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船长不能先走

来源: berrywang 2014-04-22 13:59:41 []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8607 bytes)

16日,韩国“岁月”号客轮船长李俊熙弃船而逃,他坐在前来营救的救生艇上,眼睁睁地看着“岁月”号渐渐沉没。截至目前,“岁月”号的遇难人数已升至64人,还有238人失踪。

 

指挥救援失误,伪装成乘客弃船逃生,在被营救之后,一边接受采访,一边还把浸湿的纸钞摊在地上晾晒,大喊:“这些钱是我的!”李俊熙的临阵脱逃引起了韩国舆论的震怒,他苟且偷生的行为已将自己永远钉在了航运史的耻辱柱上。

 

 

●船在人在,百年来已是船长的精神图腾

 

“他们选择和船的残骸一同被吞没;在伯肯黑德的死亡训练中,无论士兵或是水手,都笔直立正、静静等待……”

 

这是1852年那次著名海难留传后世的赞美诗。英国皇家海军运兵船“伯肯黑德”号在南非开普敦海岸触礁,船长萨尔蒙德带领官兵以全体遇难的代价,将仅有的 三艘救生船留给妇女儿童。自此,妇孺优先逃生、船长最后离船,成为海难逃生行为准则,“船在人在”对船长而言也成为了一种荣誉和职责。

 

灾难面前保持人性尊严和职业操守,伯肯黑德为后人树立了标杆。在入选中国小学课文的大文豪雨果的小说《“诺曼底”号遇难记》中,英国船长哈尔威也践行了 “船长与船共存亡”的船长精神,这篇小说取材于1870年两艘英国轮船“诺曼底”号和“玛丽”号相撞的真实事件,以感人的笔触让后人体味了何为“船长精 神”。

 

1870年3月17日的夜晚,哈尔威船长照例走着从南安普敦到格恩西岛这条航线。大海上夜色正浓,薄雾弥漫。船长站在舰桥上,小心翼翼地驾驶着他的英国大轮船“诺曼底”号。乘客们都进入了梦乡。

 

突然,沉沉夜雾中冒出一枚黑点,只见一个阴森森的往前翘起的船头,穿破黑暗,在一片浪花中飞驶过来。那是“玛丽”号,全速前进的“玛丽”号,向“诺曼底”号的侧舷撞过去,在它的船身上剖开一个大窟窿。

 

震荡可怕极了。一刹那间,人们半裸着身子,奔跑着,尖叫着,哭泣着,惊恐万状,一片混乱。海水哗哗往里灌,汹涌湍急,势不可当。面对惊慌失措的众人,哈尔 威船长问大副奥克勒福:“我们还有多少分钟?”“二十分钟。”“够了,”哈尔威说,“让每个人都下到小艇上去。奥克勒福大副,你的手枪在吗?”“在,船 长。”“哪个男人胆敢抢在女人前面,你就开枪打死他。”

 

救援工作进行得井然有序,人们尽力加快速度划着小艇在“诺曼底”号和“玛丽”号之间来回穿梭。“快干!”船长又叫道。

 

二十分钟后,轮船沉没了。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哈尔威屹立在舰桥上,一个手势也没有作,一句话也没有说,犹如铁铸,纹丝不动,随着轮船一起沉入了深渊。人们透过阴惨惨的薄雾,凝视着这尊黑色的雕像徐徐沉进大海。”

 

 

42年后,史密斯船长接过哈威尔的旗帜,让“船长精神”继续延续。

 

1912年4月15日,“泰坦尼克”号被冰川撞沉,船上的2201人中,仅有711人获救。这是一场旷世罕见的劫难。冷静的史密斯船长积极指挥营救,并拒绝登上救生船,最后和“泰坦尼克号”一起沉没在大洋之中。

 

 

●“最后下船”是船长的荣誉,也是法律

 

恩格斯在《论权威》一文中称,能最清楚地说明需要权威,而且是需要最专断的权威的,要算是在汪洋大海上航行的船了。那里,在危险关头,要拯救大家的生命,所有的人就得立即绝对服从一个人的意志。这个人就是船长。

 

任何时候,船长不会抛弃自己的船员和乘客,这是全船人性命相托,也是船长权威的来源和职责所在。要求船长忘掉逃生本能,以全船利益为重,似乎是反人性的, 又是合乎人性的。乘客未获救,船长不弃船,不仅仅是道义要求,也是现实需要。船长作为全船主心骨的存在有着精神意义,更有实际意义:再没有人比船长更了解 自己的船舶结构和人员,不管是组织疏散、维持秩序,还是寻求救援、联络接应,都需要船长在船。因此在弃船情况下,船长必须最后一个离船,各国的海事法律对 此都有明文规定。

