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了电话,简言之,没戏了,必须到大使馆面签。
使馆的通知说,“1月20日(含)前通过邮件提交的签证申请,如通过初审将获得‘初审通过号码’,可凭该号码继续邮寄材料办理”。 我是18号提交的,以为是赶在了deadline之前。但使馆工作人员在电话里的解释是,20号不是提交的期限,而是收到初审通过号码的期限。只要没在20号之前收到号码,就只能去面签。
事实上当初我刚发出邮件,就收到自动回复,说我可以去网上预约面签,现在看这说明18号他们就已经不再接受email申请了。而有网友同样是18号向纽约领馆寄出的申请则获得通过。看来大使馆的规矩与领馆不同。