不成熟的行为方式,在美国历史上还真是少见。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后期,因为中国国内文化大革命,以及中国对北越的支持,以至于大多数美国人认为中国是世界上最危险的国家。对中国的负面印象,根据当时的民意调查,甚至超过苏联。在196811月尼克松当选为总统直至1972年访华之前,除了极少数研究中国问题的学者,以及个别国会议员,无论是在民间,还是在国会,没有任何改善中美关系的呼声和压力。尼克松总统1972年的北京之旅突如其来,震惊了美国朝野和世界,但很快得到几乎毫无心理准备的大多数美国民众,民主党、共和党议员,甚至极端反共,当年的加州州长里根等保守派支持。究其原因,尼克松的破冰之旅为美国人打开了一扇窗,展示了解决战争问题,以及实现和平的全新视野。尼克松本人一再强调,只有结束对中国的孤立,把一个近八亿人口(当年中国人口数字)的国家重新纳入国际社会,才能实现持久和平。
美国是一个民主国家,无论内政和外交,总统和国会领导人都必须尊重、倾听民意。同时,总统也有责任引导民意,说服公众,团结社会。能否有高瞻远瞩的视野,履行、实现共和、民主两个党派之间的合作,争取国民理解和支持,时时考验着总统的领导能力。尼克松后因水门事件被迫辞职,但其在中美关系上的创举,值得肯定。近半个世纪前的美中破冰之旅,说明美国总统在重大问题上引导,争取全国国民,两党支持的可能。中国有句老话:“江山代有人才出”。在美国历史上出现过很多杰出的总统,未来如何,我们可以拭目以待。
--- 未完。请见下篇。---
启明 2014.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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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将涉及中共的内容删掉,整出一篇纯美国司法发展进化的文章,或许可以在中国大陆发表,其中铺垫民主自由的思想,那对中国的启迪,将功 -天外眼- 给 天外眼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1/25/2014 postreply 14:04:22

功在千秋 -天外眼- 给 天外眼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1/25/2014 postreply 14:05:07

一声叹息,书呆仔一个 -Deeper- 给 Deeper 发送悄悄话 Deeper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1/25/2014 postreply 17:29:52

纯纯的书呆子,以为天下事非黑即白 -可怜无数山- 给 可怜无数山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1/25/2014 postreply 18:26:26

以偏带全,以点带面 -春天在Beijing- 给 春天在Beijing 发送悄悄话 (172 bytes) () 11/25/2014 postreply 20:01:24

维权和维稳其实就是一个遇到问题是堵还是疏的问题。中国自古以来除了大禹,统治者还是喜欢堵而不是疏。 -沈成涵- 给 沈成涵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1/25/2014 postreply 21:13:02

赞, 好文。 祝开门大吉。 老城 -laocheng2- 给 laocheng2 发送悄悄话 laocheng2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1/26/2014 postreply 08:05:15

道不同:米国是保护自由、私有财产;天朝是‘天下为公’,是发展。米国政府是警察,不管发展;中国政府是领头人,抓大放小。 -fisher6588- 给 fisher6588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1/26/2014 postreply 19:46:40

解决社会冲突最根本的途径,是健全和完善法制。 -兵不血刃- 给 兵不血刃 发送悄悄话 兵不血刃 的博客首页 (267 bytes) () 12/02/2014 postreply 19:2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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