 

 

韩国《船员法》第10条规定:“船长不得在所有旅客全部下船前离开船舶”,对船长的“在船义务”作出规定;第11条规定“船舶发生紧急危险时,船长必须采取必要的救助措施”,明确船长在危险情况时负有救人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38条规定:“船舶发生海上事故,危及在船人员和财产的安全时,船长应当组织船员和其他在船人员尽力施救。在船舶的沉没、毁灭 不可避免的情况下,船长可以作出弃船决定;但是,除紧急情况外,应当报经船舶所有人同意。弃船时,船长必须采取一切措施,首先组织旅客安全离船,然后安排 船员离船,船长应当最后离船……”

 

各国的航海法规中,也都对违反船长职责的行为规定了责任。韩国《船员法》规定,若船长没有为救助船上人员尽职尽责,可被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意大利、西班牙等国,船长弃船则有可能被认定为触犯刑法。

 

此次弃船而逃的船长李俊熙就因涉嫌弃船致使乘客伤亡而被拘捕,三副和另一名船员也因同样理由被申请拘捕。事实上,不管弃船而逃的代理船长最终如何被定罪,他的行为已经违背了上百年来海上航行的业界守则。

 

 

●现实中,船长先走的耻辱事件一再发生

 

船在翻沉之前,逃生顺序应该是先妇女儿童老人,再是其他青壮年乘客,然后是船员水手,最后撤离的才是船长。

 

道理人人都懂,只是一旦海难当头,求生的本能压过了责任和荣誉,就有了一出出船长先走的耻辱事件。

 

2008年6月21日,菲律宾客轮“群星王子号”失事,共造成791人死亡,只有59人生还。据媒体报道,当船身最初出现倾斜时,船长命令121名船员坚守岗位,但当倾斜情况越发严重后,船长便发出弃船命令,让船员乘救生筏逃生,而此时船上还有乘客。

 

 

2012年1月13日,意大利游轮“科斯塔•康科迪亚号”发生触礁事件,共造成17人死亡。在游轮上仍有大量乘客未获救的情况下,船长斯凯蒂诺却私自弃船,跳上一艘救生艇逃生。

 

现实总是残酷。瑞典乌普萨拉大学的迈克尔•艾林德和奥斯卡•埃里克森研究了18起沉船事故,结果发现18起事故中,有11起妇女的生还率都低于男性。平均 生还几率最大的还是船员,第二名则非船长莫属。而儿童的生还率最低。只有在船长强令“让妇女和儿童先走”,并强力执行的时候,妇女和儿童的生还率才会大大 提高。

 

 

●“船长精神”没落,是职业精神遗失的体现

 

全力行进的时候突然转弯,发出错误逃生指令让乘客“不要动”,在船出现异常后,船长和船员陆续聚集在驾驶舱后逃生。这每一步都是当事船长和船员缺乏职业素养的体现,发生“弃船而逃”只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船长和船员不专业的行为会造成严重的后果。2000年9月“萨米纳特号”触礁沉没事件共造成80人死亡,酿成希腊35年来最严重海难事故。调查结果表明,渡轮在撞上岩石的时候,船长并不在驾驶船只,而是擅离岗位去看足球比赛了,渡轮导航系统正处于自动状态。

 

船长是真正的舵手,好的船长对于整个船只来说其重要性不言而喻。莫泊桑的《在海上》中描述了船长贝尔纳的一个癖好的细节:他哪怕厨房的铜器上沾了一点水也 要马上抹干净。莫泊桑说,在海上没有一件事是贝尔纳不关心的,他关心突然遇到的水流,因为这水流说明某处海洋上起了轻风;他关心海边某一片群山上堆积的 云,因为这云表明地中海刮起了一种西北风……

 

多年之后,蒲宁在他去世的前一年专门写了篇《贝尔纳》,重提此事:“请问,贝尔纳一见到这滴水珠就立刻揩掉,能给他人多少好处呢?可他却立刻揩掉了。”贝尔纳擦掉一滴水,让人感受到好船长追求完美、安全的品质。

 

“船长精神”的没落,代表某种美好品质的稀缺。但有抛下乘客率先逃生的船长,就有舍命救乘客,自愿最后下船的船员。“岁月”号的惨剧中,当客船开始倾斜, 海水涌入客船时,女船员朴智英为了救学生,把自己的救生衣让给他们。在学生问到,“你为什么不穿救生衣?”时,她回答说,“等把你们都救出后,我再下 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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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船长控制广播求救等系统,他跑了,别人就只能各自为战。 -ipmi- 给 ipmi 发送悄悄话 ipmi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4/22/2014 postreply 16:5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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